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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精選17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6W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貴州一電電力裝置有限公司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精選17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次產品的具體購銷情況,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誠實信用、自願的基礎。雙方就 購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以下產品:

二、 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品牌規格技術要求生產,保質保量,決不偷工減料,產品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交甲方當場驗收。

三、交貨及運輸:

本批產品乙方交貨期為收定金之日起 天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自理、甲方於交貨期起

四、銘牌及包裝要求:

所提供產品 為, 有限公司。包裝為簡易包裝。

五、供貨方對質量保證要求:

乙方對產品必須除錯合格後交付甲方,產品執行中如由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費用及後果由乙方承擔。產品保修期 年。

六、售後服務:

甲方如需乙方現場除錯,乙方派技術人員現場解決,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元( 元整)。剩餘款項¥( 元整)產品抵達現場後一次付清。

八、違約處理: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違約按總金額的 付給對方違約金,如雙方協商不成交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內雙方沒有違約和發生重大責任的情況下,本協議有效。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

十一、協議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號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簽章):貴州一電電力裝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

電話號碼:0854-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二〇一 年 月 日簽訂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2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國家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方自提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運輸費由需方自付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退貨由需方負責運費,退貨貨款按80%支付(訂製商品除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級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付款,超過5天未付按貨款總金額的每天遞增0.15%。

十、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經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訂製類電線電纜需方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供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3

銷方:無錫機械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P1

購方:中鐵電氣化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200 年 月 0 日

雙方購銷產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交貨日期、備註。

二、 機械技術要求:詳細參見系統方案。

結算方式及期限:除錯合格驗收後一週內付清.

三、 包裝標準及費用:包裝方式 簡 易;包裝費用由 銷 方 負責。卸車及就位由購方負責。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運費及運輸保險費由 銷方 承擔;收貨單位:中化局集團器材有限公司 收貨地址: 購方工廠

五、 質量保證:

1)正常操作下,機械整機免費保修年,超出長三角地區,銷方只負責損壞的零配件費用。

2)保修期內,購方應按銷方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進行操作、維護、保養。由於購方錯誤使用(或)人為原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自負其責。

3)提供有關維護資料,指導檔案及使用說明書及整套技術引數資料。

4)購方依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全面驗收,如對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應從收到貨物之日起 叄 天內提出,對於必須安裝或運轉才能發現質量問題的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為 十五 天,並保管銷方產品及資料,逾期視為預設。

六、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

2)如因購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付款而引起糾紛,銷方有權收回所銷物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式份,雙方各執合同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執行本合同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4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 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 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法: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5

供貨方(甲方):_有限公司

採購方(乙方):_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供貨方和採購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日用品購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日用品基本情況

二、交貨

供貨方應於20__年10月20日之前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貨物數量送達採購方指定的地方交貨。

三、驗收

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後,採購方應對貨物的數量進行清點,並應向供貨方提供收貨憑證。

四、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伍仟元人民幣整,並賠償對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損失。

2、供貨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總金額的3%向採購方支付違約金。

3、採購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簽署時的總金額的3%向供貨方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一、專案及造價;

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購置517塊公示欄。其中,方鋼彩鋼板材質500塊,規格、技術指標、材料及工時費用明細如下:

用明細如下:人民幣:元整¥: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待乙方公示欄材料進齊並焊接好公示欄框架後預付乙方50%工程款,乙方公示欄全部製作完畢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再付乙方總工程款的50%。

三、交貨方式:

合同生效後30日內,乙方按合同規定交付甲方517個“公示欄”成品。

四、質量標準:

1、乙方所提供公示欄的技術指標應符合甲方所規定標準要求。

2、質保期為3個月,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製作新品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7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產品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

第四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20%),交(提)貨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賣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買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買方不能利用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________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 ________________天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共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

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8

需方(甲方):供應(乙方):

為發展對外貿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收購乙方如下產品

運費以及貨物入庫的卸車費由乙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本合同的產品質量標準為:確認樣為主

2、乙方對交付甲方產品的質量負責按工廠相關規定。

三、包裝

1、本合同產品的包裝要求為:產品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震及適合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產品包裝不良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其他要求:在每件包裝上需按要求標明甲方指定的嘜頭。並用透明塑料袋內裝裝箱清單貼在每個包裝箱外。

四、溢短裝

甲方認可對乙方交貨的溢短裝範圍為:無

五、嘜頭:另外提供

六.交貨地點:甲方工廠

雙方約定:本合同的覆行地在寧波。

七、驗收

1、驗收方法:以工廠自檢及商檢單為準 2、驗收時間:發運前 3、驗收地點:乙方工廠

4、若因乙方產品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數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後4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並有權索賠。

5、若因乙方產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則甲方應在乙方交貨後半年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並有權索賠。

6、鑑於本合同產品為出口產品,故乙方對甲方和外商間的關於該批產品的合同中有關質量的約定予以認可,並承諾若因外商對貨物質量不確認或提出質量異議而使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就上述損失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款中扣除。

7、乙方保證其對本合同項下貨物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保證該貨物上不存在第三人可以主張的有關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以及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除非甲方訂立本合同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貨物享有權利。甲方有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合同項下貨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貨款。

8.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過的,否則在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的乙方對貨物的質量負責期內發生貨物的變質、汙染或其它損失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付款結算方法及期限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30%預付款

2、乙方發貨前通知甲方,甲方派人驗收並取得合同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甲方再支付全部餘款。

九、 乙方應在交貨前/收款前向甲方提供下列單證 A,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B,貨物裝箱單

十、運輸方式 乙方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

1、若由於乙方產品質量或交貨時間發生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出口或延遲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若引起外商索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2、雙方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辦理。

十二、甲乙雙方在貿易過程中若由於一方或雙方的原因造成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其他事項: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的主文印刷字型,未經雙方共同認可的任何刪划行為應視為無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9

供方:

需方:

一、質量要求:按企業標準執行,保修半年。(人為因素除外)。

二、提貨地點:河南省新鄉食品機械有限公司倉庫。

三:運輸:需方負擔運費,供方代辦託運。需方在提貨時,請檢查產品在裝卸過程中有否損壞,如有損壞請及時向貨運站辦理損壞手續及索賠或拒收。

四、發貨時間:收到定金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

五、付款方式:收到定金30%,發貨前餘款一次付清。。

六、解決糾紛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 需方單位:鄭州思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0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經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現向甲方訂購以下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以及供貨時間。簽有技術協議則按協議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四川宜賓乙方單位所在地,雙方應認真執行本合同核對所訂購產品並簽字。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甲方承付。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供異議期限:按本合同及《質量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執行,如有異議提出期限為一週。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簽訂合同乙方向甲方預付 70000.00 元整,

(2)貨到乙方所在地時應付甲方 88800.00 元整,;

(3)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付清貨款,則甲方將享有其供給乙方貨物的所有權。

(4)此合同貨款收款憑證為收據並加蓋宜賓城區萬維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方可生效,如需發票按金額的4%收取。

七、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總金額的5%。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十、其它約定事項: 售後服務遵名科《保修證書》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1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幹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為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為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後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後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長期購買辦公裝置、辦公用品及相關產品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名稱、規格型號、製造商、數量、單價、金額:

甲方每次採購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製造商、數量、單價、金額,應在甲方每次實際下達的貨物訂單上予以明確,訂單須經甲方授權購物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智慧財產權: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製造商合法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包括零部件),並完全符合製造商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

2、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貨物或貨物的任何部分均不受第三方關於侵犯其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的指控。

三、交貨

1、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地點送貨: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和收貨人員(同一地點可指定兩名收貨員)祥見下表:

2、甲方須在每次下達的訂單上明確該訂購的物品所對應的具體收貨地點:如新增收貨地點,甲方須同時在訂單上明確新增收貨地點的指定收貨人。

3、一般情況下,乙方負責在甲方每次下達訂單之後個工作日內將所購貨物送至甲方;對非常規商品或在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的送貨時限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4、甲方對乙方或乙方委託的第三方送達的貨物,在驗收無誤後應以單位蓋章或指定收貨人簽名的方式在送貨單據上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貨,因此導致的交貨延誤及重新送貨發生的送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重慶市區免費送貨的具體範圍,以及對免費送貨範圍以外的收費標準,按乙方網站上公佈的配送服務條款執行。乙方對其配送服務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四、最低月平均採購額(整機類除外)

甲方在乙方的最低月平均採購額為低平均採購量,乙方有權要求變更合同,重新確定雙方的交易條件。

五、開票、付款:

(一)開票:雙方同意選擇如下(請選擇填寫A、B方式)開具貨物的發票:

A、逐次開票,即乙方每次送貨至甲方時,同時送達該次送貨所對應的貨物發票(如發生退貨,則應同時調整發票內容)

B、具體做法如下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當月交易情況的《對賬單》供甲方核對:如雙方對《對賬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甲方原始訂單、經甲方簽收的送貨單等資料進行核對。

(2)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賬單》,甲方應以單位蓋章或甲方授權購物貨物經辦人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及時反饋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賬單》開具當月甲方所購貨物的發票,並在次月月初第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送達給甲方。

(二)付款:

1、乙方同意,甲方在嚴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前提下享有的付款期限為:自發票開具之日起天,即在乙方開出發票後天之內甲方應付清乙方以開具發票所對應的貨款。

2、乙方同意,甲方在嚴格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前提下享有的貨款信用額度(即乙方對甲方的賒帳額度)為(請填寫:現金、支票、銀行劃轉、銀行匯票等)

六、安裝、驗收、退換貨:

1、對初次使用前需安裝除錯的產品,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安裝除錯服務及技術諮詢。

2、乙方完成對貨物安裝除錯後,甲方應當場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安裝、執行狀況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驗收,甲方當場不作驗收的。視為驗收通過。

3、如乙方所交貨物符合合同約定,又不存在產品本身質量問題或甲方原因導致的產品損壞等問題,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退換貨。

4、如乙方所交貨物與合同約定不符,而甲方表示可以接收,則雙方以按質論價的原則重新確定相關貨物的價格。如甲方不願意接收,應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保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因修理、調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5、由於甲方錯填送貨地點、收貨人姓名,或甲方指定收貨人未按雙方商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接貨等原因產生的額外送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質量保證、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在產品保修期內按照廠商提供的產品保修卡內容執行:保修期過後的故障或在保修期內不屬保修範圍的故障,酌情向甲方收取修理費。

2、甲方對所購產品自行進行安裝、修理、附加其他裝置所導致的產品故障或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3、乙方其他售後服務內容按服務實際發生時乙方所公佈的詳細售後服務執行;乙方對其售後服務條款有最終解釋權。

八、免責條件、違約責任:

(一)免責條件:

因所有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因素導致任何一方的履約不足或不能履約的,雙方彼此均不承擔責任,單履行不足或不能履約方須及時通知對方有關情況,並及時採取相關措施減少對方損失。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一日按逾期交貨部分期總值的1‰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罰金。

2、甲方在規定付款期限內不能及時結清貨款的,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付款期限、貨款信用額度等待遇,乃至停止向甲方供貨,並對甲方所欠貨款每逾計罰1‰滯納金

3、如甲方以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項下具體的訂單)向乙方訂貨之後又中途提出退貨,甲方應按退貨部分相應貨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糾紛解決:

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請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日期: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日期:

商品標準購銷合同範文篇三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⑴按照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⑵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約定時間不能按期交貨,乙方允許甲方順延交貨日期15天)。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後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

2、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3、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異議;乙方未及時提出異議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的,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乙方自願放棄主張定金責任。

2、甲方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依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若自提貨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的日期提貨的,應以實際逾期提貨天數,每日按貨物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用、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甲乙雙方也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並自覺履行。

一、產品名稱、材質、型號、數量、金額。

二、運輸方式:甲方到乙方倉庫內自提,運雜費、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一票結算。

三、產品計量方式:鋼板以乙方倉庫過磅單為準。甲方可以對乙方所供鋼材進行全部或部分復磅,如磅差在0。3%以內(含0。3%),則以乙方倉庫過磅單為準,如超過0。3%,甲方應通知乙方協商處理。

四、結算方式和付款時間: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現款提貨方式,甲方支付相應貨款後,乙方交付相應貨物。

五、質量要求及異議處理

1、乙方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配送材料,產品質保單應在交貨的同日交付。

2、鋼材如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提貨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並保管好有異議的貨物,並提供異議產品的批組號、序號、生產日期等相關資料(建議儲存好產品出產牌號)及書面通知,否則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後必須派人員或會同生產廠商前往處理;對有異議鋼材如經檢驗乙方所供鋼材為不符合合同約定品牌的產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應及時予以退換,並承擔相應的運雜費、複試費及其他應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若因鋼材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對有異議鋼材經檢驗為產品在出產時就已經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將協助甲方要求生產廠商進行處理,如對有異議的鋼材經判定為合格的,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甲方數量異議應在提貨時當場提出,異議鋼材應保持包裝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異議通知起及時到現場處理,經雙方現場確認後,按實際籤認。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須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或者檔案是真實的。如乙方違背此誠信原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應過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條款執行,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貨源供應,如乙方無理由停止供貨,則應賠償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本合同的糾紛原則上採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並形成書面檔案。2、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本合同如有歧義,解釋權在乙方。

2.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價格、供貨時間: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按技術協議

三、 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送貨上門、供方負擔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無

六、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原包裝、不回收。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原廠技術標準驗收,需方收到貨後提出異議期限為十五天。

八、 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驗收合格、發票到後一週內付款。

九、 違約責任:如發生質量問題,需方將提出索賠。具體事宜協商解決。

十、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其它事項: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辦人:__(蓋章) 經辦人:____(蓋章)

電話: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月___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6

供貨方:廣西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廣西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供貨內容:

乙方為滿足本公司工程建築的進度所以需要於20__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購買PE給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電線管及配件。

訂價方式:

每批管材的價格均以廠家報價書下浮30%。

質量標準:

甲方須按國家質量要求提供給排水用管材:

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另行提出後,按甲乙雙方在合同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二、供貨方式:

1、在合同訂立天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計劃有關材料作為甲方擬定管材供貨計劃依據。

2、乙方指定為乙方貨物接收人,負責於甲方的所有到場管材交接工作。管材進場前,乙方需將指定的貨物接收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貨物接收人簽名樣本和相應的乙方委託書(加蓋乙方公章)交於甲方。

3、在施工期間,乙方將實際施工所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品種和數量詳細給列出需求清單,發貨前天將需求清單(加蓋乙方公章)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達乙方指定工地現場後2小時內,乙方貨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單和送貨清單對所到管材的單價、規格、數量和重量子力學進行清點核對,乙方貨物接收人核對時認為有差錯時,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員現場重新清點核對。

5、所供材料乙方核對無誤後,乙方貨物接收人應當場在甲方的送貨清單上簽字接收,並開該批貨物的出入庫單,入庫單與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三、驗收方法:

1、甲方應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應廠家質量證明有關原件或影印件。

2、管材到場24小時內,乙方必須對到場管材按質量監督有關規定進行抽樣檢測,結果以二次複檢為準;初檢時發現問題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參與複檢,並對現場管材妥為保管;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甲方未參與複檢,則視為默許乙方提出的異議和正理意見。

3、檢測期限為管材進場後七天;管材進場超過七天且乙方無有效檢測結果和向甲方書面反映質量問題時,該批管材甲方有權視為質量合格。到場管材檢測合格時,乙方應將檢測結果通知甲方。有關檢測費用由乙方自理。檢測不合格時,該次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對於乙方使用、保管、保養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質量問題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付款責任:如有銀行承現匯票按市場貼息為準。

每月25日前結清當月所有貨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貨商要貨,如有此行為乙方必須支付工程總貨款的'百分之十做為違約金給甲方。

五、有關責任:

1、乙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和拒絕接貨。則乙方應向甲方償付該批次管材貨款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或拒絕接貨處理。

2、變更到貨地點時,乙方應在交貨前7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3、變更接貨人,乙方應在交貨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交貨前乙方應將新的接貨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乙方授權書交於甲方。

4、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交貨時,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5、對於複檢不合格的管材,乙方應在檢測期限內將結果通報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則按質論價。

6、乙方逾期付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乙方應向甲方償付所欠貨款千分之五的日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按本合同同規定應該償付的貨款、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或終止合同後3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方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九、其它條款:

用管材大約萬元。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盡事宜,需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為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貨方:(章)需貨方:(章)

甲方:廣西__有限公司乙方:廣西__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簽訂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標準產品購銷合同模板 篇17

總合同號:字第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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