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買賣合同

蘇州買賣合同(通用3篇)

欄目: 買賣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14K

蘇州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蘇州買賣合同(通用3篇)

⒈坐落: 市 區 。地號: 幢號: 室號: 。

⒉房屋登記簿記載所有權證編號: 。

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⒋產權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登記附記:閣樓 汽車庫 自行車庫 。

⒌房屋用途: 。

⒍建築結構: 。

⒎房屋建成年份: 年。

第二條:房屋其它情況。⒈該房屋其它所有權證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其它所有權證。 2 該房屋登記簿記載其它所有權證號為 ,出賣方保證已就該房屋出賣事由徵得其他各位所有權人的同意。⒉房屋抵押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設定抵押權。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出賣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登出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⒊房屋租賃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出賣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並未租賃給他人。 2 該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出賣方保證相關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出賣方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賃關係,並登出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出賣方承擔。⒋房屋物業管理狀況為下列第 項。 1 該房屋目前由 負責物業管理。 2 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⒌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買受方的房屋附屬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該房屋的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實際支付的房屋價款應當等同於出賣方實際收取的房屋價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應當在申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按照相關規定繳入相應的房產交易資金託管賬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獲准以後,出賣方按房產交易資金託管有關規定收取房屋價款。房屋價款具體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 1 一次性付款: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整。 2 分期付款: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買受方於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支付人民幣 元整。 3 貸款支付: 4 其它方式:

第五條:買受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⒈買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房屋價款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買受方逾期相應房屋價款實際繳入規定交易資金託管賬戶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在 年 月 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買受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買受方無法按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相應期限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受方不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 2 。

第六條:房屋交付。買賣雙方約定房屋交付日期為下列第 款。 1 年 月 日。 2 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 3 房屋使用權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完畢之日起 天。出賣方應當於上述日期前騰空該房屋,並書面通知買受方進行驗收。買受方應當在出賣方驗收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會同出賣方,共同對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物品狀況進行查驗。查驗情況符合雙方約定的,出賣方應該當場將該房屋和房屋附屬物品以及房屋鑰匙移交給買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方承擔。由於買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七條:出賣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出賣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給買受方的,按逾期時間處理如下:⒈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買受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39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房屋維修基金狀況為下列第 款。 1 出賣方未曾交付過該房屋維修基金。需要補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出賣方承擔。〖2〗 2 出賣方已經交付的該房屋維修基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1〗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無償劃轉到買受方名下。〖2〗買受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按該房屋維修基金賬戶餘額一次性如數支付給出賣方。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參照本合同

第五條處理。

第九條:出賣方承諾已如實陳述本合同

第一條、

第二條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關情況,保證沒有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出賣方上述承諾或保證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它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出賣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標準的承諾。房屋交付時,本合同

第一條及附件一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出現損壞或滅失,經買賣雙方當場確認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處理。 1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 價值向買受方支付賠償金買受方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期限付清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且出賣方未按本款約定期限支付賠償金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方告知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向買受方支付雙倍賠償金。 2 。

第十一條:出賣方關於房屋原有戶籍遷移的承諾。本合同生效之前出賣方 落戶於該房屋的相關戶口。出賣方保證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將原先落戶於該房屋且買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戶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戶口的,自本條約定的遷移原戶口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原戶口實際遷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買受方其它損失的,出賣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自買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如因一方責任,致使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造成對方其它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⒈屬於出賣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買受方有權退房。自買受方退房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出賣方將已收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價款如數退還給買受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要求不退房的,經買受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賣方按天向買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⒉屬於買受方責任的,處理如下: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⑵逾期超過 天后,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出賣方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買受方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退還給出賣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方同意,自本條約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買受方按天向出賣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⒈該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型別為 。⒉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型別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出賣方承擔。 2

第十四條:關於買賣稅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⒈房屋買賣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稅費,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繳納。 2 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 1 買賣雙方均未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本房屋買賣事宜,無須承擔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2 買賣雙方各自按國家 省、市相關規定分別承付相應房屋買賣居間代理佣金。 3 ⒊物業管理費和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房屋交付以前發生的應當由出賣方承擔,房屋交付以後發生的應當由買受方承擔。⒋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獲准以後,買受方即依法享有該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買賣雙方應當在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共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物業管理和相關配套設施的過戶手續。

第十五條:房屋交付以後,買受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裝置,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六條: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天內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導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相應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提請房屋所在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款方式解決。 1 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買賣雙方應當在本合同附件

一、附件二內協商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不得約定與本合同內容相牴觸的條款。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選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新增的補充性部分的文字與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及簽章頁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電子文字存入 區存量房買賣網上管理系統備查,列印文字由出賣方、買受方、房屋權屬登記機構、 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網上備案以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行使單方解除合同權或退房權的,對方應當及時配合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登出手續對方不能配合的,有權解除方或有權退房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十七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單方解除合同或單方退房權利,然後再向房屋所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本合同網上備案登出手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附件

一:房屋附屬物品清單

一、裝飾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裝修房:

2 毛坯房:

二、設施裝置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供水:

2 供電:

3 供氣:

4 廚房裝置:

5 衛生裝置:

6 通訊裝置:

7 電器裝置:

8 防盜裝置:

9 停車位:

10 傢俱:

11 其它:

三、權屬登記以外其它附屬房屋狀況為下列第 種。 1 附屬閣樓: 2 附屬汽車庫: 3 附屬自行車庫:

四、其它。附件

二:合同補充協議合同各方當事人簽章

出賣方:買受方:

本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居間代理經紀人:居間代理經紀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籤於: 列印人: 列印日期: 年 月 日

籤於: 列印人: 列印日期: 年 月 日

蘇州買賣合同 篇2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約定,將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種、規格、質量的石材,進行封樣並按照石材封樣供貨

2、質量要求均按照規定進行加工:厚度允許誤差在+1mm,-2mm,對角線允許誤差在±1.5mm。石材的檢驗標準為抗壓強度(mpa)≥100.0;彎曲強度≥11.0;體積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現掉角及斷裂,石紋、石線、石斑和色差等不超過每次供應石材的2%。

4、石材厚______mm以上。

風險告知:石材產品的質量、規格、技術標準、產品包裝等內容,應在合同中以內容、表格方式呈現或者在合同之後以附件形式約定。採用附件形式的,附件內容當經雙方協商一致之後以附表形式附於本合同之後,以供核用。既可以作為履行合同的依據,也可以作為之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的解決依據。

第三條 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第四條 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石材驗收

1、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需貨物完好無損(以木箱包裝)。運費及裝卸費用由乙方負責並送到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在收到石材後,對於石材的數量、型號、規格進行核對、檢驗,如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短缺的石材,應在一週內向乙方提出異議(除石材色差),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石材名稱、規格、數量及校驗情況和處理意見。

3、 對於達不到要求的石材,電話通知乙方現場複查,兩天內沒有到現場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石材問題及處理意見,並在下一次石材進場時無條件更換。

4、 石材運到現場由甲方、乙方、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代表共同驗收,暫定______月______日開始供應石材,期限為通知石材進場起內完成石材供應(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氣除外)。

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出具相關權利機關的證明並及時通報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6、 石材的顏色與樣板間的顏色一樣,並送樣品給乙方。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______人民幣,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時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______%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第九條 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

(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 出賣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蘇州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適用於種子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芽苗菜種子

品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純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淨度: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芽率:____________________

水份: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注:種子質量標準執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二、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賣方應出示《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影印件,所提供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經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並提供相應的檢疫證明。

三、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買賣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買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2.買賣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3.申請種子檢驗、檢疫和鑑定的,其費用由______負擔。

四、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種子量的驗收,採取由合同雙方共同抽樣過秤的辦法,以實際過秤量綜合計算為準,最後實行多不退、少補足的辦法。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種子應經過精選、加工、分級,用_______包裝,每袋標準重量為_________公斤,袋內外附有標籤,標籤須寫明作物種類、種子類別、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登記)編號、產地、質量指標、檢疫證明編號、種子生產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進口審批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商及其地址等事項。 包裝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六、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

七、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______________運輸,運費由______方負擔。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元,剩餘價款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雙方一般責任

賣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買方或由賣方代辦託運手續或依約定代送。

買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接收賣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並按時付清貨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進行實地考查,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按《種子法》、《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法定機構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檢驗和鑑定的費用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責任方負擔。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________條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種子法》、《民法典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_______案。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