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僱傭方: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本工程勞務用工工程專案: 臨時辦公用地周邊設施建設,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安全措施等進行施工。
二、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12月1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1月31日
三、作業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和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作業。
2、乙方施工作業所完成的工程專案,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
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專案,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並最終達到質量驗收標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反工且返工後仍不能達到質量驗收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賠償、違約責任。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
協議的終止、變更和解除: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不結算任何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補充條款: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有關法規法令,並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紀律,遵守良好道德準則。2、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之有關法規制定規章制度、紀律及員工守則,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乙方若被發現不遵照甲方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甲方將視乙方違反之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包括經濟處罰(賠款或罰款),口頭或書面警告,記過、調職、降職或解僱。3、甲方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如無特別原因應服從安排。4、甲方作為代繳稅義務人,將在乙方工資內扣除乙方依法應交個人所得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的其他各項稅款,代為上交國家。5、合同期內,由於乙方不願意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在乙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各項社會保險企業公攤部分以工資的形式直接發放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補交各項社會保險,乙方須把各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及企業公攤部分補交給甲方,由甲方代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補交手續,且由之造成的社會保險滯納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專案,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專案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專案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專案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裝置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專案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專案有關人員核定籤認,專案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稽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專案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發包方: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專案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專案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專案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專案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專案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____ %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專案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專案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係。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係。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祕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並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鑑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勞務派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勞務派遣
第一條 勞務派遣係指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約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的行為。
第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確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工作地點、崗位等標準,甲方確定上述內容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乙方參照附件一格式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經甲方蓋章確認後方可生效。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包括:
(一)參照甲方制度應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各項工資報酬等。
(二)乙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三)管理費等費用,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管理費等費用。
第四條 甲方確認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姓名、派遣地點、派遣起止時間、聘用職務、勞務費用及其組成等可在相關附件中約定,本協議相關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試用和使用有選擇權、決定權,並在派遣期間具有管理權。
(二)新入職的勞務派遣人員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不符合任職要求的,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的需要以及被派遣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特長等實際情況,在派遣期間對勞務派遣人員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做適當的調整,在調整前應通知與乙方。
(四)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治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若未在約定期限內回覆或未回覆的,視為認同甲方提出的意見。
(六)甲方有權督促並檢查乙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同被派遣的勞務人員簽訂合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以及發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況,乙方在每月申報社會保險後,應向甲方提供勞動部門確認後的申報資料影印件,甲方有權核查派遣員工的經勞動部門確認的社保申報資料。
(七)甲方對乙方與其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變更享有知情權,且甲方錄用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截止日期應同於或遲於本協議截止日期,甲方同意的除外。
(八)乙方在協議期內主動做好各項約定服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實際給予一定嘉獎:能按照甲方要求協助做好人員招聘,且人員素質較好的;協助甲方做好員工思想教育與培訓工作,協議期內未發生任何工傷或勞動爭議的;發生勞動爭議或工傷能按規定處理,未對甲方正常經營管理工作造成任何影響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實際履行情況給予500-10000元的獎勵。
(九)乙方若在甲方提醒、敦促後仍無法履行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義務、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甲方應按照第五章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具體薪資福利標準、作息制度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並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二)甲方尊重勞務派遣人員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勞務派遣人員。
(三)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教育其遵紀守法。
(四)按照甲方制度向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勞動工具。
(五)向乙方提供甲方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或員工管理手冊,如甲方變更勞務用工管理制度或員工管理手冊時,需及時告知乙方。
(六)甲方可與擬錄用的勞務派遣人員另行簽訂《上崗責任書》,《上崗責任書》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諸條款並應書面告知乙方備案。
(七)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甲方應按國家以及省市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勞務派遣人員的病假工資及醫療補助(生活費)等,由乙方全額支付給該勞務派遣人員。
(八)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與勞務派遣人員用工關係:
1、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勞務派遣人員;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勞務派遣人員;
3、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發生工傷或職業病且仍處於治療期的勞務派遣人員。
如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與勞務派遣人員達成協議,乙方應協助執行。
(九)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與勞務派遣人員用工關係:
1、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2、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的(包括但不限於連續兩次未通過崗位測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等);
3、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提前終止用工關係的。
上述情況出現時,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所收到的甲方書面通知載明情況另行計算收費日期。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經濟補償金規定通過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以便業務聯絡。
第三部分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甲方勞務派遣服務費,並獲得管理費收益。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三)甲方對其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修訂後的檔案備案。
(四)乙方有權督促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及衛生條件。
(五)乙方有權對其所屬的勞務人員在甲方處的工作表現進行了解,甲方應予以配合。
(六)若甲方無故拖欠勞務費用達到30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所欠勞務費用和因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金額按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的,發給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第五章約定及時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時向甲方提供勞務發票。
(二)根據甲方的要求與甲方決定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或甲方直接選定的勞務派遣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根據當地檔案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合同期內乙方應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免費檔案儲存服務,乙方必須保證其勞務人員的身份資料具備可追溯性、真實性。
(三)乙方對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應協助甲方進行法律法規、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並進行安全、服務、業務培訓及制度規範教育。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若損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經濟損失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依法處理,並對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勞務費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應根據國家及甲乙雙方約定,為勞務派遣人員及時辦理社會保險及相關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而導致的相關勞動爭議,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無故向甲方增加勞務派遣人員或撤回已被甲方租用的勞務派遣人員,否則,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勞務派遣人員離職情況處理
1、 直接向乙方提出書面辭職的
乙方應在2日內以傳真或影印件郵寄形式通知甲方,並在確認該勞務派遣人員已與甲方辦理完離崗交接手續後方可與其辦理離職手續;
2、 直接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的
甲方應在3日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並在該勞務派遣人員已辦理完離崗交接手續後,告知其直接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
3、 未辦理任何手續自行離職的
甲方發現勞務派遣人員曠工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累計達到3日及以上的,乙方應立即停發其薪資待遇並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暫停繳納手續。
4、乙方派遣勞務派遣人員離職的,甲乙雙方參照附件四表格辦理手續。
(七)乙方應在與其勞務人員合同期滿前45日內向甲方確認是否繼續使用該勞務人員;甲方若在乙方與其合同期滿前通知乙方退回,屆時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給乙方,但仍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支付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
(八)勞務派遣人員從甲方領取的工作服、工具等物品,在勞務派遣人員離職時,乙方有責任協助收回交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從勞務費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在收到甲方發出的人員需求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向甲方提供通過乙方崗前公共職業培訓的派遣候選人,並協助甲方對候選人進行上崗培訓。乙方應配合做好候選人零星招聘及基礎培訓等工作。
(十)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本協議期限內,若發生勞務派遣人員無理滋擾(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曝光、堵門、商場或辦公區域內哭鬧,及其它影響甲方正常經營與辦公的行為),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善後工作,並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
(十一)乙方未經書面授權,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義、標識進行招聘、企業宣傳等活動;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權利與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若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甲方可根據情節嚴重從服務保證金或服務費中予以扣除20xx-20xx0元。
(十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被派遣的勞動者或乙方,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如發生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支付賠償金的情形,由甲方承擔此費用。
第四部分 爭議與工傷處理
第九條 甲乙雙方爭議處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乙方與其勞務人員因本協議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引起爭議仲裁或訴訟時,乙方負責應訴處理,甲方應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 工傷處理
(一)由乙方負責工傷處理
1、因勞務派遣人員屬乙方員工,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予以配合及參與;
2、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最遲24小時內),由乙方參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處理。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向甲方借款;
3、工傷醫療期間勞務派遣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並由甲方承擔;
4、涉及勞務派遣人員一次性工傷賠償的,由乙方按照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與勞務派遣人員(若為傷亡的,為其直系親屬)進行商談,但具體賠償費用確定前需得到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對商談結果不予認可,責任由乙方承擔;
5、在工傷處理過程中,乙方應負責做好勞務派遣人員及其家屬安撫工作。若發生勞務派遣人員或其親屬無理滋擾(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曝光、堵門、商場或辦公區域內哭鬧,及其它影響甲方正常經營與辦公的行為),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從服務保證金或服務費中扣除500-20xx元。
(二)工傷理賠
1、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中已含工傷保險費用,發生工傷後,乙方應於第一時間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理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無法獲得工傷理賠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及時申報工傷,乙方未繳納工傷保險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給付義務;
2、所有發生的與勞務派遣人員工傷相關費用單據,乙方應於費用發生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對,甲方留存影印件,必要時應提供原件予以留存;
3、無論本協議或甲乙雙方合作關係是否終止,乙方獲得勞動部門工傷理賠款後,乙方應於三日內將理賠款送交甲方,並辦理借款沖帳手續。若逾期不辦理的,乙方除返還工傷理賠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全部工傷賠付款兩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勞務費中直接予以扣除;
4、工傷事故認定後,符合工傷保險規定的相關待遇由工傷保險機構支付,應由企業負擔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第五章 協議期限及費用結算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確認是否續簽。若雙方需要繼續合作,則應在本協議期滿前另行簽訂下一期協議。
第十三條 勞務派遣服務費支付
1、甲方於每月10日前向乙方核對上月份勞務派遣服務費,核對無誤後,乙方開具符合稅發規定的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並告知乙方其勞務派遣人員應發薪資明細(見附件二);
乙方收取甲方費用的銀行帳戶資訊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甲方須按本協議確定的乙方賬號匯款,乙方賬號如有變更,須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甲方向原賬號付款,視為甲方已付款,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後,應於每月22日前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並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簽字的工資發放明細(見附件三),並在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繳費期限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新派遣的勞務派遣人員當月15日前上崗的,管理費自派遣當月起計發;當月15日及以後上崗的,管理費自派遣的次月起計發。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不滿15天的,甲方僅需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以及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統籌保險費用,無需支付管理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每月實付的管理費為應付管理費的80%,其餘20%作為勞務派遣服務保證金,按月累計。經雙方溝通,若乙方提供的服務符合協議約定,則甲方於年底予以累計無息返還。
第六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因甲方原因延遲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支付勞務費,逾期10日-30日的,除應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外還應按每逾期1日加付當期未付勞務派遣服務費0.2‰的滯納金;超過30日的,甲方除應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期勞務派遣服務費20%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並不屬違約行為,造成乙方其它權益受損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按約支付了本協議規定的各項費用後,若乙方未按照甲方工資支付標準按時足額向勞務派遣人員發放或剋扣工資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延遲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以及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年勞務派遣服務費總額的20%。若導致甲方及勞務派遣人員其它權益受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協議有效期內,一方欲中止、終止及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否則任何單方終止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為本協議已執行月份的平均勞務派遣服務費總額的20%。
第七部分 其 它
第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協議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有出入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需增加、修改或刪除本協議的條款內容應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確認事宜: 補充確認事宜與本協議相關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確認事宜的約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記 注 冊 地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北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1年,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人數、工資標準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人數及結算標準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日工資標準(稅後):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後):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後):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日工資標準(稅後):
三、勞務人員招聘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員。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體為:
A 男性,年齡在18週歲至50週歲之間;
B不限制學歷,不要求提供職業技能證書。
3、甲方在保證乙方派遣人數的情況下,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
四、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四、工作時間
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制度:
1)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為每天工作10小時,日工作時間為早8點至晚7點
2)每月工作日不少於26天
五、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約定時間(每月10日)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八 工傷處理
1.勞務派遣協議內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規定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十一、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協議約定,侵害派遣員工權益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包括受損方因維權而產生的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鑑定費、保全費等。
2..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而延遲付款,應向乙方按每日應付款額0.5%的比例加付滯納金,給乙方和派遣員工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任何一方違法或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應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若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2. 協議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和電子郵件地址等為雙方指定的有效聯絡方式,任何從其發出或接收到的資訊均視為獲得了充分的授權和認可。
3. 本協議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種文字書寫,若出現中外文版本釋義不一致時以中文版本為準。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及通訊應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過傳真及(或)專人派送(包括快遞)及(或)掛號信及(或)郵件方式送達雙方約定的地址和聯絡人,雙方變更以上資訊均應提前10個工作日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不利後果均由資訊變更方承擔。
4. 雙方根據本協議而交付、確認的全部檔案、表格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的簽署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專案,
2、用工方式為 全日制。
3、工期為 一年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專案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專案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5.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專案執行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見附表。
5.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需要安裝裝置和所有材料的採購供應。
6.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6.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6.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的施工作業人員按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7.7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交納國家規定的應交的各種稅金,並及時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
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5%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7%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專案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專案有關人員核定籤認,專案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稽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現場臨設完成後可結算付款,基礎施工期間不付款,基礎工程完成,驗收後結帳,付款80%。主體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證金外,二個月不付款,從第三個月開始,結帳後付當月款項的70%~80%。工資中的優質價在工程質量評定後再付給。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15.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專案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力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法人代表: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
工程管理處:
人力資源處: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派遣期和試用期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派遣 名乙方員工,派遣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 周。甲方安排所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勞務服務費用。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年齡 週歲;
2.身體健康,經市級醫院體檢合格;無傳染病和重大疾病;
3.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4.女性無身孕,不在產後修養期或哺乳期。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和變更
勞務人員是乙方員工,由乙方負責招錄,並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該按照擇優的原則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應及時書面提出,並簽字蓋章。
三、甲方的權利
1、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並安排和調整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和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勞務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 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程;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被證明患有慢性病、傳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適宜從事相關工作;
(6)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
(7)甲方經營發生重大變化;(須提前__ _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滿,被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3、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予以協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甲方的義務
1、告知勞務人員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項。
2、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同意後,方停止派遣或更換。
4、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並做好現場處理工作。
5、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具體費用和支付方式見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負責辦理勞動合同的鑑證手續,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2、根據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對於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受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3、負責對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和安全培訓。
4、負責建立、接轉和管理勞務人員檔案。
5、負責按時足額發放勞務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6、負責為被派遣的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對由於乙方未繳、遲繳或少繳勞務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因工傷(亡)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購按政策規定支付外,按法律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通過乙方支付;但如屬派遣員工自身過錯所造成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8、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並負責落實賠償責任。
9、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並根據甲方要求,協助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
六、費用的標準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標準為每人每月 元(不含稅費) (大寫: 圓整)。
2、勞務費用在每月10日前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勞務費指員工工資、社保、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勞務管理費)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期限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協商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有效期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終止。
(三)本協議期滿前__ _日,甲、乙雙方應協商辦理協議終止或續訂事宜。未及時辦理的,在協議終止後,若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八、其他
(一)工作內容及時間作為附件體現。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__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乙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
派遣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______個月。
二、____________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2、甲方負責按照上列條件組織招錄勞務人員,也可由乙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辭退派遣勞動者應提前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____________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
2)____________不服從乙方工作安排;
3)____________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____________工作失職,給乙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5)____________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勞務費用結算條款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包括但不限於勞務人員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乙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乙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期不滿1個月的,派遣服務費按1個月計算)。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乙方仍需要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2、甲方每月______日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單位規章制度等。
2、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甲方及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工傷事故處理
1、乙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乙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配合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乙方按月支付。
5、因工傷事故導致乙方崗位空缺,由甲方在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崗位要求派遣勞動者。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衝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准,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並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xx 年2月 日起至20xx年2月 日止。 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於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週一到週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週一到週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20xx年2月 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麵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戶。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影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字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兼職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協議期限:根據乙方需要和要求,自 20xx年 01月04日起至20xx年01月 09日止,甲方向乙方推薦各類兼職人員。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 對求職人員進行職業指導;
2、 將求職人員個人資訊錄入人才庫,並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
3、 組織和管理勞務派遣人員。
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一、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和人數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2、 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 工作時間
1、 乙方安排勞務人員一天的工作時長不低於8小時(低於8小時工作時長時工資以8小時計算)。
三、 勞務報酬
1、 乙方根據甲乙雙方商定以 白班___元/小時(不含稅)、晚班___元/小時(不含稅)計算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若需代開發票,需在總勞務報酬基礎上加收___%稅金。
2、乙方須於 __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全部的勞務報酬以銀行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3、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_2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
1、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如當地仲裁委員會無法仲裁,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勞務工。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現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暫定人,分別是
勞務派遣人員基本條件:
1、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熱愛集體,能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椎間盤突出等疾病或乙肝、結核等各種疾病。
4、具有資質和操作證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相關待遇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甲方應於時間轉入乙方銀行賬戶(賬戶名及賬號)。乙方根據派遣人員名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約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確因實際情況變化需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
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 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 督查的義務。
(八)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 員;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 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 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五、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標準:
根據甲乙雙方確定的勞務派遣人員,按每人的標準進行考核支付。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前將勞務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 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 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並按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予以配合。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自20xx年8月?日起,至20xx年18月?日止。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