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現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委託乙方輸送勞務工進入甲方企業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勞務工條件
2-1人數:經雙方協定,甲方委託乙方輸送勞務工總人數為
2-2年齡:年滿18週歲至45週歲,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3學歷:國中以上學歷。
2-4其他:男性為主,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品行端正。
2-5乙方勞務工到甲方企業工作,由甲方負責培訓及安排工作,乙方勞務工應嚴格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協議合作形式
3-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乙方招聘崗位的情況及薪資待遇、填報乙方提供的招聘需求單,且制定的招聘條件應符合國家法律規範。
3-2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有償招聘服務,只負責人員招聘輸送工作,不履行其他責任。
四、勞務工工資待遇
4-1甲方承諾:勞務工按甲方計件工資方案執行。每日工作10小時左右,月薪_元。工資在下月25日左右發放。
4-2甲方為勞務工免費提供住宿,住宿標準6~8人/間。床上用品自備。
4-4公司有可容納千人用餐的大食堂,餐費自理。
五、勞務費核算及支付
5-1甲方承諾:甲方按元/人計發中介服務費,在武漢面試合格後即付費300元。
六、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生效
6-1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須變更時,雙方應通過相互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
6-2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協議即自行終止。
6-3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協議可以解除。若需續簽,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則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6-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6-6附件甲方招聘簡章。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決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公司)進行勞務輸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到日本工作期限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為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乙方應立即回國並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縮短、調整或結束工作期限的權利。
第二條:出國費用承擔及出國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1)辦理護照等出國手續費用人民幣_____元;
(2)單程去日本機票約人民幣_____元(按實結算);
(3)出國前三個月在國內的培訓費用人民幣_____元。
2、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還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出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萬元,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除要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該出國履約保證金還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乙方不願出國;
(2)因乙方的原因而無法出國、不能出國;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導致乙方無法完成_____年工作時間。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後,上述出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工作報酬及回國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報酬約定為:第一年每月為_____萬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為_____萬日元;加班報酬約定:第一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第二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第三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
2、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從上述報酬中扣除2萬日作為乙方的回國履約保證金,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該回國履約保證金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滿,乙方不願回國或因乙方的原因無法回國、不能回國;
(2)乙方回國後拒絕和甲方簽訂期限為三年的勞動合同或拒絕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國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以個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失職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條款而被甲方解僱。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三年後,上述回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1、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後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2、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技術、知識、資訊,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洩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三年。
3、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牴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並不影響其餘餘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機構提起針對對方的訴訟、仲裁或勞動仲裁。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工期起止日期: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 年 月 日左右止;
二、 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勞動政策做好乙方就業指導工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
3、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滿月全勤(當月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下每月 最低工資在 以上,否者欠缺部分由甲方補齊;
4、乙方在進廠途中和進廠後,在沒有徵得甲方管理人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團隊和工廠,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即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
5、在合同期間,乙方要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服從廠方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否者,對於違犯廠規廠紀帶頭鬧事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6、乙方應如實提供個人資料、身體狀況,如隱瞞(如心臟病、癲癇等隱性疾病)有關情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7、乙方因自身特殊原因(婚、喪)未完成合同中途離廠者,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管理人員認可方可離廠,並同意廠方在本人工資中扣除廠方所墊車費150元;
8、乙方在工作期間出現工傷事件的,由廠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乙方在工廠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三、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生效
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通過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