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
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 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 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 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 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 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
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
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
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
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
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
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 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 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 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
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
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 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 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 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
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
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 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 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 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
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2?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和_________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4?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5?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6?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29.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中國員工聘用合約》(略)
二、《甲方承擔中國員工社會_____福利待遇的說明》(略)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業務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書,共同遵守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甲方視業務需要及乙方績效等可提前與乙方解除勞務關係或徵得乙方同意與乙方續簽勞務合同。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承諾,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夠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勞務,也願意承擔所約定之勞務。
2、 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委託乙方承擔與測繪相關的各種工作。
3、 乙方工作時間根據甲方需要確定。
4、 乙方提供勞務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達到甲方的各項要求和標準,並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5、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提供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6、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勞務,向乙方支付報酬。
7、 乙方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與各企事業單位相同均由乙方本人自行繳納。經乙方同意甲方代繳人身意外保險,年底由工資中扣除。甲方依法代為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勞務報酬支付
1、 甲方在每年春節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一年的的勞務報酬。
2、 甲方每月制定的勞務報酬包括保底酬金 元以及獎金。獎金的計算方式為:每個工程設定單價,每月完成工作量超出工資的部分,為當月獎金。
3、 不能完成當月工作量的,只有保底工資。
4、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技能調整保底工資。
5、 如需調整勞務報酬,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 本合同期滿如雙方未續簽,則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2、 甲方有權視業務需要及乙方業績情況等隨時解除本合同。除應當支付的勞務報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3、 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補償甲方 元代替通知。
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雙方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
2、 乙方在提供勞務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損失的金額據實賠償。
第六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文字及生效
1、 本合同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於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協議書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絡電話:
網址: 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絡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 ) 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一、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務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務合同。勞務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必履行。
二、 勞務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務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 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打上‘/’。
四、 乙方的工作內容及類別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文字中約定。
五、 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文字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 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文字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 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務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 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務合同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字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務合同的附件,與勞務合同一併履行。
九、 簽訂勞務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 本文字適用於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勞務協議期限為固定為一年,協議期滿前一週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 ___月___ 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 _ 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若擔任甲方重要崗位時,應依法與甲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並切實執行。
第六條 甲方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勞務報酬。若乙方是以計件來計算工資時,因無法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件數,就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問題,甲方在制訂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時應充分考慮到要支付的加班費,若乙方的月計件工資總額不低於當地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與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加班費的總和,則視為甲方已支付了乙方加班費,乙方不得另外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本勞務協議,應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於三日內與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回所掌管的印章、檔案資料、鑰匙等所有財物及歸還所借款項。甲方應當於乙方辦理完工作與物品移交手續後三日內結算工資給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確認,並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應領工資和經濟補償,乙方超過三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不為乙購買社保,但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工傷時,乙方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生病時,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所填具的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工廠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合同簽訂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民法典》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本合同於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
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
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階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資訊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資料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
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店鋪員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_____日。
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賬目,賬目不清,弄虛作假,貪汙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自合同生效起正常履行滿__年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萬元,合同期滿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萬元整。
因為任何原因合同未能達到上述時間甲方不作任何補賞。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
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______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______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______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亊裝卸勞務工作,經甲方面試合格後錄用,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由於甲方業務主要是做體力的搬運工作,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常年工人進出流量大,所以甲方以臨時聘用勞務工為主體,乙方臨時到甲方工作時,培訓期為_________個月,培訓開始後_________日內自行離開者,只發放生活費每天_________元。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因工作需要,甲方隨時可以安排乙方到別的單位和其它部門工作,乙方必須服從。
3、乙方工作期間因私亊不能來單位上班的,應提前一天向單位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故曠工_________天扣款_________元,連續曠工_________天以上者做辭退處理,甲方不再另行安排工作。
4、乙方工作時不得在廠區內吸菸,發現一次扣款_________元。
5、乙方工作時不服從安排,出工不出力,偷懶耍猾,小偷小摸,打架鬧亊或向車船主索要財物,經常違反甲方的管理制度者,予以辭退,並解除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6、乙方在工作期間酗酒鬧亊、打架鬥歐發生的傷殘亊故,由肇亊雙方按其責任大小各自承擔全部責任,並作辭退處理。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按時發放職工工資,不拖欠,本人崗位計件單價中的_________%作為養老金、勞保福利、出勤獎和加班工資等四項補貼(其中:養老保險金_________%、勞保福利_________%、出勤獎_________%、加班工資_________%)算入工資中與當月工資一併發放,養老保險金自行繳納,若因乙方中途辭工離開甲方,應提前五天向辦公室報告,可以結清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作時,享受傳統節日(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的福利。
3.乙方工作時造成的工傷亊故(以醫院出具的有效證件為準)其住院治療費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全部承擔,養傷期間發給生活費每天_________元.
三、本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____________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的鋼筋製作、安裝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職責與義務,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和要求
1、承包範圍: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鋼筋分項工程(包含設計變更、牆體拉結筋、樁頭鋼筋調直、地下室頂板及屋面鋼筋網制安、懸挑外架的預埋鋼筋)。
2、工作內容:承包範圍內的鋼筋的場內水平及垂直運輸、卸車,調直,按施工圖紙及規範進行翻樣,加工製作及安裝。滾絲安裝製作等一切工序。乙方要及時提供鋼筋翻樣單壹份給甲方。
3、工程質量: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檔案和施工規範及操作規程進行製作安裝,滿足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鋼筋分項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優良。
二、承包方式、單價和結算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的方式進行承包,乙方必須自帶鋼筋加工製作機械(斷鐵機,調直機、彎曲機,滾絲機、電焊機等所有與鋼筋製作相關機械裝置、工器具並帶連線的電纜線)、操作工具,鋼筋安裝用的扎絲及一切所有鋼筋連線所需的電焊條。一切安圖紙要求施工,直徑___以上的鋼筋不允許出現___cm以上的短鋼筋頭,如有違反,則予以處罰。鋼筋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節約用料,不得浪費,若乙方浪費材料或理解錯圖紙引起多用材料,其相關費用按實從乙方結帳總額中扣除。
2、含承包範圍、工作內容及承包方式中所有條款的工資、材料、機械、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等。地下室及群房和主樓的鋼筋安裝製作一個單價,每噸按元計算,稅金乙方自己負責.數量按甲方的實際進料鋼筋數量結合翻樣單數量進行計算。此單價包含管理費、社會保險基金、勞保和福利費用、運費、停水、停電、材料、機械影響窩工費、節假日、晚上加班、差旅及農忙、春插、雙搶、秋收季節工資補助費用及不可預見費等。
3、計時工單價:在承包範圍和工作內容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所發生的計時工按_____元/工日計算,由施工員安排、專案經理批准、第一總承包工程公司總經理認定。
4、付款方式:每月待建設單位付款後,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進行付款,並扣除予借費用。所有鋼筋分項工程完工後年底付至___%,竣工驗收後,工程款決算後內付清尾款。
5、各種處罰金額直接從乙方包乾總額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1、乙方應配足熟練操作人員,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要求。
2、在專案開工及施工過程中,乙方未按計劃完成施工任務,每延誤___天扣罰_____元。
四、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本專案工程主體結構要求優良,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施工規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鋼筋分項工程必須優良。鋼筋製作及安裝綁紮必須符合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鋼筋必須焊接牢固,符合滾絲驗收規範要求,杜絕出現質量事故。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配備安全帽(由甲方購買,按實價撥給乙方),安全帶、雨鞋、雨衣、手套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確保安全,配備相應的安全用品用具,如因乙方違章操作及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但甲方必須確保防護到位,如因防護未到位引起的事故,甲方負責。若乙方不配齊勞保用品,不按規定偑戴安全帽等,每發生一次按每人每次扣罰___元。
3、乙方必須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定,各種材料要集中分類堆放,做好料牌。
4、乙方必須服從專案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排程,遵守甲方有關安全、質量、保衛等各種管理規定。
5、在施工過程中如圖紙發生變更,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執行實施,如已安裝好的鋼筋發生變更,其發生的費用,甲方按實予以認可。
6、乙方負責人應參加專案部要求其參加的有關會議,每缺席一次扣款_____元。
7、各班組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尊重,如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和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另乙方除治安管理條例接受處罰外,根據情節輕重每次扣款_____元。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及遵紀守法、安全消防、社會治安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教育。
2、負責施工前和分階段的技術交底工作,提供有關技術資料,並向乙方講清技術質量、安全、節約等措施。
3、負責提供施工必須的大型機具。(垂直運輸機械)
4、指派專人負責質量、安全、現場操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工作。
5、負責為乙方人員提供必需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用電照明。
6、負責遵守合同按期及時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進度計劃,安排組織操作人員進場,如因乙方原因延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另行組織其他人員進行施工,其所有費用及增加費用直接從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中扣除。
2、乙方負責人必須住在現場,負責管理、組織、協調、配合甲方現場工作,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要求和各項工作指令。
3、乙方對自己所進場材料必須組織足夠人員加強管理和看護,所發生的丟失或損耗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持有外出務工合法證件,有效“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務工證”“上崗證”等,並辦理“暫住證”或“臨時戶口”,辦證所需費用自理。
5、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規定為工人辦理相應的工傷等社會保險,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應按照甲方工期、質量要求組織施工作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如乙方材料質量原因和施工未按規範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7、未經許可不得將無關人員(含家屬)帶入現場,更不得留宿,違者按現場有關規定處罰。
8、乙方與相關單位或人員所發生一切經濟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9、搞好乙方宿舍衛生,嚴禁使用明火、電爐等;不得起火做飯,一律在甲方食堂用膳。如發現使用明火、電爐或起火做飯,一經發現,即沒收相應物品,並對班組按_____元/次進行處罰。
10、向甲方提供現場人員身份證和名單,每次付款時,需造工資表並由班組人員簽字。乙方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的履行
若乙方在材料供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甲方要求時,或其自身內部管理混亂,無法良好履行該協議,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工資一律不予結算、支付,乙方進場的材料、機械裝置等作為保證金一律不準出場,作為彌補甲方的損失歸甲方所有。
七、突發情況
施工中及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建設單位原因而造成的停(窩)工等情況,乙方應無條件服從或退場,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其它事宜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九、合同留存
協議___式___份,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後自動終。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_____年
三、工作內容及職責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需要,主要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標準。
工作職責如下:
服從藥店規章制度和藥店領導的管理,工作上對經理負責。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半。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3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有權按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獎懲情況進行浮動。
六、社會保險及其它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七、勞動保護、勞動各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下列情況可雙方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和解除合同。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 合同的規定。
4、由於不可抗拒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在合同法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一般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產。
4、對與藥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工種或崗位調換。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 的。
2、嚴格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經教育或處分仍然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發生勞資糾紛時,乙方不經合法程式,擅自採取不合理罷工、上訪怠工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第十四條 乙方如需要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經勞動安全監察部門確認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不到規定的標準、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乙方合法權利的。
4、乙方本人有特殊情況,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予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案壹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並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絡電話:
網址:?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絡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30.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甲方:____________(僱主)
乙方:____________(僱員)
甲乙雙方就甲方僱傭乙方之事宜,按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專案
1、甲方僱傭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天在________從事_________勞務,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日共_____小時。並履行以下職責。
2、乙方在合同期間需聽從甲方指示安排做事,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定的任務。
二、報酬
甲方同意就乙方的勞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日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
2、每次發薪時,從乙方報酬中扣除應繳之個人所得稅金額,由甲方代扣代繳。
三、報酬結算方式
按算賬戶,乙方保證提供銀行賬號的真實性,並同意甲方一旦將款項轉入下述銀行賬戶,即視為乙方已經全部收到,乙方承諾不再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四、主要勞務地
乙方主要勞務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甲方業務性質所需,甲方也可要求乙方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地區履行職責。
五、保險和醫療費
僱傭期間,乙方自行負責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金的繳納,如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傷亡疾病等情況,所有費用均由其自行或其家屬、親屬等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食宿、交通及其他
1、乙方食宿、交通自理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緊急情況的通知
乙方在出現重病、死亡或其它緊急情況時,緊急聯絡人的姓名: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提供的資訊不準確而造成甲方不能及時聯絡到相關人員,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責任
1、因乙方之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2、因乙方之過錯,造成他人損失或損傷的,甲方若因此被追究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九、終止合同
1、由甲、乙任何一方提前3天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解除合同。
2、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任一方可在通知對方後隨時解除或終止合同。
A乙方____次無故曠工超過____小時或連續遲到____次。
B乙方行為疏忽魯莽,不遵守紀律或有其它惡劣情況
C乙方在服務期間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D乙方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或甲方指定的任務
F因乙方之過失導致甲方遭受較大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等
G乙方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甲方特別虐待
H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乙方若單方解除、終止合同且不及時或不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報酬總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勞務期滿,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衛生設施、衛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和2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稅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青島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專案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稅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 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字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附件一:《中國員工聘用合約》
附件二:《甲方承擔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原則,雙方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同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內容
本工程為框剪結構,總高度為___________米, ___________層。
四、 工程承包方式
為分項承包給木工班,本班組應該完成該項的製作和安裝任務,並清理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及衛生。該班組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與變更內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
五、 工程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完成所有工程量。
六、 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通過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七、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按建築規範計算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包乾,以甲方和業主實際結算面積為準。
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則上採用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價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 支付給乙方作本次工程進度款,按此比例根據工程進度及相應的進度款付至。工程餘款待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___________個月付清(除保脩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據業主、甲方對總價合同產生過程的實際情況,如遇業主方工程進度款暫不能按時支付的情況,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價,應按正常施工進度施工。
八、材料
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機械。
2、乙方負責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機械和配套裝置,及小耗材和照明燈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車用工,費用均考慮到承包價內。
九、考核驗收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確保施工安全。
2、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圖紙施工驗收規範,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
十、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
工、綜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場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生活費,其生活費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
4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機械裝置,及時供應過程所須得建築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術資料,提供書面的技術質量,安全等交底檔案,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應付款。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實支付工人生活費。
十一、 按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乙方必須協助甲方放線、測量定位。乙方積極組織操作人員,保質、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務。在施工人員操作時必須確保安全生產。
十二、違約責任
1、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尾數,甲方應支付違約金元,甲方應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誕識破的工作時間。
(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誤工期,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雙方分別承擔自身原因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三、本工程甲方派____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乙方派___________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合同的約定。
十四、爭議
甲、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促裁解決。和人民法院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後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既日失效。
十六、安全事故,每次發生醫藥費___________元,以外的由甲方負責。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___________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專案:
2、用工方式:
3、工期: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5、施工作業標準: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檔案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且對甲方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賠償。返工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後方可施工作業。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6.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負責材料的採購供應。
6.7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業主方和甲方提供的工作面及工作量組織人力物力,必須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內容,如未完成延誤甲方制定的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7.6乙方負責為施工作業人員支付勞務人員費用。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應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全及質量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安全責任
9.1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4乙方人員進場後,應遵紀守法,遵守總包方(甲方)所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專案部的管理。不允許有打架、鬥毆、酗酒、盜竊、聚眾賭博等違法行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衣裝整齊,
9.5乙方人員不得在小區學校等地方隨意走動,如發現對甲方造成的企業影響甲方有權給予相對應的經濟處罰。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施工圖紙工程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用量超出施工圖紙用量的部分,按市場聚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
11、勞務費的結算方式
11.1第一個月,甲方可根據乙方勞務人員數量,墊支相應量的生活費,第二個月可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付當月完成工作量的30%,逐月累計,甲方所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須及時下發到工人,如發現有未發放到位情況,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現場發放。
11.2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涉及質保問題的,工程結束後付款至80%,試運營三個月,無工程問題時付至95%,扣質保金5%;執行一年無任何問題退還5%質保金;未涉及質保問題的,工程結束後付款至80%,試運營三個月,無工程問題時付全款。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算單應由專案有關人員核定籤認,專案經理籤批後,報送財務處稽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
13、環境和文物保護:乙方應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汙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撥付勞務費。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面與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雙方應對已完工作量進行盤點,並據此進行末次結算。
15、爭議解決
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裁定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範圍: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
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天。
六、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工程竣工後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
1、所承包施工專案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所屬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專案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固定住址:固定住址:
帳號:帳號: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本協議中的乙方是指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但因其原工作單位或個人原因未購買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現無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相關社保、福利待遇的人員或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 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相關社保、福利待遇的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並經乙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 服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期限為 年。
二、服務內容
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職務(或工種)為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紀律及其它管理制度,按時完成服務工作,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為其調整工作崗位。
三、服務時間
乙方每天服務時間不超過 小時,每週不超過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付給相應的報酬。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與服務相關的條件及安全的服務環境。
四、服務手續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前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證明及資料(不能提供者不予聘用):
(1)身份證明;
(2)學歷證明;
(3)未購保險說明;
(4)購買意外保險申請(被保人男性以65歲為限,女性以60為限);
(5)健康證明(血壓正常、無傳染病、無血液病、無遺傳病等),乙方必須確保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正確屬實;
(6)家庭成員情況(便於緊急事件聯絡)。
五、報 酬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服務酬金,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額為 元/月。
2.計件工資: 。
六、保 險
因乙方屬於已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甲方與乙方之間並非勞動關係而是民事合同關係。
乙方因超齡無法再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故甲方不再為其購買相關保險。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相關社保、福利待遇等,其所產生的後果由其全權承擔。
以上內容甲方已明確告知並徵得乙方同意。
七、醫 療
乙方因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患病、受傷亡等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用等各項費用及期間的報酬,甲方不存在過錯的,不予支付乙方,且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對此明知且表示同意。
八、保密義務
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或名譽損失,應依法予以賠償並承擔相應責任。
九、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十、協議的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甲方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與本協議相同相似的服務合同關係的;
4、違反法律法規,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在聘用前對甲方隱瞞、謊報、提供虛假的個人工作經歷、資歷、即往歷史、身體狀況等不實材料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提供服務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支付酬金的。
十一、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一)協議期滿;
(二)乙方在服務期間因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十二、工作交接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起 天內辦理完工作交接。
十三、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乙方應當據實予以賠付。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並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五、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訴訟解決。
十六、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護照/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下列中的第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__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並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一條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甲方和乙方於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專項勞務服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的資質
3.1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按照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元人民幣計收,甲方於每月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於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後的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__]__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__]__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範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 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 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 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專案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 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後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後,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假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後,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
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並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於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託以下聯絡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絡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絡方式固定不變)。
聯絡人A: 與乙方關係: 行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絡人B: 與乙方關係: 行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絡人C: 與乙方關係: 行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後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 方:法人授權人:地 址: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暫住地址: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二、工作專案:
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裝置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
1、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______小時,自上午______時______分至下午______時______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______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2、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勞動報酬為________元。
3、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4、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2、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4、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_______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衝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