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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勞務合同(通用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3K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1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有關於勞務合同(通用5篇)

(鋼筋工)

工程名稱:勞務發包人:

勞務承包人:邵士飛

鋼筋工勞務承包合同

勞務作業發包人:高淳建安公司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專案部勞務作業承包人:邵士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承包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本標段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其中備勤樓建築面積5826.9平方米,五層;門衛室一層,建築面積71.31平方米;標準運動場一片,圖紙尚在設計中;監區範圍內的室外道路、停車場,給排水、消防;擋土牆壓頂等。

工程地點:高淳區花山區建築面積:5898.21㎡(暫定)勞務分包範圍:本標段工程設計圖紙範圍(含設計變更)內全部鋼筋加工、綁紮、焊接、安裝,二次結構植筋等工作

勞務作業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備機械裝置進(退)場裝卸車,本工種所有材料進場後的驗收、卸貨、分類堆放、標識,配合原材取樣送檢;鋼筋圖紙翻樣;斷料成型;盤園鋼筋調直;柱鋼筋接頭電渣焊,水平鋼筋焊接接頭或套管接頭的製作安裝、配合取樣送檢;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主體、二次、砌體加固筋、屋面及樓地面內的鋼筋綁紮;墊保護層、馬凳;垃圾清洗,鋼筋整修維護;監理等部門驗收完畢、砼澆搗期間的看護;餘料回收等本工程與鋼筋有關的全部工作內容,質量自檢整改,配合相關部門的質量檢查、驗收等工作。鋼筋加工場地、樓層工作面因施工產生的垃圾必須每天清理。工地生產、生活等所需臨時設施的建設用工、施工現場日常環境衛生(省文明工地標準)及迎接主管部門檢查臨時清理準備用工由勞務承包人承擔。承包人自帶全部鋼筋加工機械和工具,如:調直機、彎曲機、切斷機、電(渣)焊機、鋼筋鉤等。承包人自帶輔材有:電焊條、鋼筋保護塊、鋼筋間馬凳、綁紮鋼筋用鍍鋅鐵絲、植筋所需電錘、鑽頭、吹氣工具及植筋用膠等。

施工現場勞務作業人數:30人以上,並需根據進度要求及時調整人員數量,保證工程整體進度的要求。

2、合同價款

2.1終結算建築面積按現行20_版《國家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固定綜合單

本工程鋼筋集中在備勤樓加工,除備勤樓外的其他建築物所產生的水平、垂直運輸費用:按每平方米元/平方米計,合計:元變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相同或類似專案增加,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單價繼續施工,特殊型別專案單價另行協商。

2.2點工工資標準:男小工130元/天,女小工100元/天,大工220元/天。

2.3勞務承包人委派的勞務結算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作天數為:100天

4、質量、安全標準

工程質量:按高淳監獄監區改擴建專案第七標段工程施工圖紙,國標11G101-(1~3)圖集、國家及江蘇省現行的相關工程質量施工驗收標準等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質工程等級。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省級文明工地。

安全管理約定:○1人員要求:施工人員年齡不能超過60歲,有心臟病、高血壓及其他不適應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場。乙方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每天不少於8小時,監管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2安全設施要求:安全帶、安全帽、要嚴格按標準方法使用。所使用的臨時腳手必須具有足夠的安全儲備。3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在沒得到專職安全員批准前不得擅自拆除。○4施工現○

場機械裝置非專職人員不得操作。○5安全技術要求:每天上工前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由接授交底人簽收確認。對專職安全員每天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完成後必須經過專職安全員驗收確認方可進行施工。○6安全責任: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勞務承包人必須嚴格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生產負全責。教育工人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7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提供免費住宿,但不承擔在住宿內意外傷亡的責任;如勞務承包人不願住工地宿舍,自行上下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意外事故勞務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5、施工人員

5.1勞務發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職務:專案負責人;

5.2勞務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人員為,職務:勞務負責人;

5.3勞務承包人組成的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率不少於75%。

6、材料、裝置、機具供應

6.1鋼材由發包方提供,承包方應提前20日申報材料計劃。鋼筋損耗為1%,超出部分按市場價退還給發包方,大於50cm的剩餘鋼筋必須使用到工程中,且不得任意切斷。如有發現上述情況則加倍返還給發包方。

6.2勞務發包人向勞務承包人只提供大型裝置,僅指垂直運輸、雙輪推車、樓層配電箱,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勞務承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損壞,勞務承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機具及輔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所提供的機械裝置或工具必須效能良好,安全可靠;材料必須確保質量,不得以次充好,敷衍發包人,或對發包人帶來不良影響,上述情況一經發現,發包人將改為自購,費用從承包人結算款中扣除。

7、擔保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供以下擔保;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如勞務承包人違約後,勞務發包人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8、合同價款的支付

勞務承包人與勞務發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中間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勞務承包人上月實際出勤工人的生活費用,按50元/人/天支付。發包人現場有專人負責承包人的考勤記錄,並根據承包人實際出勤工日數支付生活費。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出勤工人身份證影印件及由本人簽字的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生活費不予支付。

(2)工程驗收合格交付後付至合同價的70%,20_年春節前付至全部工程勞務價款的95%,餘5%保修款在工程交付後滿一年時付清。為有效杜絕勞資糾紛,勞務承包人還必須提供本工程全部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及其本人簽字的總工資表給承包人備查,否則工資款費不予支付。

9、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含中間施工進度節點),每延誤一日,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當第二次延誤出現時,勞務發包人可直接安排工人加入勞務承包人施工,勞務發包人所安排的工人工資按500元/工日計算,由勞務承包人承擔,同時向勞務發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違約金。

(2)勞務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一次驗收不通過,勞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10000元/次違約金,二次驗收不通過,勞

務承包人應勞務發包人支付20000元/次違約金。

(3)勞務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勞務承包人應向勞務發包人支付工程總費用10%的違約金,勞務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4)勞務承包人要教育職工服從專案部對宿舍區的各項管理規定,嚴禁職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裝置開小灶,第一次發現沒收灶具併發出警告,第二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1000元/次(點)罰款,第三次發現則沒收灶具並處以20_元/次(點)罰款。

(5)進場不戴安全帽、在有防火要求的場所吸菸、隨地大小便,每件一次罰款100元。

(6)有打架鬥毆的一次罰款1000元。

發生以上行為後由現場負責人當場開具處罰通知單交財務在勞務承包人工程費中直接扣除。

勞務承包人違約並被處罰後,勞務發包人要求勞務承包人繼續履行合同時,勞務承包人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0、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勞務發包人和勞務承包人各執壹份;本合同副本叄份,勞務發包人執壹份,勞務承包人執壹份;勞務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11、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高淳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勞務發包人:勞務承包人:

住所:住所:

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緩解企業用工緊張的局面,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年齡18——45週歲,身體健康,是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為甲方組織輸送員工200名。同一少數民族或縣域不超過30%.

二、協議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員工提供合理的崗前和職工培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崗位。

2.甲方制定合理的用工和獎懲制度,並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

3.甲方須免費提供員工的生活(每日三餐、生活標準 每日不能低於10元生活費)及住宿。

4.甲方對待員工必須實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隨意解僱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如乙方所介紹的員工有過大違規違法行為允許解僱。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5.甲方須保證乙方員工每人每月260個小時工資不能低於2800元。如因甲方原因達不到工作時間,乙方員工的工資應按2800元計算。

6.甲方應給予乙方所介紹來的員工購買相關保險。

7.甲方企業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保證乙方所介紹員工和駐廠管理員在廠內的人身安全,保證不安排到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崗位給乙方員工和駐廠管理員。

8.為保甲方企業的生產正常執行乙方並按每介紹100名員工配一名管理人員,做好員工思想和穩定工作,甲方需免費提供管理人員的吃住,並給駐廠管理人員的管理費3000元每月。

9.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須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與休息等規章制度,如確認出發不合理的可向對方申訴處理。

10.乙方所介紹的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炒作甲方的機器及相關裝置,如乙方介紹員工在未經甲方允許私自炒作機器及相關裝置所導致工傷事故發生者,甲方不負責任。

11.甲方須報銷乙方所介紹員工的往返路費(到廠後一次性結算,以車票為準)。員工工作滿7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紹費、廣告費每人800元。

12.甲方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等相關證件影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並負責乙方為甲方輸送員工時帶隊人員的吃住及往 返路費。

四、薪資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0號發放工資。

2.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離開公司而未結算工資的,未結算的工資由乙方統一結算。

其他、

一、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五年內不得越過乙方直接與乙方所住地區或乙方客戶直接聯絡。否則,如乙方查證屬實,甲方按當次接收人數_1000元/人向乙方付賠償金,一次性向乙方支付5萬至20萬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甲方不正當行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二、雙方應對合同內所有條款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協議執行期間如甲方企業薪資上調,乙方所介紹的員工待遇也應作相應的調整。

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

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乙方(蓋章):

地址:河南省

郵編:456462 聯絡電話:__

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現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6、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7、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用人(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係事宜,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前___個月為試用期,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部門___崗位(工作)從事___職務,併兼任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______(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______(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__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並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於______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___%。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於次月___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並以銀行代理髮放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⑵乙方因過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後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⑷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餘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汙、挪用、侵佔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⑺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___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⑸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係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於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後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於勞務合同 篇5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作業人員

第三條:合同工期

風險提示:

明確約定好工程期限有利於保障工程進度,是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勞務發包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訴訟中,由於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誤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因此對於勞務發包方被支付勞務報酬的時間約定也會有所改變,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勞務發包方應當對可能出現工期延誤的情況要求專門制定制度作出書面認定,比如增加建設專案、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條件的時間等方面的事項,以避免將來發生訴訟時無據可查。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為______天。

第四條: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在確認的方式前劃"√"):

經過招投標確定或雖未經招投標程式,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確認:

(1)本合同價款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2)以___年施工預算或____施工概算定額為依據。

(3)定額工以外發生的零星用工單價_______元/工日。(以實際發生,書面簽證資料為準)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結算、決算資料: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承包人依據上述書面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的施工預算書。

(2)承包人根據發包人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完成作業內容,並取得有效的書面簽證單據編制人工結算書。

(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結算資料及書面洽商變更、現場籤認資料等。

2、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決算:

(1)發包人應於每月____日對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給予核實、確認並共同履行書面結算手續。

(2)工程交工後_____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完整的決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決算資料後28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並辦理分包工程決算手續。

3、合同價款的支付:

(1)合同價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條: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發包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裝置,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2)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相應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後,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範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後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後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

第九條:文明施工

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_市人民政府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2、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施工條件,如發包人不能提供現場食宿條件或雙方約定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食宿的,由發包人按照標準予以補償。

第十條:材料機具供應

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裝置的義務與責任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裝置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裝置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裝置、防護用具由發包人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400米內)。

2、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發包人材料機具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對借用的發包人的機具,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加強維修保養。

第十一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4、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第十二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

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於___%,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並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發包人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決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

(2)由於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餘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並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2、承包人違約責任: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籤認。

(2)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並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

(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應出示委託證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決算尾款後,即宣告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