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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勞動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1W

合同工勞動協議書 篇1

乙方: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鑑證編號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

合同工勞動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方錄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三條 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第四條 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簽證:__________

合同工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經 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編:

濰 坊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務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工作地點: 。

3.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及商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4.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 (定時、綜合計算、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日、小時)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3.甲乙雙方約定工資按 執行。

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可以根據乙方所在崗位的變化進行調整和變更,但不得低於工資集體協議中確定的工資標準。

(二)勞動報酬支付時間及要求

1.甲方要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實行月工資制的,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實行日、小時工資制的雙方約定工資支付時間為 。

工資支付日期遇到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應當在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後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甲方要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保護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對乙方進行專業培訓,並在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後上崗。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產過程過程中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六、保守商業祕密

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護措施的設計資料、程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資源情報、產銷策略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如乙方屬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 元,乙方 年內不得在 (地域)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乙方如有違反,則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3.乙方如違反約定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培訓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不包括以師帶徒),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雙方權利義務可通過簽訂培訓服務合同另行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改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若出現《勞動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獲得甲方書面確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獲得甲方書面確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若出現《勞動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若出現《勞動民法典》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四)其他

1.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2.甲、乙雙方應當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民法典》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相牴觸的,按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勞動合同補充條款與合同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上簽字蓋章。

3.甲乙雙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必須共同在修改之處簽字或蓋章。本合同塗改或者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應交乙方的一份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十一、下列條款為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勞動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