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的聘用關乎著學員的知識掌握。因此簽訂教練聘用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練聘用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教練聘用合同範文篇一甲方(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1)自 ,合同期為 年。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受聘為兼職 ,全面負責教練部業務及管理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時,每週6天的工作制度。
2.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 乙方一旦受聘,為了便於宣傳推廣包裝,甲方有權免費使用乙方圖片及視訊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工作報酬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兼職健身教練,每月工資參照績效制度,每月發工資時間為次月的15號。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私教績效任務的。
C.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A.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B.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需遵守競業規則,若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後去同行業其他公司,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引導教練員及私教客戶去他方,否則乙方須賠償五萬元作為甲方的經濟損失補償,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一切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教練聘用合同範文篇二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職務: 聯絡電話: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駕校實際情況,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駕校教練員崗位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態度好。
3、具備完善的業務知識,業務技能較高。
4、具有 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和半年以上駕校駕駛從教經歷及相應車型駕駛經歷。
5、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使用禮貌語言,學員滿意率達到90%。
6、當期有 個學員的,不合格學員不超過 人,有 個學員的,不合格學員不超過 人,因教練員的原因考試不合格的學員,應在一個月內補考合格。
7、訓練期間愛護車輛,無事故發生,無學員投訴,無違紀現象發生。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和聘任崗位的職責,結合乙方應聘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制定聘期內詳細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目標。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3、乙方不得自行購車掛靠在宜春市其他駕校,與甲方產生業務衝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並要求經濟賠償。(本條款不受合同其期限限制,長期有效)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乙方在甲方處服務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甲方確保乙方年收入不低於30000元人民幣(含基本工資+補貼+福利+獎金等),乙方在受聘期內基本待遇等同於目前駕校其他教練待遇,補貼及福利按階段性發放,獎金統一在年底發放(甲方將根據乙方培訓學員合格率發放獎金),如果乙方在遵守協議後,每月所發的基本工資及階段性補貼、福利、獎金加起來未滿30000元年收入,甲方將為乙方補足所差金額。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人事權益。
2、乙方應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的義務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2)履行公民義務,批准應徵入伍的。
(三)合同終止
1、本合同執行期滿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乙方應當保證學員期間,學員考試合格率為 %,如果達不到該合格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賠償金確定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練聘用合同範文篇三甲方(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9月一日至20xx年元月三十日止,合同期4個月。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溧陽市南山武術館(愉悅養生會所)瑜伽教練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八小時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專業知識培訓。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圖片及視訊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四條工作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是教練,底薪工資為 20xx.00元/月+提成1000元(績效工資)。每月發工資時間為次月的10號。工作期間因乙方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聘。
2、甲方包食宿,如乙方自理食宿,具體情況雙方可另行約定相關費用補助。
3、由於教練行業特殊,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甲方將在暫扣半個月工資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時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會館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內教學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進步的;
B.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會館規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D.教育接待學員不周,經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F.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醫療期間,不能從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C.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且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招聘相應人員代替乙方工作方可執行。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試用期),甲方應根據 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當於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雙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 凡由會館出資進行培訓、服裝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按規定賠償。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即給對方補償一個月當月的工資。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實施意見》第六條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聯 系 電 話 :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