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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教師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1W

聘用制教師合同 篇1

甲方:

聘用制教師合同(精選3篇)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職業教育中心計算機專業課教學的具體任務及發展目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膠州市職業教育中心 合同制教師,聘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其每月工資定為 。

二、乙方在受聘期間應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受聘崗位上要積極工作,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努力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及工作目標。

三、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1、 乙方如不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

2、 在聘用期內,出現教學事故、教學效果差、不為多數學生認可、嚴重違反教學管理制度的行為;

3、 有違法行為,獲刑拘及以上刑罰;

4、 出現符合解除合同的其他條件

5、 乙方在聘期內未到期而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未規定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補充完善。

四、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正常授課提供必要的場所和教學資料,並有義務協助乙方組織教學活動。

五、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放寒暑假內可電話通知方式。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聘用制教師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合同訂立類別(合同續簽口, 新聘合同口)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 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

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按調整後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品人員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工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 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其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在聘用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在學校周邊的家教服務點任課或者協助其招生。

(九)認真做好教學工作。面向全體、全面提高學科的教學質量,續簽合同時同時考慮末位淘汰制。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全額工資的80%,但不得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後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後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前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課時工資+職務補貼+考核工資+校齡工資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間內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可以調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資及其他補貼。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假期工資為基本工資+校齡工資。乙方在甲方處正常課堂工作滿一學期並在合同期內或續聘者可享受假期工資,不滿一學期的或雙方解處聘用關係的不享受假期工資。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再簽訂合同書者,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和執行,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假期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處理辦法: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及不真實證件或在原單位存有編制人員等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為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為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工資的50%。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為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願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三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八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制教師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含試用期月),自年月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年月日。

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科室、部門),擔任(崗位、職位)。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五)其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四)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五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構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七)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

(二)合同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係及戶籍關係,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儘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係,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______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