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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精選21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2W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精選21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援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援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援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援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援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於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於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為員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於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

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援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定、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字,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於模範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檔案會籤。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並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絡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絡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絡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變更與終止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字製作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呈報備案份。每份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字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後,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佈。

企業方(蓋章):_________       工會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2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3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字;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字;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字;

4、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說明

附件一:

工資集體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保障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根據經營特點,採用的基本工資制度為下列第__項:①崗位工資制;②崗位效益工資制;③崗位薪點工資制;④崗位等級工資制。

第四條 企業在確定工資標準時,應綜合考慮職工崗位的職責、技能素質、工作條件和勞動強度,要以崗位測評為依據,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本企業工資水平等,合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和工資差距。

第五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工資形式結合職工工作崗位,實行下述第__項:①計時工資;②計件工資;④計時工資加浮動工資;③營銷收入提成。

第六條 企業在保證執行市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前提下,確定支付給職工的月最低工資為____元。

第七條 企業職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為____元,上年企業工資總額____萬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考慮到當地釋出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情況,經與職工方協商,對本協議期限內職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具體採用方法為下述第__項:①企業經營利潤每增長百分之一,職工工資按比例增長__%,企業經營利潤下浮則按比例下降__%;②按照當地釋出的工資指導線標準,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__%;③絕對額年增加____元。

第八條 在職工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按月足額發放工資,並在每月__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職工工資(或由銀行直接劃入職工個人工資卡)。如企業故意拖欠工資,職工有權要求企業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九條 企業依法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或職工同意,並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履行正常勞動義務前12月內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如果受傷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應按實際工作時間的月平均收入計發工傷津貼。

第十一條 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協商變更,但每年不能超過一次。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為一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職業安全衛生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權利,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熟悉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六條 企業要貫徹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依法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保險費。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鑑定後的待遇,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企業應對職工特別是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職工有權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

第十一條 企業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企業應及時通知工會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揮女職工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女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係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條 企業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履行繳費義務。

第五條 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的職業特點,對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六條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企業不得降低其工資,不隨意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應執行《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的女職工禁忌的勞動範圍。

第八條 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應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九條 女職工分娩後,應保障其產假及相關待遇。

第十條 女職工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間,一般不延長其工作時間,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條 企業應建立婦科病檢查治療制度,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職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企業應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議的全過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總工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4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適當延長時間,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字;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字;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字;

4、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說明

附件一:

工資集體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保障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根據經營特點,採用的基本工資制度為下列第__項:①崗位工資制;②崗位效益工資制;③崗位薪點工資制;④崗位等級工資制。

第四條 企業在確定工資標準時,應綜合考慮職工崗位的職責、技能素質、工作條件和勞動強度,要以崗位測評為依據,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與本企業工資水平等,合理確定崗位工資標準和工資差距。

第五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工資形式結合職工工作崗位,實行下述第__項:①計時工資;②計件工資;④計時工資加浮動工資;③營銷收入提成。

第六條 企業在保證執行市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前提下,確定支付給職工的月最低工資為____元。

第七條 企業職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為____元,上年企業工資總額____萬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考慮到當地釋出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情況,經與職工方協商,對本協議期限內職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具體採用方法為下述第__項:①企業經營利潤每增長百分之一,職工工資按比例增長__%,企業經營利潤下浮則按比例下降__%;②按照當地釋出的工資指導線標準,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__%;③絕對額年增加____元。

第八條 在職工履行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按月足額發放工資,並在每月__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職工工資(或由銀行直接劃入職工個人工資卡)。如企業故意拖欠工資,職工有權要求企業按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第九條 企業依法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時,應徵得工會或職工同意,並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履行正常勞動義務前12月內的月平均工資收入。如果受傷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應按實際工作時間的月平均收入計發工傷津貼。

第十一條 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協商變更,但每年不能超過一次。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般為一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職業安全衛生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權利,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熟悉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六條 企業要貫徹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依法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保險費。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鑑定後的待遇,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企業應對職工特別是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職工有權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

第十一條 企業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企業應及時通知工會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揮女職工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女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係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四條 企業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履行繳費義務。

第五條 企業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的職業特點,對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六條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企業不得降低其工資,不隨意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應執行《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的女職工禁忌的勞動範圍。

第八條 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工作,在工作時間內應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九條 女職工分娩後,應保障其產假及相關待遇。

第十條 女職工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時間,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在哺乳期間,一般不延長其工作時間,不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一條 企業應建立婦科病檢查治療制度,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職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企業應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議的全過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中應有女職工代表。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總工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5

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註冊型別:

職工人數:

使 用 文 本 須 知

1、本集體合同所稱甲方為用人單位,即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乙方為職工一方。

2、甲、乙雙方有義務應對方要求及時、如實向其提供與簽訂集體合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3、經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4、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乙方與甲方簽訂;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甲方簽訂。

5、集體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將集體合同文字以及有關資料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對異議部分進行協商修改,履行集體合同簽訂程式後重新報送。

6、甲方應當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7、本集體合同為示範文字,在使用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或者刪改章節、條文,也可以就工資調整機制、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等事項另行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8、本集體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集體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勞動用工管理

第一條 甲方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條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採取 形式將上述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告知全體職工。

第三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甲、乙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勞動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低於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五條 甲方單方面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提前 日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應在 日內及時反饋意見;工會有不同意見的,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在 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因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和支付制度時,應當事先與乙方進行集體協商。

第七條 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經協商確定, 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 元,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低於 %(或者職工工資隨本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比例為:本單位利潤總額增長 %,職工工資總額增長 %)

年度工資總額增量按以下辦法分配

第八條 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2、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3、崗位名稱 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

第九條 本單位對從事 工作的職工發放津貼和補貼,雙方約定:

津貼名稱 發放標準

補貼名稱 發放標準

第十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 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第十一條 本單位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

第十二條 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 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釋出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 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釋出的最低工資標準的 %)

第十三條 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 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條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本單位在 崗位(工種)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 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應當在 日內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七條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雙方商定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辦法是

第四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落實勞動安全責任制,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甲方應落實職工勞動安全教育制度,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培訓,其中從事 特種崗位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工會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每年安排 次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工會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援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甲方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對工會或者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當研究。

第五章 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原勞動部《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等規定,實施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組織崗位競聘時,除不適合女職工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女職工參與或者提高對女職工的競聘標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不得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變更女職工工作崗位應當徵得女職工同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對懷孕、哺乳期女職工不得安排加班加點和從事禁忌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和哺乳期的女職工,上班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應的產前假、哺乳假,甲方確定女職工休假期間月工資的方法是 .

第二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女職工定期健康檢查制度,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組織全體女職工參加一次婦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並建立女職工健康檔案。甲方按 標準定期發放女職工衛生保健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支援女職工參加政治、業務、技術培訓,在單位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應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九條 甲方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並每年 次向乙方公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工會有權對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條 甲方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雙方商定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為 %.

第三十一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濟效益等情況,為職工辦理以下保險和福利事項(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療休養等)

第七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特點、條件和要求,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建立職業培訓制度,對職工進行有計劃的職業技能培訓。

甲方制定的職業培訓經費使用方案和培訓計劃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其中用於管理人員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高於總額的 %,用於生產一線職工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低於總額的 %.

第三十三條 甲方在 年度對從事 崗位(工種)的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四條 甲方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集體合同。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適用集體合同集體協商程式。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修訂或者廢止;

(2)不可抗力;

(3)雙方約定 ;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甲方尊重工會履行維護職工權益的基本職責,支援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每月 日之前按規定向工會撥繳經費。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因履行職責佔用工作時間的,視為提供正常勞動。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個人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重大過失行為、退休或者本人不願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的除外。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

第四十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履行情況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 次,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中的工資條款或者相應附件的履行情況應當每半年公佈一次。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現問題或提出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出現重大問題,還應以書面形式報告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 本集體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6

用人 單位:

工會(職工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期限 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用人單位名稱: (蓋章)

地 址:

法定程式碼:

郵政編碼:

註冊地址:

用人單位工會(職工一方)名稱: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

姓名: (簽章)性別: 族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委託代表人: (簽章)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工會(職工一方)首席代表:工會主席(職工代表一方)

姓名: (簽名)性別: 族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委託代表人: (簽章)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集體合同協商雙方代表名單

說明:

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和諧勞動關係的需要,維護新形勢下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發揮女職工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女職工與企業共同發展,根據我國《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檔案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單位工會與行政雙方集體協商後簽訂。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於 (單位名稱),合同中統稱為用人單位。

本合同所稱女職工包括:與單位有勞動關係或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所有女性職工。

第四條用人單位與女職工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女職工特殊權益條款的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規定;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按本合同標準執行。

第五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委員會必須在本單位黨政工的領導和支援下,圍繞企業生產發展,組織女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素質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女職工在企業發展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二章 女職工合法權益保護

第六條 用人單位與女職工建立勞動關係應簽訂勞動合同,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或提高對女職工的錄用標準,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條 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用人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第八條 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安全保健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婦職工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婦女婚否、懷孕、哺乳等藉口拒絕招收女職工或提高錄用條件。

第十條 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企業進行承包、租賃、轉讓、兼併的,對能勝任本職生產和工作的原企業的女職工,不得無故拒絕使用或聘用。

第十二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女職工。

第十三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為女職工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並按規定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確保女職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類社會保險待遇。同時,單位依法代扣繳女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積極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交納生育保險費,單位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費用由經辦機構按有關生育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單位按照有關生育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費用。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委員會必須在本單位黨政工的領導和支援下,圍繞企業生產發展,組織女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素質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女職工在企業發展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三章 女職工的特殊利益保護

第十七條 女職工經期保護

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月經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八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其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根據醫療部門的證明,結合單位實際情況,予以減輕或安排其他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三)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進行產前檢查,視為勞動時間,並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女職工在產前檢查期間不能按病、事假、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女職工產假保護

(一)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可休產假15天;滿2個月不滿4個月流產,可休產假30天;滿4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可休產假42天;滿7個月(含7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對待。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應允許有1至2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第二十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用人單位對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2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並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嬰兒滿1週歲後,經醫療單位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6個月。

(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三)用人單位在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療部門證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每兩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檢查。

第二十二條 女職工更年期保護

經醫療單位證明,患有嚴重的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單位應給予照顧,可暫時調做其他適當的工作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第四章 女職工民主管理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積極參與民主管理,在工會代表大會、職工代表大會中,女職工(女會員)代表應占適當的比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代表女職工參加單位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簽訂的全過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代表女職工參加本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的全過程,並有權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合同雙方每年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並向職工(代表)工會報告檢查情況。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一)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勞動標準和條件已修改或廢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十七條 在企業發生關、停、並、轉等情況時,本合同內容不適應時,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滿。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合同難以繼續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雙方都有權提出對合同文本有關條款提出修改和改動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經變更、補充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末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修改、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爭議及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末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簽約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諸項條款,因一方的過錯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後,在七日內將簽訂的合同文字及全部附件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工會(職工代表)應當將合同正式文字報送上一級地方工會。本合同生後,用人單位應在15日內公告本單位全體職工。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也可作為《集體合同》附件,一併報送審查。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以內網、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履行期為 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由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工會負責解釋。

單位名稱(公章) 工會(職工代表)(章)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 工會(職工代表)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7

甲方(工會或員工代表)________ 乙方(企業代表)________

員工總數: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企業性質: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公司簽訂。

第三條 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 本合同依法生效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並應在員工上崗工作之前訂立。

第七條 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採用勞動部門制定的文字,也可以採用企業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字。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於或劣於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企業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勞務工_______年,深圳戶籍員工_______年。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該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20xx年,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二)深圳戶籍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xx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5年。

第十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在履行期滿後延續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履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變更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如改變崗位、工種等),應遵循下列程式解決:

(一)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要求;

(二)雙方協商;

(三)協商一致,修改勞動合同內容;

(四)協商不成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企業確需經濟性裁員時,應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式、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企業對勞動合同期內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期未滿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任職期滿或者哺乳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條 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給予賠償。

第三章 工時、休息、休假

第十六條 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一)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保證員工每週休息_______日;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十七條 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加點,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標準,並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投人人數;

(二)與甲方或當事員工協商;

(三)乙方不違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甲方應當支援和參與。

第十八條 員工依法享受的帶薪休假以及本集體合同約定的其他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工資

第十九條 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二十條 本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二十一條 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於深圳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二十二條 本企業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上月工資必須在下月七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 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獎金、津貼、補貼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根據政府公佈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七條 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 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二十九條 企業依法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作為福利基金,用於員工集體福利,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並發展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幼托、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 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三十三條 企業必須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四條 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五條 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六條 對於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援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七條 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並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章 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八條 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九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四十條 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四十一條 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四十三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人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脫產培訓的員工,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脫產培訓合同》,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後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九章 獎勵、懲罰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依法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條件和標準。企業規章制度須經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討論通過,並向全體員工公佈。

第四十八條 企業對員工給予懲罰,應符合下列程式:

(一)弄清事實,取得證據。

(二)企業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徵求工會意見。

(四)慎重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十章 集體合同的期限、履行及爭議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十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式重新協商,並將變更修改後的內容報勞動行政部門稽核登記。

第五十一條 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非因法定事由或本人嚴重過失,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並送勞動行政部門稽核登記。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稽核登記,自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稽核登記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職工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合作共事,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平等協商制度,根據利益兼顧、明確權利和義務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工會是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工會尊重和支援業主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依法支援業主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協助業主教育職工自覺遵守勞動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本合同為區域性集體合同,覆蓋轄區企業,各企業在執行勞動標準,勞動保險、工資福利以及職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企業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4小時工作制,因業務合同需要和生產急需確需加班加點的,應徵求工會和員工的意見後實施,並依法發給職工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在夏季高溫、冬季嚴寒季節或其他特殊情況下,企業應採取措施,保證員工有良好的工作環境,或依據有關規定合理安排減少工作時間。對於有損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加班加點,工會有權代表和支援職工拒絕執行。

第三章 職工福利

第六條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用於員工福利。

第七條 企業應根據效益情況逐步改善職工文體、勞保、生活福利、醫療等待遇。

第八條 企業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發放特殊工種的各類津貼、補貼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 勞動保險及安全衛生

第九條 企業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勞動保險費用、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保險費,享受保險待遇。

第十條 員工因公受傷、致殘、死亡以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企業應在24小時內向上級工會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企業職工出現因公造成職業病、負傷致殘、死亡及女職工孕期、產期等情況,凡符合法規規定條件的,企業應按規定給於該職工相應的待遇。

第十二條 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不斷改善安全、衛生條件,認真做好特殊工種、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積極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五章 工資專項協議

第十三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的特點,與工會協商確定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

第十四條 雙方根據政府公佈的本年度工資指導線、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經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企業保證職工收入隨著企業效益增長而增長。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本企業按月發放職工工資,並於固定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拖欠職工工資,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

第十六條 職工產假、晚婚晚育假、婚喪假、工傷職工停工等期間,應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第十七條 職工病假應發放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並不得低於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

第十八條 職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佔用工作時間的,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第十九條 非因職工原因停工、停產、歇業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乙雙方可協商確定職工生活費標準,並不得低於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條 企業應建立職工考勤制度,書面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並與職工核對簽字。企業應將工資支付給職工本人,並同時提供工資清單。

第六章 女職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經、孕、產、哺“四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二十二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內,企業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勞動時間,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第二十四條 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並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五條 女職工生育後,在哺乳期內(嬰兒一週歲內)每天給予哺乳時間一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一小時。

第二十六條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3)已婚女職工在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產假14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20天。

第二十七條 對於節育手術者休假,按當地計生部門《關於實施各種節育手術假期等規定的通知》檔案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活津貼按照《柳州市生育保險辦法》由社保局統一支付。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衛生用品。

第三十條 “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企業給予女職工休假半天。

第三十一條 企業定期對女職工舉行婦女保健知識講座。至少每兩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檢查。

第七章 合同責任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支援工會工作,工會應當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企業管理,監督企業落實集體合同所列條款。企業工會組織不健全,集體合同履行不正常,不得參加評先評模。

第三十三條 工會與企業雙方為加強合作和聯絡、保障集體合同的履行、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協商談判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聯絡(協商)會議,就集體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

(二) 企業召開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應有本企業工會代表列席,並聽取工會代表的意見。

(三) 基層工會組織召開會議或組織活動,儘可能不佔用生產(工作)時間,確需佔用的企業應予支援。

第三十四條 企業依法提取和撥繳工會經費。

第八章 勞動爭議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屬集體勞動爭議,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行政方及上級工會可派員參加。

第三十六條 職工個人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由基層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依法解決爭議,不得激化矛盾。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3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非法定事由或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條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遇到下列情況可以解除,終止合同。

(一)雙方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出現,使合同無法履行;

第四十一條 企業要支援配合工會及職工代表對集體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登記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籤約雙方各執一份,上報市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區域企業:(附後)          年 月 日

工會方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簽字蓋章)

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意見:          年 月 日

(勞動行政部門簽章)

本合同覆蓋單位

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企業蓋章:            企業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9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援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援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援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援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援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於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於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為員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於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

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援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定、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字,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於模範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檔案會籤。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並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絡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絡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絡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變更與終止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覆,並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字製作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呈報備案份。每份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後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字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後,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佈。

企業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會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員工總人數: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_工會會員人數: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保障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企業和全體職工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雙方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是企業、工會以及全體職工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

第四條企業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經營管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重視提高職工素質,不斷改善工作、生活環境和條件,在企業效益增長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工資水平,增強企業凝聚力;重視聽取工會和職工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資、工作時間、保險福利、職業培訓、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與工會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

第五條工會尊重企業經營者依法經營管理及其他合法權利,教育職工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等活動,發動職工為企業發展出謀獻策,團結職工努力完成各項生產、工作任務。

第六條職工遵守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職工、企業雙方要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保守企業專利技術和商業祕密。

第七條企業與工會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簽訂、履行及其它有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八條企業與職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簽定勞動合同的形式確立勞動關係。企業與職工應在勞動關係建立之時簽訂勞動合同。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尊重雙方各自的知情權,履行有關事項的法定告知義務。

第十條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使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字,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經與工會協商,聽取工會意見後,對該文字進行修訂、補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字。修訂、補充後的合同文字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合同文字應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稽核。

合同文字內容不能與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相牴觸。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十一條工會應當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依法訂立與履行勞動合同。企業與職工簽訂或續簽勞動合同時,企業代表或工會代表應當向職工解釋勞動合同條款,講解勞動合同知識。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嚴格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變更職工工種或工作崗位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同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企業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違紀職工或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處理違紀職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並可以依法支援職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提出訴訟。第十五條企業按規定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企業和職工因履行勞動合同或其他事項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企業和職工應當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規定處理。

第三章職工教育與培訓

第十六條企業鼓勵職工參加經濟、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企業應建全職工教育和培訓制度,按年度制定職工教育和培訓計劃;設立職能部門,負責職工的崗位、崗前教育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門用於職工教育和培訓。

企業應向工會通報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十八條企業堅持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開展職工教育和培訓,鼓勵職工崗位成才,自學成才。對在業餘時間學習,並獲得相應文憑的職工,企業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經企業同意參加各類學校業餘進修學習的職工,可獲得有薪假參加相關考試。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十九條企業堅持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原則。企業應在聽取工會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工資標準、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分配形式,並告知全體職工。

第二十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向職工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第二十一條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在法定時間內給職工提供正常勞動任務的,職工在服從安排、堅守崗位的前提下,應獲得不低於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由企業和工會共同協商確定,且不能低於企業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資標準。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1

出租方(甲方):

社員代表人: 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 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自願將位於x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該田地總面積為________畝(具體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記卡為準)。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 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土地租賃合同書四、租金計算、付款方式: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以每畝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從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調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後一年內繳當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收款收據。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六、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設的基礎設施歸集體所有。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七、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訂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2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改革,促進開放,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12

第七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八條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衝突的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合同

{1}合同期滿;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恢復正常經營生產,合同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合同;

企業發生關、停、並、轉、抵、租、破、賣,原合同內容不適應時。

第四條 合同期滿---月前,合同雙方應協商擬訂新的集體合同或協商集體合同的續訂。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均需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履行手續後方能生效。

第八章 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對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二條 企業要求全體職工努力完成企業經營針、生產、效益目標。企業履行合同中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及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款的義務。

第三條 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四條 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勞動人事、勞動分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全員勞動合同制方案及企業經營方針、奮鬥目標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企業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努力實現。

第五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天向工會的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方可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六條 工會應教育職工努力完成勞動生產任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開展勞動競,提高文化素質、職企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的職企業道德,推進企業文化建設。

第七條 工會應努力動員職工完成工廠制定的目標任務。

第八條 工會對企業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應予制止的糾正。

第九條 工會對違章指揮,有損職工安全的行為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以糾正和認真處理。

第十條 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企業應支援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企業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徵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會議達成的協議,應記錄在案,並向職工公佈,經報勞動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認可後,產生法律效力,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查。

第二條 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的監督檢查由雙方瓦派代表,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檢查一次,促進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12份,雙方各持3份,分別---------勞動人事局-------總工會3份備案。

第六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能過,雙方簽字,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按昭法律、法規規定生效。

雙 方 代 表

職工方 企業方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3

上海 學校工會與上海 學校本著合作共事的精神,經充分的集體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特簽定以下合同。

總 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合同,協調學校與勞動者群體及其組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建立良好穩定的勞動關係,共謀學校的發展。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依據,協調學校與職工權利義務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關係協商機制,保持和諧的勞動關係,保障學校、工會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2、本合同是雙方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發展教育、提高教育效益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協商,不斷提高學校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不斷提高學校的社會聲譽和形象。

3、本合同對學校和學校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學校與職工個人簽定的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規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低於本合同的,視為無效,並以本合同確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為準。

4、學校制定或修改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勞動報酬(含工資協商)

1、本合同的勞動報酬是指教職工按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後學校應當支付的基本工資。

2、學校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由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通過以工資集體協商按如下形式確定。

a、工資基數根據本區、鎮的工資發放水平和學校經濟效益由簽約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上海市公佈的最低工資額;

b、基本工資額不含加班加點費、交通補貼、伙食補貼、高溫補帖、有毒有害工種的營養費補貼及相關的勞動福利待遇等;

3、本合同期內,在學校經濟效益增長的條件下,職工的工資水平在原工資基礎上實行同步增長。

4、工資發放時間:固定於每月 日發放。學校不得無故拖延工資發放日;

5、工資應當用人民幣支付,不得用實物、欠條等形式代替;

6、職工勞動報酬以計件形式計算基本工資的,應以勞動者在規定的8小時勞動時間內最低能完成的勞動量所得到的報酬不低於日平均基本工資。

7、在不影響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學校應積極支援職工參加工會活動,並照發工資。但職工在參加工會活動前應徵得學校同意,不得擅自離崗位。

8、加班加點勞動報酬計算方法:

A、平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基本工資的150%計算報酬;

B、雙休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200%計算報酬;

C、節假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報酬;

D、加班加點的報酬每月結算一次,於發工資日一起發放。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生產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發揮廣大女職工在企業生產經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湖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企(事)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由單位工會與行政經雙方集體協商後簽訂。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於(單位名稱),合同中統稱為企(事)業簡稱

本合同所稱女職工包括:單位內所有在職的女性職工。

本合同有關照顧孕婦、產婦的條款,不適用於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女職工。

第二章 女職工的勞動權益保護

第四條 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第五條 建立健全女職工勞動安全保健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及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規,對女職工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第七條 由於正常工作調動,女職工到新的適合女性從事的勞動崗位時,任何車間、部門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

第八條 不得以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與女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第九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女職工。

第十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章 女職工的特殊利益保護

第十一條 女職工在懷孕和哺乳期間內,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懷孕的女職工,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整個孕期檢查次數約為8次,高危孕婦檢查次數由醫生掌握)

第十二條 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十三條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兩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十五天;滿兩個月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三十天;滿四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給予產假四十二天;滿七個月分娩,按正常產假對待。

第十四條 女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滿24歲晚育年齡,享受晚育假的,增加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十五條 女職工懷孕滿七個月(含七個月),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第十六條 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嬰兒在一週歲之前,其所在單位應在每班勞動時間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在哺乳期內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週歲;有條件的單位可適當延長請假期,但累計時間不得超過十八個月。經批准在哺乳期休假的女職工,其工資由所在單位按其標準工資的75%左右發給,若發給的工資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的,按最低生活費發給。

第十七條 經批准照顧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除享受產假90天外,不再休雙保假。懷孕七個月後由所在部門安排,不再上夜班。

第十八條 按月發給女職工衛生用品(或折發人民幣*元),此項開支,企業在職工福利經費或企業留利中列支;事業單位在事業費中列支。

第十九條 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的由單位支付。

第二十條 每兩年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檢查,有條件的企業,可為女職工購買特種疾病保險(《女職工安康重大疾病保險》)

第四章 合作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單位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在工會代表大會、職代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女會員(或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代表參加單位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全過程。

第二十二條 為實施對單位和女職工的有效維護,單位與工會實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或座談會議,就企(事)業女職工權益保護情況相互通報和協商,共同探討新形勢下單位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第二十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成立對等人數的監督小組,每半年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次聯合檢查,並向聯席會議通報檢查結果。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本合同:

(一)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政府規定的勞動標準和條件已修改或廢止的;

(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十五條 在企業發生關、停、並、轉等情況時,本合同內容不適應時,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本合同:

(一)合同期滿;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合同難以履行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文字,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的首席代表發生變更,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本合同期滿六個月,經雙方協商擬定新的集體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六章 合同的爭議及處理

第二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簽約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諸項條款,因一方的過錯造成集體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甲方(企業或事業)和乙方(企業女職工代表或事業女職工代表)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由甲方代表(企業或事業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與乙方代表(工會主席)簽訂,由甲方將合同文字一式三份作為本單位集體合同的附件,報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將生效的合同文字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以廠報、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為止。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工會名稱(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

甲方自願將本村土地承租給乙方使用。該土地位於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 _________,北至___ _____,南至______ _______,面積 畝。

二、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可作為種植、養殖或農產品深加工、建房等,可改變原有地貌,甲方不得干涉,但是不允許對外賣土。乙方為了有效使用該坑,拉土填坑、平整地面,在承包期內,由乙方承擔費用。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該土地承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優先續租,租金另行協商。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農村土地租賃合同該土地承租金共計 萬元人民幣,簽定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協助乙方協調甲方、政府及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關係,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興建建築物、構築物等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六、村委會換屆選舉,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得因此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屆村幹部有義務告知下任村幹部廢坑對外承包的情況。

七、該坑如涉及到政府徵地,徵地的補償款歸乙方,地

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乙方填坑所投入的一切費用,在政府徵用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填坑土方約 m³及機械的費用按國家標準計算),未徵收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繼續履行,被徵收部分的承包費退還給乙方。

八、如涉及商業拆遷,由乙方出面協商,乙方有權利決定是否同意,甲方無權干涉,因拆遷發生的補償款歸乙方,未佔用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繼續履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在未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者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十、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另一方十倍的承包費及因籤合同造成的所有損失及費用。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企業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各級政府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

第二條 企業在招聘職工、職工培訓、晉級、晉升時,堅持男女職工機會平等;

第三條 企業堅持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第四條 企業把女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保護納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同步實施;

第五條 企業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規定》。

第二章 女職工保護實施條款

第六條 女職工經期保護

1、對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作業的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企業應暫時減少工作量或調整適合工作。

2、患有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在月經期間,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1、對懷孕的女職工,企業不得以懷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降低職務,降低工資;

2、企業不得延長懷孕女職工勞動時間;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給予適當工間休息,並相應減少工作量。

3、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計算在工作時間內,有定額的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第八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1、正常分娩的,給予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內(含)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產假期滿,企業應恢復女職工原崗位工作。

5、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間的經濟待遇;

第九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1.哺乳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給予每個工作日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並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2、對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點及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條 企業參加《職工生育保險》。

女職工由於計劃生育手術、生育或流產,經本人申請並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後,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生育津貼以及報銷產前檢查、計劃生育手術門診醫療費用。

企業在收到撥付的生育津貼及相關保險費用後,及時按規定發給職工。(對女職工超出生育保險撥付的費用,企業根據有關規定製  第十一條 對不屬於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範圍的女職工,其生育期間費用由企業負擔。定統一的報銷辦法。)

1、不屬於參保範圍的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約定,且產假工資不得低於本縣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企業每年出資為女職工做一次婦科體檢;並確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女職工健康檢查檔案。

第十三條 其他特殊保護。

1、三八婦女節,如在工作時間,女職工放假半天。如因單位原因必須上班的,應給予適當補償。

2、企業為女職工提供更衣室、浴室和衛生間,並確保環境乾淨衛生。

第三章 女職工保護與工會女職工組織

第十四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職工權益的規章制度,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意見。

第十五條 企業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結合女職工需求開展素質教育流動課堂活動;

第十六條 企業支援工會女職工組織參與民主管理,職代會女職工代表比例與企業女職工比例相當,女職工代表參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的全過程。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委員會中有女職工代表。

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7

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為了明確和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鞏固和發展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經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作為企業方和職工方的利益共同體,以下簡稱公司)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應進一步深化改革,貫徹執行強化內部管理,適應兩個轉變,增強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的總方針,堅持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同步前進。實現施工產值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企業能級和職工素質雙提高,樹立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形象的目標。

第二條 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質為根本,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經營機制,增強職工是企業主人的責任感,增強職工在市場競爭中的危機感,進一步提高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

第三條 公司是雙方利益的共同體。企業的生存發展關係到全體職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體職工必須以主人翁的精神,與企業同心同德,積極拓展市場,在各自崗位上承擔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刻苦學習,勤奮工作,提高勞動技能,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完成各項生產經營任務。

第二章 勞動報酬

第四條 公司實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考核發放的工資政策。同時,隨著公司內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第五條 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公司按不低於__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月薪。

第六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生產發展,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公司生產經營和職工勞動特點,將職工的勞動報酬與其勞動責任、勞動技能、勞動條件以及勞動實績緊密聯絡起來,使勞動報酬充分反映勞動數量上和勞動質量上的差別,使企業職工工資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緊密結合起來,根據企業的效益好壞上下浮動。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制定,並提交公司職代會審議。

第七條 公司對參加各類技術比賽獲得_________電力建設系統及以上級別名次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八條 公司對被評為_________市、部及以上級別的勞模,包括市、部單項先進工作者(生產者)、三八紅旗手等,給予獎勵。

第三章 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公司實行每週40小時,每日8小時工作制。

第十條 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的電力企業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規定,公司制定並執行《關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暫行辦法》。企業按施工實際情況需要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其具體實施辦法須徵求工會意見。

第十一條 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職工,享受_________天休假;

(二)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職工,享受_________天休假;

(三)本企業工齡滿_________年及以上的職工,享受_________天休假。享受探親假的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應不斷改善生產和經營管理,科學合理地組織生產,按規定控制加班。對因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職工,可採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方式,節假日加班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公司依法執行國家規定的婚、喪、產、探親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條 公司對職工家庭遷居者,給予一天遷居假。凡涉及動遷的職工,其遷居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職工住房因災害性天氣致房屋損壞或進水等特殊情況時,可酌情給予半天至一天的臨時休假。

第十六條 盛夏高溫季節,氣溫在35℃以上,處在高溫下作業的職工,由企業安排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第四章 勞動安全和衛生

第十七條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和法規,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防護條件。特別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墜跌和觸電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護措施,以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第十八條 公司積極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細則》及補充管理辦法,以保證安全責任到人。

第十九條 職工必須參加公司舉辦的勞動安全和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 企業按不少於年產值3‰的資金,作為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和工會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設施的規範化和勞動保護制度化。在新開工工程(專案)實施前,企業將勞動條件、安全衛生設施的規劃,向公司工會報備。在工程(專案)實施過程中,企業必須落實勞動保護三同時,工會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提出意見,並督促和配合企業及時整改。

第二十二條 公司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四期保護。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接觸有害物質的職工和從事高溫作業的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女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婦科專項檢查。體檢後對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的職工應進行調整。

第二十四條 企業向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特別是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電焊手套等,應由公司統一組織採購,由質檢、安監部門負責驗收。

第二十五條 企業按國家規定,向實際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發放營養補貼費。

第二十六條 夏、冬兩季,企業要採取有效的防暑降溫和防寒防凍措施。高溫飲料費按規定發放。

第二十七條 當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其它危及職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時,工會應參與事故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八條 為切實加強飲食衛生和生活衛生的管理,工會配合企業不定期對職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進行檢查。

第五章 保險福利

第二十九條 企業按國家規定,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基金等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交納保險費。職工按規定有享受上述各項保險的權利。

第三十條 企業和工會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和實際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補充保險制度

第三十一條 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確保不少於_________元用於解困和改善職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貨幣分房政策出臺,按政策作相應調整。

第三十二條 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專款專用,使用情況向公司職代會彙報。

第三十三條 企業在本合同期內每年從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於_________元的資金,用於組織開展對實際從事有職業危害的職工定期脫產休養和組織先進職工休養,以調動職工積極性。

第三十四條 為豐富職工業餘文體生活,企業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為所屬各施工點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場所和設施。

第六章 勞動關係協調

第三十五條 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凡在本公司就業的人員必須與公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權利,履行應盡的義務,並且適用本集體合同的所有條款。

第三十六條 企業為適應經營機制轉換,可以根據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對企業中的富餘人員可以作轉崗、待崗等分流處理。工會應積極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條 公司富餘人員的轉崗、待崗等分流辦法及實施細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職工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保險福利等與企業發生爭議時,可在6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也可在企業內按下列程式提出申訴:

(一)申訴職工可以在事發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直接領導(工地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該工地或部門領導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二)申訴職工對直接領導的答覆不滿意,可以向有關職能部室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由該部室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訴後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三)申訴職工對職能部室的答覆仍不滿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申訴,公司經理或委託代理人應在接到此申訴後的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四)如自願接受在企業內作勞動爭議調解的職工對上述答覆仍不滿意,可以將書面申訴提交公司工會或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工會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與企業協商解決。內部調解一般應在30天內結束。申訴職工對調解結果仍不滿意者,可以按有關規定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適用於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發生違約,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上級有關部門調解或按法定程式申訴仲裁。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對改革中公司發生的一些新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三條 公司全員已實行的《勞動合同》中有些條款如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根據我國《集體合同規定》,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經公司會議審議通過後,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並按有關規定報送_________市勞動局審查後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前60天內,雙方應進行新一輪集體協商,並依法簽訂新的集體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上級工會一份,歸檔一份。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8

為深化企業和工會的改革,適應新形勢,進一步支援和確立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產經營承包目標,廠工會與廠長共同簽訂此兩保一超合同書,以相互支援,共同遵守。

一、“兩保”

(一)工會方面

1.保證支援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證廠長對企業生產、技術、經營、財務開拓全面負責、統一指揮的順利進行。

2.保證廠長交給各部門的生產經營分解目標的順利實現,開展以“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立功競賽活動,組織四次大賽,進行崗位技術練兵活動。

3.積極開展技術協作活動,承接廠內外技術攻關專案,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完成技協任務_________萬產值。

4.協助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勞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定期組織檢查,加強安全教育,預防各類事故,保證職工安全。

5.定期組織職工就生產、勞動、生活、福利等職工具體利益同廠行政領導進行民主協商對話,共同學習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增強職工對巨集觀經濟及工廠有關措施的理解,增強廠行政對職工實際困難的理解,維護職工各種合法權益,調動職工積極性。

6.保證開好全年兩次的職代會,組織職工積極參政、議政,說主人話、為主人事、當主人家,討論決定職工福利方面的重要問題,定期組織評議幹部,組織職代會各專門委員會監督和檢查職代會檔案的貫徹落實情況。

7.保證圍繞生產經營目標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採取多種宣傳形式,如黑板報、快訊、廣播、一句話新聞等,表彰先進,鞭策後進,促進生產。

8.協助行政動員職工顧全大局,服從調動,遵紀守法,增產節約,革新挖潛,出滿勤,幹滿點,爭創高指標,開創新紀錄,提高經濟效益。

9.圍繞生產經營,參加生產經營大排程會,協調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矛盾,努力為行政排憂解難。

10.圍繞兩個文明建設,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辦好職工之家,把職工的熱情投入到生產經營工作之中,為完成工廠_________項奮鬥目標而努力工作。

(二)廠長方面

1.保證今年實現產值_________元,上交利潤_________元,增收節支_________元,爭創省級先進企業,完成企業_________項奮鬥目標,保證給全廠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職工晉升一級效益工資。

2.面對市場需求,搞好商品經濟,增產節約,開發新產品,依託優勢,在國內各地開拓經營新局面,發展外向型經濟,完成______年承包目標任務,保證全廠職工年收入平均不少於_________元。

3.保證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大力支援工會開展職工技協活動,鼓勵職工勤勞致富,努力創造良好條件,為職工多辦好事。

4.保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條件,定期檢查,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改善職工生產條件,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5.要愛護關心職工,保證鑄件、露天場地、鑄造和大車件車間改造、基建器材庫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裝、大件、漆工的環境改造工程進度,重建招待所和職工食堂,改造部分職工宿舍,改善單身宿舍,按計劃進行生活區道路的修理和綠化工作,改善用水條件。

6.認真貫徹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按照《規範》要求,開好職工代表大會,保證職工代表行使條例規定的各項職權。

7.關心工會建設,支援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各項工作,為開創工會工作的新局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

8.對在兩個文明建設中湧現出來的先進標兵和生產經營中提前完成雙過半任務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給予重獎。

9.接受群眾監督,建立群眾來訪室,熱情接待職工,為職工解除後顧之憂,為基層熱情服務。

10.搞好廠區綠化和大樓花園化,完成職工之家的建設,增加文體設施,改善供暖條件,為職工創造優良的生產工作環境。

二、“一超”

合同書所定生產經營目標和職工福利目標實施超額完成後,有如下獎勵:

1.給生產經營工作中出色的職工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2.給在生產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每超一個月獎勵_________元,以此類推。

3.給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務的中層幹部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4.給每季度超額完成任務的中層幹部一次性獎勵_________~_________元,車間、科室_________~_________元。

5.給廠長和工會主席各多晉半級效益工資,並增給廠級幹部晉升半級效益工資名額三名。工會系統名額三名,以獎勵在完成目標任務中的有功人員。

6.獎勵廠長的生產經營團體_________元,獎勵工會主席的職工群眾團體_________元,獎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從廠長和工會主席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證廠長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又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使廠長承包的生產經營目標同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超過,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如廠長一方違反合同書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並扣發年度獎金50%,如工會主席違反合同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並扣發年度獎金50%。

四、此合同由黨委監督實施並檢查執行情況。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19

出租方: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安市 村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絡電話:

承租方:陝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絡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集體所有位於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臵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43年5月31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

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於合同籤

訂後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的20xx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後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於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並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

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村村民委員會 浙江 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鑑證機關:(章) 鑑證日期: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已登記註冊的協會,會址: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簽訂如下總集體合同: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集體合同:

1.空間範圍上:適用於_________州。

2.物的範圍上:適用於所有零售企業,包括總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機構。

3.人的範圍上:適用所有僱員包括受培訓人。

第二條僱傭和試用期

1.僱傭應予以書面證明。僱傭證明中應說明僱員薪金或工資級別、報酬額和組成成分,以及雙方協商的解僱期限。

2.僱用的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為3個月時,解僱期限至少為3個月並至當月底。勞動關係如在約定的試用期後沒有終止,則它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工商業僱員試用期間勞動關係的解僱期限為3周。

3.如僱主在僱傭前明確要求僱員面試,則應補償其必要的旅費和滯留費。

4.在僱傭僱員後,與求職書附在一起的有關證明原件應予以退還給僱員本人。

第三條短工

1.僱員在其勞動合同約定的周工作時間短於集體合同規定的周勞動時間的情況下稱為短工僱員。

2.簽訂短工勞動合同的短工僱員不能被排除在集體合同的給付規定之外。如沒有較為優惠的協議,他們有權領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時間與集體合同規定的周工作時間的比例計算得出的各項給付。

3.短工僱員的工作時間的開始、結束及有關情況,在設有企業委員會的企業應通過企業協議;在沒有企業委員會的企業,通過僱員與僱主個人協議作出規定。

4.每週工作時間應至少為20小時,每日至少4小時。如已與企業協商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則將此每週工作時間分攤在每週內最多5天之中。如勞動組織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僱員願意時,可以偏離上款規定而作出協議。《企業組織法》第87條不受此影響。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據38.5小時降為37.5小時的比例關係,相應縮短短工僱員以前同僱主協商的固定周工作時間。短工僱員同意縮短周工作時間或同意對勞動合同作適當修改時,方可根據38.5與37.5的比例縮減周工作時間。不能違反僱員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時間,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業保險義務。

6.在配備非短工的崗位人員時,如不損害企業利益,僱主應首先考慮安排企業內願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僱員。

第四條臨時工

1.臨時工是指在僱傭時申明只是暫時性僱傭且其勞動關係最長3個月後應予以終止的僱員。如3個月後勞動關係仍未終止,則它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在計算3個月的時間時,不考慮僱傭暫時中止的情況,但中止時間加起來總共不應超過1個月。

如在6個月之內僱傭臨時工達4個月以上,則其勞動關係轉變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

2.在僱傭臨時工的第一個月內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僱要求。

如僱傭臨時工持續1個月,沒有間斷,且事先沒有商定僱傭期限,則應在解除僱傭關係前一星期通知該臨時工。

第五條受培訓人(學徒)

1.有關培訓關係適用職業教育法的有關條款。

2.支付培訓津貼時應至少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數額為基礎。

3.根據培訓結業考試不及格者及無資格參加考試者之申請,可以將培訓關係延長至下一次復考,但最多延長1年。以上也同樣適用於出於非自身原因沒有參加結業考試的學徒。

第六條職業學校時間

為履行法定的職業學校的教育義務,應保證受培訓人上職業學校所必需的時間。職業學校聽課時間應算為工作時間。

第七條勞動時間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時間的常規周工作時間為38.5小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為37.5小時。有關法律規定同樣適用。

2.下列情況下可以通過企業協議,如企業無企業委員會,則通過勞動合同作出與第1款相偏離的規定:

a.已事先協商好連續休息時間制(如流動休息制度或固定週休息日)。這種情況下38.5小時周工作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後37.5小時周工作時間在一個日曆年中應以平均數達到。

b.在採用不進行年工作時間調整的勞動時間制度的情況下,由於周工作時間降到38.5小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時後產生的休息時間已合併在一起,並以每6個星期或一個季度為間隔段事先予以調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勞動時間縮減到38.5小時,根據a和b所採取的調整須導致至少為1.5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勞動時間縮減為37.5小時,調整措施須再次導致至少1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二次調整總共應導致不少於2.5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

3.工作時有一半以上時間是等待工作的僱員,如汽車司機、門衛、勤雜工,如本人沒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長工作時間,則在企業委員會同意下,可將每週工作時間延長到46小時,但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9.5小時。

4.縮減周勞動時間時不得延長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時間。

5.法定節日視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時間。

6.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確定每天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15分鐘以上的休息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

7.收尾性操作、結帳及其它必要的結尾工作可以滯留必要的人員予以完成。這種情況下如延長勞動時間只在有特殊理由時才能被允許,並將之計入加班時間。

8.在基本《企業組織法》第87條所進行的協商範圍內,應考慮晚上僱員工作產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難。如不能協商一致,則由企業內調解處作出決定。對於僱員提出不願意從事18:30以後的工作理由,僱主及企業委員會應認真審查、考慮。如僱員由於個人緊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後上班,則應予以准假。

9.僱員不能在連續兩個星期四的晚上上18:30以後的班。有適當理由時一年可以增加一次星期四18:30以後的班。其中要扣除4個星期四。這不包括第7款所列的工作。僱員同意時可以在單個情況下作出偏離於第1、2句的規定,並應通知企業委員會。

10.星期四上班在18:30仍需工作的僱員,當日的工作時間不應超過8個半小時,除非在其他工作日(星期六除外),企業通常工作時間也同樣超過8個半小時。

11.星期四晚上18:30以後仍然工作的僱員獲55%的補貼。這種晚班開業補貼可以在同一星期以休息時間補償。根據可能和僱員的要求,結合企業慣常的休息時間制度應給予這種休息時間(參見2款)。這點上可以與確定的企業工作時間規定有所偏離。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也可採用另外一種補償方式。

第八條加班時間

1.加班時間是指第七條第1、2款規定以外的所支付的勞動時間。

2.加班應儘量予以避免,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才允許加班。如加班非個別特殊情況,則須由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確定是否有必要加班。

3.加班小時應以月收入的1/167,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1/163,以及25%的補貼(這種補貼從當週工作時間的第41小時後才開始計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後則為37.5小時)。也可以根據僱員的要求連同補貼以休息時間進行補償。

4.其工作時間依第七條第3款調整的僱員,在周工作時間的第47小時後方可領取加班補貼。

第九條夜班、星期日及節日班

1.如企業經營活動需要,法律允許,可以由企業領導在企業委員會的參與決定下安排夜班、星期日班及節日班。此類加班報酬每小時應為月報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為月報酬的1/163以及有關補貼。也可根據僱員的要求連同補貼以休息時間補償。如對同一工作時間有多種補貼供選擇,則應支付的一項補貼。

夜班自20點至6點50%

星期日班自0點至24點50%

節日班自0點至24點100%

如節日覆蓋某一工作日,則另外支付其法定報酬。

2.以上規定不適用於一般看守工作。

3.根據《商店打烊法》第14條,星期日開業工作的僱員除了領取第1款規定的報酬外,也應根據《商店打烊法》第17條第3款給予其休息時間。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偏離本條款規定。對於每一個這樣的星期日,可給予僱員此星期日後下一個星期內除星期六以外的其他一整個工作日的休息時間。

第十條工資級別、報酬計算、報酬支付

1.有關薪金、工資級別以及報酬數額由特別的集體合同予以規定。

2.根據僱員實際從事的工種將其列入相應工資級別。如一僱員長期同時從事多種工資級別不同的工種,則依據工作時間上居多的工種確定工資級別;如不能確定工作時間居多的工種,則將其工資列為較高的工資級別。

3.如某一僱員替代別人從事4個星期以上,且工資級別較高的工作,則應支付其替代期間的協調報酬,數額為兩工資級別之差。

4.曾受過商業的或與其工作相適應的職業培訓的職員計算職業工齡時,不受其以前從事工種所在的經濟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後,方能提出第一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職業培訓結業考試通過後,方能提出第二職業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訓合同約定期限屆滿至結業考試通過期間支付薪金級別ⅰ或工資級別ⅱ的報酬。

6.沒有通過職業培訓結業考試的職員的薪金,依據有關薪金集體合同而定。

7.計算職業工齡時,勞動關係中斷時間在3個月以內的,不予以考慮。如能證明因轉業培訓而中斷了工作,則這一期間也應計算在職業工齡之內。

8.職業培訓結束後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時間也應計入職業工齡。如女職員因分娩中斷其工作則同樣適用以上規定,但最長不得超過15個月。

9.根據集體合同產生應予提高報酬的情況時,在產生該情況的當月第一日開始提高報酬。

10.僱員收入改變時,須交付僱員一份有關薪金或工資級別、收入構成及應扣除的各類款項的書面證明。

11.計算每小時勞動報酬時以月報酬的1/167,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以1/163為基礎。

12.年滿55週歲且在企業連續工齡為20年以上的僱員,由於年齡或健康原因引起工作能力降低,通過更正性解僱(注:僱主與僱員約定先解除,然後以一待遇較差的前提重新僱傭)被列入集體合同規定的較低的工資級別時,可在24個月內領取相當於原來工種和現在工種的薪金或工資級別差的協調數額作為報酬保險金。

集體合同規定以外的補貼不屬此協調報酬額。如僱員能申請法定養老保險規定的年老金或預支年老金,或因為喪失就業或職業能力可申請養老金,或能對造成損害(指就業或職業能力的喪失)的第三者提出要求,且此申請、要求已被滿足,上述規定則不適用。如僱員因為就業能力的降低從其它地方可以領取補償,則他有義務向僱主報告這一補償及其變動情況。這些補償應計入協調報酬額之中,在此種情況下僱員應首先申請其他地方的補償。

13.如僱員領取不同形式的報酬(固定工資、回扣、計件或類似獎金除外),則每月固定工資應至少與集體合同規定的月薪金或工資相適應。回扣不能列入月固定工資。其細則由企業協議,在無企業委員會的企業由單個勞動合同予以規定。

第十一條企業工齡

1.所有在同一企業從事職業和工作的年份均計為企業工齡,但工作中斷2年以前的就業時間不算在內。由於僱員的原因導致無解僱期限的解僱不適用以上規定。

2.因為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監禁、拘留而中斷工作,則此期間也算為企業工齡。女僱員因分娩而須中斷工作同樣適用以上規定,但最長為15個月。

第十二條第二職業

僱員從事其他的持續性工作須徵得僱主的同意,如從事這一第二職業不影響原僱主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支付,原僱主應予以同意。

第十三條休假

1.休假在日曆年中完成。

2.休假之目的在於維持和補充僱員的勞動力。休假期間僱員不得從事與休假目的相違背的工作,否則將失去休假的權利。如因勞動關係結束不再享有休息時間,則可以對休假進行補償。

3.18週歲以下僱員休假期的長短依法律規定而定。

4.另外,休假天數如下:

年滿18週歲者30個工作日(有可能還是節假日)

年滿22週歲者32個工作日

年滿26週歲者34個工作日

年滿30週歲者36個工作日

1990年1月1日起:

年滿18週歲者31個工作日或26個勞動日

年滿20週歲者32個工作日或27個勞動日

年滿25週歲者34個工作日或29個勞動日

年滿30週歲者36個工作日或30個勞動日

臨時工的休假依據法律規定而定。

5.決定休假長短的是日曆年開始時僱員的年齡。

6.勞動關係開始或結束的享有休假的日曆年中,每滿一月工作時間,僱員享有其年休假天數1/12的休假。

如計算時休假天數不為整數,則分數部分算為一整天。

7.如在一日曆年中僱員已享受另一僱主給予的休假,則新僱主當年沒有給予該僱員休假的義務。

8.休假應儘量在4月1日至10月31日間以連續時間給出。

9.企業委員會參與制定休假計劃。如不與企業利益發生衝突,則在時間確定上應儘量考慮僱員的要求。

10.由於企業或僱員個人特殊的原因不能享受當年休假,或根據第6款僱員所應享受的休假天數較少,應與下一年的休假一起享受,即可以將當年的休假天數轉加到第二年的休假中去。

11.休假期間生病時,如能提供充分證明(如醫生出具的病假單),則此是不算為休假時間。

12.如休假期間適逢發薪之日,則此報酬及有關報酬部分可根據僱員要求在休假前發放。

休假期間發放的應發票項視同僱員沒有休假。如僱員的收入通常全部或部分由變動的獎金或回扣構成,則休假期間應發放休假前12個月內每月平均的獎金或回扣數額。

在享有休假的日曆年開始前可通過企業協議,如沒有企業委員會,通過單個勞動合同確定不超過3個月的較短的計量時間段。獎賞金、慶典金、年利潤分紅及其它特殊補助不算為勞動報酬。

13.如僱員自己出於重要原因導致無解僱期限的解僱或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係,則他只享有法律規定的年休假或部分年休假。

第十四條父母假

僱員人數超過100名以上的企業,在法定子女教育假期之後,根據以下條款批准父母假:

1.子女出生之前在企業工齡已達4年的僱員,有權申請父母假。

2.教育假和父母假加起來最長不得超過4年。

3.申請父母假須在法定子女教育假結束之前3個月提出。申請中應說明父母假長短,並保證第8款的有關規定。

4.父母假期間勞動關係中止。這一期間不存在根據勞動合同產生的僱主和僱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父母假期間計算職業工齡,但不能算為企業工齡。集體合同或企業的有關支付規定對享受父母假的僱員無效。

5.如父母雙方均在同一企業工作,則只能有一方享受父母假。

6.父母假期間僱員不得在其它企業工作。但這一期間應優先考慮該僱員在本企業做臨時工的可能性。

7.父母假期間僱員可以參加企業舉辦的進修、繼續培訓班。

8.僱員應在6個月的期限內,預先告知僱主在父母假結束後,是否重新恢復與之的勞動關係。如僱員欲提前結束其父母假,則適用以上同樣的有關期限規定。

9.父母假結束以後,僱員應儘量申請企業內與休假前具有同等地位的工作。

10.如僱員違反第6款第1句,則僱主可不再履行其與僱員協議產生的義務。

第十五條特殊事假

1.與如下情況有直接聯絡時,僱員可申請事假,此事假不計入年休假。

a.同居配偶死亡或自己結婚3個勞動日

b.妻子生產、子女、父母或岳父母死亡2個勞動日

c.自己慶祝銀婚1個勞動日

d.自己的子女受聖餐或堅信禮(新教)1個勞動日

e.子女、兄弟、姐妹結婚或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員死亡1個勞動日

f.家居的搬遷2個勞動日

g.建立自己的家庭1個勞動日

2.如一個日曆年中以上特殊事假加起來不超過6個勞動日,則第1款a到g項所列的事假期間報酬照付。超過6天以上的特殊事假可算入休假中。

3.在簽訂合同的工會的聯邦、州、地區理事會或集體合同談判委員會任職的僱員,應在工資照付的前提下,由僱主保證其參與會議的自由。

第十六條其他事假

1.因生病或其他事情不能上班的僱員應立即通知僱主並說明理由。因生病不能上班者應在3日內予以證明;同時也須說明不能上班的預計時間。如僱員在這以後另外3天內仍未證明其未上班之原因,則此延誤期限之舉原則上可構成無解僱期限解除勞動關係的重要理由。

僱主對其費用可以要求僱員出示官方醫生證明。

2.無工作能力不能上班者照發6個星期的報酬,但不得超過勞動關係結束期限。如果一官方醫生同意治療,法定養老保險機構准許治療,某一疾病保險機構或康復機構提供治療,或由照顧局提供重殘者的治療時,同樣適用第1句規定。

3.企業工齡滿8年的僱員可以領取3個月的疾病金(指六週後疾病保險機構付給病人的代工資)與淨工資的差額,滿15年以上者可以領取6個月。

第十七條死亡情況下的報酬支付

如僱員死亡留下需贍養的配偶或還有23歲以下未完成職業培訓而仍需撫養的子女,則在死亡當月,且還根據非中斷的企業工齡發放若干月的報酬。

連續企業工齡滿1年1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3年2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5年3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10年4個月

連續企業工齡滿20年5個月

第十八條失效條款

1.所有基本集體合同和勞動關係產生的權利要求最遲須在其到期後6個月內提出。

本失效條款不適用於基本應受到懲罰或不允許的行為而產生的權利要求,此類權利要求適用於有關法律規定。

2.上款所述6個月期限為最後期限。如僱主未考慮到第2條第1款的情況,則上句不適用。

第十九條解僱

1.任何解僱須有書面形式。

2.如無其他規定,職員的解僱期限為6周並至季度末。如已協商一個較短或較長的解僱期限,則其長短對雙方應相同且解僱期限至少為1個月並至月底。

工商業僱員的解僱期限如無其他規定則為2周並至月底。僱員企業工齡滿5年,解僱期限為1個月至月底,滿10年為2個月至月底,滿20年為3個月至季度底。

3.解僱期限期間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勞動關係結束前,應根據僱員要求給予其適當尋找工作的時間。這種情況下不能扣除報酬。

4.勞動關係結束時,僱員可申請取得一份工作證明。該份證明應說明僱員從事工作的性質和期限,並可根據僱員要求說明其工作表現和成績。

5.僱員可申請要求一與第4款所述事項相適應的中途工作證明。

第二十條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擬定。任何一方可最遲在下一個工作日結束前以書面形式撤銷。

第二十一條最後條款

1.此集體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州零售業僱員之總集體合同同時失效。

3.此集體合同可以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遵守3個月的解僱期限的條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時仍未解除,則以後的解僱期限為3個月並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

4.現有的對僱員有利的、超出本集體合同範圍之外的協議不受本集體合同的影響。

5.每名僱員應獲得一份本集體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張貼)使其瞭解本集體合同。

6.本集體合同在解除後至新的合同簽訂前仍然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補充條款

對_________州零售業僱員之總集體合同第7條:

1.確定有關工作時間的企業協議時,售貨僱員每天的通常工作時間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最遲至18:30,星期六最遲至14:00。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如該星期六適逢節日,則該月的第二個星期六以及聖誕節的延長開業的星期六,工作時間最遲至18:00。在4月至9月期間的延長開業的星期六,工作時間最遲為16:00。前面2句不適用於採用與《商品打烊法》相偏離的特別工作時間的企業。

2.晚上營業及其他根據《商店打烊法》,晚上也可能開業的商店競爭產生不利因素時,僱主可以和企業委員會就星期四最晚工作時間作出與第1款相偏離的協議。

2023年集體合同範本 篇21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___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協調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援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援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紀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字,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平常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並需徵得同級工會同意,按法律規定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援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戶、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援公司為此所作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定、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章 杜會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支付職工社會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職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援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工人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採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採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於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並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援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 工會組織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於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始、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於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徵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解除職工的勞動關係,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檔案會籤。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徵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專案、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並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後實施。

第十章 合作與聯絡

第三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絡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間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絡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 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並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採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採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式辦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 公司支援工會開展的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須佔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徵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援。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後確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中、英文字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字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字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字為準。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自報送勞動部門後十五日內,如勞動部門無意見,則自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