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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勞動合同(通用10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9W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長春市勞動合同(通用10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照甲乙雙方協商採用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_______工時制度,實行(二)、(三)工時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檔案執行。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休息日為。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不定時工作制度。

五、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職務

註冊地址

註冊型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分支機構)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護照號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聯絡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

A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四條乙方的用工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崗位聘用協議的,按照崗位聘用協議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工時制度,實行B.C工時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檔案執行。

A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休息日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

第九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乙方病假、事假等請、銷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每月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合同後附隨義務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履行以下合同後義務。

甲方應當為乙方在七日內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

甲方應為乙方開具離職證明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當履行以下合同後義務。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雙方確認本合同第二條所載明的甲方地址和乙方聯絡地址為雙方送達相關書面的有效地址。如若變更,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上述地址送達的檔案視為有效送達。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照甲乙雙方協商採用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_______工時制度,實行(二)、(三)工時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按批准檔案執行。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社會組織住所所在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4

長春市勞動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為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智慧財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第九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職務: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_工資制度,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為 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甲方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專案和工資的扣除專案。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併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簽章) 年 月 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絡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合同履行地:

張家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標準工作時間或實行輪班制工作時間。乙方工作時間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 條款執行:

A、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合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有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可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五)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影響力以及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四條 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參照我區同等級別、同等型別單位,安排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甲方每月 15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合同約定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八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終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5、違反勞動紀律,洩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一)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八.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效日期以第一條為準。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用人單位地址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戶口所在地址: 省 市 街道(縣、鄉鎮) 社群(村)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即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特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開發 部門程式設計師 崗位(工種)工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 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長春市 從事工作。

具體工作內容(可另附):

軟體開發及相關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1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進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週六、週日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帶薪年假 。

四、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工資為 元/月或按 執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應當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3、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 險義務。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為乙方發放 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4、乙方為女工或未成年工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七、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續訂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 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4、經濟補償辦法和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 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社群勞動關係協調小組申 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 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 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 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 勞動者:(簽字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9

用人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戶籍所在地: 郵 編: 詳細住所地: 參加工作時間: 本單位工作時間: 第 此簽訂勞動合同起止時間: 緊急狀態聯絡人: 緊急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一條 勞動合同型別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 。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的終止情形出現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種)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安城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二)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

(三)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四)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的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甲方應執行國家法定休息休假制度,保證乙方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計時、計件或其他工資制度。

(三)乙方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每月 元。

(四)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每月 元。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五條 保險福利

(一)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並對職工進行教育。

(二)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二)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四)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五)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殊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殊作業資格或者一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二)《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賠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一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二)另約條款: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或行業性、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預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即為勞動用工備案之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簽無效)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由( )方提出( )方同意解除、終止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簽無效)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長春市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絡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合同履行地:張家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標準工作時間或實行輪班制工作時間。乙方工作時間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25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 B 條款執行: A、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合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有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 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