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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續訂)(精選26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4W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

甲方(公章) 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勞動合同(可續訂)(精選26篇)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簽字) ________證明人(簽字)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___年____月___日20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鑑證人:_______

鑑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籤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籤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型別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週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4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5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為         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5

?勞動合同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字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1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6

編號:

國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

位:延邊*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共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裝置、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元。

第二年

元。

第三年

元。

3.轉正後工資:

元。

4.定級後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裡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

│七、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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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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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續定表

續定期限

個月

續定合同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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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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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7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學徒期_________年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具體工作為:_________。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為_________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32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後變更乙方生產(32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_________。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祕密、甲方商業祕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_________32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_____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後,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項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本款第1項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

5.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捉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專案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_________。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後,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鑑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8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乙 方: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

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X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9

勞動合同

甲    方:                                                

住 所 地:                                                             

乙    方:                   性    別: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戶 籍 地:                   

緊急聯絡人: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雙方同意,甲方聘用乙方為其員工,且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受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不定期修改的員工手冊與各項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約束。

乙方在此確認:

(一)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被告知所從事工作的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及乙方需要了解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辦理入職手續時所提交的相關資料、證件均真實、完整、有效,相關個人資訊(如現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資卡號等)如有變更將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後果。

第一條、勞動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勞動期限共計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聘用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

(二)工作地點為                                      。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不視為甲方違反合同,經協商可變更本合同主體或部分內容,合同其他內容仍然有效。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乙方理解和認同甲方生產經營特點,願意配合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進行的崗位整。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每週工作五天,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上下班具體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二)乙方工資標準為:

第四條勞動保障

福利待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規定等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若乙方發生提供虛假個人身份資訊、學歷、證書、工作履歷等不誠信行為,甲方一經發現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身份證影印件;

2、學歷、資格證書影印件;

3、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甲方(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其中試用期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____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 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 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 4, 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作期限在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義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鑑證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C、以完成_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_省(自治區、直轄市)_市(縣)_路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元;(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年月:______年____月身份證號碼:民族: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工種:_______個人住址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鄉鎮(街道)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共 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職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七條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不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甲方根據經營發展的情況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障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孕期、產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

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及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設施,指定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維護甲方的利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 訂立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九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見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隱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剪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企業專業、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 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都二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 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乙方在試用期間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就、合同:

(一)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 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時乙方有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乙方有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乙方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甲方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第二

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二條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除甲方維持或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年限和乙方在本合同解除(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社群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支付外,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一下的標準加付額賠償金。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六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同時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患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幻覺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害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接受乙方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4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臨時工(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衛生清潔工作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制訂各項管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2、乙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除寒暑假期外全包乾800元/月;寒暑假期間按照實際上班天數以25元/天發放。上述工作報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由乙方本人到當地局自行繳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辦統一發放。發放形式採用直接轉賬到中國XX銀行個人賬戶的方式。

五、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關係:_____________

(1)試用期間(一個月)被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6)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_____________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本一式三份,校長辦、總務科、臨時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部門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

主管副校長簽名: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5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字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______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______月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每_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______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8

甲方(用人單位) :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按《營業員管理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金基數按計劃完成考核結算,考核獎金依據公司經營狀況、員工工作表現考核後發放。所有收入均為稅前,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 / 元+業績提成;試用期滿為 / 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未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

5.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HE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邊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19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絡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自由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並共同履行各項條款。

第一條 錄用

乙方應在開始上班之前,向甲方提交以下人事檔案材料:

(1)員工登記表(附件一);

(2)身份證影印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資格證影印件(如有);

(5)健康體檢報告;

(6)前一家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7)勞動手冊原件。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向乙方保證如下事項: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法規(以下簡稱“法律法規”)設立的法人。

(2)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在中國國內進行經營活動。

(3)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合法地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與第三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若本合同簽訂前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已經與第三方解除或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並完成了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職手續。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沒有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型別、同一行業、業務型別、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

(3)乙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沒有違反與第三方之間的競業限制義務或保密義務,不存在根據法律法規構成違法的事項。

(4)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向甲方提供的檔案均是真實的,沒有任何偽造或虛假的內容。

(5)在本合同簽訂前沒有受過勞動改造、刑事處罰或者重大的行政處罰。

(6)在本合同簽訂時,沒有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礙。

3、若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任何一項,依照甲方的就業規則等規章制度(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等”),構成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的規定,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任何一方希望續簽本合同的,應在合同期限屆滿的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協議,續訂本合同。

第四條工作地點及內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 地區(以及甲方業務所及的地區)   部門,擔任       職務,但是,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該職務的,甲方可對乙方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乙方如拒絕該調整,甲方可以根據其規章制度等對乙方進行處罰。

本條款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崗位及職務進行了明確約定。其中涉及到崗位調整的需要滿足一個前提,即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考核標準被認定為不能勝任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務。此規定在操作中需要用人單位建立健全的崗位考核標準,並將該考核標準書面告知勞動者,例如以員工手冊的形式將考核標準的具體內容交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收回單。

前述對於崗位調整的條款實質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進行約定,如果用人單位未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合同變更的事由,那麼當需要變更的情形出現時,若用人單位未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即對合同進行調整,那麼就存在引發勞動糾紛的風險。

此外,實踐中還經常出現勞動者就用人單位發出的協商變更通知不予答覆,但又不服從用人單位的調崗安排,此時不能視為其預設變更,為避免此僵局,用人單位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訂立關於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通知答覆期限的條款,約定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其同意變更。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該基本工資外,甲方還可根據其生產經營等情況向乙方支付各項津貼、補貼,各項津貼、補貼的支付具體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另行制定的規則實施。試用期的月基本工資為稅前人民幣   元。除了相關法律規定或甲方另行制訂的規則中規定需在試用期內支付的津貼、補貼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津貼、補貼。

2、甲方鑑於第四條第1款但書規定的變更乙方職務的,可以相應的調整本條第1款規定的乙方的基本工資及各項津貼、補貼(以下,該兩項合稱為“工資等”)。

3、本條第1款的基本工資及津貼、補貼或前款調整後的工資等包括應由乙方負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等的金額,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從該金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及公積金等後的餘額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實際金額(以下簡稱“確定工資等”)。

4、工資等的計算以一個月為單位,月末為決算日。甲方於下個月的5日(以下簡稱“支付日”)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該月的確定工資等。如支付日為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則提前至之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5、甲方可根據其經營業績,在每年的年終確定是否向乙方發放績效獎金以及具體的發放時間及金額。如有績效獎金,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可選用條款:6.甲方在每年年終向乙方發放年終獎(雙薪),雙薪發放的標準為:乙方本條第1款規定的工資等/12個月*乙方當年實際工作月數,雙薪的發放時間為第2年的月日之前,但乙方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離職(無論何種原因)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年終獎。甲方將為乙方代扣代繳其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後向其支付剩餘金額。】

第六條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業務上的需要及乙方的職務性質、特徵等,對乙方適用標準工時制,即通常情況下安排乙方每日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不含就餐及休息時間)。甲方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其業務上的必要性及/或第四條第1款但書的關於職務條件變更的規定,在獲得勞動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將本款選擇的工時制隨時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並通知乙方。

出於業務的需要,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工作會因各專案的不同特點和要求經常超過標準工作時間,從而產生加班工資的支付爭議。因此,從提高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效率、規範公司運作以及對員工負責出發,用人單位可考慮在部分工作崗位申請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下就不定時工作制的主要特點進行簡要介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限制。也不受勞動法規定即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限制。

(2)企業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員工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可不予支付加班工資。而對於該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工作,例如,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應按照不低於該員工正常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

(3)企業僅私下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是無效的。必須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且只有在主管部門確認該企業該類崗位確有必要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情況下才會予以批准;並且,該批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審批部門根據企業的情況在1-3年中決定),期限屆滿企業需重新申請。在申請過程中,關鍵在於申請崗位的確定與描述,並做好與審批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2、甲方可以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根據甲方經營情況的需要,統一或分別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將依法安排補休。

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工作時間或休息休假的具體辦法應根據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等。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制定和完善業務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乙方違反業務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而使甲方經營受損或造成裝置、產品破損等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損失。

5、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乙方(女性)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應依法交納公積金。

2、乙方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工傷後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5、乙方通過試用期後工作每滿1年,可享有 天年假,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不享有年假待遇。員工可根據工作安排,在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事先經過批准後進行休假。

第八條乙方須遵守的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修改、變更或廢止就業規則等或制定新的就業規則時,乙方應遵守該修改後、變更後或廢止後的內容或者新就業規則的內容。甲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就業規則等對乙方進行命令、監督指導及/或賞罰,乙方應當服從。

2、乙方不僅要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而且在本合同的終止、無效、解除或撤銷後均需對其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資訊進行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人(包括甲方未許可接近或公開的甲方其他工作人員、董事等,以下合稱為“外部人員”)進行公開或洩漏。但是,能夠證明是已經公開的事實,及正當合法地從與甲方無關的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取得的資訊不在此限。保密資訊是指根據甲乙雙方間的僱傭關係,甲方向乙方公開的甲方、甲方的關聯公司及甲方的顧客的資訊,及乙方製作或乙方知道且不能從其他公開渠道獲知的資訊。甲方的關聯公司是指甲方直接或間接擁有出資份額的公司。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保密義務時,應支付1個月的第五條第1款規定的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甲方所受的損失超過該違約金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該超過部分。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的,本款中未規定的事項或保密協議的內容與本款不一致部分,以該保密協議的內容為準。

3、發生下列的任一項事由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迅速向甲方歸還保密資訊資料。

(1)本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時;

(2)乙方因調動工作、擔當業務或職位變更時;

(3)甲方向乙方要求返還保密資訊時。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沒有甲方以書面形式作出的業務命令或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成為其他公司、事務所(包括外國企業的駐華代表處及中國國內企業的分支機構)、經濟組織或其他單位的董事、總經理等的高階管理職員、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包括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本合同解除/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經營與甲方競業的企業(即與甲方同一型別、同一行業、業務型別、客戶群體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與甲方產生競爭的企業)、向該競業的企業出資或者以其他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參與競業企業。並且,不管是長期還是暫時,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業務。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和企業任職(不論是否擔任與其在甲方處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兼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含但不限於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人或企業提供任何諮詢性、服務性工作;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引誘、慫恿或者威脅甲方(和/或其關聯公司)的其他僱員到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工作。

第九條本合同的變更

1、由於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時應在變更協議書上註明變更日期。但是,甲方可以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無須得到乙方的同意。

3、甲方或者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單獨變更就業規則等除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變更要求,對方當事人應在收到該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回覆,雙方簽訂變更協議書。未在該期限內回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依法被認定為無效的,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本合同期滿,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以第(3)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乙方希望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除甲方同意提前終止的情況以外,本合同自甲方接到合同解除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試用期內為3日)後終止。乙方於解除生效前離職的,甲方可以以曠工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實際損失。

9、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示在解除日或者終止日前處理完畢下列事項:

(1)為了使甲方的業務不發生障礙,適當、及時地處理交接工作;

(2)乙方對甲方有金錢債務(包括借款、預付款等的返還或賠償責任等)時,立即全額返還或賠償該金錢債務;

(3)乙方有屬於甲方的物品(包括工作服、鑰匙等)時,立即將該物品返還甲方;

(4)乙方立即向甲方返還其佔用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檔案、資料、文具、物品等及/或記載著甲方相關業務內容的光碟、磁碟、USB移動儲存器等媒介物;

(5)其他甲方要求乙方處理的事項。

10、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者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存在勞動者因本人原因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現實中用人單位通常會採取對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相應扣除的方式進行索賠。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因勞動者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或者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亦或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具體形式,而部分地方政府規章對此進行了規定,例如,《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因本人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依法要其賠償,並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收入的20%,且扣除後的剩餘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南京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按照本企業勞動規章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可以逐月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不得低於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用人單位以扣除勞動者工資的方式彌補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時,可參照合同簽訂地有關工資支付內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在不可抗力的影響範圍內免除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的,應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甲方或者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中的未定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等的規定執行。

2、乙方在全部閱讀完畢甲方制訂的就業規則等,並充分理解其內容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就業規則的內容發生變更或制定了新規則時,乙方應努力掌握該變更內容或新規則的內容。若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應在書面上簽名以證明其已經閱讀。

3、甲乙雙方基於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檔案,均應通過掛號信或EMS的方式郵寄送達。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上記載的乙方的聯絡地址是甲方可以隨時送達通知的地址。該地址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變更後的地址。甲方通過向本合同中記載的聯絡地址或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的變更後的地址向乙方郵寄包括通知內容在內的書面函件的,均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如乙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地址變更的有關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進行郵寄的,按照前項規定,在郵戳日之7日後視為已經進行了送達。

4、本合同的內容與法律法規發生矛盾時,以該法律法規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的一部分即使被有許可權的政府部門(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認定為無效,也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的一部分內容即使被認定為履行不能,也不影響其他部分內容的履行。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及時將無效及履行不能的內容變更為最接近各方當事人本意的內容。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0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有關聘任教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任乙方講授課程,聘期為,自年月至年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標準為:80元人民幣/課時,每學期支付一次。

三、乙方按甲方的培養要求及學生的實際情況,認真備課上課,輔導學生活動。

四、乙方不得無故遲到、缺課或提前下課,不得擅自找人頂課。有事確需請假調課者,須以書面方式至少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

五、乙方如果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多次違反學校的規章紀律,或教學效果較差,不為多數學生認可,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正常授課提供必要的場所和教學資料,並有義務協助乙方組織教學活動,維持教學秩序。

七、如遇合理的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均可提前終止合同,但至少應提前2周通知對方。

八、本合同由聘用單位(白塔嶺國小)負責人代為簽署。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自持有。未經對方認可,合同不得變更或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2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 勞 動 局 制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

本合同 終止。

二、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

(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 動 報 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合同(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

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 動 紀 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3

甲方:

乙方:

姓 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企業發展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來甲方參加工作,為明確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用工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年,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到期可續訂合同,

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二、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 公司中工作,從事服裝加工。

三、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工作安全,如乙方因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四、勞動制度: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如有違紀現象發生,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資料共享平臺

《製衣廠勞動合同範本》

2、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經濟損失要賠償。 五、工資待遇:

1、乙方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行計件工資,多勞多得。

2、在淡季,如因沒有訂單,甲方按月支付保底工資 元整,但乙方不得進入其它廠工作。

3、甲方每月底發工資,決不拖到下月發工資,否則公司將按天每位工人工資額的3%O支付給工人,以承擔遲發工資的違約金。

4、在本公司工作過一年以後接著工作者,每月增發工齡工資,按10元遞增。

六、福利待遇:

公司包食宿,員工同時享受工廠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甲、乙雙方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方無故未經甲方同意退崗的,按違約處理,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 。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戶口所在地 (市) __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 ,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底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元或按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廣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廣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病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 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

(一) 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 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刪減)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年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章):___________ 乙 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5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檔案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接收,保管當事人的人事檔案。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認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資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協議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期限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

2.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儲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4.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簽字有效。

勞動合同(可續訂) 篇26

目 錄

前言  第1章  適用範圍  第2章  合同當事人  第3章  合同訂立  第4章  合同期限  第5章  試用期  第6章  合同履行  第7章  規章制度  第8章 工作內容與條件  第9章  勞動報酬  第10章 工作時間  第11章 休息休假  第12章 福利保障  第13章 就業公平  第14章 隱私保護  第15章 職業安全  第16章 教育培訓  第17章 保守祕密  第18章 合同變更  第19章 合同終止  第20章 甲方解除合同  第21章 甲方經濟性裁員  第22章 乙方解除合同  第23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24章 離職辦理  第25章 通知送達  第26章 違約責任  第27章 爭議解決  第28章 合同效力  第29章 適用法律  第30章 附則

200條勞動合同示範文字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註冊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辦公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約聯絡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手機: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於甲、乙雙方現建立合法勞動關係,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充分保障甲、乙雙方各自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作為雙方履約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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