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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精選7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W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1

甲方: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精選7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絡電話:

其他聯絡人

鑑於乙方與 (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終止,且乙方希望基於勞務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職,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兼職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從事有關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提供勞務期間,需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5、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五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 年 月 日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非因勞務原因的意外傷害,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相關後果。

第八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同意續簽的可以續簽。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3

為提高廣大業主及使用人的生活水平,創造一個良好的社群環境,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要求,擬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聘請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對 實施物業管理。

一、物業專案名稱

座落位置:

四至:東 南

西 北

二、規劃建設基本情況

1、物業的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交付使用的日期:

房屋驗收情況:

2、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業經營用房 平方米,辦公用房 平方米,車庫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共有房屋 幢,住宅 戶。

3、公用設施裝置及公共場所情況

(1)綠化面積 平方米,道路面積 平方米;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產權歸業主所有。

(3)路燈 盞,垃圾箱 個,排汙管道 米,化糞池 個;

(4)體育設施及場所;

(5)消防設施;

(6)報警、監控、對講系統;

(7)電梯及備用電源;

(8)其它

三、物業管理的內容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

2、本物業專案範圍內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消防、機電裝置、道路、路燈、化糞池、停車場、管道、垃圾道、電梯 )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

4、公共生活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5、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6、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裝修管理;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9、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有關說明及要求

1、中標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對 物業專案實施專業化管理,綜合服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本物業專案管理期限為 年。

3、招標人於中標後一個月內與 簽訂本物業專案的物業服務合同, 移交物業管

理用房和相關的檔案資料。

4、本專案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核算,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物價局批准的指導價,待中標後,報物價局稽核批准。

5、經過資格預審入圍的投標人須繳納 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中途退標者,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將轉為風險抵押金。中標單位如未達到預定的目標,抵押金不予退還,抵押金期限為三年。

五、物業管理標準及懲罰

1、物業專案的物業管理按照《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執行及標書、委託合同的有關規定。

2、招標人每年對 物業管理進行考核。如未達到上述物業管理標準或出現重大管理失誤、業主投訴多、管理服務水平下降等情況,可終止物業服務合同並進行財務審計,由中標人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六、投標、開標時間

1、各投標人應做好投標書,密封后於 年 月 日送達招標工作負責人辦公室;逾期送達的,視為無效標書。

2、開標時間為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項

1、 的物業管理招投標違反招標檔案規定,或在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投標資格;已中標的,終止物業服務合同,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2、歡迎社會各界對此次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

專案標書及答辯要求

一、標書(100分)

(一)投標人擬採取的管理方式,管理組織機構(管理體制、管理方法、機構設定);

(二)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及管理;

(三)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公眾制度、內部崗位責任制、管理運作制度、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等;

(四)管理費用的收支預算方案。應列明收入專案和支出專案預算,有檔案規定的按檔案規定測算,無檔案規定的按市場價測算;

(五)檔案建立與管理。包括房屋檔案、管理服務資料等;

(六)各項指標的承諾及完成承諾指標所採取的措施。

各項指標:1、房屋完好率;

2、房屋維修及時率;

3、維修質量合格率及回訪率;

4、管理費收繳率;

5、業主滿意率;

6、業主有效投訴率與處理率;

7、綠化完好率;

8、清潔、保潔率;

9、路燈完好率;

10、道路完好率;

11、治安協防工作;

12、機電裝置完好率;

13、消防設施完好率;

14、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率;

15、其它有關指標。

對以上各項指標,均需註明標準和計算測定依據以及承諾所採取的措施。

(七)搞好管理服務工作的設想、措施;

(八)便民服務措施。有償服務專案及價格需列明;

(九)願意承擔的違約責任。

上述專案應要體現其合理性、先進性、完備性、可行性,評委會將以其作為評標依據,並根據上述專案制訂具體評分標準,按照百分制進行打分。

二、現場答辯(100分)

由評標委員會對參加投標單位的經理、擬任管理處主任二人分別提問,提問的內容為該專案的管理服務事項。評委根據答辯的標準,對答辯人的物業管理知識、物業管理實作熟悉程度,管理該專案的信心等進行綜合評分。

三、投標人業績考核調查(100分)

在招標人組織安排下,採取隨機調查取樣的方式,對投標人的工作業績、管理水平、信譽等進行現場調查,打分。

四、評分原則

標書、答辯、業績調查所得分值,分別乘以係數為0.5、0.25、0.25,三項之和得出綜合評分,評委會根據綜合評分,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4

物業管理公司接管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名稱: 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商住樓

物業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 中:

住宅面積: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綠地面積: 平方米

道路面積: 平方米 ;俱 樂 部: 平方米;菜 市 場: 平方米

露天停車場: 平方米 ;地下停車場: 平方米

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下一步雙方另行協商 。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三條 建立物業管理服務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住戶檔案資料等的管理。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外牆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公共庭院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執行和管理。包括:供電供水單位一戶一表認可前的自來水分戶水錶以外、自來水公司計費總表以內的上水管道及樓內下水管及通向汙水井的水管道、雨落管等。共用照明燈具、電梯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變配電系統、供水系統、泵房、避雷裝置等(如開發商主張產權則另行協議)。

第六條 附屬配套設施、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用房、市政排水設施、停車場、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及圍牆等。

第七條 規劃紅線以內的公共用地、公共設施、道路、魚池、花木、建築小品、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保潔服務。包括:小區共用設施裝置、樓宇共用部位保潔(含樓道、走道、門廳、屋頂、天台等部位的定時清掃,內牆壁的除塵、公共門窗的擦洗、綠地、園林、路面的清掃等),垃圾的收集、清運及滅害投藥等。

第九條 公共區域保安服務。包括:公共秩序維護、門崗服務、安全監控、巡視檢查、消防等,不承擔業主人身財產保管、保險責任,但如出現問題,由司法部門做出鑑定的,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小區內車輛管理、交通服務。包括物業公共區域內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具體辦法見附件四。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監督、管理、服務。

第十二條 其它委託事項如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以上內容中開發商主張其產權所有,又不交物業管理費的,暫時不列入責任範圍之中。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一)

第十四條 服務質量保證金

乙方為保證對小區提供的服務質量符合要求,應向甲方交納服務質量保證金 萬元,但考慮到小區目前存在的不確定因素居多,待小區管理啟穩後服務質量保證金問題另行約定。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的責任及服務費的收支管理:

一、現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暫時不變,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代收取。(收費收據使用甲方提供票據)。

二、所有有償服務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收取後交甲方管理。

三、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小區現狀或利用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商業盈利活動。

四、甲方所有收入費用必須首先保證乙方在每個月10前能發放上月物業管理人員工資和給物業公司的報酬(見附件二),乙方依照工作需要前期進場人員的工資以雙方約定的協議實施。

五、乙方應及時將小區維護情況告知甲方並提出意見和預算,甲方在接到告知後,應在兩天內把決定告知乙方。

六、臨時問題乙方有權先處理後報告,但須在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七、甲方應保證乙方辦公流動資金 元的預留。

八、甲方每月10號前在核對乙方實際工作人員的情況下應付給乙方辦公人員工資 萬元及管理酬金 萬元整。

九、其它有償服務的收入按比例分成:

(1) 凡利用小區共用部位進行經營所得的費用除去成本後,按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

分成(上述約定不包括路面停車佔道費用收益及公共設施裝置租賃收益);

(2) 路面停車佔道費用收益分配方案為總收益的60%歸全體業主,40%歸物業管理公司用於管理成本及獎勵;因為路面停車佔道管理引起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協調及處理。甲方不承擔相關管理責任。

(3) 公共設施裝置租賃收益另行約定。

十、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服裝問題由乙方負責。

十一、物業管理用房及所有辦公用品、工具、裝置由甲方負責。

第十六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一、物業服務人員的工資(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按規定提取的費用)。

二、物業管理酬金(含稅)。

第十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

一、乙方組織人員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取標準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代表大會制定或調整。

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在法律條件許可的範圍內採取催繳行為。拖欠物業管理費超過3個月的,按拖欠費用總額1‰/天的比例收取滯納金。預交三個月的,按應交服務費金額的99%收取;預交半年的,按98%收取;預交全年的,按96%收取。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落實情況,

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提交意見、建議和要求,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管理

服務合同。

二、監督“業主管理規約”的實施。

三、有權根據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及場所、共用裝置設施的狀況,建議乙方及時修繕。

四、監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的收取情況,要求乙方按約定報送支出計劃,並根據財務情況調整收入及支出費用,確保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管理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有義務協助乙方督促其限期交納。

六、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乙方移交 小區的物業和物業管理權,並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養護技術資料;

3、各項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絡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資料。

7、與開發商溝通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項遺留問題,為乙方提供能夠有效實施物業管理服務的必要條件。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

9、此項如因外界原因不能履行時,暫緩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依照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約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三、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

四、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五、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和秩序,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

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如勸阻、制止直至訴諸法律。

六、有權根據本公司管理 小區的實際需要,並徵得甲方同意後選聘專業公司承擔

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第三方。

七、編制房屋、裝置設施及附屬建築物、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提請甲方審定後組

織實施。

八、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有關使用規定。

九、定期會同甲方進行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

十、聽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甲方產權人、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

監督指導。

十一、業主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時,要通過正常渠道解決。

十二、加強公共設施、健身器材的維護,有意外事故發生時依法解決。

十三、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小區現狀,如因需要對某個部位進行改造,應先告知甲方並徵

得同意後方可動工。

十四、小區內如有重大事件發生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業主委員會。

十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管理物業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決定不再接受甲方委託的,也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滿後,甲方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乙方應在合同期滿終止之日起十

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相關的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及用物業

費用購買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包括物業管理費

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項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的移交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甲乙雙方應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協議作為本合

同的附件。如不能達成協議時,請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桂林市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者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違約

第二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

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

的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根據責任的大

小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賠償,直至終止合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以及合同執行期間雙方達成的其他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制定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

在業主管理規約與本合同以外製定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

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必須獲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時續簽合同期限另行議定。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 建規局備案,三份合同

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及 小區全體業主

及物業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為使小區各住戶享有一個整潔、高雅、寧靜、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特制定以下服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及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制度,對小區實施社會化、專業化管理。

(1) 配合有關部門杜絕小區消防、治安責任事故的發生、杜絕刑事案件的發生;

(2) 保潔率達100%;

(3) 保安、消防設施裝置完好率達98%;

(4) 服務有效投訴率不超過20%,處理率達100%;

2、管理服務人員應著裝整齊,佩戴標誌,行為規範,問事和善,服務主動熱情。

3、提供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參照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4、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質量評議,滿意率應達到75%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修復,保證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房屋完好率應達到98%以上,並做好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

2、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1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3、及時編制房屋大中修維修計劃和住房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委員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4、每星期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並及時維修養護。

5、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的要求,在裝修前稽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壞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7、小區主出入口設立小區平面示意圖,各組團、棟及單元(門)戶有明顯標誌。

8、建立完整的房屋資料管理檔案,妥善保管、使用,並建立住戶居住檔案,住房所在地棟號、門號清晰,隨時可查,儘量做到準確無誤。

9、水、電費用實行便民統一代收代繳。

10、房屋零修及時率達98%以上,零修合格率達100%,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1、遊樂設施、健身設施裝置、文化娛樂設施裝置完好率達98%。

12、公共設施裝置完好率達98%。

三、共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

1、建立共用設施裝置檔案(裝置臺帳),做好設施裝置的執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工作。

2、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日常的管理和維護工作(依法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3、設施裝置標誌齊全、規範,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裝置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保障設施裝置執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裝置定期巡查,做好記錄。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委員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6、確保裝置用房清潔、通風,無跑、冒、滴、漏和鼠害現象。

7、小區道路平整及停車場交通標誌齊全。

8、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90%。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裝置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裝置故障有應急方案。

10、居民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操作人員健康合格證俱全。

四、電梯的管理

1、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分為月保養、半年保養及年保養。

2、確保載人電梯24小時正常執行。

3、電梯的使用規定:

(1)進入電梯內禁止吸菸、吐痰、塗汙和亂扔雜物,嚴禁在轎廂內任意刮畫;

(2) 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嬉戲玩耍;

(3) 禁止用電梯搬運貨物、垃圾等;

(4) 兒童乘電梯應由成人陪同,寵物進入電梯時應不得和其他業主同時乘坐電梯,必須由主人懷抱,大寵物須由主人牽住;

(5) 禁止用電梯裝運液化氣、易燃、易爆危險品;

(6) 嚴禁開啟轎廂頂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門;

(7) 轎廂內嚴禁粗野操作,只按適用之按鈕,不可擊打按鈕,撞擊門板;

(8) 嚴禁將身體倚靠轎門,進出電梯時不許長時間站在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9) 電梯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修理或報修。

五、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 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24小時保安執勤;

2、 保安人員應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作風嚴謹、紀事嚴肅。

3、 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2小時至少巡查1次。

4、 在危及住戶安全處設有明顯標誌並有防範措施。

5、 對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6、 對進出小區的裝修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 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8、 嚴格按照業主公約及其它的小區有關規定,制止一切違規行為。

六、保潔服務

1、小區內需按幢、公共部位定點設立垃圾箱以及樓層垃圾桶,樓道內的生活垃圾每日清運一次。

2、小區的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每日拖掃一次;樓道扶手每週擦洗三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保潔一次;路燈、樓道燈每季度保潔一次;及時清除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小區內公共雨、汙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汙水井每季度檢查一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兩個月檢查一次,每年清掏一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房屋的公共樓梯、走道、地下室內不得隨意堆放雜物和佔用,小區內不得隨意設攤點、廣告牌,嚴禁亂貼亂畫現象。

5、根據上級的規定和小區的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消毒和滅蟲除害。

6、小區內不得違反規定飼養家禽,飼養寵物必須到相關部門登記,妥善飼養,嚴禁在小區內放養禽、畜及溜貓、狗。

七、綠化養護管理

1. 小區內的綠化工作由專業人員負責管理,公共綠地、庭院綠地和道路兩側綠地分佈合理,花壇、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適時組織澆灌、施肥和鬆土,做好防澇、防凍。

4、適時噴灑藥物,預防蟲害。

5、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隨意佔用、毀壞小區綠地。

八、社群文化

1、小區訂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設公約,居民能自覺遵守住宅小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2、小區居民鄰里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關心孤寡老人、殘疾人。

3、小區內有娛樂場所和設施,管理單位定期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社群文體活動。

4、管理單位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業主委員會、派出所開展的各項工作。

附件二

“ ”物業人事管理架構設定及人員成本費用核算一覽表

序號人員設定數量工資標準工資小計

一管理層人員

①經理1人 元/月 元/月

②財務收費及辦公事務主管1人 元/月 元/月

③收費管理員2人 元/月/人 元/月

④統計核算1人 元/月 元/月

⑤出納1人 元/月 元/月

合計

元/月月

二工程技術類人員

①工程修繕及水電主管1人 元/月 元/月

②水電工(24小時值班)2人 元/月 元/月

③日常維修(電梯維修)1人 元/月 元/月

④日常維修1人 元/月 元/月

⑤勤雜事務及抄表管理2人 元/月 元/月

合計

元/月

三保安類人員

①隊長1人

②班長4人

③收費專管員2人

④定崗編制(7崗)28人

⑤巡邏崗(3崗)9人

注人均員工工資按 元/每月/每人核算,共計44人

合計 元/月

四保潔綠化類人員

①班長4人 元/月 元/月

②管理人員20人 元/月 元/月

合計

元/月

五工資總額及人員總數

①工資總額

元/月

②人員總數

注以上人員工資含通訊、交通補助,養老、失業、醫保、教育基金補助等。

六1、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依照 元/天/人由甲方發放。

2、管理者籌金依照每月1萬元的標準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集團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絡電話:

其他聯絡人:

鑑於乙方與________(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終止,且乙方希望基於勞務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職,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兼職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從事有關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提供勞務期間,需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5、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五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非因勞務原因的意外傷害,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相關後果。

第八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同意續簽的可以續簽。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公司兼職勞動協議書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保障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結合保安工作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申請派遣保安員到甲方工作,在甲方指定範圍和時間內執行秩序維護、車輛管理、消防管理等安全防範任務,並接受甲方相關秩序維護(保安)工作制度的管理,維護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有權決定執勤範圍和乙方的人員調配,合理安排使用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有權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增加乙方的保安隊員,但須提前3-5個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需要人員在10人以上,甲方提前7-10個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甲方需要減少保安人員,須提前7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二)甲方在使用乙方派駐保安員期間,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安排乙方保安人員的工作。乙方不參與甲方對乙方保安人員的管理,發生的治安案件全權由甲方處理,若乙方隊員有嚴重失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甲方有權按甲方員工管理規定(員工手冊)進行處罰,乙方應予以配合。

(三)甲方負責向乙方派遣的在崗人員免費提供中餐和晚餐(不分上班和休息日),提供宿舍並獨立安裝水、電錶,宿舍的水電費按月計算確定。

(四)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駐的保安人員的執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保安員不能盡職盡責或有違反崗位職責的行為,有權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隊員進行處罰,經教育不改者,可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更換。

(五)甲方不得指令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責任

(一)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派駐保安人員。

(二)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必須是在安保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如果乙方保安員有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

(三)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人員五官端正,必須能寫字,會記錄,有政審證明,保證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紋身,無不良記錄等。

(四)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隊員,由甲方按工作需要配置安保防範器材:如服裝、對講機、電警棍、雨衣、雨鞋、電筒、崗位各類登記表、筆等執勤用具。服裝及器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如乙方隊員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五)乙方委派的保安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務關係,乙方派遣的人員各類保險由乙方負責。乙方保安員一切勞資糾紛及內部傷殘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處理。

(六)乙方保安員必須按甲方確定的物業管理模式、服務理念和各類工作手冊執行物業保安服務,並服從甲方小區服務中心和組團服務專管員的正常工作排程,自覺接受各級物業工作人員監督和指導,主動配合搞好對業主服務、公共安全、裝修管理、車輛管理、消防管理等服務工作。

(七)乙方保安員應積極協助甲方組織各類突發事件和消防實操的預演,增強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參加小區組織的各類社群文化活動等。

(八)乙方保安員必須參加甲方制定的業務知識培訓計劃,技能考核評比,並與甲方同崗位的隊員一樣受公司和部門獎懲制度的約束。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定員定崗,隊員照片上牆,不得任意調換,確需調換,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同意。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時間

(一) 費用:每名隊員標準 元/月。乙方向甲方(管理處)派駐保安員共計15名(12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輪休1天),每月月底由管理處將實際考勤(扣除當月獎罰及水電費)與管理處核對後,經理簽字報公司結算。注:如需增加人員,另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二) 費用支付時間:為次月10日前(遇雙休日、節假日支付時間順延)。 乙方每月10日前根據管理處實際考勤,開具實際支付金額有效勞務發票到甲方財務部結算。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條款或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除按保安實際執勤時間付足實際費用外,另按當月保安費的100%補償乙方。

(二)由於乙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終止,由乙方按當月保安費的100%補償甲方。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為12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1 日止,,如因特殊情況需終止本合同,雙方可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協商中止合同。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約定

(一)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如需繼續使用保安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二)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及時續簽。若其中一方無意繼續合作,可在合同終止前十日書面通報對方。

(三)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 護衛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