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
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
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還有以下是地區的勞動合同範本,你可以參考一下
四川省建築業企業用工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 資質等級:_____
在川通訊地址:_____ 郵編: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_ 電話: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
家庭住址:_____ 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 省(市)______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於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到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_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______月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______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年月:______年____月身份證號碼:民族: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工種:_______個人住址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區)_______鄉鎮(街道)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共 年。
(二)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職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七條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不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甲方根據經營發展的情況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障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孕期、產期及哺乳期等保險福利待遇。
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及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設施,指定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維護甲方的利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 訂立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九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見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隱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剪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企業專業、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 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都二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 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乙方在試用期間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就、合同:
(一)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 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 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時乙方有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乙方有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本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乙方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甲方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第二
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二條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除甲方維持或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年限和乙方在本合同解除(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社群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支付外,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一下的標準加付額賠償金。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六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同時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患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幻覺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害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接受乙方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緊急聯絡人: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採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並繼續履行的,本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年(月),以此類推。依照法律規定,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至。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至。
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
第二條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 日止,共[ ]個月。
乙方在試用期內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或者其他個人原因請假,未能正常上班的,試用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試用期錄用條件以《錄用條件告知書》(附件一)為準。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在甲方單位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根據《崗位薪酬協議書》(附件二)確定。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甲方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安排乙方出差、短期外地工作或者其他不影響乙方工作生活的地點安排,不視為對工作地點的變更。
第七條本合同簽署時,甲方已告知了乙方下列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及勞動報酬;
(二)乙方需要了解的其他相關情況。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具體工時制度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如果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時制的,乙方承諾願意服從甲方工作時間上的安排。
第九條乙方有享受各類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由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理解並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國家規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加班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四、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乙方勞動報酬以雙方訂立的《崗位薪酬協議書》(附件二)為準。
第十一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依照相關法律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而相應地調整。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承諾嚴格遵守該規章制度。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修改的規章制度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後自動適用於乙方。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甲方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乙方違反甲方或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甲方執行的國家勞動標準和甲方提供的職業危害防護。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依據第十九條第(二)、(三)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30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30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一)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即使乙方僅就上述解除事宜口頭通知了甲方,亦視為同時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同時向甲方提出辭職。
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即使乙方僅與甲方經協商解除用工關係,亦視為同時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及時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轉出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
(三)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續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保密約定
(一)本合同期內以及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未經甲方、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甲方)洩漏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利用該商業祕密獲利。
(二)乙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損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服務期和競業禁止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做如下約定:在培訓實施前甲方可根據培訓內容和培訓費用,要求乙方訂立《培訓服務期協議書》(附件三)。如乙方拒絕訂立的,甲方可取消其參加專項培訓的資格。
(二)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禁止,訂立《競業禁止協議書》(附件四)
第三十一條利益衝突的約定
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甲方利益相沖突的活動,因此給甲方、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的承諾
(一)乙方承諾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說明與勞動合同和甲方的使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二)乙方承諾其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並且不存在任何與甲方(或甲方)有關的競業限制。
如因乙方對其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的虛假陳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承諾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等的有效憑證,如因乙方遲延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後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在甲方辦理退休申報手續,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非甲方原因造成社保繳費年限未滿,無法享受相關退休待遇,由乙方自行補繳。
(六)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證明等均屬完整、有效,如提供的上述資料存在缺失、無效等問題,責任及後果自負;同時乙方保證個人資訊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七)乙方承諾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履行下列義務:
向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交接工作;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檔案、裝置等有形無形資產;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程手續;處理其他應盡事務。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致使甲方無法依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乙方應當自負其責。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九)乙方理解並同意,誠信是重要的原則。因此乙方保證對甲方及甲方不會作出任何不誠信的行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條爭議的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均應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五條甲方與甲方所籤協議的內容,凡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崗位、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均與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第三十六條乙方確認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經由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變更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送達以下地址即為送達乙方:
[ ]郵編:[ ]
此為重要資訊,缺失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同意並承諾,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理解並同意:如果相關法律規範性檔案有所變更,本合同和附件應根據前述規範性檔案變更。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遵從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雙方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錄用條件告知書
附件二,崗位薪酬協議書
附件三,培訓服務期協議書
附件四,競業禁止協議書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均應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提醒:此模版僅供參考!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出生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
編碼: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______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_______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共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勞動合同範本可以到信法網下載。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小時)。(_______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__________。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_____。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_____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_____。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_____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男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10月1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南城都匯4A期
工程中擔任 水電工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1500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月2200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每月15號發上月整月工資 ,年底全部清帳。 合同結束時全部結清。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 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社群(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_______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______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其支付專案為 ,或按 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乙方在試用期______月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______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______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_______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崗位協議書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 商貿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商貿有限公司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址: 住所(地址):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㈡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網上客服 ,職務為 客服代表 ,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售前或售後客服、發貨、產品進銷存管理、產品推廣、營銷策劃等,視工作能力和專長提升待遇 。
㈡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 或第 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㈡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㈠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 1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1000元(壹仟元整) ,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底薪加提成形式,最低1000元(壹仟元整),上不封頂,視工作能力、公司業績和乙方工作量來定,具體按乙方每月簽定的績效責任書為準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並予以公佈。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甲方工資支付週期為 每 月 1 日至 每 月 最後一 日(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 1 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辦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㈡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㈠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檔案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㈣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在影印件上簽名) ;
2. ;
3. ;
4. 。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_______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_____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______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______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______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______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_____
①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______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在鄭居住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週六、週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或按營銷管理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電話營銷員的管理,更進一步提高電話營銷員的工作積極性,結合本公司近來的管理經驗,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年度電話營銷人員工資待遇及提成協議如下:
一、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提成+福利獎金
二、基本工資的計發
1.試用期
凡進入市場部的電話營銷人員試用期為______月,公司包食宿,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______月,最低底限業績標準為_____元/______月,試用期業績低於_______元者視為不合格,只發給基本工資的75%,即_______元,試用時間不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沒有基本工資;試用時間超過15天而中途主動離職者,發給補助______元。完成最低底限業績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有業績特別優秀者,試用期工資以轉正後的標準予以結算,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2.試用期後
進入過度期,過度期為______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公司包食宿。第一個月的最低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低於______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資的65%,即______元。業績優秀者(達到或超過規定______月任務指標),可直接轉正,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3.轉正後
試用期、過度期滿即為公司市場部電話營銷組的正式員工,轉正後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月,包食宿並享社保,月底限任務為________元/______月,月業績達不到底限任務的,只拿基本公司的50%,達到最低底限標準或以上者,發給全額基本工資,提成按規定比例核算。
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的財務核算
1.電話營銷人員的業績以款到賬為準,每月截止日期為20號,20號以後到賬的計入下月業績。業績以款到賬數為核算依據。
2.電話營銷員和本公司其他部門員工一樣,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條例,違規按章處罰。
四、業務提成的比例
五、星級獎金制度
1.連續三個月保持星級的,按高出一個星級標準予以獎勵並且基本工資以_______元計。
2.每半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即______元。
3.每年評比一次,如每月業績都達到星級的,獎勵兩個月基本工資即 _______元。
4.本規定為年度的執行標準,所有電話營銷人員業績考核都將嚴格按照該規定執行。
六、工作量
1.試用期內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2.試用期後至少________個電話/天。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甲方:
性別:
地址: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為建立社會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成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健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對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
2.乙方試用期臨時生活待遇每月為________元。
3.甲方應當在經濟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應當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勞動定額規定或工作任務後,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二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其勞動報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第九條勞動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工作)任務的;
(2)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所取工會或者職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
補償和賠償: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照國家規定給子乙方經濟補償的;
(5)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的;
(6)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舍中約定,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種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人理(簽章)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全稱: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姓名:
身份證件號:
實際居住地: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二)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並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三)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可按集體合同約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一)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二)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四)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三)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三)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一)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元/月。
(二)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期限為____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四)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可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濟南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甲乙雙方可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七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八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不得低於前款第(一)、(二)、(三)項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專案、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人):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駕校實際情況,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
二、工作崗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願受聘在從事教練工作,並履行下列工作崗位職責和義務。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較強的責任心。
2、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駕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具備完善的技能知識,平時加強學習,不斷提高駕駛等技能。
4、能夠按照教學大綱規範施教,對待學員熱情,服務周到,教學過程中能夠禮貌用語,不得損害學員的人格、尊嚴。
5、必須保證學員及教練車輛在校期間的安全;如有發生學員安全傷害和車輛人為損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6、必須完成甲方分配的每月2人次招生任務(按季度考核)。
7、乙方在駕校以外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使乙方有施展技能的平臺。
2、甲方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受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崗位職責。
四、工作報酬及待遇
月工資元,加提成;壓一月工資,未完成任務,發放60%工資。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應嚴格遵守人事法規、紀律,努力維護乙方權益。
2、乙方應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工作、盡職盡責。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
(一)合同的變更
在下列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向學員吃拉卡要,對駕校利益和形象造成損失的;
(2)不履行職責義務,經多次教育仍無轉變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合同終止
2、合同期內,乙方因被判刑、勞動教養、開除、除名,從決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3、合同期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四)合同續簽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終止前30天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簽合同。
合同到期後未辦理續簽手續但事實聘任關係仍然存在的,視為續簽與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補辦續簽手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籤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八、爭議處理
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在雙方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協商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