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基本工資為_元;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乙方應做到:
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合同期限屆滿的;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項、第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條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屬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
______。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_月___日;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年__月___日起。
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個月的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市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
日期:__年__月___日日期:__年__月___日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乙方: 姓
名 編號: 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說明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通用樣本,提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考使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根據需要協商增加相應條款。
2、本勞動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用人單位可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
3、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至少儲存________年備查。
4、本勞動合同適用於全日制用工。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 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援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