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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書(通用20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8W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稽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援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援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援。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援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援;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資訊;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援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援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裝置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裝置、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裝置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裝置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裝置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裝置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裝置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裝置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裝置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裝置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裝置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裝置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釋出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釋出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資訊,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資訊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洩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路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路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體),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路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體)。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宣告;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___正職:__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__________(另附圖)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六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七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裝置、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5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智慧財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體及軟體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資訊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儲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6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5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資訊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資訊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資訊。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資訊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檔案,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裝置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裝置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裝置。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稽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檔案。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智慧財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智慧財產權: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專案: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定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釋出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援,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裝置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資訊或故意披露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洩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資訊;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登出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檔案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絡資訊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檔案、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絡,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絡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互為執行。

一、為了保證乙方的正常銷售和甲方的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完成訂貨任務( )萬元。

二、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先付銷售任務總金額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訂貨總額50%的貨,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貨,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貨,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貨,每月30日為提貨最終期限,每次提貨衝減部分定金,每次提貨先付清所提貨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乙方超出約定提貨時間十二天不提貨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處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貨。同時乙方應承擔20%賠償責任。

四、提貨價以甲方產品出庫單價格為準。

五、甲方只對乙方本年度特許經營區內的提貨總金額承擔開票,隔年不在補開票,銷售開票金額以乙方自報數為準,乙方承擔發票價稅總額的7%增值稅,超出當年提貨總額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發票總額的承擔增值稅。甲方郵寄出發票後,電話通知乙方,發票郵到

後主動和商場聯絡是否有誤,如有誤及時將發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達公司,超出退稅期無法退稅,乙方承擔銷售價稅總額的17%,其餘由甲方承擔。只辦理合同內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的稅票。

六、乙方在協議內訂購的產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調換產品的款式一,以書面材料或傳真經雙方簽字為準。乙方在協議外還需要的產品,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按雙方約定的期限付款提貨。

七、乙方所訂產品自提,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貨運的而同時,辦理授權委託提貨發貨寫欠據治證明,由乙方提供貨貨物的到達站,運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貨到後乙方隨時驗收,如遇短缺,雙方應及時和承運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八、甲方必須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內所訂的貨物,以保證其銷貨,如甲方在超出規定時間十二天內無故不按期發貨,甲方應承擔違約部分的20%的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可而毀掉屬於甲方違約部分的產品。

九、甲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不承擔不按期發貨的責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災,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產或因運輸困難不能按期供貨的;

2.因停電、罷工等因素造成電停產而不能按期供貨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產延誤供貨的

十、甲方為乙方在供貨環節上提供所需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併為乙方所需對外委派代表出具書面洽談或交涉處理事務,所需工資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產品質量要求:以甲方內檢驗收標準為準。如有質量問題,

第2 / 6頁

應在提貨後六天內告知甲方,經檢驗確信由問題時,甲方無條件換貨,否則視為質量無異。

十二、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範圍

乙方必須在指定的 區域內進行經營,不得跨區域進行經營,並保證不串貨,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所銷售的產品處以每件100元的罰款,並視其情節終止其銷售權。同時乙方無條件退出其所經營甲方產品的市場,並按甲方供貨價格倒扣30%—50%交回未銷售產品。今後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有甲方商標和標識的產品。同時每個特許經營市場保證金一萬元,不交保證金者市場出現串貨行為甲方不予協調解決。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沒有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甲方區域經營產品的市場。未銷售完的產品,以甲方供貨價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後不再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任何相關手續。

今後不能再銷售向甲方購進的著有甲方各種商標和標識的任何的產品,一經發現,以假冒產品論處。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獲得甲方在資金方面30%的支援和提貨總額5%的優惠(十五至十七條)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產和經營其他廠家的產品,如發現乙方經營和生產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同時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六、每年能完成訂貨任務並在下年訂貨前不欠公司貨款者。以上條款支援的資金在提貨時寫欠據,利息以月1.5分計算。

第3 / 6頁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續訂合同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十八、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十天內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動終止。市場遺留問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執行處理。

十九、本合同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和合夥人。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性的合約,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經營活動,不得違法經營。乙方發生的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及人身傷、殘、亡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簽訂的一切未到期的協議、合同等如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條款,都以本合同為準。

二十一、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未果或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舉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稽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援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援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援。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援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援;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資訊;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援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援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裝置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裝置、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裝置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裝置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裝置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裝置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裝置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裝置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裝置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裝置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裝置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裝置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釋出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釋出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資訊,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資訊不符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高效執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專案、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 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 省____ 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 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四條 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絡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 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 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 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 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 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 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 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資訊。

第十四條 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 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 提供業務資訊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乙方權力義務

第十七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 僱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 按總部規定使用VI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VIP卡,並由乙方承擔製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 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 維持並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並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 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 保證業務範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 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願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 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乙方保證

第三十三條 不競爭之保證:

1.乙方在合約期間,不得經營、參觀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不得僱用或企圖僱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甲方總部僱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不得經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四條 確認所有關於加盟的資料均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並宣告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後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甲方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它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五條 保證並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洩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做出單項_____-_____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連續兩個月未實現銷售。

2.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甲方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或假冒產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7.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甲方授權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範圍、貨倉範圍、辦公範圍進行正常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8.乙方破壞“_____”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於超過或低於甲方准許的價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進貨額計算)。

第三十七條 乙方同意於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後,甲方有權免費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費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條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乙方追究賠償及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期滿,未獲得續期或於任何原因終止後,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並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聲稱屬於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或與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免費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後一次統一調整價格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起壹年內的貨品。

6.對於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夥關係。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因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並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四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後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合同解釋權屬於授權許可方,___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1

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准予乙方開設________服飾________品牌特許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准予乙方在____開設“________”品牌________服飾。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____轉讓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______開設地辦理工商、稅務等經營手續,費用自理,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乙方______於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干涉。

三、乙方的裝潢和廣告及形象設計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定實施。

四、甲方以統一價格的_____折向乙方提供貨品(不含稅),現款現貨,貨款兩清。從甲方工廠到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溫州地區的運輸費用。

五、乙方必須以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出售。甲方將根據季節變化、市場供求等因素統籌考慮零售價格,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貨物換貨率為首批_____%換,補貨買斷為____折,換貨率按季節計算。

七、乙方保證每月進貨金額不少於___萬元。如果連續三個月乙方達不到約定的進貨額,甲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發部不得小於______平米。

九、為了配合甲方及時掌握市場情況,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乙方必須每天以傳真方式向甲方通報貨物的銷售、庫存情況,否則甲方將停止供貨。乙方向甲方補貨也必須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調換的貨物必須保持完好,換貨的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可以在同一區域內開設分店或進入商場專櫃銷售,但需經甲方實地考察並書面同意。考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製甲方提供的服飾,不得在特約點中摻賣非甲方提供的服飾。如發現,即終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訂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作為貨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違約行為,根據情況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為違約金,並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交還甲方的專賣銘牌及一切印有甲方產品標識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期滿後另行簽訂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絡,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絡,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6

甲方(特許人):聯絡方式:地址:乙方(區域代理人):聯絡方式:地址:簽訂須知:

1、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2、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甲方獨創擁有的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一條 特許經營專案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並經營_____________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二條 特許經營關係甲方與乙方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許可形式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甲方承諾並保證:

1、不許可

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不以任何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

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在本區域範圍內,在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市場開發計劃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開拓本區域市場時,甲方可以自己的名義或許可

第三方在本區域內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區域

1、甲方許可乙方開發的區域的範圍以雙方簽約時的行政區劃為準,包括該區域所轄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

2、乙方開發本區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在該初始區域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加盟店數量不得少於_______家。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事由,甲方保留對本區域乙方的特許權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乙方開發初始區域之外____區域的權利。

第六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為________年。

2、如果乙方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續約申請,經甲方確認後給予是否同意的書面答覆。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要求續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較好的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3)簽署放棄可針對甲方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檔案;(4)同意甲方提出的續約費用。

第七條 培訓

1、甲方應當對乙方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報甲方稽核批准,甲方有權否決乙方提出的培訓人選。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1)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執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2)特許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3)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的管理水平:

(1)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2)在更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3)應乙方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3、培訓費用根據本規定由甲方組織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乙方要求甲方進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培訓費的收取標準由甲方制定。

第八條 工作指令

1、甲方有權不時向乙方發出工作指令,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工作指定行事、

2、甲方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

3、甲方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該區域的風俗習慣,乙方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向甲方提出暫停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甲方審查不成立的,乙方應當執行。

4、因甲方的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而導致乙方或其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統一配置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並按照甲方指定之裝修標準進行裝潢。3、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修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4、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直營店及其特許加盟店內之廚房裝置、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體及其他開業貨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裝置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裝置、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十條 形象維護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須遵守以下幾點:

1、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2、店內員工須穿著甲方指定之服裝。

3、客訴之發生不得至足以影響甲方整體形象。

4、不得從事其他足以影響經營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甲方將視違規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罰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

1、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享有獨佔使用的權利。

2、甲方對許可乙方使用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的權利做出如下限制和保留:

(1)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不得以與本合同及發展特許經營系統相違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更不得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允許

第三方使用或印製公司商標。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

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裝置提供給

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終止合同。

4、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 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

第三者洩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為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

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5、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6、甲乙雙方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公司商標與品牌。

第十二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1、乙方或其加盟商無權向

第三方轉讓技術或擅自影印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技術資料予

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檔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_________元。

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後兩年內,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餐飲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_________元整,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檔案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甲方。

4、乙方應與其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加盟商、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請求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承諾與保證

1、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前,未與

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乙方不對

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

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2、乙方及其特許店均有義務保護甲方許可其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乙方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甲方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十四條 訴訟權利及行使

1、對

第三人侵權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乙方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訴權包括下列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1)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2)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宣告;

(3)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4)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5)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6)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並提起訴訟;

(7)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2、對

第三人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由甲方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乙方及其特許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其特許店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對

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採取措施。

3、乙方及其特許店發現本區域內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甲方。

4、乙方及其特許店有證據證明

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甲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乙方及其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證證據。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_____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按照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對於乙方所開設直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

(2)對於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單店向甲方支付該費用的標準為_____元月;按照上述的規定,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_____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乙方仍須按照以上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4、為保證本合同的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_____元的保證金

(1)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__________餐飲店的,則甲方將以乙方違約為由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2)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屆時如乙方有拖欠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六條 供貨與銷售

1、為確保甲方對乙方及其特許店供貨的持續性,乙方及其特許店每家店開設前需同甲方簽訂供貨協議,並向甲方交納元的供貨押金。

2、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許店除開業前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貨品外,對於以下貨品,也須向甲方或其指定廠商採購:

(1)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

(2)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銷售的產品;

(3)考慮到質量及環保因素而強制使用的產品;

(4)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統一使用的產品。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及其特許店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許店之自行進貨之原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及其特許店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可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1、開業前,乙方或其特許店委託甲方代為訂貨品時,應將定貨單填妥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

2、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次月____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戶,如其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____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供貨押金中扣除相應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許店應於____日內補足。

3、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許店不得拒收或退回。

第十八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甲方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2、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3、乙方應當統一使用甲方指定的財務軟體系統。

4、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會計年度乙方及其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財務情況說明書;

(5)利潤分配表。

第十九條 分特許權

1、乙方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乙方行使分特許權,應當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規定,不得超過甲方授權範圍和許可權。

2、乙方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以下市場開發計劃:

(1)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個月內設立____家直營特許店;

(2)在本合同簽訂後___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3)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至少設立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為____家;

(4)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年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3、乙方可在本區域內招募適合的加盟商,並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合同》。

4、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報甲方審查備案。甲方對乙方與加盟商之間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審查備案,並不表示甲方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6、加盟店對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訴。對乙方終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嚴重影響到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甲方應當在收到申訴____日內做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甲方保留做出決定的權利。甲方在處理加盟店的申訴時,應當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出公正處理決定,乙方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甲方決定並按照該決定執行。但甲方該決定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均可按照雙方所簽訂的分特許合同的規定提起訴訟。

7、本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均須對加盟商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按照乙方與加盟商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標準為依據。

8、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中所規定的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公司商標,以保證加盟店的繼續經營,但每家加盟店必須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許權使用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加盟店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公司商標。

9、無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繼續營業行為必須符合其所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如有損害到甲方或對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可按照該合同的規定直接行使該合同中乙方應行使的權利,對加盟店行使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 合同的轉讓

1、甲方轉讓合同乙方承諾,甲方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

第三人,而無須在轉讓時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須保證受讓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並將受讓方的情況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認為受讓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有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撤消甲方的轉讓行為。

2、乙方轉讓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乙方要求轉讓合同時,必須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並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的情況等報告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

3、優先權乙方轉讓本合同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___不得進行轉讓。

4、轉讓補償費乙方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支付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甲方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合同的正常終止

(1)雙方經協商,同意終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

(4)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5)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____個月前提出終止合同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6)法院、政府行為要求乙方終止營業的;

(7)因一方的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8)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的解除權乙方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元:

(1)未能完____市場開發計劃的;

(2)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4)未經甲方同意分立、合併或股權變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6)故意向

第三方洩露甲方重大商業祕密的;

(7)逾期支付特許權使用費超過三個月的;

(8)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裝置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區域外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裝置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10)沒有忠實實施甲方為改善其營運狀況而提出的勸告指導,導致影響到公司形象的;(1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

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 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者;(1

2)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 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1

3)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裝置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 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為;(1

4)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 不良影響的;(1

5)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1

6)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 但乙方拒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解除權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性賠償金:

(1)甲方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2)甲方無故向乙方停止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標被撤消的;

(4)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4、合同終止的執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繼續正常的營業或履行以下義務: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

(2)撤消直營店內外與公司商標有關的內外裝潢、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3)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甲方;

(4)將甲方提供的定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交還甲方;

(5)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6)清算與甲方、加盟店、供貨商的債務;

(7)將租賃甲方的裝置、物品返還甲方。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________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許權使用費按________年計算。

2、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3、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元的罰款。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處罰。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應當首先通過充分協商給予解決。

2、如果甲乙雙方對於本合同的爭議不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均可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共_____份,雙方各_____份。

2、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7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援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援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援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援、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獨家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稽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體、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裝置,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援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稽核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釋出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裝置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檔案、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援,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援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援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9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五穀”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符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經營場所、符合特許人標準要求的場地。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

第十一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暢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二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由五穀公司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援、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四條.五穀公司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五穀”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十六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十七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十八條.五穀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十九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受許人年度銷售產品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銷售產品數量為基數,以產品形式給予返利。

第二十一條.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0-100噸銷售量0

100-200噸(含100噸)銷售量1噸

200-300噸(含200噸)銷售量3噸

300-400噸(含300噸)銷售量6噸

400-500噸(含400噸)銷售量8噸

500噸以上(含500噸)銷售量10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為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檔案,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五穀公司,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 許 人: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有限公司 受 許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本細則簽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範圍內從事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的經營,並授予其五穀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並可使用“五穀”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0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經乙方提出申請,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以下條款:

一、特許加盟內容

1.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以在縣 區開設壹家分店,名稱規定為:水滸耗兒魚火鍋 市(縣) 店。

2. 經甲方正式授權後,乙方可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及專有智慧財產權,有效期限為年。

3. 為了保證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連鎖支援體系的正常運轉,乙方在支付權益金後即可享受總部的後續支援。

4. 甲方將在本合同簽約手續完成後提交正式授權書給乙方。乙方在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後方能被視為甲方智慧財產權的合法使用者。甲方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乙方應將該分店的完整登記註冊材料(影印件)於開業一週內交予甲方歸檔備案。

二、加盟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加盟店基本資料

設店規模:平方米; 設店等級:型店;

詳細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金,在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權書之前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並在簽訂合同二十四小時內,把加盟金和履約保證金一併匯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方可生效(其履約保證金將於本合同正常履行屆滿後無息返還)。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權益金元整),按季度需提前15

天繳納(按照開業時間起計算)

4. 乙方應按甲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企業形象標準(VI系統、裝修風格等),裝修設計必須由甲方設計師統一設計,裝修設計費用由乙方承擔,其取費標準按照6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合計為: 元(大寫: 元整),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形象系統標準,管理模式標準,技術質量標準,並以電子文件方式提供《管理手冊》、《中高層管理手冊》、《人力資源管理手冊》、《營銷手冊》、《廚房管理手冊》、《財務管理手冊》等並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2.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派員協助其進行分店籌備、規劃、營建、辦理開業,後續店面管理事宜等,乙方須提供甲方外派人員的交通,食宿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和補貼。

3. 甲方有義務指導乙方解決經營管理中的問題。(但需要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和相關人員的配合)。

4.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員工提供職前教育/培訓(甲方認為乙方必須培訓的人員,需到總部全面接受系統培訓;如果需要到乙方進行培訓,甲方人員的工資、差旅、食宿等需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受訓合格後經甲方評估認可後方能入職。乙方所有的受訓人員的食宿費由乙方負責。

5. 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負責鍋底相關技術工作,薪酬由乙方支付(簽訂合同之日計算半個月之後薪資由乙方支付) ,甲方指定專人必須在8個月之內撤回

6. 乙方必須派相關人員到甲方學習鍋底相關技術工作

7. 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為保證和統一全國加盟店的鍋品質量,甲方負責向乙方統一配送必需的半成品

① 如鍋底底料及部分原材料;

② 一次性調和油;

③ 一次性罐裝調料;

④ 水滸耗兒魚專用雞精、餐具、工作服;

⑤ 桌椅、燈具等(如在當地市場能夠找到或定做一樣的,甲方不要求乙方,如乙方不能找到或定做,甲方可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外購或生產(加工)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告、警告,最終不改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8. 甲方有權對連鎖系統的各類管理手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訂,乙方有提出相關建議權,以促進連鎖事業的不斷髮展,甲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9. 甲方不得無故停止對乙方的物料配送,並保證質量(因乙方倉儲或使用不當導致物料質量發生改變,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否則視為違約。

10.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標與智慧財產權。

11. 乙方不得在本店以外使用甲方廣告語、美術形象、圖片、文字等內容(更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將視為嚴重侵權違約,甲方有權追究其侵權違約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2. 乙方必須對甲方的品牌形象負責,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的行為,否則視為違約,並無條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13. 乙方因業務需要有權要求甲方派管理員支援工作,甲方應儘量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以及相對應崗位人員工資、補貼由乙方負責。

14. 未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食品的用途和口味、風格及技術質量標準,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或終止本合同。

15. 乙方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事故、侵權糾紛等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6. 非經甲方正式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另開分店,改變經營面積、變更經營地點或法定代表人、轉讓分店、無故歇業、許可他人使用甲方商標或以分店名義對外發生法律行為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不得在市場購買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和回收以前用過的產品。如有違反,出現的一切問題與事故均與甲方無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8. 乙方應恪守商業祕密,不得將任何甲方的技術、經營管理檔案或內容洩露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四、違約責任

1. 乙方違約而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甲方以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善或補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做好財務結算事宜,如有拖欠任何應付款項(包括違約性罰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抵扣,直至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權異議。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若決定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補償。

① 乙方私自外購(製作)所需鍋底原料和其他甲方指定配送的原材料和設施裝置等物質; ② 乙方因安全、衛生不合格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多次受到投訴、媒體曝光或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甲方品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乙方如有違反以上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合同期限與延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合同屆滿時乙方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或履行合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不成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附件。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含齊縫章)後成立,乙方將特許加盟金和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後本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璧山縣香鍋依然飲食文化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