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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通用15篇)

欄目: 技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86K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通用15篇)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檔案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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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 《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設計指標

┌──────┬─────┬──────┬───────┬─────┐

│建設用地面積│建築總面積│規定建築面積│建築高度或層數│建築覆蓋率│

├──────┼─────┼──────┼───────┼─────┤

│      │     │      │       │     │

└──────┴─────┴──────┴───────┴─────┘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     │檔案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1  │用地方案圖       │    │  │    │    │

├──┼────────────┼────┼──┼────┼────┤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    │  │    │    │

│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      │20%定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 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簽訂日期: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監製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3發包人更變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員交付的設計資料

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技術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

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建設工程方案審批機構(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備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鑑定意見: 經辦人:

鑑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鑑定日期: 年 日 (簽字)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4

貸款方:

聯絡方式:

借款方:

聯絡方式: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違約責任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

負責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5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結構形式: 框架剪力牆 層數:地上28層地下1/2層 建築面積:※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1)

工程立項文號: ※

資金來源: 自籌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

不包括的工程範圍: /

三、 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 1080 天

開工日期:__※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__※年9月23日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四、 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人民幣)(小寫)¥: ※ 元(其中:工程預留金 20xx萬元、零星工作費 / 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 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購置費 / 元,總承包服務費 / 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報價書。

五、 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本合同專用條款

3、 本合同通用條款

4、 中標通知書

5、 投標書、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及其附件

6、 招標檔案、答疑紀要及工程量清單

7、 圖紙

8、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9 月 30 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6

招標編號:

(投標侯選人名稱):

鑑於你單位已通過招標人組織的 的投標資格預審,且已確認將按即將發出的招標檔案的要求參與上述工程的投標,現邀請貴司作為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上述工程的施工招標進行密封投標。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場地面積:

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質量等級:

資金來源:

招標範圍:

二、招標檔案的取得  招標檔案將於 年 月 日 時至 時在以下地點發售:    地 址:   聯絡人:  每套招標檔案售價為 ,以 方式支付給 。(說明費用是否退還,是否要求準備圖紙等的押金以及具體規定,還應說明購買多套招標檔案的規定)

三、投標地點及截止時間  本招標工程投標截止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  投標人應按前款規定的時間或按招標檔案規定所延長的時間到以下地點遞交投標檔案:

地址:

如果投標人在非投標截止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檔案,投標人應將投標檔案遞送至下列地址: 地 址: 聯絡人:

四、開 標  本招標工程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以下地點開標:

地址:

投標人須按招標檔案的有關規定派代表出席。

五、自投標截止日期起,投標檔案有效期為 日曆天。

六、中標通知書將在 年 月 日之前發出(傳真有效)。

七、如投標人需諮詢有關本工程招標投標的其它事宜,請按下述方式聯絡:

地 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招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7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工程投資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_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_________。

3.委託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並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檔案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檔案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檔案,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8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承包人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及結構特徵:

工程承包範圍: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幣種:

合同總價(大寫): 元

(小寫):¥: 元

綜合單價或費率:□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五、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經確認的工程報價單

5、 本合同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

6、 本合同通用條款

7、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8、 圖紙

9、 工程量清單

10、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記錄和檔案

11、 發包人或工程師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

12、 工程進行過程中的有關信件、資料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六、詞語定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七、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及工程師的指令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並履行本合同書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發包人的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並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 辦 人: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9

建設工程租賃協議書

承租人:

出租人:

甲方因工程建設需要,根據相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就租賃乙方下列物資裝置,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列租賃物清單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計劃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工程尚未完工,租賃期限最長續展至時止。

第三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退還

3.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將租賃物運送至租賃物交付地點,裝卸及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租賃物的數量、型號、規格、質量及裝置經安裝、除錯完畢具備使用效能等情況進行驗收,辦理驗收手續,並以此作為開始計算租金的依據,租賃物交付地點。

3.2退還租賃物時,甲方應提前3____日通知乙方停用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在通知確定的停止使用之日起___來甲方施工現場辦理退還驗收手續。乙方逾期未辦理,則以甲方通知中確認的停用日期為準終止計算租金。退還的租賃物由乙方自行負責從甲方工地現場運走,退還租賃物裝卸及運費承擔租賃物退還地點。

第四條租賃物質量要求

4.1乙方應當保證租賃物資具備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存在安全隱患。

4.2從外觀上可以發現的缺損或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應於租賃物交付時向乙方提出,並在接收清單或出庫單中載明,當該質量問題影響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拒收。

4.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租賃物存在質量問題,應當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調換成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物。

4.4根據本合同所涉及租賃物已經使用年限和具體保養情況,甲乙雙方一致認定本租賃物的成新率為%。

第五條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和丟失賠償

5.1租賃物是施工機械的,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使用過程中,機械出現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成符合約定的機械,小故障不得超過8小時,大故障不得超過24小時。

5.2租賃物為鋼化料具的,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租賃物資退還時,如有損壞、保養不善等,甲方負責維修或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用。

5.3租賃物丟失的,在雙方辦理租賃物退還手續時一併折價賠償,賠償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賠償費用納入乙方應收租金總額,自該部分租賃物折價之日起,不再計算租金。

雙方約定維修單價為:。

雙方約定的賠償辦法為:。

第六條租金的結算和支付

6.1鋼化料具類租金計取期間:甲方接收租賃物之日起至歸還之日止,最長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該專案竣工之日。機械裝置類租金記取期間:除錯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用之日止。

6.2租賃期間,每月結算一次租金,租金結算單由甲方授權的兩人共同簽字並經乙方授權的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作為支付當期租金的依據。

6.3租賃期滿,甲方應當歸還租賃物,並通知乙方進行結算。結算後的租金、維修費、賠償金和違約金按約定支付。

6.4租金支付:

月租金支付:甲方向監理、建設方提交當月已完工程量報告並經審定,建設單位將該項工程款撥付甲方後,甲方____日內按當月租金額的%向乙方支付。

期末租金支付:甲方承建的工程竣工結算經發包方稽核、審計完畢,建設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結算尾款後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租金。

乙方每次申請付款前,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結算金額,向甲方提供足額稅務發票及銀行賬戶。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的,甲方有權拒付該批次款項。

第七條租金減免和優惠

因不可抗力的自燃災害致使施工現場停工,租賃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計收租金。施工期間遇到春節及夏收、秋播忙季時,乙方給甲方減免租金,具體約定如下:。

第八條違約責任、合同的解除

8.1甲方未能按時交納租金,應當就欠付租金部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乙方未按約定或甲方要求的時間、數量和質量向甲方及時提供租賃物,或者租賃物出現故障、安全隱患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時維修或更換的,每日按照該部分租賃物或裝置日租金的四倍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租賃物為止。逾期超過____日或嚴重影響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從其他出租方租賃相應物資,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3乙方提供的租賃物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有重大安全隱患未提前申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4甲方通知乙方收回租賃物,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租賃物的,甲方可代為保管租賃物,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當時市場租賃價格的兩倍承擔保管費用,租賃物在此期間滅失、損壞等風險由乙方擔。

8.5租賃物是施工機械的,乙方配備的操作工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者不聽取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揮,視為乙方提供的租賃物不具備使用功能,乙方應及時更換操作工,並按照本條第4款的約定內容承擔違約責任。

8.6因租賃物權屬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響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不予支付租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0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與乙方就______(工程專案名稱)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______),建設工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整人民幣。該專案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已經甲方、乙方及______方驗收,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進行了工程結算,並簽訂了《______工程結算協議書》。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雙方在此相互確認:除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外,雙方相互無任何其他應付款項或需承擔相關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雙方對以上所述事實均予以確認,並無異議。

基於以上所述,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償還所欠工程款項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共計____________萬元整,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實際已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1、付款憑證;2、付款明細、3、未付款明細)。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工程款____________萬元整。(見本協議附件:4、還款計劃明細;如系分期支付,請寫明分期付款的階段及數額)。

第三條強制執行條款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式、效力等具有了明確的瞭解,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2、乙方保證承擔舉證義務,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項付清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證處提供有關證據證明其已經支付了應付款項,並分別由甲方和承辦公證員核對簽收,否則視為乙方對未支付事實的確認,即乙方未按期履行當期應付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證處按期提供付款憑證,且甲方出具檔案說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依據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甲方承諾在申請強制執行證書之前,將按照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的聯絡地址向乙方發出《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函寄或送達),同時註明寬限期起止日期。在寬限日期截止時,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證處舉證其已按期支付了應付款項,或雖積極舉證但不足以對抗甲方的債權,也未與甲方達成任何關於還款的展期協議,則視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實確有發生,在此情況下,甲方將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

4、甲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公證處出具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及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5、甲方在申請執行證書時,應承擔相應的舉證義務並提供以下檔案,保證向北京市公證處完全、正確地披露乙方履行債務的情況: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

(2)《授權委託書》;

(3)《強制執行申請》;

(4)乙方已經履行還款義務的書面證明材料(如:乙方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包括乙方已償還/未償還款項數額等情況);

(5)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本協議;

(6)甲方在北京市公證處的監督下向乙方發出的《履行應償借款通知書》;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諾願以其全部資產接受強制執行,其資產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各自的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在達成簽訂本協議意向後即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辦理本協議的公證事宜。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應付款項;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有關收款和債務抵消的財務手續,並有義務在乙方付款當日向乙方出具有關發票憑證。

3、甲、乙雙方指定聯絡地址及北京市公證處指定聯絡地址:

甲方聯絡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件人:____________。

北京市公證處聯絡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公證員: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此確定:如任何一方的聯絡地址、電話及傳真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給對方和北京市公證處,如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的義務而發生的無法聯絡的狀況,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由此而帶來的法律後果。

第五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件:戰爭、騷亂、罷工、瘟疫、水災、洪水、地震、風暴、潮水或其他任何類似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儘快通知其他方並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其他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程度說明。

3、發生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義務而使其他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因未盡本項責任而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或是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保密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自北京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經公證處公證。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______份,一份留存於北京市公證處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1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規模: ;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檔案(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註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1. 監理酬金: 。

2.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裝置,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檔案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託人”是指本合同中委託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範圍內與委託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檔案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資訊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係進行協調,並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託人的委託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專案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專案監理機構工作的註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託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並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託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託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託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曆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託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檔案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於招標工程)或委託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檔案(適用於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於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檔案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範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檔案後編制監理規劃,並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託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檔案,並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託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並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稽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質量證明檔案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並按規定對用於工程的材料採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稽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並報委託人稽核、批准;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並報委託人;

(15)經委託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採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並報委託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檔案並報委託人。

2.1.3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檔案;

(4)本合同及委託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專案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案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裝置。專案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託人書面報告,經委託人同意後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專案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並通知委託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託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專案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範圍內,委託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託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託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範圍內,處理委託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範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批准。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應在發出指令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託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檔案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檔案。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檔案歸檔。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提供的房屋、裝置屬於委託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裝置的清單提交委託人,並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託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託人應在委託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專案監理機構的許可權。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託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託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託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裝置,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託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係,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絡。委託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7天內,將委託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託人更換委託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託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範圍內,委託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覆

委託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委託人認可。

3.7 支付

委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託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託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託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委託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託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託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託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採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託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並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託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後,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託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於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後,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佈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範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託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並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託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託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託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後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託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託人發出催付通知。委託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並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後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託人應付酬金或委託人的合理答覆,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託人時本合同解除。委託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託人與監理人結清並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後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稽核後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託人要求監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裝置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諮詢費用

經委託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諮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洩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洩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檔案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檔案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檔案的解釋順序為: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範圍和內容

2.1.1 監理範圍包括: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專案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範圍: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理人不需請示委託人即可向承包人釋出變更通知。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裝置的所有權屬於: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委託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裝置,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委託人義務

3.4 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代表為: 。

3.6 答覆

委託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監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4.2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

4.2.3 委託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比例為: ,匯率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後付款監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後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範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託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諮詢費用

委託人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4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8.6 保密

委託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 補充條款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A-2 設計階段:

A-3 保修階段:

A-4 其他(專業技術諮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裝置

B-1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2. 輔助工作人員

3. 其他人員

B-2 委託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試驗用房

4. 樣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託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註

1. 工程立項檔案

2. 工程勘察檔案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5. 施工許可檔案

6. 其他檔案

B-4 委託人提供的裝置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格提供時間

1. 通訊裝置

2. 辦公裝置

3. 交通工具

4. 檢測和試驗裝置

委託人: (蓋單位章) 監理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2

一、立項資訊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立項批文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市政府投資專案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資訊

工程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市集團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控制價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_

開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控制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中標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價: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增減率(%):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中明確的建安工程費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元安全文明措施費________元中標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號中標通知書

發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備案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經辦人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備案________發包方經辦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手機: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建築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型別: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

民用—住宅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按合同中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的條款填寫。

三、承諾

本表填報的內容及提交的材料是經合同各方確認的合法的,提交的電子合同文字與合同各方簽定的原合同文字一致。如有任何虛假違法引致法律責任,概由申請方承擔,與受理機關無關。

四、通過備案___________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住宅裝飾工程施工的特點,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就雙方的住宅裝飾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雙方確認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和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____種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 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並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5、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工前三天  支付(合同總價60%)___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合同總價35%)___________元  雙方驗收合格  支付(合同總價5% )___________元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單,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內稽核完畢如無異議視為同意,並在簽字同時結清工程餘款,工程發票(合同總價)中所應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應盡的責任及義務  甲方:  

1、 開工前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房間,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騰空的部分房屋而滯留的傢俱、陳設應歸堆,遮蓋,採取保護措施;  

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並承擔相應費用;  

3、 負責協調施工隊和鄰里之間的關係;  

4、 不得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如確需折改原建築結構、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6、 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檢查和監督;  

7、 甲方家庭成員對工程的意見,均需經過甲方代表與乙方接觸。  乙方:  

1、 根據施工圖紙,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備案認可;  

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 負責對現場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害等事故發生,如有發生,應儘快負責修復;  

4、 文明施工,佩證上崗,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儘量減少噪音,不擾民及汙染環境,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三、工程變更  

1、 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  

2、 甲方私自與工地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由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延誤工期的,還應賠償。  

四、材料、裝置的供應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應為附合設計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並事先通知乙方,雙方對所供應材料的數量及外觀進行共同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由乙方負責保管,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用,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 甲供材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3、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必須與所供的材料明細表中的品種、規格、型號、品種、等級、質量、計量標準及數量相符,經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後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1、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年____月____日釋出的____省《住宅裝飾質量標準》執行。  

2、 工程驗收分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三部分,其中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應由甲、乙雙方及時辦理,以便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時間到現場視作同意。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內參加驗收,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驗收合格簽字後,結清工程餘款,工程保修單即行生效  

3、 如未經驗收,甲方自行搬入傢俱或居住,則視為驗收合格。  

4、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質檢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驗證,經驗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符合合同約定和質量標準的,驗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 室內環境質量  乙方與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年____月____日釋出實施)的建築裝飾材料。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根據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年____月____日聯合釋出實施的`“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進行室內環境的檢測,並提供檢測報告。檢測費用根據建設部建辦質17號檔案精神,室內環境質量檢測屬裝修裝飾工程最後一個環節,應列入工程預算中,檢測結不合格,雙方應分析原因,明確責任,責任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治理費用。  

6、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和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並另籤補充合同。  

六、工期延誤  

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簽字,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 因乙方責任未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七、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姓名、聯絡電話及其職責等通知乙方。  

八、違約責任  

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在雙方未取得一致意見並辦理合同終止手續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合同,應按合同總造價的5%作為違約金,會付給對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進行補償。如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過另一方法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 甲方責任:  

(1)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供材料、裝置,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機械臺班的實際損失。  

(2)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的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質量問題或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  

(4) 甲方未按約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5) 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築結構裝置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 乙方責任  

(1)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裝置等,如有損壞,應予賠償。  

(4)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滯納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它約定事項  

1、 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運,甲方可委託乙方負責,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鑰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由乙方當場安裝好後交付甲方使用。  十

一、附則  

1、 雙方另有約定,可簽訂補充合同。  

2、 本合同(包括附表)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3、 本合同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非法轉包。  

5、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

電話或手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工期: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

竣工合同: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元(小寫):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暫列金額_________元,計日工_________元,材料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____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見附件4:)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件;

(4)本專用合同條款;

(5)本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附件4:);

(9)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澄清及修改;

(10)其他合同檔案。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有關洽商、變更、簽證等書面協議、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範本 篇15

接受勞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勞務承包工程範圍及工作內容(見附表1)  

四、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承包勞務費用________元。(見附表1)  

六、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________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當月實際進場人數每人100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工程量結算,按比例扣除保脩金(結款額度不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和相關檔案組織驗收,乙方按照《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施工圖紙、進度計劃、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和甲方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發現問題,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用品,乙方經檢查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提供安全帽、工作服和電焊手套。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由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品乙方自備,生活用液化氣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食物,由乙方自理。乙方工人如有疾病,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編制自己的施工進度計劃並據此提出相關材料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工程師和專案負責人稽核後方可採購。乙方應及時提供材料計劃並設專人向甲方辦理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七條 施工機具及耗材  

一、乙方自備所有用到的工具和裝置,保證使用需要。  

二、甲方提供電線並提供焊條、電錘頭、鋸片等消耗品。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用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一臺機械應配備一名操作工持有相關上崗證)。  

五、乙方自備所有水鑽鑽頭,保證使用需要。  

第八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三、承包勞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穿戴甲方提供的工作服,戴安全帽,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勞務專案,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以上約定驗收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內容,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勞務費1%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由於本合同為包總量合同,除甲方原因外的各種原因造成的怠工和一些不可預見的5個工日以下的怠工,由乙方承擔其費用。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附表1;  

2.安全協議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接受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勞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