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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通訊經營權協議書(精選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76K

合法通訊經營權協議書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絡電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合法通訊經營權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絡電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為保護乙方的通訊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訊經營權,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訊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專案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並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使用者終端裝置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路傳輸的資訊內容及其後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並在營業場所公佈收費專案和資費標準,併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併為乙方保留話費資訊半年。

5.根據國家關於電話交換裝置的技術規範書以及工信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協助查詢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並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

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並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並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使用者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日告知使用者改號時間和更改後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機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後,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他費用數額%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後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4.乙方登記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訊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並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2.逾期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3.以保證金、擔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乙方,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簽訂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釋出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後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合法通訊經營權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手機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牆建立廣告設施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開發樓北側山牆建立廣告設施需經該樓專有部分佔建築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佔總人數的業主的同意。乙方負責將開發樓北側山牆保暖層處理完整並粉刷一遍,該樓業主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三、 建設標準: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建設廣告設施。

(2) 乙方負責對廣告設施進行管理維護,如有破損應及時更換。因廣告設施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件,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 乙方應按收費標準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繳納廣告管理費,並負責甲方每天公益性廣告三個時間段,每個時間段不低於十五分鐘,具體按機關作息時間早晨上班時間開始15分鐘,下午上班時間

(4) 乙方不按標準定期繳納承包費,不按規定時間播放公益性廣告,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拆除該廣告設施,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 乙方承包期間內,如政府動遷或開發商開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 本合同期履約滿後,如甲方仍需將廣告位經營權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經營權。

七、 違約責任: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協議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依法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處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通訊經營權協議書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甲方以在經營的權作為質押向乙方借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做以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下出質的權力是完全的、有效地、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而且本合同的質押不收任何限制。

第二條 借款金額、利率及還款方式

本質押合同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每月

第三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人的權利為出質人位於權利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其屆滿收回貸款時未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依法行使 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其他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權力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收到可能來自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 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 甲方的 裝置減少,經營利潤走低。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貸款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附則

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出 質 人: 質 權 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