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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通用29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94K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

聯合設立總公司(集團)協議書訂立協議單位: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通用29篇)

甲方:

名稱____地址____

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____

(其餘單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單位所有制性質,財政物質資源渠道及隸屬關係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_______總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2.聯營專案及各方分工: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內,聯營成員就下列專案的協作和分工,達成一致意見。

(1)

(2)

(3)

……

3.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____________

4.聯營常設機構名稱:__________總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聯營成員各自經營,獨立核算。

5.總公司的組織機構:

總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各聯營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組成。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可以兼任總公司的經理、副經理。

董事會是總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是組織實現聯營成員之間在生產、銷售、供貨、技術服務、資訊等方面簽訂的合同,協商聯營成員之間的協作關係。

總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總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處理總公司日常事務,副經理協助之。經理、副經理下設辦公室、服務部、供銷部、生產部……等等。

6.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聯營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總公司對聯營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的業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託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經濟合同,實行內部優惠價。其權利義務關係受經濟合同法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4)聯營成員有權優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資訊。

(5)聯營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總公司及任何聯營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於預和處分。

(6)聯營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前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7)凡與總公司業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事業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願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准即成為聯營成員。

(8)聯營成員退出或加入本聯營,不影響本總公司的存在。

(9)聯營成員有獨立進行其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7.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對總公司依照協議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規定所應承擔的協作任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屬無法承擔的,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生後____(時間)內,及時通知總公司。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的應在____(時間)內報告總公司。

(2)聯營成員由於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實無法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本協議經各聯營成員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修改。

9.本協議生效日,即總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

10.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成員各執一份,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聯營成員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專案、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裝置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為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資料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絡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絡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儲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階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裝置、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儲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檔案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裝置、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階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裝置、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階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稽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檔案交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檔案、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3

發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

經協商一致,且經————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包方: ——————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歲;住

身份證號碼:

為了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甲方決定將公司下屬業務部門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現甲、乙雙方就公司內部承包事宜,在平等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將公司業務一部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承包期限: 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承包經營的業務範圍:

三、 承包淨利潤分成:由甲方得 %,乙方得 %。甲方在每年可預支乙方利潤分成,承包到期,進行總結算,但預支多少金額時,甲方視乙方承包經營的月利潤而定。

四、 承包虧損的承擔:發生虧損,對虧損額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五、 承包期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清收,如未能按照與客戶的合同約定的時間清收到應收款,則甲方可暫不支付乙方應得的利潤分成,甲方視乙方對應收款清收的情況,有權決定用乙方應得利潤衝抵應收款。

六、 財務由甲方統一管理和記錄,統一開票,統一納稅,分別計算乙方承包單位的成本和利潤。乙方自己也應對財務收支進行測算和記錄。甲、乙雙方每月進行一次財務核算和核對,並予以書面確認。

七、 業務一部的人員工資、獎金、福利、經營稅收、分擔房租、汽車使用、紙張、分擔的水電費、流動資金、交通費、郵寄費、交通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罰款等經營中的一切費用均是經營成本。

八、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九、 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納稅。乙方不得故意虛列成本開支,也不得單獨或夥同他人故意降低業務收入,不得收受客戶的賄賂,更不得采取收入不入帳等形式,牟取私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彌補甲方的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十、 乙方若連續 月發生承包虧損,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十一、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太倉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20xx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5

發包方:平武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何林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部、省建委關於施工企業推行《專案法》施工的檔案精神,經公司研究決定:將我司承建的( 平武縣虎牙平壩林區保護管理用房附屬汙水淨化沼氣)工程總造價10.6萬元,工程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形式的承包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擬定條款如下:

一、 ( 何林)同志,以該工程負責人的身份,代表公司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對工程專案的實施(質量、安全)負全面責任,本人的工資、養老保險、安全保險、失業保險在工程利潤中自行列支。

二、乙方負責工程專案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聘任和選用,自主決定內部分配形式聘用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工種工人待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雙方協商支付。

三、該工程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的風險抵押,單獨二級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包乾上交的全面承包。承包合同簽字後,乙方交風險抵押質量保證金總造價3%到甲方帳戶,工程竣工驗收後退給乙方,或衝抵上交管理費。乙方對該工程實行獨立核算,無論盈虧,按工程總造價(包括附屬工程)以竣工決算總額(8.46 % )上交公司管理費和營業稅。其他部門的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付。

四、該工程的財務管理人員由乙方確定,財務管理要正規化,各種報表要按時上報,工資由乙方支付。

五、乙方全面負責工程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嚴格履行《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建委有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按圖、按規範施工,按標準評驗,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嚴格的質量、安全和塔吊使用管理制度。質量、安全資料專人收集、管理。如出現質量、安全事故,乙方要如實按程上報,並承擔直接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根據事故的實情,有權對直接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乙方必須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和更改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條款,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圓滿完成施工合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印即生效,誰單方違約,必須承擔因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按總承包價款的10%),若有爭議,由地方人民法院裁決。

八、屬工程技術、質量要求、財務核算等有爭議的,以國家和部門的規範為準,其它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九、工程款乙方必須撥進公司帳戶。

十、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和塔吊報檢使用規定。

2、若工程需要墊款由乙方自墊並負責施工完畢。

3、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適應該專案施工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向公司預交 20xx 元的安全保證金,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無安全事故),公司全額退還乙方預交的保證金。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人): 法人代表:

乙方(承包人): 籤 字: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6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發包方承辦單位:負責人: 聯絡電話:

發包方地址: 傳真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負責人身份證號: 簽約人:

承包方風險抵押金:聯絡電話:

承包方地址:擔保人: 傳真電話:

為了加強本企業部門的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郵政局在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為調動承包經營者的積極性,雙方本著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對國有資產的認定

以上資產均屬於國有資產,只限於乙方經營使用,乙方無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為貸款及借款等抵押、質押。

第二條 甲乙雙方發包與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將共 萬元的國有資產交給乙方全權承包經營,承包期限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標的額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向甲方上繳稅後利潤萬元(大寫:)。

第四條 承包風險金

按協商條件,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納現金萬元整,作為風險抵押金。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自動終止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協商條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繳稅後利潤計劃表,於每月日前將%的上繳計劃款額上劃帳戶。合同自動終止條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計劃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萬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繳稅後利潤的%;

出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合同,並從終止合同之日起,將應上繳稅後利潤的差額部分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其責任屬乙方違約。

第六條 承包經營中的'獎罰條件

①、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全年完成上繳稅後利潤 萬元後,超額部分的全部稅後利潤獎勵給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主動補齊 萬元的視為完成上繳任務,不獎不罰。

③、乙方在全年結算時,超過應上繳款的80%,但不滿100%時,乙方不主動補齊萬元時,由甲方從乙方的風險金中扣交,罰差額的1%並視為違約,下一年度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合同續簽。

第七條 承包經營中的財務管理

①、為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規範乙方依法經營,由甲方按郵政局要求向乙方派會計一名,並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會計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在經營方面向乙方負責,在管理和履行合同方面向甲方負責。

②、乙方在經營與財務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不允許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經檢查發現有以上二種行為的,帳外帳和小金庫除沒收外,按乙方違約自動終止合同論處,損失由乙方負責。

③、甲方為鼓勵乙方承包經營,以現金方式注入萬元流動資金,專門用於資金週轉;受聘會計應監督流動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不出現違法、違規等行為。

④、乙方承包經營期滿,如不再續包或因違約等原因被終止承包經營時,乙方在返還甲方萬元流動資金時,剩餘物品按進價抵頂現金不得超過10%。

⑤、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只能在相關銀行開立一個資金帳戶,並接受甲方的監督,除此之外不得開設其他帳戶。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甲方對其經營不進行干涉。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珠海一棵樹農莊射擊場經營權承包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照執行:

一、承包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包甲方位於珠海一棵樹休閒農莊內的射擊場經營專案,承包期間,乙方除開展常規的射擊遊戲經營外,有權根據情況開發其他與射擊娛樂相關的專案。

承包期間,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此無權干涉。

上述射擊場所屬區域包含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五年即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一個月的準備期,用於乙方開展接手後的各項準備工作(時間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該期間內不收取承包金。

承包期限屆如乙方有意繼續承包的,應於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以合理的方式告知甲方,在甲方租金增幅不超過10%的前提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續約。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月承包金為人民幣3萬元(大寫:叄萬元整);第二年至第五年年承包金為人民幣40萬元,即每月人民幣3.3萬(叄萬叄仟元整)。

支付方式為: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止,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個月租金。

四、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履約保證金8萬元;

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場地及其相關設施,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七日內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五、甲乙雙方租賃場地及裝備設施的相關規定:

在乙方如約支付承包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射擊場場地的水電費及外圍的環境衛生和整體的安全保障。

乙方負責場地的維護及其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管理。

甲方負責維護乙方經營場地的正常經營秩序,如因行政執法部門或者外來勢力導致無法正常營業,由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含但不限於停業期間的營業損失及應付甲方的承包金)。

甲方負責為遊客購買意外傷害保險,負責處理遊客的意外傷害事故並承擔相關責任。

乙方在採購彩彈槍及新增其它裝備設施時通知甲方到場檢驗並確認備案,出資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或者按年損耗10%計算,合同到期後除去損耗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甲方負責乙方場地水電的正常供應,因水電供應問題影響了正常的'經營所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補償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應減免承包金或給與相應的經濟補償。

六、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甲方負責改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安全正常”。

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頂棚打針鑽眼加大負荷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七、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的200%。

八、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在十日內交還房屋、場地,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質及時處置。逾期不歸還或者未處置的財產物質,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於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裝置(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註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計程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檔案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範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計程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檔案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乾淨,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後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並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於抵押、變賣或用於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範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並經公司同意批准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係,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後,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於彌補甲方損失後的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後,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餘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計程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計程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0

發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_財政局、_____稅務局、_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立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不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萬元,__年為__,__年為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從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本廠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和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的收入,直到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並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入計算範圍按__勞字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繳年度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的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數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簽字蓋章) 代表 __(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1

企業招標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職責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 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透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透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務必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能夠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職責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到達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6、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禮貌建設和精神禮貌建設負有全面職責。

2、務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務必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自覺理解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推薦。

8、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承包方須以必須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承包方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務必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務必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能夠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職責,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職責。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理解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狀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職責

第二十七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職責。

第二十八條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職責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狀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 深圳 市福田 區商鋪的 服裝店(經營許可證附件為準)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本合同包含協議正本、房屋租賃合同(出示原件,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一)、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影印件為附件二)、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附件三)、財產轉移清單(附件四)。

一、承包內容:(註冊名:)服裝服飾經營業務。 二、承包期限: 12個 月,自20xx年5月 日至 20xx 年 5 月日止。(可以雙方簽訂合同後之第六日開始計算)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月RMB 元,乙方必須於每月7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度的承包金。

2.在本協議以及相應的合同附件簽訂和現場物資清點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

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RMB元(大寫: ),原收取的訂金1000元可折在合成保證金內抵扣,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的情況下,甲方需在乙方歸還店鋪時現場全額歸還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出示其營業執照所標註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營業執照原件、身份證原件,並將此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合同簽訂並清點店鋪設施後按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2.將 服裝店 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服裝點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營業所需證照的年審等合法手續,確保乙方正常營業。

5.甲方可同意乙方小範圍裝修,如牆面粉刷、門楣設計修繕等,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可以QQ對話記錄、郵件或傳真件方式)同意後方可動工。

6.合同簽訂之前,甲方須保證其商鋪及所有證件的合法性,如有違法犯罪活動,甲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不得擅自將該服裝店出租、轉包或未經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轉讓給第三方。

8. 本協議簽訂前,政府有關部門因甲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交納。

9.合同簽訂前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

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甲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甲方全部承擔。

10.合同簽訂前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1.合同簽訂後,乙方按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甲方應該及時修繕保證其使用效能完好,同時甲方必須按時搬出其自有的非財產清單上的全部物資,乙方遷入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由乙方處理。

12.甲方如因為店鋪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無法取得續約的權利, 在業主書面證明(或者業主書面通知)的前提下,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

1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如果轉讓給第三方,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在同等轉讓價格的前提下,乙方有優先獲得甲方該店鋪轉讓的承接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服裝店,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5.不得隨意更改服裝店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可以QQ對話記錄、郵件或傳真件方式)同意後方可動工。

6.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服裝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8.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9.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

10.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1.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非人為破壞的正常折舊和損耗不計入其內。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甲乙方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該服裝點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該服裝店的建築結構及用途。

3. 甲方店鋪在本合同簽訂前,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

4. 承包期內,甲方的經營證件無法通過行政管理機關規定的稽核要求,導致乙方無法或者經營服裝店出現苦難。

六、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服裝店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服裝店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服裝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服裝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訊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訊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後以掛號信件)傳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絡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專案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臺現有裝置、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路、酒店軟體、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金額:第________年萬元整(人民幣_____萬元,每季度_____萬元);第________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________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稅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為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為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_____噸,熱水_____噸,電_____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____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

8、5萬元)作為押金。  1

1、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後,乙方將裝置、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____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合同,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裝置、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合同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裝置、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稅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執行,視為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合同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合同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為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為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為本合同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人,根據中(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祖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權。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____年上交_______公斤(______元),________年上交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位線不低於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在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__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____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甲方有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有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__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早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  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 方: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客運班車公司化、規模化、集

第一條:經營管理方式

甲方對乙方進行經營資格審查合格後,將自己全額出資購臵

第二條:承包經營者及車輛

1.乙方必須是經甲方公開競聘被聘用後的合格駕駛員,乙方

2.車 型: 車 號: 車架號: 發 動 機 號:

3. 車輛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經營期限屆滿,車輛下線或報廢,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收費專案和標準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安全風險押金和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伍萬元(其中:安全風險抵押金叄萬元;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壹拾貳萬元),該押金不計利息。

2.經營期限內乙方必須按月向甲方繳納管理費、車輛折舊及稅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繳清當月費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總額1%的滯納金,管理費標準甲方有權在上年度繳費標準基礎上適度調整,其他稅費政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3.車輛承包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及線路的管理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經營權。待本經營期滿後,乙方交納的服務質量信譽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轉為車輛折舊款。同時,經甲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險費,由甲方統一購買保險,此後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額逐月向乙方預收下年度保險費。保險費是指按有關規定和甲方統一要求,購買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商業保險等所需費用。

5.合同期內,如遇稅費、車輛保險費、管理費等涉及營運相關費用專案有政策性調整的,按新政策執行,另行不再做補充。

第五條:車輛的油料和維修

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經營所需燃油、車輛維修保養費由乙方承擔。國家政策性燃油補貼,由乙方享受,甲方統一辦理。車輛維修、保養原則上在甲方指定的二類以上汽車維修廠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客運班車線路經營權和車輛產權。合同期滿,乙方無條件將車輛報廢或下線。

2.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司乘人員、車輛、服務質量等管理制度,組織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3.為乙方車輛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及時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協助乙方處理營運過程中行車、消防、治安等應急事件,

5.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賠付。若甲方墊付有關費用,乙方全額承擔;乙方造成甲方車輛和其他財產損失的,乙方全額賠償。

6定期組織乙方及聘用駕駛員、乘務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討論、分析事故案例,獎評優秀駕駛員。

7.督促乙方愛護車輛,並根據車輛使用狀況,要求乙方按規定及時進行維修保養。

8.遇搶險救災、突發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動等情況時,甲方有權排程乙方承包的車輛。

9受理乘客投訴,按照責任情況對乙方給予相應的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並按規定及時繳納各項承包費用。

2.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車容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文明服務,裝置完好,安全行車,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學習和相關會議。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相關手續。

4.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交警大隊、保險公司做好事故現場勘查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手續要求保險公司給予理賠,處理善後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和責任。

5.愛護、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車輛,不得將營運車輛交給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質量信譽考核和年度審、檢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轉包、買賣承包車輛。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但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的規定。

2.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本合同的須經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個月未繳納各項費用的;

2. 乙方擅自停運或罷運、聚眾鬧事、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 不服從甲方統一排程排班,造成嚴重後果的;

4. 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包他人的;

5. 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絕配合處理事故善後事宜的;

6.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制度,性質惡劣的;

7. 乙方發生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的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8.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 用甲方車輛為犯罪分子提供運輸或進行犯罪活動的;

第十條:合同終止

1. 甲方按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終止。

2. 本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和第十條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過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5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發包方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_____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五年,即從_________年一月一日起至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為第一年基數,以後每年承包費在上年基數上遞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繳清當年承包費。

第五條發包方在_________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資產淨值必須在五年折完。

第六條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由承包經營這負責。

第七條_________年底發包方留存120萬元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_____的的經營權。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_____。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三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扣除承包費後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五份,_________兩份,_________三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重慶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

發包方: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6

發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租賃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介紹

租賃物位於烏魯木齊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怡和山莊_________小區_________幢_________號房屋。房屋層高為_________/米,建築主體結構為_________框架,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為準)。

第二條: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為2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價格約定

固定租金:前三個月每月承包價格為400元;以後的租金視經營狀況做適當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15%;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在每個租賃年度承包人按照季度支付,承租人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下季度租金;首次租金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時繳納。

第五條: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費、電費、暖氣費等並由此產生的其它全部相關費用。

第六條:承包物使用用途約定

承包人對租賃物僅做__________________經營之用(經營專案務必明確、具體),然後經營過程中應遵守環保部門的規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經營專案;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變更本條第一款約定的經營專案的,務必向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七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主體結構。如需裝修改善和增設他物,務必經出租人書面批准,其裝修費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和增設他物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滿後,附著在租賃物上的裝置承租人不得拆除,然後其產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八條: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未經出租人書面批准,不得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第九條:保證條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賃物前,應向出租人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大寫金額):_________仟元,在租賃期滿後退還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造成租賃物裝置設施損壞的,出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有權不予退還。

第十條:租賃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貼合約定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有權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並且有權收取或委託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向承租人收取水、電、暖氣等費用及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管理費用;

2、出租人有權批准承租人關於經營專案變更申請,然後並就承租人對租賃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條第二款約定交納完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證在承租人租賃期間水、電、暖的正常供應,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在本協議約定範圍內享有對租賃物的合理使用權;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務必按物價部門規定承擔水、電、暖氣等費用,並承擔因租賃物而產生的全部物業費用;

3、承租人經營場所務必貼合消防、環保、規劃、市容衛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經營專案務必遵守合同第六條約定。在租賃期內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5、廣告牌、店面招牌應嚴格按照小區管理處統一要求製作、懸掛;

6、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然後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未按約定交付租金達15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電、暖氣費、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達300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經營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合理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或裝置嚴重受損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然後承租人將租賃物進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進行違法活動,然後受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或者受到停業處分的;

7、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租賃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職責,致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租賃物的;

3、無。

三、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其他狀況: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經協商能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經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然後本合同能夠變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發事件,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協商變更或解除。

第十三條: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的時間約定:。

第十四條:違約職責

1、如果在租賃期內,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然後違約方就應向守約方支付租賃年度租金20%的違約金。

2、出租人未按時或按要求維修租賃物,然後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到毀損的,負有賠償職責;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不滿日的,除應如數補交外,然後應按日向出租人支付遲延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計算依據為應付款按日千分之叄),承租人逾期超過15日不支付租金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無。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然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叄份,出租人貳份,承租人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然後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方(承租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_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

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

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_________;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_________。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企業經營者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甲方將位於 的 承包給乙方,供乙方作賓館使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計 年,自20__年2月29日起,到20__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於20__年12月1日前向甲方交納保證金10萬元(拾萬元整);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內向甲方交付首期承包費40萬元(肆拾萬元整);

3、其餘承包費用由乙方在每年一月一日前交付。承包期的前三年,每年承包費為40萬元(肆拾萬元);承包期的後五年,每年承包費為45萬元(肆拾伍萬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私自轉租。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對租賃物進行大的改動。如若需要大的改動或維修,應徵得甲方同意。

3、合同期滿後,包括但不限於電梯、中央空調等一切設施由乙方完好無損地交付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

4、本合同生效前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合同生效後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5、合同履行期間所涉及的水費、電費、工人工資、稅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的一切勞動爭議、人身傷害等情形,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承擔違約金150萬元(壹佰伍拾萬元整)。

2、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交納承包費用。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費用的,自期滿之日起每延遲之日向甲方交納3‰的滯納金。自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不交納承包費用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19

減虧(補貼)包乾合同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企業經營者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形式為下列第__種:

1.定額補貼,超虧不補,減虧全留

(1)承包期間,財政共給乙方虧損補貼_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虧損補貼,減虧分成

乙方的全部虧損,由財政給予補貼:減虧部分,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比例分成;____年,甲方___%,乙方___%;____年,甲方___%,乙方___%;____年,甲方___%,乙方___%。

三、減虧留成的使用

乙方對減虧的留成,按下述比例建立生產發展、獎勵、福利三項基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主要經濟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固定資產的增值和維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獎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處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生效條件和生效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企業經營者(簽章)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說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個人時,應在合同最後署個人姓名並蓋章,企業經營者(簽章)一欄不必填寫。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0

出租方(商鋪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範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於北京市延慶縣東外大街原中心市場舊址的金鑼灣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築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五年,起租日為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8%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 元/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金鑼灣商業中心開業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鋪交付使用的兩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後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後順延六個月的對應日七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七日,則從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將該商鋪用於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於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並可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 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新增其他裝置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徵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 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併委託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裝置、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於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並於?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表

後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稅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

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稽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裝置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稅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元;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2

聘用單位:(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廚房者(受聘人):(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飪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 甲方將座落於 市(縣、區)地段 的廚房承包給乙方做技術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止。

二、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承包工資:人民幣 元,(大寫:萬千 百元整)。每月 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和廚房人員回湖南的相關車費。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 乙方自行組織安排熟練操作技能的廚師擔任廚房內切配、正、副灶臺、蒸爐、打荷、冷菜間等技術崗位工作,並負擔工資。廚房內洗滌衛生雜工由甲方負責安排人員並負擔工資。

四、 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如對乙方人員安排烹調技術有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五、 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工資)損失。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著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協議執行。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屬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3

發包方:,簡稱甲方;承包方:,簡稱乙方;企業經營者:。

甲、乙雙方根據,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

三項基金的比例為:

四、經濟技術指標.。

五、技術改造任務:;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

七、貸款歸還辦法:。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有權。

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十、違約責任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

十四、本合同自時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企業經營者(簽章):

代理人(簽章):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4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李

根據需要,甲方將鼎林華府小區供暖專案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執行,內容如下:

一、承包年限

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二、承包費

承包管理費為元。

三、支付方式

甲方於供暖期內每月底以現金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費的五分之一。

四、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鍋爐、管道等供暖裝置的運作、維修、維護保養和相關費用的支付。

(2)甲方負責提供供暖必備的工具設施和水、電線路及其必要的費用,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同時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住宿。

(3)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時進行裝置設施的檢查、保養和清理,如鍋爐、管道等供暖裝置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故障擴大,減少損失。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衛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特別要禁止火災等事故發生,一旦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5)若因甲方提供取暖煤源質量出現問題,導致乙方供熱未達到規定標準,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照東港供暖條例的相關規定按時、按量供暖,工作日內保證室內溫度保證在正負16攝氏度。

(2)乙方負責鍋爐工的招聘選任工作,保證鍋爐工證照齊全,持證上崗,乙方負擔其工資發放。

(3)一旦出現鍋爐工操作失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及時維修裝置,造成乙方不能按時、按量供暖,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甲方若未按約定方式支付承包管理費,乙方有權中斷供熱,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供熱未達到標準,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照不同程度從承包費用中扣除相應費用。

4、若因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或因供熱設施正常的檢修和搶修造成鍋爐停燒,乙方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遞增)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計算,即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___年__月交___元。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月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

專案

生產發展基金______%

福利基金______%

獎勵基金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萬元,

其中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___年___萬元。

3、企業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

裝置完好率達到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元;

___年為___;___年為___元;

_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___年為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月(季)的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保險辦理:______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份。副本一式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在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 住所: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手彩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以下簡稱公司)的手彩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時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訊、環保、質檢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2、將公司手彩業務在本合同簽訂後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

3、將公司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物品借用登記表》為準) 。

4、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5、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手彩業務,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保證金。

3、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甲方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甲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6、對公司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7、承包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應每 月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手彩的財務報表。

9、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特殊情況確需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11、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2、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公司,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4、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5、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7、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稅費、種類管理費等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 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9、甲方對外所享有的債權,乙方負有清收義務。

20、乙方應自行解決承包方工人的食宿問題,但需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寢,公司將按規定收取費用並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

3、乙方損壞公司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乙方經營超出公司《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賠償的。

7、承包期內,乙方經營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公司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絡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公司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公司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的;

2、該公司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公司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保證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保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各六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7

發包方:

承包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LED螢幕的廣告經營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內容: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LED螢幕廣告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利潤分配及結算方式:

營業收入減除必要且合理的費用支出後,為雙方共同的純利潤。甲方分配純利潤的____,乙方分配純利潤的____。年結算一次,首年結算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一結算期的最末結算日之後的十天內,雙方須將賬目算清,___方給付___方應得利潤。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甲方若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財產所有權取得方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權利,承擔甲方承擔的義務。

2、乙方若將經營權轉包給第三方,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然後與甲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再由新的承包方與甲方簽訂協議。

3、甲方將現有的LED螢幕及其它相關裝置,在承包期起算日前除錯正常,交給乙方經營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負責LED螢幕及相關裝置的維護、修理,並保證電力的正常供應和執行。維修、維護費用及電費暫由甲方支付,結算時併入費用支出,從營業收入中減除。

5、乙方負責所承接廣告的製作,製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每月釋出總計____小時以內的免費廣告或政府公益資訊,廣告或資訊的製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否則責任自負,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資產或經濟損失以及不良影響,乙方應負責賠償。

四、其它

1、合同到期後,甲方若重新對外發包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合同期滿後,甲方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後期添置的裝置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8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檔案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______年或次______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五、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協議書 篇29

甲方:___市____發展有限公司(___)

乙方: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承包經營協議:

一、 承包方式:承包經營權歸乙方即生產經營銷售經營具體如下:

1. 甲方提供豆製品生產裝置車間及包裝車間(東西樓下1層)2層財務室,宿舍。

2. 乙方負責經營生產銷售安全等其他管理工作。

3. 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稅收環保政策,按時交納各種稅務以及排汙費。

4. 乙方負責在承包期內的一切費用,包括原材料水、電、員工工資以及裝置維修生產經營銷售等費用。

二、公司配置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要認真執行勞動法,如因不安全因素髮生任何事故(包括人身傷亡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公司治安工作由乙方負責管理,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公司公章財務章由甲方負責儲存管理。

四、承包經營時間從__年十月八日開始至__年十月八日終止。承包費每年壹拾萬元整,分三次付清,籤合同之日起付三萬元,剩餘七萬分期付清。承包期間發生的.任何經濟糾紛債權債務,環保等均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因政策因素停產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如因政策因素停產一個月以上甲方順延所停產同等時間如因政策長期關停甲方不收取長期關停的承包費,承包費按實際承包時間收取。

六、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將甲方所有財產裝置完好無缺移交給甲方。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違協議,違協議方負責一切後果。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