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為支援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__________筆,借款本金__________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____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計__________元(借款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__________米(摺合__________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於該村____方向,東西長____米,南北長____米,東至____,西至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土地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___年____月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__________%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__________%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稅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戶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說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
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__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說明:本協議文字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閱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詳細情況說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乙方村民委員會(蓋章)
負責人: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__洗浴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 的__洗浴房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__休閒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閒中心,並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房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__洗浴房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__洗浴房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裝置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__洗浴房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房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洗浴房消防裝置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願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 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裝置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經營農貿綜合市場,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經營甲方的濱灣鎮靖村農貿綜合市場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在溫嶺市濱海鎮清村的農貿綜合市場(1800平方,210個攤位)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轉租承包受益權。
乙方對甲方所有的濱海鎮農貿綜合市場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農貿市場,並保證合法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商譽。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5年,即從20__年4月15日起至20__年4月15日止。
四、承包金及繳納
乙方承包經營的五年承包金為七十萬元,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1、20__年4月15日繳納伍萬;
2、20__年4月15日繳納壹拾伍萬;
3、20__年4月15日繳納壹拾伍萬;
4、20__年4月15日繳納壹拾伍萬;
5、20__年4月15日繳納貳拾萬;
五、保證金
乙方於20__年4月15日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伍萬元,乙方違約的,乙方無權主張保證金,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
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農貿綜合市場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等處於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預以接收。
3、甲方將農貿綜合市場裝置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3、乙方應當受護農貿綜合市場裝置設施及環境衛生,及時維修和清理。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農貿綜合市場內結構設施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此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以甲方農貿綜合市場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八、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人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伍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九、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安置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拆價取得該部分裝置設施。
3、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市場改造所獲得的政府補助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4、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鎮清村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