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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通用12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1W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甲方: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通用12篇)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為家,地址確認為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為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絡電話、地址資訊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資訊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元,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家,b、特約渠道商為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型別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洩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2

近年來,特許經營在我國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火熱,業內人士迫切希望瞭解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內容,以便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知道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特許經營合同是由一名特許人分別與多名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而特許人為了統一運作的需要,又希望與不同的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來說,特許人與受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均採用特許人提供的格式條款。下面我們就某一國際知名連鎖企業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為例作一簡要介紹。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為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資訊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援(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專案。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稽核影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賬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賬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賬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賬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賬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賬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援,共同努力,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特許經營系統,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場,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專案

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特許經營系統: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將該系統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分部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分部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分部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分部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分部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分部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特許經營權

第五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市場開發計劃,發展特許經營系統。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全資或控股)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七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區域內_________地區設立直營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該地區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特許區域的市場時,總部以自己名義或許可其他分部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四)_________。

第九條 權利的限制

總部對分部使用特許經營權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設立直營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設立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本區域內全部特許店數量的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區域

總部許可分部開發的區域為_________,在特許區域內,分部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分部開發特許經營的初始區域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開發計劃完成初始區域的市場開發,或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重大違約行為,總部將保留對特許區域進行調整的權利,有權取消分部開發初始區域之外其他區域的權利。

第三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一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年,依此類推。

第十二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分部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三條 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區域特許經營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四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分部出借詳細記明特許經營系統操作規則的《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及《特許店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分部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總部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分部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本區域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分部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本區域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分部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義務監督、檢查特許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與《特許經營合同》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分部怠於行使監督、檢查及處罰權,總部有權對分部予以處罰。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分部應當交回全部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分部統一保管,並限於在分部營業場所內查閱使用;《區域特許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特許店經營手冊》僅限於分部經理及

人員查閱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五章 培訓

第十九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分部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稽核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分部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的建立、執行、管理及專業技術知識;

(二)特許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三)如何建立區域性的培訓機構;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後續培訓

·餐飲業加盟合同書 ·連鎖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傢俱加盟合同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援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援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援: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援,時間為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援。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援。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分部的支援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分部提供輔導與支援;

(二)提供與特許系統及市場有關的資訊;

(三)組織分部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分部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分部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分部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本區域的風俗習慣,分部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分部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分部的支援外,總部可以為分部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二十八條 費用

總部為分部提供支援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分部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分部收取服務費用。

第七章 裝置與物品

第二十九條 統一配置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要求,統一配置分部及特許店使用的裝置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裝置、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條 專用裝置與物品

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專用裝置與物品(附清單),由分部向總部租用,其中,屬於特許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賃方式向加盟店租賃。分部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_________分部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裝置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裝置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並應向分部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分部應當將專用裝置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一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裝置與物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裝置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使用人承擔_________責任。

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分部負責,總部負責向分部無償(有償)供應維修配件。

第三十二條 保險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_________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總部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裝置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分部(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通用裝置與物品

通用裝置與物品,由分部(加盟店)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分部供應的通用裝置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四條 採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裝置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分部(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裝置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五條 質量標準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分部供應(出租)的裝置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應的裝置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總部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六條 產品目錄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釋出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分部及特許店均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七條 配送中心

在本區域內將按照總部規定的標準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為法人(非法人)單位,實行獨立核算,由負責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資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總部投資一元,分部投資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負責籌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三十九條 供應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釋出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一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資訊管理。

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資訊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二條 合同備案

總部與分部將同時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在本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由總部將《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商標局備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分部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分部分別承擔。

第五十三條 宣傳

總部和分部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和品牌。

總部應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傳計劃,並徵求分部的建議或意見。總部應向分部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分部應當在特許區域內執行總部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分部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分部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第五十五條 商標的分許可

分部無權將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許可加盟店使用,但總部授權分部對加盟店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履行監督職責。分部在特許區域內發展的加盟店,應當由總部直接與其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報商標局備案。

第五十六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_________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轉售給分部及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七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資訊,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分部能證明有關資訊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五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的人員範圍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使用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分部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分部違反保密義務,洩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 權利回授

分部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五條件地許可總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二條 競業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分部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分部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字。

第六十三條 補償

總部對分部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而導致對特許經營系統投入的資產被閒置,則總部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滿_________個月,按照評估價格收購其閒置資產,或者按照其實際閒置時間每月給予分部_________的補償。總部不予收購或補償的,解除分部的競業禁止義務。

閒置資產限於_________範圍。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3個月內,分部應當將實際閒置的資產情況書面報告總部,並由總部與分部共同對閒置資產進行封存,定期查驗。

因分部的違約行為而終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總部承擔收購或補償的責任。

對分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有關人員的補償,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十四條 承諾與保證

分部承諾並保證: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分部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分部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五條 替代責任

因分部未按照總部的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分部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一章 專利

第六十六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八條 專利權的無效

在簽訂本合同時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分部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分部無權要求總部賠償。

在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分部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條 專利權的終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分部有權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分部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技術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路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二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一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體),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體使用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二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體使用許可協議》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分部不得行使。

第七十三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除另有規定之外,總部不得在特許區域內行使。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特許店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使用;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和《計算機軟體使用許可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四)總部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四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分部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_________網路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體)。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三章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五條 義務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使用的智慧財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採取行動。

分部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負有主要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六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人侵權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分部及其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宣告;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七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分部(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條 報告

分部及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分部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七十九條 訴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總部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分部支付;

(三)總部與分部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一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路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路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總部、分部及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二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智慧財產權侵權而對分部及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式,分部應當在48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式。

因總部智慧財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分部及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條 其他訴訟

分部及其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為,導致總部對外承擔責任的,該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第十四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四條 廣告義務

總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釋出,分部負實施本區域的廣告計劃和地區性廣告的釋出。

第八十五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特許經營系統的廣告享有控制權利,分部及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分部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廣告計劃與廣告策略,不得違反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釋出廣告。分部在本區域內釋出的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六條 廣告基金

總部和分部分別建立一項全國性和地區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地區性廣告基金由分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分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第八十七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總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全國性的廣告的費用,分部廣告基金用於支付本區域廣告的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或分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或分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總部、分部或其委託的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專案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廣告費,作為總部或分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和分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對方審查。

第九十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五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一條 加盟費

分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分部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分部接受總部特許經營權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總部指導分部建立第一家直營店的費用。

分部向本區域內加盟店收取的加盟費的_________%歸總部所有,由分部於加盟店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10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分部及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二條 特許權使用費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分部按照規定向加盟店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_____%。

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加盟店未按照規定向分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分部仍應按照規定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因分部未按時向總部提交財務報表,按照上月財務報表核算當月應向總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

第九十三條 分特許費用

分部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費的標準為_________,特許權使用費的標準為銷售額的_________%。總部有權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分部應當遵照執行。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分部直營店亦應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特許權使用費並按照規定的比例向總部交納。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稽核

總部根據分部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分部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分部所申報的區域內各特許店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以及總部查明的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五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分部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分部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分部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無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在分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滿_________個月,總部應歸還分部保證金。

第九十六條 結算與支付

總部與分部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對分部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進行結算,如有爭議,以總部確認的結果為準,但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向分部說明理由和依據。因故需要推遲結算時間的,由總部決定。

分部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分部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分部開具發票。

第十六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分部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分部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

(一)分部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二)各特許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合併報表。

分部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分部和本區域各特許店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六)本區域各特許店的合併報表;

(七)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分部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或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分部及任何一家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分部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總部或總部委託的機構或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檔案,並如實回答總部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分部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總部與分部就財務會計報表有分歧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並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分部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分部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十七章 分特許

第一百零一條 分特許權

分部在本區域內尋求符合條件的加盟商,授權其設立加盟店,按照市場開發計劃建立區域內的特許經營系統。

分部行使分特許權,應當依照本合同以及總部的規定,不得超越總部授權範圍與許可權。

第一百零二條 市場開發計劃

分部應當竭力拓展本區域市場,儘可能實現對市場的充分開發。經雙方對本區域市場的認真評估,確定了以下開發市場計劃: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設立_________家直營特許店;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1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三)在本合同簽訂後2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四)在本合同簽訂後3年內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五)在本合同簽訂滿5年後,至少設立_________家特許店,其中直營店的數量不得超過特許店總數的_________%;

在本合同簽訂滿_________年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再發展新的加盟店。

第一百零三條 加盟商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申請加入特許經營系統的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與分部簽訂分特許合同。

分部應當根據總部的規定對特許店的選址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特許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不符合總部規定的門店不得開業。

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_________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特許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 分特許合同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分特許合同及合同附件,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擅自修改。

第一百零六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協議》並送達分部,分特許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有任何細節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分特許合同不生效。

總部除根據《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對加盟商承擔直接責任之外,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的審查,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對加盟商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培訓與支援

對加盟商(特許店)提供的培訓與支援,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

(三)_________。

第一百零八條 銷售指標

分部所屬加盟店及直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分部應當終止其營業。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的申訴

加盟店對與分部之間的任何爭議,均有權向總部提出申訴。對分部終止加盟店合同及_________等嚴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申訴,總部應在受理申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對其他事項的申訴,總部保留作出決定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申訴的裁決

總部對加盟店的申訴,應當聽取雙方的意見,審查有關證據,並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有關規定作出裁決。

總部作出的裁決,分部和加盟店均應當予以充分地尊重,並按照總部裁決執行,但是,總部裁決對雙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服總部裁決的,均可將爭議按照分特許合同的規定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一百一十一條 直營店

分部設立的直營店,應當作為企業的分支機構,辦理營業執照。分部應當按照管理加盟店的要求對直營店進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不得給予直營店特殊的優惠或方便。

第一百一十二條 安排

分部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的,不影響分特許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終止,本區域內的分特許合同亦相應終止。因一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不論因任何原因終止本合同,加盟店在_________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品牌及_________,以保證加盟店的營業不至突然中斷。

第十八章 資訊披露

第一百一十三條 資訊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分部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分部向對方提供的有關資訊披露的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一十四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分部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檔案、資料、圖片、資料,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資訊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分部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分部。

發生可能對總部產生較大影響、而分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分部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階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五條 分部的披露

分部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資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分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分部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分部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分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分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分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分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分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分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階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分部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分部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分部及本區域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一十六條 質詢

總部或分部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資訊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資訊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一十七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分部在披露資訊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一十八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分部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分部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部轉讓合同

分部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分部同意。

總部轉讓本合同時,應當規定不少於_________天的合同生效期限。在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許人按照本合同資訊披露的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書面通知分部,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資訊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受讓人明顯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分部有權在轉讓行為未生效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仲裁條款申請撤銷轉讓,轉讓協議在未裁決前暫時中止執行。該項權利僅限於最先提起仲裁的分部行使,不得重複申請仲裁。

第一百二十條 分部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分部不得轉讓本合同。

分部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資訊披露的規定製作的資訊披露檔案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分部合同的一方至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系從事_________行業的有限公司,成立已滿_________年;

(二)註冊資本達到_________萬元;

(三)淨資產超過_________萬元;

(四)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

(五)其關聯企業沒有從事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

(六)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檔案;

(七)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優先權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分部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分部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分部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分部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字,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條 轉讓補償費

分部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援的費用。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分部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 經營方式

分部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特許經營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特許經營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系統變革與合同變更

第一百二十七條 系統變革的原則

總部和分部一致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雙方共同的目標。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二十八條 定義與職責

系統變革是指對系統經營模式產生一定程度影響的改進,這種改進可以直接導致公眾對系統感受的差異,而不包括對系統進行的微小的改變。

總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發揮主導作用,領導系統變革;分部應當在系統變革中予以充分地理解與合作,按照總部的要求實施變革,積極推動系統變革。

第一百二十九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三十條 變革的試驗

總部對系統的變革,應當由總部直營店或同意進行試驗的加盟店進行試驗,經實踐證明符合系統變革的要求,方可推行。

總部在推行系統變革前,應當向分部披露進行的試驗情況及實施方案。

第一百三十一條 變革的實施

總部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總部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___天通知分部。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本區域內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三十二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總部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修訂本合同,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分部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三十三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分部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分部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特許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分部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代表人: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 份證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餘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絡,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為擴大

第二條 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許可權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援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絡,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專案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8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為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為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為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為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為,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才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為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為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為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使用者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為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資訊,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為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9

合同雙方  特許者: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稽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專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洩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資訊、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

1、違約與處罰  1

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

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

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

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

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式規範;  1

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

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

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登出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

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

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

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

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

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7、附則  1

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

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影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儲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援。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稽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稽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互為執行。

一、為了保證乙方的正常銷售和甲方的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完成訂貨任務( )萬元。

二、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時先付銷售任務總金額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訂貨總額50%的貨,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貨,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貨,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貨,每月30日為提貨最終期限,每次提貨衝減部分定金,每次提貨先付清所提貨款。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三、乙方超出約定提貨時間十二天不提貨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處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貨。同時乙方應承擔20%賠償責任。

四、提貨價以甲方產品出庫單價格為準。

五、甲方只對乙方本年度特許經營區內的提貨總金額承擔開票,隔年不在補開票,銷售開票金額以乙方自報數為準,乙方承擔發票價稅總額的7%增值稅,超出當年提貨總額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發票總額的承擔增值稅。甲方郵寄出發票後,電話通知乙方,發票郵到

後主動和商場聯絡是否有誤,如有誤及時將發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達公司,超出退稅期無法退稅,乙方承擔銷售價稅總額的17%,其餘由甲方承擔。只辦理合同內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的稅票。

六、乙方在協議內訂購的產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調換產品的款式一,以書面材料或傳真經雙方簽字為準。乙方在協議外還需要的產品,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按雙方約定的期限付款提貨。

七、乙方所訂產品自提,如需委託甲方代辦貨運的而同時,辦理授權委託提貨發貨寫欠據治證明,由乙方提供貨貨物的到達站,運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貨到後乙方隨時驗收,如遇短缺,雙方應及時和承運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八、甲方必須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內所訂的貨物,以保證其銷貨,如甲方在超出規定時間十二天內無故不按期發貨,甲方應承擔違約部分的20%的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可而毀掉屬於甲方違約部分的產品。

九、甲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不承擔不按期發貨的責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災,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產或因運輸困難不能按期供貨的;

2.因停電、罷工等因素造成電停產而不能按期供貨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產延誤供貨的

十、甲方為乙方在供貨環節上提供所需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併為乙方所需對外委派代表出具書面洽談或交涉處理事務,所需工資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產品質量要求:以甲方內檢驗收標準為準。如有質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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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提貨後六天內告知甲方,經檢驗確信由問題時,甲方無條件換貨,否則視為質量無異。

十二、特許經營甲方產品範圍

乙方必須在指定的 區域內進行經營,不得跨區域進行經營,並保證不串貨,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所銷售的產品處以每件100元的罰款,並視其情節終止其銷售權。同時乙方無條件退出其所經營甲方產品的市場,並按甲方供貨價格倒扣30%—50%交回未銷售產品。今後禁止在市場上銷售有甲方商標和標識的產品。同時每個特許經營市場保證金一萬元,不交保證金者市場出現串貨行為甲方不予協調解決。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沒有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甲方區域經營產品的市場。未銷售完的產品,以甲方供貨價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後不再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檔案、證件、合同、發票等任何相關手續。

今後不能再銷售向甲方購進的著有甲方各種商標和標識的任何的產品,一經發現,以假冒產品論處。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獲得甲方在資金方面30%的支援和提貨總額5%的優惠(十五至十七條)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產和經營其他廠家的產品,如發現乙方經營和生產其他廠家的同類產品,甲方有權終止供貨,同時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六、每年能完成訂貨任務並在下年訂貨前不欠公司貨款者。以上條款支援的資金在提貨時寫欠據,利息以月1.5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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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續訂合同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十八、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十天內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動終止。市場遺留問題按本合同第十三條執行處理。

十九、本合同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僱員和合夥人。乙方無權代表甲方簽訂任何具有約束性的合約,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經營活動,不得違法經營。乙方發生的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以及人身傷、殘、亡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簽訂的一切未到期的協議、合同等如與本合同條款有衝突的條款,都以本合同為準。

二十一、雙方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協商未果或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各執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舉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原生態茶莊”特許經營合同 篇12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2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專案、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專案,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日起至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個月內提供坐        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裝置、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裝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定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裝置、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裝置、電腦、電腦軟體、其他裝置等的統一採購;        r>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絡;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體、裝置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裝置、電腦硬體、電話機、其他裝置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