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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借條》(精選8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1W

完美《借條》 篇1

借條

完美《借條》(精選8篇)

王某某(身份證號:         )因             (借條原因)需要,特向李某某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 。 王某某承諾於     年    月     日前還清借款本息         元(本金及利息:法律規定最高利息為年息36%或者月息3分)。如果到期不償還,逾期利息按照年息24%或者月息2分計算。李某某可以在李某某所在地法院起訴,王某某除承擔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外,還應承擔王某某因主張債權所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訴訟成本費用。

借款人:(簽名按手印)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借款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完美《借條》 篇2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最有力的證據,實踐中經常有熟人借錢不打借條,最後對方耍無賴,告到法院也敗訴的情形。

因此,借款時能不能打好借條直接關係到糾紛時官司的輸贏。

根據《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解規定及相關案例,教大家如何打一張簡單又完美的借條。

借 條

為購買房產,今通過銀行轉賬向張三借到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月利率1%,於×年××月××日到期時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按月利率2%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憑證名稱:借條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欠條也是民間借貸中常用的一種憑證。欠條是交易過後產生的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反映的是欠款關係。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貸,也可以是買賣、承攬、勞資糾紛等其他法律關係,因此僅憑欠條尚不足以證明爭訟錢款的性質。換句話說,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絕對不能寫成“收條”。收條是指債權人在收到錢款時向債務人出具證明還款事實的憑證,並不對債務人產生“還款(付息)贖條”的義務。因此收條反映的是給付關係,不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相反是用來消滅債權的。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借款事由

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

而對於借款人已婚的情況,20__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了《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特別是借款數額較大時,借條上註明借款用途也能夠用於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當然,還需要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如果數額不大,或不寫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寫“茲向張三借款……”

交付方式

由於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如果借款金額小使用現金支付的,很少有人會打借條。當然,你還是可以在借條上選擇現金交付。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賬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出借人

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並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同時,出借人是否在借條上簽字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角”“分”之後不寫“整”(或“正”)。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書寫中將“元”寫成“圓”也是可以的。

司法實踐中,如果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出現大小寫不一致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和邏輯推理,一般以大寫金額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所借錢款是小寫金額。

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借貸利率劃定了“兩線三區”,“兩線三區”的第一根線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過2%的),屬於司法保護區;第二條線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過3%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屬於無效區。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間是自然債務區,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援;借款人已經支付的,法院也不保護。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借款期限

根據《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為20年。

相較之下,註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是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債權人在收到欠條時就視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即享有向債務人主張還款的權利),因此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自出具之日起就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也就是說只有3年。

逾期利息

同⑥。

實現債權的費用

這句話看起來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__)最高法民終613號判決,【借款人】李強、楊娟在給【出借人】吳曉光的借款合同中約定:

如李強、楊娟【借款人】違約,吳曉光【出借人】採取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李強、楊娟【借款人】承擔。

最高法院認為,該約定系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有效,各方當事人應誠信履行。

吳曉光為實現債權提起本案訴訟而與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委託代理合同》,合同約定吳曉光【出借人】需支付律師費20萬元,該20萬元為吳曉光【出借人】根據約定所必須負擔的成本,且已部分履行。故一審判決李強、楊娟【借款人】承擔20萬元律師費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李強【借款人】上訴主張律師費不構成訴訟的必然成本,不應由其承擔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援。

有了這一句話,打起官司,實現債權——

省錢!

送達

這句話看起來也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訴訟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被退回。如果無法送達給被告的話,法院經常採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公告送達能把訴訟週期拉得很長,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期間,被告很可能已經轉移財產!

20__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發〔20__〕21號),其中第3條意見規定:

完善送達程式與送達方式。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地址作為送達訴訟文書的確認地址。

因此只需要在合同中約定送達地址即可

有了這句話,法院不用擔心送達難的問題了,當事人也不用因為公告送達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時間。總之——

省時間!

?

借款人

借條上出借人籤不簽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簽名捺印。借款簽名須在“借款人:”後寫全名,並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時(借款數額較大)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同時,最好讓借款人將簽名捺印的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借條的附件,或將身份證影印到借條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完美《借條》 篇3

借 條

借款人由於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如購買車輛、房產)需要,今通過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式:如銀行轉賬、現金)向______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時還本付息。如逾期未還,則按月利率________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違反上述約定,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為主張權利而發生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完美《借條》 篇4

借 條

為購買房產,今通過銀行轉賬向張借到人民幣叄萬元整(¥30000.00元),月利率1%,於×年××月××日到期時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按月利率2%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馮?(按手印)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完美《借條》 篇5

今收到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以__________標註1出借的¥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月利息為_____%,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歸還。此錢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到期未還清,每遲延一日按應還款金額_____%支付日違約金。

若發生爭議,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完美《借條》 篇6

借 條①

為購買房屋②,現收到③趙二④(身份證號:…0898)⑤以現金⑥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⑦,借期拾貳個月⑧,月利率6‰(仟分之柒)⑨,貳零壹玖年壹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百分之貳)⑩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

借款人:趙二   劉一(趙二配偶) (身份證號:…1817    310115....)

貳零壹捌年壹月捌日

【使用說明】

①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新增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後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

②“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儘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新增內容。

③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範本採取了“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④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的姓名後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後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⑥“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並非現金而系銀行轉賬,則應將此處的“現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賬”,同時應保留銀行轉賬憑據。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以免嗣後發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生爭議。

⑦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⑧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⑨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前。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儘量採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如果是無需利息的借款,則上述借條的正文部分可簡化為“為購買房屋,現收到mm以現金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借期陸個月,貳零壹捌年拾貳月捌日到期還清。立此為據。”

⑩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於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寫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寫清逾期後的計息基數是到期未還的本息合計,但由於部分法院判決中對此種合計計息基數並不支援,為避免爭議,本範本未採用此種寫法。

“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新增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於借條行文必須簡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見的管轄、糾紛解決等條款在本範本中均不作表述。

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並附身份證號,理由同前,由於最高院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的新規出臺,建議讓配偶作為共同借款人。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就借條是否是借款人書寫發生爭議時,字跡鑑定的費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跡都具備可鑑定條件。

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並應大寫,理由同前。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條書寫中有塗改時,至少應要求借款人在塗改處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無塗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條書寫完成後,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進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影印一份留存(並請出借人簽註“該借條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完美《借條》 篇7

怎麼寫借條才有效?

完美借條來了!

借 條①

為購買房產,今通過銀行轉賬向好友張三借到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月利率1%,於×年××月××日到期時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借款人的微訊號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

××年××月××日

①憑證名稱:借條

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欠條也是民間借貸中常用的一種憑證。欠條是交易過後產生的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反映的是欠款關係。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貸,也可以是買賣、承攬、勞資糾紛等其他法律關係,因此僅憑欠條尚不足以證明爭訟錢款的性質。換句話說,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絕對不能寫成“收條”。收條是指債權人在收到錢款時向債務人出具證明還款事實的憑證,並不對債務人產生“還款(付息)贖條”的義務。因此收條反映的是給付關係,不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相反是用來消滅債權的。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②借款事由

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如果數額不大,或不寫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寫“茲向好友張三借款……”

③交付方式

由於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如果借款金額小使用現金支付的,很少有人會打借條。當然,你還是可以在借條上選擇現金交付。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賬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④借貸人關係

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貸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物件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條中表明借貸雙方是好友關係或是其他親屬、同學、同事等特定身份關係,證明並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資金。

⑤出借人

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並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同時,出借人是否在借條上簽字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⑥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角”“分”之後不寫“整”(或“正”)。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書寫中將“元”寫成“圓”也是可以的。

司法實踐中,如果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出現大小寫不一致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和邏輯推理,一般以大寫金額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所借錢款是小寫金額。

⑦利息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__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⑧借款期限

根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當事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3年訴訟時效不會開始計算,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因此大家要注意,要麼就別約定借款期限,如果約定了,期限到了之後,應注意3年訴訟時效。如果3年訴訟時效快過了,就要及時採取措施,通過書面等形式向對方催收,並保留主張權利的證據,讓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⑨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676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⑩實現債權的費用

這句話看起來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此項約定可能部分無法獲得法院支援,但仍然可以進行約定。

?送達

這句話看起來也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訴訟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被退回。如果無法送達給被告的話,法院經常採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公告送達能把訴訟週期拉得很長,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期間,被告很可能已經轉移財產!

如果合同中約定送達地址,法院不用擔心送達難的問題了,當事人也不用因為公告送達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時間。總之——省時間!

?微信

隨著微信的普及,在許多訴訟中,微信的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等都成為訴訟的關鍵證據。而在微信證據的認定中,目前難度非常大,由於目前微信並未實名認證,因此最大的難點是如何證明這個微訊號就是債務人本人的微訊號。

這個問題在許多人看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我跟他一直是用這個微訊號聯絡的,不是他會是誰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須講證據,微訊號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確實存在,在沒有其他證據能夠印證該微訊號是債務人本人的情況下,法院很難裁判。並且現在債務人也都會請律師,每次對微信證據的抗辯都是真實性不予認可。

但是,如果在借條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約定了對方的微訊號,那麼當發生糾紛時,該微信就可以直接認定為是債務人本人的微訊號,上面的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就都能夠核實了。

有了這一句話,打起官司,實現債權——省力!

?借款人

借條上出借人籤不簽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簽名捺印。借款簽名須在“借款人:”後寫全名,並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時(借款數額較大)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同時,最好讓借款人將簽名捺印的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借條的附件,或將身份證影印到借條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完美《借條》 篇8

借款人: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今借到     (身份證號碼:            )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該借款由出借人支付至賬戶/該借款已通過賬戶收取。借款期限   個月,從實際支付借款之日起計算。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按月支付,逾期歸還本金按照月利率2%支付逾期期間的利息。

借款人應將借款本息歸還至賬戶並附言“還款”方為有效還款。借款人有任何違約行為,出借人均有權要求提前還款。借款人違約導致出借人追索債務支付的律師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借款人預留的手機號和微訊號為本人有效通知渠道,預留的地址為送達地址(包括法院法律文書送達地址)。

如雙方產生爭議,由合同簽訂地      法院管轄。

立此為據。

借款人手機號:         

地址: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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