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二、貸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長三年。乙方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甲方經營情況決定年限,每一年貸款期滿之前一個月內確定。貸款起始日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貸款利息為每年__年貸款發生之前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2、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____________萬元,該費用在貸款到位後直接抵作利息。若沒有到位,乙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並按照月利2%承擔違約金。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其簽訂的有關甲方買賣等重要合同
六、貸款償還: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七、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登出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
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
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
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
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貸款人
企業負責人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償使用甲方的鐵路專用線,並以甲方的名義到達鋼材。為更好地合作與明確雙方職責,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場地、裝卸車以及與火車站進行專用線交接車有償服務,並負責材料代收、代保、代發,綜合服務費計價:_________________每節車皮收取1360元(鋼材單件重量不超12噸)。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月底按雙方已簽證到達的車皮數量和發出材料量為結算依據,每月25日結算一次,甲方收款後開具稅務發票。
3、車皮到達後,甲方提供優質的裝卸車服務,乙方應在日內清空卸在甲方貨場內的鋼材。超過日,甲方將根據貨場的實際情況,有權拒絕乙方車皮進入甲方專用線。同時,按貨場內乙方鋼材的實際噸位元/噸每天收取場地費。
4、乙方在計劃車皮發出前,應及時將車皮號通知甲方,便於甲方與火車站交接,安排貨位及組織卸車。
5、乙方發貨時要提前通知甲方發貨規格、數量、收貨人、貨物到達目的地及聯絡方式。
6、乙方應派專人負責與甲方相關人員辦理各類到達、簽證業務,並按協議要求及時支付相關費用。
7、甲方鐵路專用線如遇政策性調整或乙方終止鋼材到達,均應
提前20天通知對方,結清相關費用,同時協議終止,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及如期利潤。
8、乙方經鐵路發運到甲方的貨物按甲方要求填寫鐵路貨物運單,具體格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馬鞍山
專用線:_________________中國十七冶材料公司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中國十七冶材料公司專用線(####公司)
9、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由馬鞍山市仲裁委進行仲裁。
10、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時效性】 有效
【頒佈單位】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頒佈日期】 19970506
【實施日期】 19970506
【文號】 工商標字(1997)第127號
【名稱】 關於印發《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的通知
【題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實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佈的《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關於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的規定,根據商標專用權質押的特殊要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章名】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
一、為實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佈的《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關於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的規定,制定本程式。
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具體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
三、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商標專用權質押書面合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登記。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的出質人與質權人。
四、申請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按規定填寫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申請書式附後);
(二)出質人及質權人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須經發證機關確認蓋章);
(三)質押合同副本(外文字應當附中文譯本1份,以中文譯本為準);
(四)質押商標《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五)委託代理人辦理登記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申請人共同)的委託書;
(六)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上述證明檔案如有不實,由申請人承擔法律責任。
五、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出質人與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二)質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質的商標及質押的期限;
(四)出質商標專用權的價值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五)當事人約定的與該質押商標有關的其他事項。
六、申請人按本程式第四條規定提交的申請書件不齊備的,登記機關應當要求申請人補正。不補正或補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請登記書件齊備、申請手續符合規定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為申請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出質人不是商標專用權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標專用權歸屬不明確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八、登記機關應當於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符合上述登記條件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予以登記,發給《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予登記。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撤銷登記:
(一)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符的;
(二)登記後發現有屬於本程式第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記後發現質押合同無效的。
十、申請人名稱、地址發生變更及因主債權債務轉移或者其他原因而發生質押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變更登記、補充登記或者重新登記。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補充登記,應當提交變更的證明和登記機關發給的《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
章名】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根據《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現申請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請予審理登記。
一、申請出質登記當事人
質權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聯絡電話:
郵編:
年 月 日
(蓋章)
出質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聯絡電話:
郵編:
年 月 日
(蓋章)
二、申請質押原因:
三、質押商標圖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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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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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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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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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樣 |
| | 註冊號
| | 商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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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質押商標權屬狀況:
五、質押價值:
六、質押期限:自 至
七、其他有關事項
八、附證明檔案
(一)質押商標《商標註冊證》(影印件)
(二)質押合同副本壹份(外文字應當附中文譯本一份)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經發證機關、確認簽章)
(四)代理人委託書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證
】工商標字第 號
出質人:
質權人:
質押原因:
質押擔保主債
權種類、數額:
質押商標註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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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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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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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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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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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價值:
質押期限:
變更理由及事項
登記機關
一九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