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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借條(通用11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2W

公司財務借條 篇1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你的名字)人民幣叄萬元整。利息為(年息%)。利息的支付方式為;本金的歸還時間為。特立此據為憑。

公司財務借條(通用11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2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範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祕密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體;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裝置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專案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說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於商業祕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諮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覆“不屬於商業祕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祕密對待。

第二條不洩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三條脫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洩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件、記錄、筆記、提綱、資料、源程式、目標程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3、乙方同意:由於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諮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本協議不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

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就是一份電子商務財務保密協議,希望能幫到你。

公司財務借條 篇4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

受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年月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5

甲方:

乙方:

工作崗位:

乙方因個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產生本協議所涉乙方離職事由,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離職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原任職甲方職務,於__年__月__日入職,在職期間月均所有勞動報酬約為人民幣934元。

二、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確認已完整收取在職期間的所有勞動報酬,迄今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如果相關工資、待遇的支付憑證與本條內容約定不符,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三、乙方確認,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或者均已明確放棄因建立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而致的乙方所有權益,若因此成訟,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不利的法律後果。

四、在簽訂本協議時,雙方正式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此後,雙方互不負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五、在簽訂本協議時,雙方均已十分清楚包括《勞動法》、《民法典》在內的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知曉協議行為的法律後果,且願意履行本協議內容,故本協議一經簽訂不得撤銷或變更。

六、本協議共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內容完全相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公司財務借條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定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七、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司財務借條 篇7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發貨

1、資料對接:雙方安排專人對當天所需要操作的產品進行資料確認(包括產品款號、尺碼、顏色、數量);

2、當天對賬:雙方針對貨物的款號、數量、顏色、價格、運費以及退換貨明細進行核對;

3、結算週期:滿七天結算一次,如1號至7號的費用,甲方應於8號中午12:00前給乙方結清。

三、甲方向乙方訂貨制

對於甲方向乙方訂貨的模式,結算方式如下:

1、訂單確定時甲方向乙方預付款項總額的30%;

2、乙方生產完成後,貨物發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20%;

3、若是促銷等活動,活動結束之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40%;

4、剩餘款項總額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個季度內結清,具體季度劃分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節前)。

四、對於乙方庫存貨物需要甲方代銷的產品,具體情況視時間節點另行協商。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

公司財務借條 篇8

委託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9

委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許可權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

受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印製單位:

1.本合同文字為簽約使用檔案。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字[ ]中選擇內容,由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協商確定後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原件)等資料。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鑑於:

(1)根據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受聘為甲方的職務,勞動期限年。

(2)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期間,乙方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也掌握了甲方的所有客戶名冊。

為保護甲方正當合法的權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所有經營資訊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人力資源管理資訊、財務資訊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資訊: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資訊: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資料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資訊: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資料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資訊:各項銷售費用、利潤資料、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其他資訊: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資訊的洩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資訊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說明的技術資訊及經營資訊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第二條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光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第三條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資訊,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第四條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費用補貼。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型別: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第五條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詳見每月工資單該專案具體數額),並將此專案每月所支付金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5、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儲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

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

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

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4)甲方因實現權力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鑑定費、保全費等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附則

1、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雙方也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捺手印):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財務借條 篇11

合同編號:

委託人:  簽訂地點:

居間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託事務及具體要求: 。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居間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居間人應當就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第五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支付時間及方式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六條 居間費用及支付方式: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支付方式為:——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                 

居間人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人: 

居間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