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債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債務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使 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見證單位:(簽章):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資經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
二、借款金額和期限.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整。丙方作為乙方連帶責任保證人,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及時間
乙方借款從事個體經營投資,保證無條件給予甲方固定回報,連同本金合計自借款日起,每日為壹週期,還款元給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還清,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追回借款。
五、提前還款
借款期限內乙方可提前還款,按第四條約定,按每週期為結算點,扣除已付款項雙方另行結算之。
六、違約還款
1.乙方需按第四條約定還款,若當期未還款,按每週期付甲方違約金元,累計至借款到期日一併合算計入本金,一次性還清。
2.上述所約定的第1條,乙方需償還金額未付款或部分金額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動累計轉為續借款本金,續借期為壹個月,還款約定按本合同約定還款時間週期,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
3.以上所約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則甲方將合算累計欠款金額3日後向法院起訴。
4.還款期限到期後3日內,乙方須主動與甲方協商。
5.訴訟期間利息按月息
七、權利義務
借款方有權監督借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權收回部分借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八、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款。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九、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三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宣告、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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