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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通用5篇)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7W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 篇1

借款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通用5篇)

貸款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借款申請,為加強存單抵押貸款管理,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按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一、貸款種類、金額及用途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儲蓄定期存款存單抵押小額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整,用於解決儲戶存款未到期時急需使用資金的困難。

二、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貸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收。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整,在貸款期限內利率不變。

三、貸款的償還

存單抵押貸款原則上甲方應按期歸還,利隨本清,若甲方貸款提前還款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息。

四、貸款的展期申請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抵押存單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應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不超過抵押存單到期日。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貸款,在逾期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甲方同意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對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罰息,超過一個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單的存款抵償貸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

3.乙方應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單,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抵押的存單在抵押期內,甲方不得申請掛失、轉讓存單保管收據,如發生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處理其抵押存單。

六、其他條款

1.甲方死亡、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依法辦理存款過戶和繼承手續,並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如無繼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存單,抵償貸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貸款申請,抵押存單資料等書面證明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本息還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 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願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

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於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 篇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為確保 (以下稱“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範圍

2.1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 ;幣種 ;月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甲方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當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無論債務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擔保的,乙方均有權首先要求甲方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2.4乙方放棄其他擔保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擔保責任。

2.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若乙方要求甲方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投保手續。甲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不低於抵押物的合理價值(或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甲方應將保單正本交乙方保管。

4.2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甲方未能投保或續保的,乙方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乙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甲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甲方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不會違反其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政府授權或批准;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在該合同項下違約。

5.7甲方不存在將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式,而且據其所知無人將採取上述行動。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甲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甲方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甲方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甲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甲方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甲方應協助乙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定任何障礙。

6.9 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甲方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

(2)甲方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甲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甲方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甲方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甲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8.2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公證與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9.1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合同雙方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9.2 如債務人及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甲方就主合同及本合同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違約金願意接受公證機構出具執行證書,並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3公證機構收到執行證書出具申請時,公證機構按照本合同“通知”條款所羅列的通訊地址向擔保人以信函方式核實債務人的違約情況,擔保人未在 個日曆日內回函,或回函提出異議,但未按約定提出充足證據,則視為其同意債權人向公證機構提出的債權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證據和債務人違約的主張。

9.4雙方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方式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其後各期債權視為到期,可以就全部債權申請強制執行。

9.5如公證機構不予出具執行證書或公證執行證書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款中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抵押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資訊。

10.2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如若雙方已經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通知

12.1本合同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檔案或通知)均應通過以下方式之一送達相應一方:

(1)當面遞交;

(2)中國郵政特快專遞;

12.2 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送達:

(1)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並簽署回執或其他送達證明;

(2)如果是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為交寄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

12.3 以下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 篇4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協議範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小額貸款抵押合同範本 篇5

甲方(債權受讓人):

乙方(債權轉讓人):

丙方(債務人): 聯絡電話:

丙方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為妥善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就債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債權轉讓

1、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轉讓債權,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乙方受讓債權。

2、三方一致確認,截至20xx年 月 日,丙方尚欠乙方本息共計 萬元(包括本金 (萬元)、利息 (萬元)

3、經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並生效後即向甲方償還債務,乙方與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中各項歸屬於債權人的權利在此一同轉讓給甲方,如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丙方仍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罰息、違約金等。

4、丙方向甲方償債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

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及金額。

5、還款賬號: 賬戶名: 開戶行:

上述還款賬號資訊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賬號資訊。

第二條 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

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3、丙方承諾並保證:

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明知乙方的債權轉讓行為,自願並有能力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清償上述債務。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維權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費、公告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本協議生效後,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

第五條 送達地址

甲、乙、丙三方確定本合同首部所載明的聯絡方式為本合同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因聯絡方式變更未書面通知對方而導致相關檔案、文書未能送達的不利法律後果由聯絡方式變更方承擔。即對方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傳送的相關檔案、文書一經交郵或傳送,即視為送達。

第六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方應友好協商解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