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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擔保問題範本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7K

篇一:借款合同擔保問題

關於借款合同擔保問題範本

(一)爭取落實借款的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並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

(二)落實擔保措施時應注意的問題

1、由於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同時,貸款人應明白,在借款關係中,僅起居間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願意代為履行”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被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款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並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2、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嘗的擔保方式。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人所有。”但如果該約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後,則為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為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裝置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