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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委託試驗檢測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建築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2W

建築工程委託試驗檢測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建築工程委託試驗檢測合同(精選3篇)

承接方(乙方):

籤 約 時 間: 年 月 日

籤 訂 地 點: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刷的技術服務合同示範文字為基礎進行修改編制。

二、本合同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託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上(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委託試驗檢測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 工程進行檢測,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為明確雙方職責,儘快完成檢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第二條 檢測專案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檢測):

1. 地基與基礎檢測(樁身鑽芯、靜載試驗與低應變檢測、基坑監測等)。

2. 見證取樣檢測(水泥、砂子、石子、鋼筋、焊接、砼、砂漿、磚、土工、防水材料等)。

3. 建築節能檢測(門窗三性、玻璃、保溫材料、外牆節能工程、屋面節能工程、電線、電纜、牆體傳熱等)。

4. 主體結構檢測(變形沉降觀測、鋼筋保護層、植筋拉拔、飾面磚拉拔、回彈、樓板厚度等)。

5. 建築附屬物檢測(管道水壓、接地電阻、絕緣電阻等)。

6. 室內環境與水質檢測(苯、甲醛、氨、氡、TVOC、水質常規等)。

7.鋼結構檢測(超聲波探傷、鋼結構防腐及防火塗裝厚度、鋼結構節點檢測承載力、機械連線用緊韌體及高強螺栓扭矩係數、機械連線用緊韌體及高強螺栓抗滑移係數、鋼結構的變形檢測等)。

8. 市政工程檢測(現場壓實度/壓實係數、彎沉值、輕型觸探試驗、抗滑效能、摩擦係數、構造深度、平整度、滲水系數等)。

9. 橋樑、隧道工程檢測(混凝土強度檢測(回彈法、鑽芯法)、沉降觀測、鋼筋保護層、裂縫觀測、靜應力、靜位移、動應力、動位移、橋樑結構檢測、索力等)。

第三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和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甲方負責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將需檢測的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送樣地址:桂林市相人山路桂林儲運總公司2庫7區,前臺電話0773- 2811777),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樣和檢測。

(二) 檢測報告的交付

1.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肆 份,並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專案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型別檢測專案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甲方授權 為代表,聯絡電話: ,負責與乙方聯絡。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三)甲方需嚴格按國家檢測規範及相關取樣規定進行見證取樣送檢,甲方對樣品的真實性和代表性負責。

(四)若需進行現場檢測,應向乙方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委託單形式通知,同時為乙方現場檢測提供必需的便利條件,如清理場地、提供電源和用水等,負責協調好與工地其他有關部門的關係,派專人協調現場檢測工作,並通知監理單位到現場見證。現場檢測過程中,工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乙方現場檢測儀器裝置損壞,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五)現場彎沉檢測必須使用甲方工地運輸貨車。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七)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檢測費用。

(八)如果因質量出現檢測不合格的情況需要複檢,複檢費用不含在合同中,由被檢測單位承擔。當合同約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或類似的單價,則沿用其單價計價,當工程量清單中沒適用或類似的單價則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專案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桂建檢協【20__】第65號)收費標準收取。

(九)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的影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乙方授權 為代表,聯絡電話: ,負責與甲方聯絡。如乙方代表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應在與甲方約定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它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五)進場檢測前乙方負責向甲方提出檢測工作開展所需的條件及進行有關技術指導。

(六)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採集檢測結果後1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七)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提供準確、科學、公正的服務。

(八)按照各項試驗專案週期及時的出具試驗檢測報告,所有檢測報告均一式四份。

第六條 檢測費用與付款方式

(一)本專案的檢測費用,以甲方實際委託的檢測專案和數量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專案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桂建檢協【20__】第65號)收費標準的 計算收費。(注:基樁檢測應根據設計圖紙另行詳細報價)。

(二)本合同簽定後,檢測費用由乙方打出對賬單經雙方確認後,以實際發生的檢測專案及數量計算,每 月或每達到 萬元時結算一次,支付時間為賬單確認後的7個工作日內。在領取最終檢測報告前,甲方須付完所有檢測費用。

(三)根據桂建檢協34號文《關於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樣品唯一性標識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區二維碼唯一性標識指導價為:

1、帶托盤二維碼(含超高頻晶片)標識,價格4元/組(3個)和6元/組(6個);

2、帶紮帶二維碼標識(長度為38釐米)的價格2元/根,長度為60釐米的價格3元/根;

3、帶貼紙二維碼標識,價格50元/100張·每卷。

以上二維碼唯一性標識以甲方在乙方處實際領用的數量計費。

(四)付款方式採用轉賬方式。乙方收到費用後提供等額有效合法的票據給甲方。

(五)甲方開票資料。

公司名:

稅證號:

開戶行賬號:

開戶行: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六)甲方對檢測專案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專案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七條 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指派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對複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款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專案檢測費用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4、檢測報告資訊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甲方應承擔重複檢測所發生的檢測費用。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檢測費用,乙方有權拒絕提交檢測報告,如因此影響工程進展,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支付檢測費用達到 日時或檢測費用達到 元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有權向甲方主張支付所拖欠的檢測費用和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息、律師費、保全費、保函保險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可簽署解除協議解除本合同,除解除協議約定之外,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克服其發生或後果的實際情況,包括:恐怖主義分子破壞,戰爭,天災,疾病,公亂,民變或騷亂,禁運,封鎖,爆炸,地震,火山爆發,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以可行之通訊方式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遲履行的經公證的證明檔案,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部分合同義務。

3、甲方可根據專案具體客觀情況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已檢測(監測)並已提供檢測(監測)成果的對應費用,乙方如有損失的,需由甲方賠償。在此情況下雙方對合同提前解除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於甲方指定期間內返還甲方所有商業祕密資料、資訊,不能返還的予以銷燬。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方對合同終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智慧財產權,也不影響乙方對提交成果享有的署名權。

5、本合同另有約定有關合同解除的情形,適用其相關約定。

第九條 其它

(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自該工程送樣委託檢測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該工程竣工結清帳後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下方無正文)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 (簽名)

電話: 日期:

乙方: 廣西晟立工程檢測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蓋章或簽名)

電話:  日期:

建築工程委託試驗檢測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建築工程鑑定事宜,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鑑定內容及要求:

(詳見委託書 )

第二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鑑定費為人民幣:

具體支付方式:

1)簽定本委託書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

2)領取鑑定書時支付剩餘全部費用。

鑑定過程中,如發生必要的技術檢測、圖紙審查等費用,由委託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鑑定委託書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承諾提供的資料全部屬實;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及時,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負責指派專人協助乙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鑑定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出具鑑定報告,並保證鑑定報告的真實、合法、有效;

(2)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種檔案、資料,併為甲方保守祕密;

(3)負責鑑定報告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關係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在委託事項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關係並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未按時提供合格鑑定報告或鑑定報告不符合規範要求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於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雙方應首先力求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後此爭議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建築工程委託試驗檢測合同 篇3

賓館消防工程委託施工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互利原則,雙方就甲方將賓館消防工程委託乙方施工協商一致,為保證質量、明確責任,特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阿布來提。阿吉”消防工程

二、工程內容:

(1)賓館地上七層室內煙感應系統、水噴淋系統、聯動控制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等全部消防系統;

(2)12立方米消防水箱壹個;

(3)上述工程包含賓館消防系統工程所有要素:包括但不限於泵、主水管、各項分系統、聯動系統、廣播系統、配備齊全消防水栓系統等。

三、工程週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各項規範要求的合格標準。

五、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包含所有施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程設計費用、人員薪酬、施工人員保險費用、所有主材及輔材、所有建築施工工具裝置、各項運輸費用、垂直運輸費用、垃圾清運費用等。採用固定價格,總造價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合同一經簽定,此價格不受任何市場因素或工程因素影響,為最終結算價格。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按工程進度付款;

(1)消防主、輔水管材料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20%;

(2)主水管基本安裝到位,煙感器、所有線材、線管及其輔材入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0%;

(3)主管線、分支管線敷設到位,各類水控制閥門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5%;

(4)剩餘全部施工材料進場(泵、噴淋裝置、控制廂櫃等),支付總工程款的20%;

(5)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工程款的15%;

(6)竣工驗收滿兩個月之日,如工程整體無重大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15%;

(7)總工程款餘5%作為工程質保金,於工程竣工驗收滿一年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工程質量保修期(乙方在此期限內應向甲方提供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和服務,由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除外):年。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出工程基本要求,審查確認乙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全部設計必須依照國家和建築行業有關規範制訂),費用由乙方負責。

2。對乙方管理人員提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並檢查實施情況。

3。審查乙方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程進度表等並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安全、質量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並強制要求執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對乙方採購進場的施工主材、輔材進行檢查。確保符合設計規範和國家質量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權勒令停止使用並更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有權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包括施工現場現時檢查和施工工序事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返工糾正;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保證施工期間水、電等基本施工條件的需要。

7。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明確工程基本要素,以及時制定施工圖設計或工程配套設計。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額。

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有權免除自身責任。

4。有權向甲方提出的違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出異議,如甲方堅持上述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免除自身責任並要求甲方承擔後果。

5。及時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各項施工檔案,以便甲方能夠及時審查確認;

6。制定可行的安全施工計劃並採取嚴密安全措施保證執行;對進入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如發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事故,承擔一切後果。

7。嚴格按照設計規範採購施工主材、輔材,保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避免無謂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

8。嚴格要求施工人員進行規範作業,嚴把質量關;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返工、糾正,承擔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和一切損失。

9。採取可行措施保護施工現場財物,如有損壞原樣修復,如修復不成照價賠償。

10。在甲方未提出重大工程變更的前提下,不要求追加工程款。

11。在甲方按照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保證管好自己的人,承諾不發生所屬人員圍堵甲方人員、辦公場所、營業場所事件,如若發生此類無理取鬧事件,無條件接受甲方相應處罰措施。

12。保證履行施工保修期內的維修和服務事項,對甲方反映的工程問題及時響應並解決。

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約定,為本協議書的合法補充;

十、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