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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9W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1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甲方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精選12篇)

專業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專案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專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______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裝置、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裝置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 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5)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6)業主專案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專案部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專案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專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______人。

(5)按照國家、業主專案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定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定。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割槽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0)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裝置、環境汙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1)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影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檔案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裝置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路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專案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如可能對其他施工專案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專案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專案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訊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_ __施工專案,應經安全驗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汙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裝置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溼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汙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定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汙水和汙土汙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定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定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裝置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稽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裝置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及有關規定,順利、優質、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及內容:

現甲方擬將杭州西力電能表製造有限公司內的所有土方、泥漿、場內短駁及回填承包給乙方。

四、 承包的範圍及所涉及事項:

施工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甲方要求的開挖順序開挖,嚴禁不聽指揮亂開亂挖,施工中乙方若因為亂開亂挖而影響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費用,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施工中所需臨時道路修建、路基板鋪設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車進出場地乙方均須認真沖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汙染必須及時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罰款等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晚間施工時,甲方負責大燈照明。甲方保持開挖土方乾燥,必要時配合井點排水。

五、工程量及單價確認

土方開挖前,甲、乙雙方一起測量原地坪標高,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開挖,挖方按實際開挖後基坑的幾何尺寸進行結算。所挖土方必須經驗收一次通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負責。單價:泥漿按砼方量1:3比例計算 土方 元/m3 泥漿元/m3 場內短駁/m3 回填/m3

六、周邊關係的協調

乙方進場後,必須配合甲方及建設單位做好與周邊居民關係的協調。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總工程款的50%,餘款四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產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及規範施工,如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一切由乙方自負,另外乙方在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或安全防護措施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彙報甲方安全員,否則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備案壹份。

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業完成費用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3

業主:

甲方: (“名義總包”)

乙方:各分包單位

一、乙方(分包方)責任

1、 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且出具法人授權委託書。

2、乙方從業主方承包的工程專案,乙方必須自己全部完成,不允許再由第三人承包施工。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3、未經業主方、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工程分包。如分包也不解除乙方承擔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4、乙方在和業主方簽訂承攬合同時必須提供給甲方承攬總工程量(合同額)1%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採用現金或支票的形式,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由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乙方喪失對保證金的追回權利。

4.1、嚴格履行投標檔案中所做出的各項承諾,確保工程用裝置、材料的質量,嚴格按規範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按時竣工(竣工是指一次性報驗達到優質標準)。

4.2、服從業主、甲方的管理,遵照其指示工作,併為其日常查驗提供便利和安全條件。如接到指示而未執行時,因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3、服從業主及總包方的管理,按業主方的合理要求提供分包工程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大型及重要裝置安裝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及材料裝置進場計劃及一切有關的技術質量資料,書面報業主方稽核確認後嚴格執行。

4.4、指派現場專案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工作,根據合同規定處理現場有關事宜;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代表必須參加業主方、甲方召開的協調會,代表乙方作出決定和遵照業主方、甲方的指示工作。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4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編號: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天(日曆天),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裝置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裝置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裝置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裝置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 工程分包

1. 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辦法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5

發包人(甲方):

地址:

設計人(乙方):

地址: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雙方就本工程相關事宜進行協商,現為明確雙方的職責,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簽訂如下協議。

一、設計依據

1、甲方提交的委託書。

2、甲方提交的地質勘查資料、建築施工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佈置圖、結構圖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範、規定、標準的其它要求。

二、專案內容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三、設計費用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萬元。

2、訂立合同時,甲方先交納定金,為工程款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後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資料以及有效發票,甲方結清餘款,計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相關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費用。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

3、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按該設計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六、保密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檔案,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均屬於保密內容,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進行營利活動,不得將以上材料擅自修改、複製或轉讓給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但妨礙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或戰爭等。

2、如果發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無法完成其在本項下的合同義務,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不可抗力的情況消失時,應繼續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設計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應賠償。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設計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責任履行完畢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___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檔案;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檔案。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後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工程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工程概況及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分包內容:所有鋼筋加工、製作、綁紮工程。(所需的綁絲由乙方承擔)。 分包方式:清工

2、合同價款:按建築面積計算: 元/㎡。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可再調。

3、分包工期

4、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執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5、付款方式:1)地下室封頂完成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2)±0.000以上工程每四層封頂後付所完工程量價款的70﹪。

3)主體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剔鑿部分完工)其餘部分一次性付清。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組建專案管理班子,辦理竣工手續。

2)負責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負責提供施工用的裝置及週轉材料。

7、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本工程的質量、工期等要求組織合理的勞動力進行施工。

2)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場地清。

3)妥善保管併合理使用進場的建築材料、機械裝置及週轉材料。如果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自付的施工中的綁絲在第一次拔款前由甲方墊付,自第一批工程款後由乙方自己承擔,前期墊付的材料款在第一次拔款中扣除。

5)嚴格按設計圖紙和驗收規範組織施工,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及材料的浪費。

6)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自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不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確保安全生產。並接受上級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費用在20xx元以下由乙方負責,在20xx元以上的醫療費用由保險費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多少付乙方多少)

7)由於自身施工進度慢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8)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的其他單位人員配合好工作。

9)按協議在拔付乙方的進度款之前,由乙方提供給甲方工人工資表,並由乙方施工人員親自簽名。

10) 乙方不得再將工程轉包他人,

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內容履行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8

反訴人(本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反訴人就被反訴人混凝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對被反訴人提起反訴。

反訴請求

1、請求判令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機械租賃、工期延誤、人員誤工等損失共588670元;

2、本案的訴訟費、簽定費及相關費用由被反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反訴人與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廣東陽江市人)簽訂《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被反訴人未能按合同和建築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給反訴人混凝土,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且在運送混凝土中經常誤時,造成所澆築混凝土的質量、結構、防水出現冷縫等質量問題。但反訴人本著友好合作目的,並未向被反訴人提出索賠,直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反訴人仍主動向被反訴人的對單,並直按約向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譚興華付款。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被反訴人的法人委託代表辭職離開雲南築城混凝土公司,被反訴人一直未通知反訴人,造成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份雙方未對單,反訴人找不著付款物件。且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被反訴人在未通知反訴人的情況下,單方停止供貨,造成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

綜上,反訴人認為,由於被反訴人內部人員、產品質量管理混亂,導致反訴人嚴重經濟損失,故反訴至貴院,請依法支援反訴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區人民法院

反訴人:_________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9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雙方的合同目的得以實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據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要求

承包範圍:

合理使用材料,以節約為原則,儘量利用能夠利用的材料,如亂割、亂扔施工材料,不聽管理人員阻止每次罰款200元,並賠償損失。如有違令不聽,甲方有權停止施工,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經甲方施工人員核實確認違反操作規程施工材料浪費的,責令工班進行整改開出罰款單進行公佈,如整改及時到位,罰款可考慮減免,如整改不及時,甲方有權另外安排人員整改,按雙倍工資計酬,並在當月或結算時扣除。如阻撓甲方或施工管理人員,妨礙正常施工,採取加重處罰和清退處理。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頭等大事,完善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是工地職工生命的保證。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互相尊重,職工宿舍要專人負責清掃,工具擺放有序,工作時間,施工現場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赤膊、穿拖鞋上班,如有違反每人次罰款50元,並責令改正。職工宿舍不能私接電線、燒電爐、賭博等,一經發現除沒收用電器、賭博資本外,每次罰款300元,並對班組嚴重警告。木工間及易燃、易爆物旁嚴禁吸菸,場內嚴禁大小便,如有發現者每人次罰款200元。工地上、工作中有矛盾時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情況。嚴禁打架鬥毆,鬧事者從重處罰,嚴重者移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工地的一切安全制度條例,若不遵守制度條例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均有乙方自已承擔。同時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以上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及有關規定,順利、優質、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及內容:

現甲方擬將杭州西力電能表製造有限公司內的所有土方、泥漿、場內短駁及回填承包給乙方。

四、 承包的範圍及所涉及事項:

施工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甲方要求的開挖順序開挖,嚴禁不聽指揮亂開亂挖,施工中乙方若因為亂開亂挖而影響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費用,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施工中所需臨時道路修建、路基板鋪設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車進出場地乙方均須認真沖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汙染必須及時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罰款等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晚間施工時,甲方負責大燈照明。甲方保持開挖土方乾燥,必要時配合井點排水。

五、工程量及單價確認

土方開挖前,甲、乙雙方一起測量原地坪標高,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開挖,挖方按實際開挖後基坑的幾何尺寸進行結算。所挖土方必須經驗收一次通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負責。單價:泥漿按砼方量1:3比例計算 土方 元/m3 泥漿元/m3 場內短駁/m3 回填/m3

六、周邊關係的協調

乙方進場後,必須配合甲方及建設單位做好與周邊居民關係的協調。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總工程款的50%,餘款四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產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及規範施工,如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一切由乙方自負,另外乙方在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或安全防護措施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彙報甲方安全員,否則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備案壹份。

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業完成費用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及有關規定,順利、優質、安全、高效地完成本工程,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及內容:

現甲方擬將杭州*力電能表製造有限公司內的所有土方、泥漿、場內短駁及回填承包給乙方。

四、 承包的範圍及所涉及事項:

施工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甲方要求的開挖順序開挖,嚴禁不聽指揮亂開亂挖,施工中乙方若因為亂開亂挖而影響基坑安全性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費用,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施工中所需臨時道路修建、路基板鋪設等均由乙方自理,所有出土車進出場地乙方均須認真沖洗,因土方施工而造成的道路汙染必須及時清理,若由此而造成的城管罰款等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晚間施工時,甲方負責大燈照明。甲方保持開挖土方乾燥,必要時配合井點排水。

五、工程量及單價確認

土方開挖前,甲、乙雙方一起測量原地坪標高,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開挖,挖方按實際開挖後基坑的幾何尺寸進行結算。所挖土方必須經驗收一次通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負責。單價:泥漿按砼方量1:3比例計算 土方 元/m3 泥漿元/m3 場內短駁/m3 回填/m3

六、周邊關係的協調

乙方進場後,必須配合甲方及建設單位做好與周邊居民關係的協調。

七、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付總工程款的50%,餘款四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生產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及規範施工,如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一切由乙方自負,另外乙方在施工中發現異常情況或安全防護措施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彙報甲方安全員,否則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備案壹份。

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土方作業完成費用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合同 篇12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範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專案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採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後,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檔案;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後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範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後,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並且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後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於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範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影印件。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並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專案經理

7.1 專案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專案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專案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專案經理在48小時後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於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專案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7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專案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並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專案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後果通知承包人,專案經理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專案經理

8.1 分包專案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後生效。

8.3 分包專案經理按專案經理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專案經理取得聯絡時,分包專案經理應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專案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徵得承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專案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裝置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後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後應儘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採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裝置,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並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專案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專案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裝置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專案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專案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並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後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後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並經承包人確認後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專案經理並向專案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影印件。專案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於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式自行組織驗收,並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後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絡;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後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並且不排除採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後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後,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覆,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並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於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於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於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裝置供應

32.1 有關材料裝置供應的數量、程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裝置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採取保護措施,並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範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式以及善後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儲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除總包合同檔案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 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於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圖紙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4.2 承包人委託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託範圍及費用承擔;

4.3 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 關於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專案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稱 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專案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稱 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裝置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向專案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准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雙方關於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 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種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_______________

19.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確認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_______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本合同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關於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爭議

28.1 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 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擔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裝置供應

32.3 由分包人採購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數

36.2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