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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協議(通用3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7W

供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協議(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條款: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集中供熱水工程的設計、施工、除錯和售後服務。

2、乙方提供優質太陽能集熱器、空氣源熱泵、水泵和材料配件等,嚴格按照技術規範和工藝規程施工,確保施工安裝的熱水工程順利通過驗收。

3、甲方負責協調施工塔吊給乙方吊送保溫水箱、太陽能集熱器、空氣源熱泵、熱鍍鋅角鋼、管材等所有施工材料到樓頂工地,並給乙方施工人員使用垂直運輸機械上下班和材料、配件的輸送。

4、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進行監督。乙方嚴格按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若發現乙方施工安裝質量存在問題,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質量標準,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5、甲方負責協調給乙方堆放材料裝置10 m2左右的庫房,並免費提供給乙方安裝除錯使用的水電。如水、電不到位造成工期延長以及因此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負責系統用自來水引到樓頂保溫水箱處,並將 市電引到樓頂控制櫃處。

7、乙方負責集中供熱水系統的屋面、供熱水管路、回水管路以及入戶的熱水錶、閥門配件工程的施工。

二、工程的施工

1、工程的設計、施工由乙方獨立承擔,實行包工包料。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注重施工質量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時保護甲方的現有設施裝置和建築物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破壞。若需要改動樓頂牆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4、施工工期: 天(不可抗力的天氣除外),因甲方原因中斷乙方施工造成的延誤則工期順延。

5、由於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工程延誤,其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6、工程完工並進行試運轉後,乙方向甲方現場代表遞交“申請竣工驗收報告”,甲方收到乙方報告後,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竣工驗收。

三、工程報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 元),為合同包乾總價。本工程造價含稅,稅率如因國家稅制改革引發增值稅稅率變化,本合同應適用調整後最新稅率,合同原約定的價格不因稅率變化而改變。

2、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金額的 20%工程款;平板太陽能集熱器、空氣源熱泵、保溫水箱進場後10個工作日內付合同金額的 30%工程款;熱水系統除錯並經甲、乙雙方驗收後10個工作日內付合同金額的 47%工程款;剩餘3%工程款作為工程質保金,在熱水系統自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10個工作日內付清。

四、工程的質保及售後服務

1、工程交付使用後,乙方負責工程的售後服務。乙方保證提供優質、及時、到位的售後服務(包括質保期內的保修和質保期外的維修維護)。

2、乙方實行 24 小時全天候服務,若出現系統故障3小時內服務到位,重大系統故障24小時內確定維修方案並恢復系統使用。

3、熱水系統自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質保期二年,質保期內免費上門服務,質保期外只收取人工費和材料費用。

4、質保期內由於使用者非正常使用造成的系統損壞。實行正常的上門維修,但要收取相應部件的材料費。

5、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派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對甲方管理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必要的技術培訓,使甲方管理人員達到熟練操作、正確使用和維護的水平。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給乙方,每日按 500 元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完工,每日按 500 元支付違約金。

3、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公章後即生效,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 則違約方要賠償給守約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報價明細表》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 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供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協議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簽訂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錄

目錄

第一部分 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質量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 詞語定義

2.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 圖紙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進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開工及延期開工

12. 暫停施工

13. 工期調整

四、質量與檢驗

15. 工程質量

17.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與檢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4. 工程預付款

26. 工程款(進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應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八、工程設計變更與簽證

29. 工程設計變更與簽證

31. 確定變更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 竣工驗收

33. 工程結算

34. 工程質量保修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 違約

37.爭議

十一、其他

40. 保險

41. 履約保證金

46. 合同份數

47. 補充條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專案管理班子人員名單

附件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4:材料清單一覽表

附件5:工程變更籤證確認表

附件6:付款申請表

附件7:中標通知書

附件8:廉潔合作協議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給排水、太陽能系統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在滿足國家現行設計及驗收規範、標準圖集的條件下,負責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裝置及材料採購、安裝、除錯、驗收,併為甲方培訓操作、保養人員,提供操作規程等內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須對購房業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進行培訓。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範圍

2.1、承包範圍包括: 太陽能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給排水、太陽能系統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在滿足國家現行設計及驗收規範、標準圖集的條件下,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範圍內集熱器、水箱、空氣源熱泵、鋼塑管、PPR管、管道保溫、裝置控制箱、電纜及電纜控制線,管道安裝從屋面供熱裝置至每層管井內熱水錶處(含熱水錶安裝)等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裝置及材料採購、安裝、除錯、保質期內維修。負責協調本工程範圍內涉及其他裝置設施驗收,並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出具合格的驗收報告。為甲方指定人員提供操作、維護、維修方面的專業培訓 。

2.2、具體分介面為:

2.2.1、土建總包施工單位負責預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並安裝閥門及水箱、熱泵土建基礎施工。

2.2.2、天面上方(閥門後)的冷、熱水管由乙方負責,乙方並負責天面至分戶熱水錶(含熱水錶)及熱水、回水管道系統安裝和預留、預埋工作(天面下方)、後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陽能裝置基礎(支墩)施工及安裝完成後的恢復工作。土建總包施工單位負責將電源線引到屋面動力配電箱,乙方負責控制箱的電源接線及控制箱後的電氣線路。

2.3、豎井內太陽能熱水錶後至住戶的管段由總包施工,管井分戶熱水錶與熱水管接駁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為 個日曆天,工期計時均為日曆天,包含設計、供貨及安裝、除錯、驗收等全部工作內容所需全部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發出的開工令中約定的開工日期起至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該工期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前期準備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及其他公眾假期,例如:國慶、春節、各類大型運動會、東盟博覽會、民歌節、會考、大學聯考等)、施工期間雨季對工期的影響,乙方須按合同工期進行施工及竣工並承擔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導致的違約責任。

3.2、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千分之一違約金。

3.3、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視原因進行協助,相應完工時間工期相應順延。

四、工程質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裝置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和設計要求,所購的材料、裝置必須有質量保證書、出廠合格證。

4.2、本工程產品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要求及本專案的施工圖的使用功能要求,質量達到合格等級。

4.3、本工程竣工驗收的前提包括專案通過甲方及監理方的檢測及驗收合格,並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出具合格的驗收報告。

4.4、系統安裝和除錯工作結束後,且裝置執行正常的情況下,乙方需對甲方的使用及維護人員進行正確使用及日常維護的培訓。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熱板: 、水箱: 、管材: 、迴圈水泵: 、閥門: 。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包乾合同,採用施工圖預算總價包乾,合同包乾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金額:¥ 元,增值稅稅額 ¥ 元。本合同選擇計稅方法為 計稅(一般/簡易),稅率 %。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的原因,計稅方法和稅率等有調整,按調整後雙方協商確認。

5.1、包乾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於:

(1)圖紙的深化設計費用、人工費、材料裝置費、機械費、材料裝置運輸及裝卸費(含再次人工搬運費)、安裝及除錯費、維護及保修費、施工後現場清理費、保險費、工程管理費、利潤及稅金、各種施工措施費(保證施工質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等保證通過節能專項驗收合格的一切費用;

(2)包乾合同總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開支,如工資、交通費、加班、補助、工具及損耗、水電管理、工商稅收費用、施工報建等有關的一切費用;

(3)乙方施工使用設施(包括材料倉庫、施工用臨時道路等所有設施)及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由乙方自行負責;

(4)合同總價包含按照國家規範要求必須實施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用;

(5)乙方在夜間或國家規定的休息及節假日進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費用及趕工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甲方將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6)各種建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檢測費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門在本工程內發生的如施工環保、建築垃圾處理等各類強制性措施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由乙方承擔;

(8)招標檔案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9)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到工地現場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承包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導致的索賠(增補)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總價中除雙方約定的可調價部分之外,其餘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調整:

(a)市場材料價格、人工價格、機械裝置購置或租賃價格、政府收費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價格增減變動的;

(b)稅率增減變動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種困難和風險引起的費用增減變動的;

(e) 其它可能會引起價格變動的因素。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

3、 招標檔案、報價檔案及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詳見國家建設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

6、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 圖紙及設計變更;

8、 工程報價表

9、 甲方、乙方、監理單位會籤的工程簽證單;

雙方就本工程及有關合同文件進行協商、洽談、變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及往來函件等書面資料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組成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201 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155號甲方辦公樓;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名:

納稅人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稅務登記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1. 詞語定義

詳見《通用條款》的相應內容。

2.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以下檔案形成時間相同時,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

(3)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4)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5)乙方的報價檔案及附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甲方的報價說明檔案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監理單位會籤的工程簽證單;

(9)圖紙及設計變更;

(10)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就本工程及有關合同文件進行協商、洽談、變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補充協議、電子會議紀要、甲方、乙方、監理單位會籤的工程簽證單及往來函件等書面資料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使用漢語,不使用其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現行的行業標準、規範及國家標準、規範。

4. 圖紙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工程開工前5個日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圖紙,增加圖紙由乙方自行承擔。另所有竣工圖紙乙方必須按設計變更修改後經甲方蓋章確認後方為有效。

4.2 甲方對圖紙的保密要求: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圖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洩露圖紙,乙方不得將圖紙借給他人套用,如發現乙方擅自出借圖紙導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結算總價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停止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 工程監理單位為 ,其監理內容、監理許可權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聯絡方式: ,甲方委託其行使的職權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駐的工地代表(簡稱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職務: ,聯絡方式: ,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5.4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無。

5.5 乙方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聯絡方式: ,其職權由乙方另行書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開工前3個日曆天,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8.1.2 在工程開工前3個日曆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水電介面,其餘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現場及臨時設施處,費用由乙方自理(詳見本合同9.1.12條約定)。

8.1.3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開通。

8.1.4 由甲方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名稱和完成時間:開工前3個日曆天辦理完畢工程開工手續所需要的有關證件、批件。

8.1.5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乙方收到中標通知後5個日曆天內。

8.1.6 甲方必須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後 2 個日曆天內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將按審定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對工程施工進度、質量進行控制、監督。

8.2 甲方負責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8.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但處理施工及安全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8.4接到乙方申請的各種驗收(“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17條約定執行,“竣工驗收”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32條約定執行)及工程量計量要求時,在工作時間2個小時內參與驗收與計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驗收及工程量計量的合理要求後,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參與驗收及計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順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潔合作協議》的約定。

8.6 其他甲方工作約定:無。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專案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組織人員進場,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規定的專案經理(專案執行經理)派駐進場的,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20000元的違約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規定人員名單派駐專案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員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專案管理人員每人5000元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若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專案管理班子有人員變動,乙方應提前7個日曆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報呈所更換人員的相關資料,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更換,如未經允許擅自更換管理人員,按本條關於管理人員與合同不符處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在工程開工前 3個日曆天內按甲方要求向監理、甲方報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之清單、材料採購供應總計劃,監理、甲方按8.1.6條約定的時間進行稽核,如稽核未通過要求修改的,乙方應於2個日曆天內完成修改;乙方必須按照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施工、組織人員、材料、裝置進場,甲方將按審定後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對工程施工進度進行控制、監督,乙方必須如期開工、竣工並按時保質移交整個工程。在任何情況下(除發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違反,按本專用條款第35.2條執行,同時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另行賠償;人員、裝置進場後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退場,如未取得工程師(包括監理工程師、甲方現場工程師)的書面同意退場的,須向甲方支付5000元/臺裝置、500元/人的違約金。

9.1.3 乙方專案經理必須按時參加甲方或監理單位組織的工程會議,專案經理不能按時到會的,必須向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請假並取得准假,同時授權委託他人代為參加工程會議,否則由乙方按其專案經理不到會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違約金,累計不到會達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專案經理不得兼任其他專案的工地代表或專案經理,且其在施工現場工作期間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時間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務需離開工地的應向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請假並取得准假,否則甲方發現乙方專案經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離開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違約金,累計超過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1.4 乙方每週五前向甲方提交下週施工計劃,遲交或不交一次罰1000元,計劃經甲方代表稽核確認後方為有效。

9.1.5 施工過程中遵守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同時甲方將根據違反規定的情況對乙方進行500~1000元的處罰。

9.1.6 乙方必須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根據違反規定的情況對乙方進行1000~10000元的處罰。

9.1.7 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場地及周邊的安全防護,包括但不限於搭設安全通道、掛安全封閉網、安全防護棚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場地移交後承包人負責保管施工場地內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於主體工程、門窗工程、裝置等的保護,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內),如有損壞、汙染、遺失,承包人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對於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護維護應遵循有關的規程、規範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於存放和維護措施不當而造成材料、裝置的變形、變質、失效、損壞。工程在交付給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負責成品及半成品的保護並承擔費用,在交付給甲方之前有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並確保質量。

9.1.9 施工場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國家、廣西及專案所在地市現行相關的管理規定。乙方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必須做到工完場清,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執行,甲方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次的違約金。如乙方拒絕上述工作,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24小時內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當期工程款支付時及結算款中扣除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完成上述工作產生費用的1.5倍的金額做為違約金(實際產生費用按甲方與第三方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依據)。

9.1.10 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的指令(口頭或書面)組織安排現場施工,並積極配合、服從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視情況嚴重程度有權處以罰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後在約定時間之內必須按指令要求整改完畢。如果乙方拒絕整改,甲方發出書面通知24小時內未進行整改工作,甲方則有權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當期工程款支付時及結算款中扣除另行委託施工單位完成上述工作產生費用的1.5倍的金額做為違約金(實際產生費用按甲方與第三方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依據),同時甲方視具體情況對乙方進行1000~5000元/次的處罰,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電介面由甲方協調主體施工單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擔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用水、用電量以現場安裝的水、電計量表計量,各計量表的讀數由甲方於當月(自然月)28號組織乙方、監理公司及主體施工單位共同計量並簽字確認,主體單位按當月的用水、用電量加20%的損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時到場計量時,該月的水電計量數以甲方、監理公司及主體施工單位的計量數為準,水、電費單價以供水、電部門實收單價為準,每月由乙方向主體施工單位繳費,乙方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情況、提供相關資料,乙方仍造成破壞的,乙方須負責修復並承擔費用及賠償;經甲方確認無法避免破壞地下管線的及增加的其它項保護措施工作,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1.14合同簽訂生效 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 套經甲方確認的合格材料樣板;樣板提交清單詳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單一覽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後應在榮和集團任一專案現場設立售後服務聯絡點,以保證小業主使用售後服務需要,並在接到小業主發出的售後維修之日後24小時內派人提供售後服務支援。

三、施工進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協議書第三條執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及甲方稽核的時間:按9.1.2條約定執行。

11.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令上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的,應當在接到開工令1個日曆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24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

12.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13. 工期調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事件發生後14個日曆天內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變更籤證確認表》辦理工期簽證,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工期簽證;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報告後14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工期簽證進行確認或提出有關意見。若超出14個工作日甲方未答覆的,乙方可視為甲方已認可該工期簽證。經甲方代表確認的工期順延有效簽證資料必須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時同時附送,且該簽證資料不得失滅,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工期簽證。(工期延誤約定:甲方只辦理工期簽證,其他索賠一律不辦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工作面開工條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13.1.3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計達8小時;

13.1.4 工程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增加,並對關鍵工序有實質性影響的;

13.1.5 發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誤。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地震、颱風等,以上災害其危害程度對工程施工正常生產是否造成影響及影響時間以南寧市政府部門公示的災害報告為準。

13.2 工期減少:工程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減少,並對關鍵工序有實質性影響的。

四、質量與檢驗

15. 工程質量

15.1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提請專案所在地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法定檢測機構鑑定,鑑定費用由異議不成立的一方承擔。

17.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甲方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甲方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監理、甲方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 監理、甲方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監理、甲方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監理、甲方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監理、甲方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7.4 乙方應對總包及水電等施工單位移交的工作面進行驗收,如:試水、試壓等,否則因滲漏等問題造成的損失時,乙方自行承擔。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乙方須按照國家建設部頒佈的《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廣西區人民政府頒佈的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達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文明工地的標準。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如發生重大責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關規定處理外,甲方保留更換乙方專案經理的權利。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綜合單價)總價包乾。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標時設計圖紙、答疑及圖紙深化設計進行計算,投標工程量視同設計圖紙工程量,結算時除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外,實際工程量變更不對合同價款作任何調整,合同價格已包含了按規範要求施工的相關費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響而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臨時設施的搭設、交通費用、各種原因致導致的人、材、機價格的上漲),且不因工程量的變化而調整,具體合同價格包含內容詳見第一部分協議書第五條“合同價款”。

23.3 取消通用條款第23.3條的約定。

23.4 取消通用條款第23.4條的約定。

23.5 現場引發工程簽證必須在事件發生後14個日曆天內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變更籤證確認表》辦理確認,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

24. 工程預付款

詳見本合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第26.1條。

26. 工程款(進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條件及步驟: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號工程形象進度及付款條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簽訂後,根據本工程分段施工計劃分段支付預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開工計劃通知後,自乙方書面請款材料(請款單、預付款銀行保函及發票)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額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價20%預付款。

2分段工程現場已具備安裝條件,乙方將該分段工程全部裝置及材料發貨到達專案現場,經甲方代表確認,自乙方書面請款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額的有效增值稅發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價的60%進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裝及除錯完畢且裝置正常運營,並經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並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出具合格的形式檢查報告後。自乙方書面請款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額的有效增值稅發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該標段合同總價85%進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經小業主入夥使用驗收後(如業主不按入夥通知時間參加驗收且在通知驗收之日起3個月內未前來驗收的,經甲方、監理、物業驗收合格,則視為業主驗收合格),自乙方書面請款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額的有效增值稅發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總價的90%進度款。(扣除已付款)

5雙方辦理結算定案後,且乙方提供結算等額的有效增值稅發票、自乙方書面請款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且乙方提供結算等額的有效增值稅發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的97%。(扣除已付款)

6質保期貳年滿後14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對工程進行復檢及結算後,自乙方提起請款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剩餘的工程質量保脩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請工程款付款申請表同時,必須按以下第 項約定的稅率(注:選擇填寫①或②),提交雙方核對簽字確認的應收(付)工程款相應金額的合法有效增值稅發票。

①、本專案增值稅暫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乙方需提供稅率為 %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乙方原因無法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乙方提供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合同價款不做任何調整)。

②、本專案增值稅暫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乙方需提供稅率為 %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由於乙方原因無法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乙方提供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合同價款不做任何調整)。

若本專案計稅方法調整,乙方提供的發票應按甲方要求作相應調整;若上述款項為本專案的結算款,發票須開至結算款總金額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請表及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遲提交相應發票的,則甲方付款時間相應順延,視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相應順延且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當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責任乙方自行承擔。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發票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若經甲方或相關主管部門發現乙方提交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者涉嫌虛開發票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重新開具發票,並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每發生一次本條約定情形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與發票面額等額的違約金)及相關損失等,同時甲方有權順延支付相應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滯緩供貨施工。

26.4履約保證金/銀行履約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類款項的前置條件,其他關於履約保證金/銀行履約保函的提交約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約定詳見專用條款第41條“履約保證金”約定。

七、材料供應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 乙方按經甲方確認合格的材料樣板(該材料樣板需經雙方簽字確認並作為合同價款確定的依據)進行採購,同時該材料樣板由甲方保管,作為材料驗收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但該材料存在內在的瑕疵除外),詳見後附件4《材料清單一覽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採用及進場的材料、製品、構件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技術標準,同時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供材料、製品、構件的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準用證等證明資料。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則,乙方除需更換材料外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採用的材料、製品、構件,如規範及設計要求應當進行檢測和試驗的,必須進行檢測和試驗,當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時,甲、乙雙方約定指定廣西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為檢測單位,其檢測結果合格時,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28.4乙方按本合同後附件《材料清單一覽表》要求採購的材料進場後,必須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驗證,並以書面確認為準,如乙方採購的材料與約定不符或與樣板不符的,甲方視為乙方所採購的材料不合格,將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須無條件清貨出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8.5 甲方對乙方採購的材料、製品、構件的質量確認,均不減輕乙方對材料、製品、構件應承擔的質量、工期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裝置、材料、製品無論是否履行了質量確認手續,甲方均可視需要進行抽查或送專業檢驗部門檢驗,如發現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送檢費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8.6 對甲乙雙方約定的材料,其品牌、規格型號和綜合單價是合同簽訂時雙方共同確認的(詳工程量報價表及後附件《材料清單一覽表》)。乙方應提前制定採購計劃,嚴格按工程進度及時採購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價格變化或採購不到材料為由提出工期簽證或增加相應費用。

八、工程設計變更與簽證

29. 工程設計變更與簽證

29.1 施工期間,凡發生工程業務聯絡單(非設計原因)、技術核定單等,必須由甲方工地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乙方專案經理共同辦理書面簽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29.2 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包括設計修改圖)、業務聯絡單、技術核定單等,凡涉及工程造價增減時,甲方與乙方應及時辦理費用的認定手續(加蓋甲方公章後方對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

29.3 設計變更以甲方或設計院發出並經甲方確認的變更通知為有效檔案,乙方應及時按甲方所發的設計變更施工,經監理單位及甲方檢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設計變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同時仍必須按設計變更施工,因不按設計變更施工所發生的修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能列入工程結算內容。

29.4 緊急情況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執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頭或書面)時,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若乙方拒絕執行甲方指令,則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9.1.10條執行;因指令產生合同承包範圍外的追加工程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按合同專用條款第13.1條執行。當甲方發出的指令為口頭指令時應同時附上手籤的處理意見(要求有5.3條約定的甲方派駐的工地代表簽署意見)專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必須於3個日曆天后根據手籤意見書補發書面指令作為結算的依據,否則,乙方執的甲方手籤意見書作為結算的依據。

29.5 為了便於工程結算,乙方必須在簽證事件發生後28個日曆天內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變更籤證確認表》辦理簽證,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報告後28個日曆天內對申請簽證事件進行確認或提出意見,同時對合理的簽證事件辦理簽證。若超出40個日曆天甲方未答覆的,乙方可視為甲方已認可該簽證。經甲方代表確認的有效簽證資料必須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時同時附送,且該簽證資料不得失滅,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

29.6 各種工程簽證單、來往函、聯絡單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簽收為準。

31. 確定變更價款

31.1 對於設計變更,變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設計變更進行增減計算,合同價款中已有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變更工程價款;合同價款中有類似綜合單價的參照類似綜合單價計算變更工程價款,沒有類似或適用的綜合單價,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則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造價定額總站提出造價諮詢並以該部門提供的價格為準。

31.2 對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後方接到甲方對該部位的設計變更圖紙或通知的,由此發生的簽證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內容套用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配套費用定額等現行有關規定及檔案編制,有取費區間的按其取費區間中值計取,無取費區間的按原值計取,材料價差按施工當期《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資訊》釋出的市場參考價平均值計算。參考價上沒有的材料經甲乙雙方共同市場詢價確認材料價格。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圖的約定:與竣工資料同時提供三套經甲方及監理公司蓋章確認的竣工圖。

32.2 工程具備初步驗收條件,甲方應在乙方提出初驗申請後3個日曆天內組織工程初驗。32.3 工程初驗不合格的,乙方必須在監理單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個日曆天內完成整改並承擔整改費用;整改完成後經驗收合格,由乙方提請正式的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經監理單位確認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6個日曆天內組織正式的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即甲方、乙方、監理方三方共同參與)合格時,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簽收乙方提請正式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的日期為準,若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時必須整改,按整改後重新組織的三方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驗收不能通過的,乙方應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且承擔相應費用。工程竣工驗收質量達不到合格,乙方還必須承擔因工程不能按時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32.5 甲方組織竣工驗收前乙方須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場內建築垃圾(包括但不限於將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運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銷納點),做好室內清潔衛生,垃圾外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2.5.2 施工人員、材料及裝置退場。

33. 工程結算

33.1 甲乙雙方約定本工程結算的前提條件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結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確認的竣工圖紙結算。

(2)結算依據詳見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固定總價包乾:結算總價=合同包乾總價+設計變更及簽證造價

33.3 乙方在達到約定的結算前提條件時應在28個日曆天內將本工程的結算報告、工程竣工資料(三套)及以下結算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提交甲方稽核。

(1)資料目錄;

(2)開工令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分項工程驗收報告;

(3)加蓋紅章的《結算申請報告》;

(4)與結算相對應的有效合同、補充協議中相關經濟條款的影印件;

(5)詳細的《工程竣工結算書》(含編寫說明),另附電子版、工程量計算書,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計價依據進行計價,具體依據如下:

①、合同報價表單價或合同中約定的取費標準;

②、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約談記錄/限價單等;

③、甲、乙雙方籤認明確費用的函件;

④、扣罰款單;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貨通知單或排產訂單、送貨單回執、領用單/入庫單等相關計數單據。

(6) 以上資料中籤證、設計變更、定價審批、明確費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無原件者或可提供經過核對後的影印件;

(7)《工程竣工結算書》由施工單位簽字/蓋章後報送;

(8)相關的結算工程量計算稿或後附結算圖紙(包括簽證附圖);範圍及內容必須清楚明瞭,具有較強的可複查性,且圖紙是已經過監理及專案工程師簽字確認用於施工的,或者經核對過原件的以上資料影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經過統一編號的現場簽證(後附設計變更/工程指令資料)資料的原件;

(10)詳細填寫《工程竣工結算財務對帳單》中專案名稱、已付款情況、收款帳號、收款銀行等相關要求並蓋章後經財務相關經辦人確認,原件2份附至結算資料中。

(11)工程由專案管理部工程師接管相應的結算資料交接工作;

(12)其他與結算有關的資料。

33.4 取消通用條款第33.4條。

33.5 在滿足本協議條款第33.1條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後30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和提出修改意見。工程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最終的工程結算造價以經甲、乙方認可的稽核結果為準。

33.6 在工程的結算中,對雙方爭議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提交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造價定額總站裁決。

33.7 如由於乙方未能按時移交工程或資料欠缺或不來核對工程結算等原因而拖延時間的,甲方有權將結算計劃相應順延。

34. 工程質量保修

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執行。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 違約

35.1 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極怠工,並且工期不予順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極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協議書第三條約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約定的工作在10個日曆天以內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0個日曆天的,自第11個日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因乙方原因未按時向甲方交付工程嚴重影響甲方銷售、展示等重大計劃節點的,乙方按合同總價10%金額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協議第9.1.14條約定提交材料樣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該違約金在結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須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單一覽表》執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採購或未經甲方驗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於本工程。如有違約進場的材料,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同時,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價格導致採購困難等原因為藉口,擅自拖延材料進場,並由此造成工程進度緩慢或停工的,每次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的違約金,並賠償其他損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約定質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質量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10%的金額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處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當期工程款支付時及結算款中扣除另行委託施工單位完成上述工作產生費用的5倍的金額做為違約金(實際產生費用按甲方與第三方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金額為依據)。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規範、圖紙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不合格標準的,或存在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的情況,乙方需無條件按規範及圖紙要求返工至合格為止,並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此造成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甲方視情況對乙方進行20000~100000元/次的處罰,甲方罰款數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35.8 甲乙雙方約定當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時乙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重新招標引起的費用及工程造價升高的費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進場施工、工程停工、消極怠工、逾期竣工或預計逾期竣工超過10個日曆天時。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內容對外另行轉、分包。

(3) 被行政機關責令停工超過30天的。

(4) 乙方專案經理在開工後未就位主持工作時。

(5) 工程發生“嚴重質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嚴重質量事故是指由於施工過失,造成建築物、構築物明顯傾斜、偏移、結構主要部位發生超過規範規定的裂縫、強度不足,超過設計規定的不均勻沉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壽命,需返工重做或由於質量低劣、達不到合格標準,需加固補強,或改變了建築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時,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員重傷的質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

(7) 未按乙方承諾函完全執行。

35.9 當甲方根據本專用條款第35.8條及其他條款的約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個日曆天內將自己的人員、裝置無條件撤離工地並將施工現場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資料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在接收場地及施工資料後,雙方進行已完工程的質量檢驗、工程量認定及工程價款的結算。乙方不配合進行質量檢驗、工程量認定及結算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質量檢驗、工程量鑑定及工程價款的結算,及視為放棄對檢驗、鑑定或結算結果提出異議的權力。甲方有權組織其他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乙方未按期退場、移交工程、資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總價(未進行工程結算的以合同約定總價為準)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另行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施工合同解除後,對於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價的70%結算工程款,對於乙方已完成但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另行支付合同總價(未進行工程結算的以合同約定總價為準)20%的違約金,並另行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35.11 乙方保證無條件處理好與承包本合同工程內容存在關聯關係的施工隊、供應商、勞務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農民工)的關係,不因前述施工隊、供應商、勞務人員(包括但不限於農民工的工資、工傷賠償、貨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仲裁,到專案工地、甲方營業場所、行政部門、公共場所聚眾鬧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體曝光甲方或專案)。若有發生前述主張權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兩日內,乙方無條件徹底解決完畢(包括但不限履行完畢爭議款項費用的支付義務,撤回訴訟仲裁,解散聚會、撤銷各類媒介宣傳並消除影響)。若乙方沒能控制上述事件的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少於人民幣壹拾萬元,該違約金金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另行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支出的爭議款項費用、處理事件和消除影響的費用、律師費、差旅費等直接和間接損失),該違約金及賠償款項,乙方同意甲方從應付工程款項中直接扣收,無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4日內乙方不能完成解決的,視為乙方認同有關人員主張權益的款項費用及金額,乙方同意甲方從應付的工程款項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無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發生的損失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違約而須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時,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扣除違約金,甲方可從其應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進度款及質量保脩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該違約金數額視為甲方已支付同等數額的工程款(進度款)給乙方。

35.13 由於乙方責任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等,受到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均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損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內出現上述情形的,每出現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施工圖紙施工的甲方不予結算,且乙方應免費按照施工圖紙進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驗收合格前,該部分不予進行付款及結算,並且乙方還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協議第33條約定提交工程結算資料及工程竣工資料的,乙方同意每延遲一天提交相關資料的按合同造價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在結算款中扣除,同時將不予結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員或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工程交付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造成人員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及損害方全部損失,並按合同總造價2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5.16 違約方除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外,還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為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鑑定費、差旅費等。

35.17其他違約情況約定:無。

37.爭議

雙方因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其他

40. 保險

由甲方、乙方各自辦理其範圍內的財產和人身保險並承擔各自的保險費用。

41. 履約保證金

41.1 簽訂合同後七個工作日內,乙方按如下第 項約定(注:選擇填寫①或②)提供履約擔保。

①、向甲方繳納金額為中標總價5%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履約保證金(扣除違約金及其他代付/墊款等後)在本合同範圍內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自乙方提起請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無息一次返還。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標價10%的銀行履約保函,保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合同履行期內不可撤銷)。履約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履約保函格式詳見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繳納履約保證金或提供銀行履約保函的,甲方有權順延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等款項,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滯緩供貨施工

41.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超出履約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應延遲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或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延誤期的銀行履約保函。

41.3 在履約保證有效期內如履約保函有效期結束,但合同履約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續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標保證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後,自乙方請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投標保證金一次無息退還至乙方對公賬戶。

46. 合同份數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執陸份,乙方執貳份。

47. 補充條款

47.1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費用結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專用條款與通用條款有衝突的,以專用條款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帳號:

銀行帳號:開戶名:

供熱水系統採購及安裝工程協議 篇3

採購人(甲方):

供應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採購、安裝中央空調裝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見附件)。

2、合同預算金額(大寫): 整 ( ¥)(含稅)。

3、本專案採用固定單價包乾,其包括貨款、標準附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稅金、貨到就位以及安裝、除錯、培訓、保修等一切稅金和費用。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引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檔案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政府採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合格要求。

第三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檔案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合格安裝場地之日起 日曆日內完成安裝除錯,可在合同簽訂後提前進場進行管線鋪設施工。

交貨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檔案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使用者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除錯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招標人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方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專案,其驗收時間以該專案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專案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免費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七條 售後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檔案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貨物保修期: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裝置免費保養 年(自雙方代表在裝置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乙方投標檔案優於此標準的,以乙方投標檔案承諾為準) 。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後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如有,可另附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1、當採購裝置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裝置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2、資金性質: 。

3、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室內機進場後一個月內付合同額的40%價款,室內機及管道安裝完成及室外機進場後一個月內再付合同額的40%價款;整個專案貨物安裝完畢竣工後,乙方提交結算資料、施工圖紙等相關材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及結算後,甲方付至結算總價款的95%,剩餘5%為質量保證金;每次撥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應提供本次所撥付款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撥付最後一筆款項時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應包含質保金金額),否則發包方不予撥付該次工程款。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本專案質量保證金為合同金額的 %,驗收合格滿 年質保期後,無質量問題 個工作日內支付(無息)。

第十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的稅票須為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建安業發票),採用一般計稅法。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應按招標檔案規定的貨物效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對達不到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乙方投標檔案承諾時間到達甲方現場處理。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詳見本合同條款第七條要求,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裝置,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除錯和驗收

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檔案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檔案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除錯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檔案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除錯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除錯,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 ‰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 % ,超過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檔案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若有質量保證金,費用從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管轄許可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及履約保證金足額交給甲方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籤書面補充協議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投標人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九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採購招標檔案;

2、乙方提供的投標檔案;

3、投標承諾書;

4、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西科聯招標中心一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

甲方名稱(公章): 乙方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