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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工程施工合同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85K

(一)工程承包方式

園林工程施工合同

1、按承包範圍(內容)分:建設全過程承包(統包)、階段承包、專項(業)承包、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2、按承包者所處的地位分: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直接承包

3、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分:計劃分配、投標競爭、委託(協商)承包、指令承包

4、按合同型別和計價方法分:固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設全過程承包

承包方對工程全面負責,發包方僅需提出工程要求和工期。適用於各種大中型建設專案,要求施工企業實力雄厚、技術先進、經驗豐富。

優點:充分利用技術經驗、節約投資,縮短工期,保證質量。

2、階段承包

某一階段工作的承包方式,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工程施工等。在施工階段又可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種方式

n 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是一種很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多由獲得等級證書的施工企業採用。

n 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只負責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及部分材料,其餘部分由建設單位負責。

n 包工不包料:廣泛應用於各類工程施工中,指承包人僅提供勞務而不承擔提供任何材料的義務,在園林工程中尤其適用於臨時民工承包。

3、專項承包

指某一建設階段的某一專門專案,由於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如地質勘察、古建結構、假山修築、雕刻工藝、音控光控設計等需要由專業施工單位承包。

4、招標費用包乾

通過招投標而取得的承包方式,這是國際上通用的獲得承包任務的主要方式。分為:招標費用包乾、實際建設費用包乾、施工圖預算包乾等。

5、委託包乾

也稱為協商承包,即不需要經過投標競爭,而由業主與承包商協商,簽訂委託其承包某項工程的合同。多用於資信好的習慣性客戶。這在園林工程建設中也較為常用。

6、分承包

指承包者不直接與建設單位發生關係,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享工程(如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或某項專業工程(如假山工程、噴泉工程等),並對總承包商負責的承包方式。這在園林建設工程中也經常用到。

(二)施工承包合同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單位(承包方)根據國家基本建設的有關規定,為完成特定的工程專案而明確相互間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施工單位承諾按時、按質、按量為建設單位施工;建設單位則按規定提供技術檔案,組織竣工驗收並支付工程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簽訂施工合同的原則和條件

1、原則

(1)合法原則:訂立合同嚴格執行《建設施工合同(示範文字)》,通過

《合同法》與《建築法》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2)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主體雙方均依法享有自願訂立施工合同的權利。

(3)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合同簽訂中,要誠實信用,當事人應實事求是向對方介紹自己訂立合同的條件、要求和履約能力;要充分考慮對方的合法利益和實際困難,以善意的方式設定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過錯責任原則

合同中除了規定的權利義務,還要必須明確違約責任,必要時,還要註明仲裁條款。

2、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1)工程立項及設計概算已得到批准。

(2)工程專案已列入國家或地方年度建設計劃。小型專用綠地也已納入單位年度建設計劃。

(3)施工需要的設計檔案和有關技術資料已準備充分。

(4)建設資料、建設材料、施工裝置已經落實。

(5)招標投標的工程,中標檔案已經下達。

(6)施工現場條件,即“四通一平”已準備就緒。

(7)合同主體雙方符合法律規定,並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工程承包合同的格式

根據合同協議格式,一份標準的施工合同由四部分組成:

1、合同標題:

如:xxx公園仿古建築施工合同、xxx小區綠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合同序文:

承發包方名稱、合同編號和簽訂本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據。

3、合同正文:

合同的重點部分,有以下內容組成: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建設目的、立項批文、工程專案一覽表。

(2)工程承包範圍:承包人進行施工的範圍。

(3)建設工期: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務的期限,明確開、竣工日期

(4)工程質量:工程的等級要求。一般通過設計圖紙、施工說明書及施工技術標準加以確定。

(5)工程造價:根據工程質量要求與工程概算確定的工程費用。

(6)各種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指設計檔案、概預算和相關技術資料。

(7)材料、裝置的供應方式

(8)工程款支付方式與結算方法

(9)雙方互相協作事項與合理化建議採納

(10)質量保修(養)範圍。註明保修(養)期

(11)工程竣工驗收:驗收範圍、內容、標準和依據、驗收人員組成、驗收方式和日期。

(12)違約責任,合同糾紛與仲裁條款

4、合同結尾

註明合同份數,存留與生效方式;簽訂日期、地點、法人代表;合同公證單位;合同未盡事項或補充條款;合同應有的附件;工程專案一覽表,材料、裝置供應一覽表,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交付時間表(表1-1~表1-3)。

序號

工程名稱

投資性質

結構

計量單位

數量

工程造價

設計單位

備註

表1-1工程專案一覽表

序號

材料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註

表1-2材料裝置供應一覽表

序號

工程名稱

單位

份數

類別

交付時間

圖名

備註

簽訂施工合同十大注意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髮承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檔案。是發承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最高行為準則。為防範合同糾紛,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過程中,以下十個方面需要注意。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瞭解兩方面內容:

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

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 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

①資質情況;

②施工能力;

③社會信譽;

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範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範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係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範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裝置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裝置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裝置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