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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牆工程設計合同(精選14篇)

欄目: 建設工程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2W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精選14篇)

____________________綜合樓石材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綜合樓石材幕牆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以及幕牆、門窗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專案名稱:

2、專案地點:

3、設計範圍:外立面石材幕牆工程。

4、設計要求:各階段的設計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相關規範、標準。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備註

1建築施工圖電子檔案1合同簽訂2天內DWG格式

2結構施工圖電子檔案1合同簽訂2天內DWG格式

3其他需要說明的資料、檔案1合同簽訂2天內

第三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成果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備註

1幕牆招標施工圖8/10/15藍圖

注:設計內容可根據發包人需要選擇。

第四條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1、設計費單價__30元/m2。

2、設計工程量__3400平方米。

3、本合同暫定總價__壹拾萬貳仟元整(¥10.00元)。

4、本合同設計單價包乾(包乾單價包括:設計圖紙所需的材料費、人工費、利潤、稅金及其他費用等),工程量按實計算。單價不包括審圖費用,圖紙稽核費用由發包人負責。

5、施工圖晒圖超過8份時,發包人應按實支付超出部分的晒圖費用。

6、效果圖費用另行結算。

第五條__設計費支付方式

序號設計費階段金額、百分比付款時間確認方式付款累計

金額百分比金額百分比

1定金40800.0040%合同簽訂____日內合同簽訂40800.0040%

2幕牆方案設計20400.0020%方案設計確認____日內圖紙簽字20400.0020%

3幕牆招標施工圖20400.0020%施工圖確認____日內圖紙簽字20400.0020%

幕牆施工招標結束後,在定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付清。

5.1如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確認時間和設計費超過規定期限,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

5.2此圖紙在未來施工中標單位確定後,對設計人未中標的部分,則設計人免費參加設計交底、竣工驗收等其他現場服務共3人次,超過部分,差旅費、服務費(1000元/天.人)等其他所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六條__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若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若設計人已開始進行工作,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設計人收到定金的時間作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6.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住宿和辦公場地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6.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6.1.1、6.1.2、6.1.4、6.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6.2.2結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二十五年。

6.2.3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6.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和補充。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工作,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並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在上述工作完成後,合同履行完畢。

第七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設計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9.3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為必要時,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4雙方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2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

表4-2 設計專案內容

第3條 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表4-3 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

第4條 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如表4-4所示。

表4-4 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

第5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

表4-5 設計費支付進度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6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籤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檔案。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髮包方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7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的該階段設計費。

(2)發包方應按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時,發包方均按第7條第(1)款的相關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方責任大小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4)由於設計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時,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8條 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 設計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 對於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方 份,設計方 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3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新農村小別墅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

設計階段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____(萬元)

費率_____________%

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

層數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方案

初步設計______________

施工圖___________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_____________

資料及檔名稱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_____________

資料及檔名稱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________%

付費額________(元)

付費時間____________

(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____________20%定金

第二次付費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費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費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費____________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銀 行 帳 號: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______________(蓋章)

備 案 號: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

備 案 日 期: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

鑑 證 日 期: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4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方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絡人:聯絡人:

通訊處: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5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經市府基建辦施工處批准,本工程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開招標(協商議標或甲方委託),由乙方承建,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根據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層/幢;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建築面積㎡,道路:__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承包按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說明及招標檔案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裝置、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專案: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第三條 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行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裝置由方自行採購供應至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工程材料及裝置,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場地(倉庫)。

(三)工程裝置,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_____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_____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裝置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稽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裝置、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裝置、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11.甲方應在現場組織地盤管理機構,按《市基建工程地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裝置、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說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和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檔案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8.做好對分包單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時),抓好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9.在交工後一年的保修期內,發現有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10.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甲方或主管單位備案;

11.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的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除拆),並將門窗、玻璃、地面擦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汙水道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甲方稽核同意並簽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3.凡隱蔽工程,經乙方自檢後,應分批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即範圍、數量、質量),憑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雙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個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後4小時內仍未到現場驗收,則乙方自檢後確認合格,即可隱蔽,甲方代表事後必須補籤手續;

4.如確需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由乙方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罰款,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停工工期不予延長;

6.質量等級的評定應執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試行辦法》。

第七條 施工圖紙修改

1.施工圖的修改變更須經設計院和甲方代表簽證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單或圖紙發出的份數與設計施工圖發出的份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深圳市執行的材料預算價格、預算定額、取費檔案規定計算。由乙方編制,甲方核實後,報有關審計部門審查,確定增減造價;

3.若修改屬工程材料費用、施工質量問題等的乙方原因,則修改後費用的增(含返工損失等)減由乙方承擔,工期損失不予順延;

4.施工中發現設計有問題,或嚴重不合理的,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5.施工中如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強行施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6.已開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時,賠償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先付不少於本合同承包總金額的(工期兩年的當年投資額的)_____%予付款,計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五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滿後支付給乙方;

5.若甲方拖欠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應按本工程經辦銀行當時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結算拖欠工程款每超過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罰款;

6.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及欠款利息按有關規定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7.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專案,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罰款。

第九條 工程驗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2.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圖及報告兩套,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3.經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的翻修者,則以翻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質量標準者,從驗收之日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支付。

6.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個施工單位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稽核,關建行或審計站審定;

7.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也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日期起15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則收取地租費每日___元/2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 獎與罰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獎不罰。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獎給乙方深圳元。

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深圳元。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罰款天數不封頂。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質量獎罰:

1.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2.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3.驗收後達到標準者,不獎不罰。

(三)工程驗收完畢後一個星期內獎勵與罰款,且必須兌現,如逾期不付,則按拖延的天數和銀行當時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條 其它

(一)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裝置、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或有關部門備案,若施工單位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共同對等承擔;

(三)甲、乙雙方合同簽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者而從中漁利,工程專業需分包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經甲方對承包者資信審查,工程質量、工期乙方負責;

(四)由甲方分包給第三者時,則應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安排場地,臨時水、電接點,質量檢查驗收及各方的協作配合。影響乙方工期時,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報原鑑證機關鑑證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有牴觸。

第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送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鑑證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滿後,自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審計站、經辦銀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簽署了《________工程設計合同 》(以下簡稱“原合同”),因 等原因,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解除原合同,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同意於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項下乙方已完成設計工作量統計及結算費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確認:因原合同的簽署及提前解除的相關事宜均在本協議中均以明確,甲方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費用和責任。

四、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

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 年____ 月___ 日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7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乙方將__________防水工程分包給丙方施工,為明確三方的責權利關係,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價:約__________萬元,_____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實體的防水外表面積(按規範要求應做附加層的部分另計算單層面積,但搭接層不重複計算面積,只計算單層面積)進行結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檢驗檢測費、稅金、風險費等所有費用)。

六、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日期以乙方通知為準。如工地不符合開工條件和天氣原因工期順延。

七、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範標準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應提供材料的相關質量證明檔案,按照要求進行檢驗並承擔有關費用。防水及附屬材料必須用原生材料生產,否則除更換為原生材料生產外,施工方承擔工程造價20%的違約金。

九、材料規格及廠家:材料為“奧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________ ________  ”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塗膜,1.5mm厚。山東聊城天龍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材料進場後付合同價款的40%;

(2)底板施工完畢後付合同價款的40%;

(3)擋土牆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結算完畢後付至合同價款95%;

(4)留5%作為工程保脩金,一年內付清。

經監理公司、總承包單位簽字認可後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給丙方工程款。

十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協調內部關係,有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丙方必須嚴格組織施工,服從管理,配合各種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3、施工過程中丙方應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如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擔。

4、丙方應保障甲、乙方免於承擔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賠、賠償、訴訟等任何費用和責任,如發生以上情況,其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屬隊伍施工,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現轉包、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發生的費用。

6、總包單位取費、計稅後扣除防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與丙方無關。

十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前丙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備的資料並交乙方,如延誤承擔有關責任和損失。

十三:違約責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罰500元。

2、出現質量問題,丙方承擔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負責工程的保修並支付發生的費用。

十五、爭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

十七、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8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

2.廣東省標準《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J/T15-20-97)

3.廣東省標準《土釘支護技術規程》(DBJ/T15-70-20xx)

4.廣州市標準《廣州地區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定》(GJB02-98)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GB50330-20xx)

6.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標準《土層錨杆設計與施工規範》(CECS:22:90)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

8.其它有關的國家及地方強制性規範和標準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廣州新龍嘉禾現代醫藥銷售物流中心——酒店專案基坑支護工程位於廣州市番禺區清河東路北側,基坑面積約1.6萬平方米,開挖深度約5.5m。場地經回填較平坦,周邊較為空闊,擬採用放坡等方式支護。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設計所需的總建築圖、結構圖以及地質資料。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務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設計、施工方案通過專家審查總設計費為 5.0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基坑支護期間的現場服務費用已經包含在設計費中。施工現場出現緊急情況,設計人必須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第八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廣州市 仲裁委員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0.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0.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0.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0.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0.6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6 份,發包人 4 份,設計人 2 份。

12.7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9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印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專案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

投資

費率%

估算設

計費

層數

建築面積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元人民幣。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

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

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份,發包人份,設計人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鑑證日期: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0

買方:

賣方:

鑑於買方有意委託賣方承擔 工程 標段的全部工程設計,並向賣方採購與該標段工程配套的全部裝置/材料(簡稱“合同裝置”),用於 工程的建設,且賣方同意向買方供應上述工程設計和合同裝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工程簡況

1.1 工程名稱:

1.2 建設地點:

1.3 建設規模:

1.4 建設單位(業主):

1.5 其他(如有)

2 本合同的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檔案組成

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2.1.1 本合同協議書;

2.1.2 中標通知書(如有);

2.1.3 合同專用條款;

2.1.4 合同附件(包括技術協議、質量標準、工作範圍、供貨範圍、設計檔案和貨物交付計劃等);

2.1.5 合同通用條款;

2.1.6 投標檔案(包括投標過程中被招標人書面確認接受的商務、技術偏差);

2.1.7 招標檔案。

2.2 解釋順序:

上述檔案互為補充和解釋,如約定不明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

3 工程設計範圍和進度

本合同工程設計範圍為: ,並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範圍和供貨範圍》為準。工程設計分為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竣工圖設計。

工程設計要求以及各階段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以本合同附件2——《工程設計規範》為準。

4 工程設計介面

買方與賣方應就總包工程和本合同項下分包工程設計介面進行密切配合和準確界定。賣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設計與總包工程設計的介面、賣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設計與裝置廠家設計的介面,以及設計介面資料的相互提供等以合同附件1——《工作範圍和供貨範圍》為準。

5 合同裝置

賣方根據本合同要求和其完成的工程設計檔案要求,最終確定合同裝置的規格型號、數量、技術引數、質量標準,並向買方提供合同裝置。買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賣方裝置選型、裝置廠家選擇的管理,並不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

合同裝置的規格型號、數量、技術引數、質量要求等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範圍和供貨範圍》和附件3——《技術協議》為準。賣方最終確定的裝置的規格型號、技術引數、質量標準與上述合同檔案不一致的,應該取得買方的書面批准。

6 合同價格及付款條件

6.1 本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其中不含稅價格____元,稅額____元。本合同價格包括:工程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 ) 其中不含稅價格____元,稅額____元;合同裝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 其中不含稅價格____元,稅額____元。價格組成按本合同附件4:《合同分項價格表》。上述總價及分項價格表中的各項價格均為含稅價。

6.2 《合同分項價格表》中的各分項價格與合同總價不一致時,以總價為準;各類單價與分項價格不一致時,以分項價格及對應的工程量反算的單價為準。

6.3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除非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變更、合同外工作外,不因任何因素調整本合同總價。此外,在本合同承包範圍中並未列入,但是為了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功能或為工程正常實施所必須的專案,應由賣方負責按合同工期要求將該等專案實施完畢,所發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6.4 賣方瞭解本總包工程採取EPC總承包模式建設,所有建設資金由業主承擔並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向買方支付,買方作為總承包人按照總承包合同項下施工款的支付辦法向賣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款項。為此,雙方約定買方向賣方支付每一筆款項的前提條件均包括:

(1)已完工程得到確認且賣方的付款申請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2)業主向買方支付了與賣方申請付款相對應的款項?

7 貨物交付

7.1 本合同裝置的交貨時間為 ,以合同裝置最晚和/或最後批次到達交付地點的本體、部件、配件、備品備件(如有)、專用工具(如有)、隨貨傳送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為實際交付時間。

7.2 本合同裝置的交付地點為 。交貨方式為車板交貨。

7.3 支付方式為支票、電匯或承兌匯票等。

8 質量要求

8.1 按照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範、技術條例進行工程設計,嚴格掌握設計標準,控制工程造價。

8.2 賣方保證其供應的合同裝置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安全的、技術水平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裝置的選型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執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

9 其他

9.1 合同簽訂日期以買賣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9.2 本合同協議書經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方執一份,賣方執一份;副本____份,買方執____份,賣方執____份。

(以下無正文)

籤 署 頁

買方:

(蓋章) 賣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絡人:聯絡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稅號: 稅號:

開戶行地址:開戶行地址: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1、 內容:

2、 要求: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在設計執行前,合同簽訂後,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款,即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

四、設計方案的時間及其他要求: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需提供有關設計應用的資料、圖片、元素等資料。

3、甲方需提供品牌的合法證件,如商標註冊證、營業執照等。

五、智慧財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合同款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環境設計工作,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設計工程概況

1.1設計工程名稱:__________

1.2設計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1.3設計工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1.4設計工程範圍: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om1.5設計要求和標準:

二、設計成果

2.1乙方應按期提交以下設計成果:

a.平面中所有園建及道路定位、標高及詳圖設計b.主要改造區植物種植圖(包括喬木、灌木、地被)c.園林建築結構圖

d.管線施工圖e.園林給排水圖

f.配電施工圖

2.2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應提供______ 次/人現場施工服務。

三、設計成果交付期限

3.1乙方應當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前向甲方提交2.1條所約定的設計成果,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期限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4.1設計費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該設計費總額已經考慮幷包含了設計費、各階段出圖、打圖費用、現場服務費用及相應的稅金等;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4.2付款方式

4.2.1乙方完成方案設計並經甲方確認後_________ 日內,甲方支付______%,計¥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4.2.2乙方完成合格施工圖並提交甲方後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計Y 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萬元);

4.2.3園林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合同餘款。

4.2.4乙方在收取設計費用前必須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未提供發票給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款項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設計費。

5.2甲方負責提供相關設計資料,包括地形、管網等場地資料、建築設計資料及給排水資料和其它資料,及規則主要技術指標。

5.3甲方擁有由乙方為本合同專案製作的一切檔案、圖紙、說明書的專有使用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一切檔案、圖紙、說明書等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或向第三人透露、轉讓。

5.4乙方提交的所有設計方案和設計圖紙最終都應經過甲方確認方為合格,對於不合格的設計方案和圖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制作,設計日期不予順延,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5在本專案的方案設計檔案或圖紙經甲方和有關部門審批確認後,甲方有權隨時提出對設計方案進行重大變更或要求乙方重做方案設計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有關設計成果交付期限順延問題及乙方為此增加的額外方案設計費由甲方與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確定。

5.6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設計方案或圖紙出現重大技術性錯誤或遺漏的,不管設計方案或圖紙是否經過了甲方或有關部門的確認,甲方都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進行重新設計或重新出圖,設計成果交付期限不予順延,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停止設計,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對於甲方付款後乙方提供的下階段設計服務,雙方按該階段乙方已經付出的工作量結算支付設計費。

5.8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應按照設計任務書及各階段經有關部門審定的設計檔案及審批意見進行設計,並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按時提供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6.2乙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及時獲得設計費。

6.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負責設計交底指導和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項問題,工程竣工後參加竣工驗收。

6.4對甲方提出的小範圍修改及意見,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在七天內完成改良設計設計費用不再額外增加。

6.5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及乙方為本合同專案製作的設計檔案嚴格保密,不得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或向第三方洩露、轉讓。

七、違約責任

7.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一天,甲方應當按照合同設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若乙方沒有按期將設計成果交付甲方,則每逾期一天,乙方應當按照合同設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設計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或乙方為本合同專案製作的一切檔案、圖紙、說明書等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或向第三人透露、轉讓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設計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7.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其他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經甲方書面催告後24小時內仍不能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仍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設計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作為違約金。

7.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原因造成工程安全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乙方同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7.6乙方按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違約金或者賠償金,甲方可以直接在應當支付給乙方的設計費中予以扣除。

六、通知

6.1 甲方確認通知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6.2 乙方確認通知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略)。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幕牆工程設計合同 篇1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其中,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檔案,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檔案、主要裝置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滿足裝置材料採購、非標準裝置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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