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_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
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序號
分專案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
投資
(萬元)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建築面積(㎡)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項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款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款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第五次付款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樣、資料、計算機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附件1
┌──┬──┬───┬──┬────┬───┬───┬────┬───┐
│專案│專案│單位m2│設計│單位造價│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收│設計費│
│編號│名稱│
│內容│(元/m2) │量m2 │算(元)│費率(%)│(元)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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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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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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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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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m2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籤│
│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 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檔案設計基礎資料:
┌───────────┬────────────┬─────────┐
│
序
號
│
檔案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檔案:
┌───┬─────────────────────┬────────┐
│序 號│
設計檔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建設單位
(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
合 同 編 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設 計 人: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方案、施工圖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專案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費率 設計費(元)
層數建築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1 √ √
2
3
4
合計
備 注1、實際設計費以費率*實際出圖面積為準;
2、本專案方案設計階段費用佔整個專案設計費用的30%;施工圖設計階段費用佔整個專案設計費用的60%;
3、本次設計內容:方案圖(即總平面佈置圖、規劃設計文字)、初步設計(各專業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即各單體建築、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施工圖);
4、設計費含稅費並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用地紅線圖1簽訂合同後三日內
2規劃條件1簽訂合同後三日內
3設計任務書1簽訂合同後三日內
4專案有關批文1簽訂合同後三日內
5專案地勘資料1施工圖設計開始前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總平圖4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2方案圖(或初步設計)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4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施工圖8收到本合同第三條第1至第5項資料且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約¥ 元整。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清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
第二次付費30% 設計人交付方案圖時支付給設計人)
第三次付費
(含定金)45% 設計人交付施工圖時支付
第四次付費5%尾款竣工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或交付施工圖紙24個月,以上兩個時間以先到的時間節點為準
說明:1、設計費最終收費以實際施工圖建築面積乘以費率(或預算建安投資乘以費率)
確定。
2、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如各單體竣工驗收樓棟是分批次的,按驗收完成的樓棟設計費支付尾款。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員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或另行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本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產生費用設計人自理。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工程現狀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並考慮對其他分項工程的影響按本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範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收取相應的設計費用。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程,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本合同生效後,設計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於發包人違約導致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補充協議。本合同內設計人應承擔的現場施工服務工作含以下內容:
8.1.1各施工階段節點現場驗收,施工階段節點包括:基槽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
8.1.2 施工圖交付後的圖紙技術會審;
8.1.3 由設計人提供圖紙錯誤導致的現場問題處理和修改。
由施工單位、發包人、監理單位錯誤引起的設計圖紙修改及必要的現場服務所產生的修改費及差旅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合同雙方同意由 起訴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10 發包人委託以下人員代表發包人簽收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姓名: 電話: 郵箱:
8.12 其它約定事項: 無
以下無正文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為《民法典》所規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種,發包人和設計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應當由《民法典》調整,並應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則。實踐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任意性規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檔案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這只是在無相應合同條款援引的情況下,用以解決糾紛的技術性手段。
2、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在填寫設計使用年限時,設計人應當注意其與土地使用年限的區別。
1 平等自願
2 誠實信用
3 公共利益
4 法律約束力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築總面積
規定建築面積
建築高度或層數
建築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檔案編號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1
用地方案圖
2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3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檔案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專案名稱:
專案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
│ 序號 │ 專案名稱 │ 階段 │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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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
│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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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
┌───┬───────┬───┬─────┬────────────┐
│ 序號 │資料及檔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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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檔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檔案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檔案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專案中,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改造農戶)
乙方: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
為確保危房(危險土窯洞)改造工程質量安全,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2、工程規模:_________間平方米
3、改造方式:(新建/改造)
二、建設期限乙方必須於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完成工程建設的所有工程量。
三、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及質量,負責協調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保證乙方施工順利進行。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日常監管和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鄉鎮、村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不得違反鄉村建設規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嚴格執行國家建設工程技術標準,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本項工程。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和現場管理規定,實行安全文明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毀壞路面以及公共設施,不得隨意損壞路旁樹木,不得隨意堆放建築垃圾。
五、付款和結算辦法
1、付款方式:
2、結算方式: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3、本合同所約定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均參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的版本,並賦予他們相同的含義和詞義。
4、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六、安全施工
1、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應全面關照施工現場家庭成員的安全,保持其施工現場和尚未完工的工程處於有條不紊的狀態,以免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乙方工傷事故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採取有效、合理措施,保護好周圍環境。
七、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一份,所在鄉鎮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序號
專案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序號專案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
5.1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檔案後__________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__________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
6.2.2 乙方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檔案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__________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專案中,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審查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範》、《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範》、《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人防工程防護裝置選用圖集及其它現行的相關規範、標準。
第三條、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4.1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築面積暫定___________平方米。
4.2設計人承擔人防地下室的建築、結構、通風、給排水、電氣五個專業的人防設計(包括方案、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及平戰轉預案編制)。不包含平時功能及消防設計。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5.1方案設計階段:規劃局批准的建築方案圖紙(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電子檔案。
5.2初步設計階段:建築初步設計圖紙(建築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檔案。
5.3施工設計階段:建築施工圖設計圖紙(建築總平面、各層平面、剖面;結構地下室平面、風、水、電地下室平面)電子檔案;地質勘察報告。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6.1方案階段:人防地下室建築平面圖二份。時間:________個工作日。
6.2初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初步設計圖紙四套。時間: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3施工設計階段:人防地下室各專業施工設計圖紙八套。時間: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
6.4提供設計圖紙同時,提交初步設計審查及施工圖審查所需計算書、電子檔案及其它相關資料。
6.5設計圖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單價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總費用暫定為¥__________萬元。
7.2最終結算總費用為實際人防設計面積設計單價____________。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作為定金(合同結 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初步設計圖紙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
8.3設計人提交施工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
8.4人防驗收通過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________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天以上時, 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設計人負責按發包人提供要求進行設計並獲報建及驗收。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9.2.3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或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返工,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還應賠償發包人實際損失。
9.2.4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部門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及時處理有關設計問題,配合人防裝置安裝及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驗收,參加竣工驗收。
9.2.7設計人積極做好人防地下室從設計到施工過程中與人防辦、建設方、上部設計院、土建施工方、監理、人防專業廠家等多個相關單位的專業技術協調與諮詢工作。
9.2.8設計人協助發包人辦理人防專業的報批和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訴訟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發包人和設計人各執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蓋章)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
代表人:
設計人(乙方):
設計證書等級:
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專案的設計、施工就行磋商,為明確雙方職責,避免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的總工程款預計為____________元,其中設計_____按照國家和工程所在地市場中較高的_____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_____為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估算總設計費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時,甲方應付總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定金。(結算時,定金折算為工程款)
(2)乙方到施工現場完成測量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3)乙方向甲方提交平面方案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4)乙方向甲方提交平立面圖及剖面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設計費。
(5)乙方向甲方提交水電施工圖時,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6)乙方提交效果圖,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
(7)工程完工驗收後,經甲方確認,甲方應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為進度款。剩餘工程款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保修期滿時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三、圖紙要求
1、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應該詳細,且應標明材質、用料和顏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圖紙均應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數時,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交圖紙時不得要求必須使用某種品牌的產品。
4、甲乙雙方約定,完成圖紙的總工期為_______天,從甲方支付定金時開始計算,乙方完成每期圖紙不得超過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圖紙後甲方不及時確認造成工期延誤的,由甲方負責;若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應扣除乙方的設計費。
5、若甲方確認圖紙後認為需要做較大修改,則乙方應修改至甲方滿意,且不得加收設計費。
6、若甲方將圖紙提交審批時,上級領導認為圖紙不合格,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進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設計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須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3、乙方應保證該設計的使用年限應達到_______年,若應設計問題達不到要求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六、保密條款
本合同設計的所有檔案均屬保密資料,合同雙方均應保證任何檔案、會議紀要、往來材料都不被洩露,不被再次進行其他商業使用,若甲方須將乙方提交的圖紙在該工程的相關專案上重複使用,甲方須與乙方協商。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沒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3、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意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無必要,合同繼續履行。
八、合同效力條款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的日期為準。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4、本合同自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後終止,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的除外。
九、附則
1、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築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一致所形成得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x市第 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LED顯示屏安裝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工程專案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x市第 中學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x市第 中學
三、承包範圍:x市第 中學1塊LED顯示屏及4個監視器系統安裝
四、開工日期: 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 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 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稽核,乙方嚴格按照稽核後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25300.00元,即貳萬伍仟叄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50%:即12650.00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陸佰伍拾元整)。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週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件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裝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並於三天內修改完後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並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保衛。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 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修、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範、施工圖及說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裝置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複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並按工程總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資訊資料洩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洩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並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佈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餘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附件1┌──┬──┬───┬──┬────┬───┬───┬────┬───┐│專案│專案│單位m2│設計│單位造價│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收│設計費││編號│名稱│ │內容│(元/m2)│量m2 │算(元)│費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m2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籤││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 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檔案設計基礎資料:┌───────────┬────────────┬─────────┐│ 序 號 │ 檔案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檔案:┌───┬─────────────────────┬────────┐│序 號│ 設計檔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建設單位 (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略)
第八條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附:
(1)__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專案收費表
│專案編│專案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
│號│稱│方米│容│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平方│米│)│(%)│元)│
│││││米)│││││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項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元,估計設計費│
│總計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元撥付。│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得,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檔案設計基礎資料:
│序號│檔案和資料名稱│交付日期(或期間)│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檔案:
│序號│設計檔名稱和內容│交付日期│
建設單位:_____(蓋章)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3)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專案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專案收費表┌───┬───┬───┬───┬───┬───┬───┬───┬──┐│專案編│專案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號 │稱 │方米 │容 │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 │ │ │/平方│米 │) │(%)│元)││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得,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檔案設計基礎資料:┌─────┬─────────────┬──────────────┐│ 序號 │ 檔案和資料名稱 │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檔案:┌─────┬─────────────┬──────────────┐│ 序號 │ 設計檔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建設單位: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專案
1、建築規模: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設計階段
(1)方案:
(2)初步設計:
(3)施工圖:
3、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設計內容
設計人為發包人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_________區總平面佈置;
2、發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3、發包人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序號資料及檔名稱份數提價日期備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七條 費用
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1、本合同簽署後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檔案並經發包人稽核通過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
(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方式
1、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2、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設計人_____份。
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設計人: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專案經理: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
發包人:___
設計人:__
簽訂日期:___
發包人:__
設計人: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專案名稱:
專案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為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及完成時間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問。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蔘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後,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三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並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區域性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為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人叄份,設計人貳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專案經理:(簽字)
住所: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蓋章)(蓋章)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檔案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檔案與設計資料: 序號 檔案內容或名稱 檔案提交日期 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檔案: 序號 設計檔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註 提交設計檔案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三)設計檔案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檔案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檔案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專案,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檔案,並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專案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專案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檔案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檔案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檔案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檔案,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的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一次付費30預付款
第二次付費70提供全套設計檔案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
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檔案,資料圖紙.資料,計算軟體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檔案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為:國家相關現行規範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檔案.本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洩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
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的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超.
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員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檔案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效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叄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關專業資質均有乙方提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檔案)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 、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專案經理:(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 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研究院有限公司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業廠房專案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檔案;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檔案)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專案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規模:____________
專案投資及資金來源:___________
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
設計階段: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在設計人開始設計前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5.1規劃紅線圖、場地地形圖(設計前提供);
5.2市政公用管線介面平面圖(設計前提供);
5.3地質勘探報告書(基礎設計前提供);
5.4工藝及其他相關資料。
(具體情況雙方商定)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6.1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供所需資料齊全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總體規劃方案設計;總體規劃方案經發包人評審確認後且詳勘報告後 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具體各單體建築物根據需要詳細商定,因為現在沒有具體參考依據)。
6.2總體規劃方案 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 ________ 份。超出份數由發包人另付工本費。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 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 萬元整)。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________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完成_____________ 設計檔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__________ 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60%,計 _________ 萬元,施工圖設計工作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檔案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檔案(出現9.1.1、9.1.2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檔案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檔案的質量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土建部分主體結構50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最高不超過已付設計費總額的1%。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逾期交付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或訴訟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起訴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專案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裝置的生產廠或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________ 份,發包人 _______ 份,設計人__________份。
12.8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為簽字、簽章頁,無正文)
發包人: 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設計方:______設計研究院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20______年______ 月簽訂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 鑑於:
發包方和設計方於20______年 ______ 月共同簽署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所有單體工程施工圖必須在20__年2月15日前完成,以保證工程專案順利進行。
2、因功能改變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動,施工圖紙應保證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包括地庫、地下室增層、閣樓、機房變動等)。
3、鋼結構的二次設計由發包方發包,並由設計方進行稽核。
4、設計方須派駐設計代表,保證及時、有效的解決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設計問題。
5、因出圖時間延誤,施工過程中設計問題解決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按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由設計方負責賠償。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