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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協加工合同十一篇

欄目: 加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5W

外協加工合同 篇1

甲:________合同號:________

外協加工合同十一篇

乙:________單號:________

一、甲因為生產需要訂購以下配件材料經過乙承接達成以下協議:

乙收到(甲)資料(包括圖紙)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要報價並復回貨期。

二、生產技術要求:

所有零件要按照圖紙要求進行生產加工。

如果加工數量很多,請先試做一組,(材料及加工費用由乙承擔)。

三、交貨規定:

1、所有零件必須按甲要求時間內送到甲工廠。

2、超過合同期3天之內未送到貨扣5%貨款。

3、超過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內未送到貨扣15%貨款。

4、超過合同期7天以上貨物未送到貨扣30%貨款,並支付因超期送貨導致甲生產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送貨時乙必須將圖紙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張圖紙扣50元。

6、送貨時必須在送貨單上註明:甲(單號)和材料名稱,如果對不上甲方訂購單:一律不付款。

四、驗收標準:(以圖紙為最終驗收標準)。

五、收貨規定:

1、所有零件貨物經由甲質檢人員統一驗收入庫,全部合格者收貨,如果出現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處理扣10%貨款。

2、如果退回返工處理必須在3天內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貨規定扣罰貨款。

六、付款方式:

現金預支付(500元訂金),其它每月月底進行結算一次。

以上協議在雙方同意下籤訂,如有違約按合同處理。

單號:________

甲:________乙:________

經手人:________經手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外協加工合同 篇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乙方加工事項,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產圖紙為憑。

第二條:乙方須按照外包加工單所列的各項規定,如加工說明、數量、交貨日期等確實履行,準時交貨。

第三條:乙方所交的產品保證為合格品,並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規格及瑕疵等情況,且經甲方驗收後,始認為合格。

第四條:材料由_____〗方負責。

第五條:若材料由乙方負責供應時,廢料率為____。

第六條:驗收時的檢驗範圍是。①爐膽內板焊接檢驗。②爐膽外板焊接檢驗,③外殼體檢驗,④上料部分檢驗

第七條:乙方必須確實遵守合同所規定的交貨期,或甲方外協管理員電話或書面通知調整的交貨期,若有延誤的情況以及因規格不合,質量不良,致驗收不合格而遭退貨時,乙方應依下列辦法計算違約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經甲方認為屬實者,則不在此限。

(一)過期5日內,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_違約金。

(二)繼續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違約金。

(三)繼續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_____違約金。

(四)繼續逾期20天以上,依違約論,不論未交部分數量,違約金以價款的一倍計算。

第八條:按期交貨合格率為100%,給予總價_____獎勵金。按期交足定貨而合格率為95%,給予總價_____獎勵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協加工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協議應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甲乙雙方經協商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協作加工合同。

2、所有書面簽署的《協作加工合同》,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3、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率。

二、協作加工合同

1、在每次生產前,甲乙雙方需簽訂具體的《協作加工合同》,其一般條款按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合同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2、《協作加工合同》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

三、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協作加工合同》要求保質保期交貨。

2、甲方負責提供協作產品的圖紙資料、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協作加工所需要的技術資料。

3、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相關資訊,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未經甲方同意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4、甲方對新合作的供應商進行資格稽核,稽核內容包括供應商的人員能力、產品價格、供貨週期、產品質量、裝置能力、檢驗檢測能力等,乙方需全力配合稽核。供應商資格稽核合格後,可作為甲方的合格供應商,甲方協作產品時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將優先選擇合格供應商進行協作。

5、甲方每年年初對合格供應商進行年度評審,對評審通過的合格供應商將繼續保留合格供方資格,評審未通過的供應商將取消合作資格。

四、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1、乙方須對加工產品進行自檢,並隨交付的產品一起提供檢驗合格報告、材質證件,不能提供自檢報告、材質證件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2、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完成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作出返修、報廢的決定。

3、通過驗收的產品在甲方再加工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時(明顯為甲方再加工後的磨損品除外),則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賠償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4、乙方送交的加工成品,因質量不合格導致甲方生產線停工,其工時損失由乙方負責;如果導致甲方發生非常嚴重的不良後果,則甲方有權取消外協加工合同,並按實際損失情況進行賠償。

5、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加工。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五、訂貨與供貨

1、甲方以下《協作加工合同》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2、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尺寸、變形的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材料及其他物品,圖紙須隨產品一同返回甲方,造成毀損、丟失的,乙方按物品原價兩倍償付損失。

5、乙方必須遵守合同約定的交貨期,或甲方外協管理員電話或書面通知調整的交貨期。對於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甲方將按照下列辦法計算違約金(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經甲方認為屬實者,則不在此限)。

(一)逾期______日內,每逾期1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罰5%違約金。

(二)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總價,處罰10%違約金。

(三)逾期10天以上者,甲方有權取消合同,並按合同總額一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1、乙方的包裝方式須保證甲方產品的要求,如因乙方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按照實際損失額度的兩倍做出賠償。

2、甲方帶料加工的合同,所供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運輸至乙方所在地,加工完成的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

七、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協作加工合同》為準。

2、付款方式:甲方支票付款。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八、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2、違約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九、仲裁原則

1、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訴訟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十、協議有效期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十一、其他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承攬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外協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外協加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外協加工協議,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協議產品的加工,針對此加工合同提出技術要求如下:

一、產品工藝要求

1、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所應達到的質量標準詳見加工合同附件《質量協議》以及本協議規定的產品技術規格,以上附件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有效。

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乙方書面確認後對產品應達到的工藝要求和技術指標進行合理修改和調整。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技術要求對產品生產全過程實施工藝控制,並根據產品質量穩定情況採取相應的工藝改善措施。

為確保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達到本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甲方代表將有權對產品進行品質檢驗。

但甲方加強對產品的驗收,並不能減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的責任。

3、委託加工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治具由甲方負責提供,資料包括:程式設計座標檔案、電子一份,紙質受控單一份。

治具包括:錫膏鋼網一張。

乙方簽收甲方資料和治具後須按保密協議進行管理,並在加工結束後按甲方要求進行返還或銷燬。

治具如被乙方遺失或損壞,需照價賠償。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採用有鉛工藝加工,焊錫型別為6337,錫粉的顆粒應與加工的產品元件大小相適應。

5、焊接基本要求。

按照行業規範,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虛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別宣告)“短路”、“元件反向”、“懸空”、“歪斜”、嚴禁“錯焊”等電氣故障現象發生。

6、焊點要求。

甲方的產品屬於高整合度家電產品,要求100%焊接可靠。

為防止虛焊發生,焊點應儘可能做到飽滿、圓潤。

7、外觀要求。

加工後的產品應整潔乾淨,電路板加工如受到“助焊劑”汙染嚴重,應清洗乾淨。

二、材料保管和使用的技術要求

1、甲方交付乙方的產品材料,由乙方按材料儲存要求進行妥善保管。尤其是各類靜電敏感元件、類潮溼敏感器件,必須嚴格按照包裝要求進行儲存和使用。確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失效,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元器件不做效能指標檢測,按照材料包裝所示要求對甲方提供的元器件進行符合性檢查,如不符合的要求由甲方負責聯絡供應商整改或書面回覆提出處理意見。

3、由甲方按貼片物料廢損比例免費提供貼片加工物料給乙方,物料廢損比例超出規定時直接在乙方的加工費中扣除。

貼片物料廢損比例為:0603封裝貼片電阻、貼片電容、貼片電感、貼片磁珠、貼片排阻、貼片二、三極體按為3‰;0402封裝貼片電阻、貼片電容、貼片電感、貼片磁珠、貼片排阻、貼片二、三極體按為3‰;

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異常失效(器件失效大於3‰)的問題,應及時停線查詢原因,必要時書面報甲方協助調查失效原因。

對於小於3‰的器件失效,乙方可自行使用甲方提供的3‰備料進行生產,失效器件判斷由甲乙雙方方共同判定,對於由乙方造成的零部件器件失效,由乙方全額賠償。

三、生產過程技術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產相關檔案(表、產品技術通知、絲印圖、樣機)以及生產材料進行生產;由於設計、生產材料產生的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生產過程產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

2、加工過程管控。

乙方應有相應的工程技術部門,在加工前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識別,必要時進行測試、抽驗。

並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圖紙或其他檔案對產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瞭解。

在對元件及其位置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大批量貼裝。

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詢問確認,不得擅自作主,影響產品質量。

一旦發現批量“錯貼”,應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破損費、誤工費等等。

3、乙方在加工過程中應確保加工過程合理受控。並保留為達到工藝管控和質量目標所產生的生產記錄表單,便於甲方查閱。生產時現場的環境記錄表、錫膏使用記錄,迴流焊溫度曲線,電烙鐵測溫記錄需詳細記錄並保留備查。

4、乙方在生產甲方產品時應按基本要求進行靜電防護和其他過程防護,避免由此造成的產品損傷。由於乙方生產過程防護不當造成的產品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批量供貨中,若關鍵工藝更改,應得到甲方質量驗證合格通知後,才能提供更改的產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產品程式燒錄由甲方負責。如需乙方代燒,需甲方提供軟體和樣機。

4、乙方在產品進行交付時,應提交按照上述技術和質量要求進行成品驗收的報告。

若甲方代表在對產品進行驗收或檢驗過程中發現產品不能達到本協議規定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糾正,以確保產品實物質量,必要時甲方可對乙方採取的措施進行驗證。

四、產品包裝、運輸技術要求

1、產品包轉應滿足:確保產品質量和外觀不會因包裝、搬運而受到破壞為標準,儘可能的加強對產品的包裝防護。

並按加工合同要求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

2、產品標記。

由於的微型化和多樣性,不同的材料在貼裝後需要分類標記的,乙方應當在包裝箱及出貨單中標記清楚。

每一個包裝箱上均應張貼產品物料標籤。

3、對因乙方包裝不當造成的產品或器件損壞,由乙方負責全部返工和賠償。

五、協議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1、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根據產品不合格批次率或使用中存在的產品質量問題,有權單方面暫停本協議和供貨合同。

在分清原因和責任,並確保產品質量後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重新啟用本協議的日期後才能恢復正常業務。

3、本協議內容發生更改時,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重新簽定更改後的《技術協議》。

4、其他未盡事宜隨雙方合作程序逐步協商進行補充或修改。

六、附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影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協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 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

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協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bga為0.05%.

三、

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外協加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________元件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協加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________元件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外協加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一、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託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後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託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託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委託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託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裝置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製作,乙方收取製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專案約定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檔案、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製成品測試程式,提供測試規範性檔案,並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託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智慧財產權、技術資訊、商業資訊、財務資訊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複製,不得留存技術資料、複製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後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製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製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後,方可製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式複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裝置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效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

二、三極體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C,聯結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

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於乙方製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智慧財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智慧財產權許可。若發生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於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新產品試製: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後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週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託訂單的方式,確定委託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註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XX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託加工訂單》、《鋼網模具製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外協加工合同 篇11

甲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乙方:

簽訂時間:

第一條委託加工訂單

工件

名稱計量

單位數 量單 價金 額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乙方生產的加工品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加工,經甲方驗收後,始認為合格。

第三條 材料的加工、供應:加工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產品合格率為100%,否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費用。若產品不良屬於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於甲方圖紙原因,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第四條 貨款結算方式:乙方加工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交貨時現金結算。

第五條 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乙方運送到甲方單位,期間所發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