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雖已在__________年辦理了離婚,但因為雙方感情未徹底破裂,有一子需要撫養,故兩人決定在一起生活,辦理復婚。男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女方: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生活中感情及物質各方面都有所保障。故決定簽署這份復婚協議書。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漳平市永福鎮文星村東100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為——————畝,長————米,寬————米,形狀為————形。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20,自20__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計————萬元整(元)。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種植花卉),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用來種植花卉),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到——%。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據(民法典)第271條之規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的程式和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檔案訂立。因此,訂立建設工程合同必須嚴格地按照一定程式進行。其訂立過程一般分為以下4個步驟: 第一,立項。
由業務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提出專案建議書,對工程方案、選址、資源、資金籌措、經濟效益提出初步設想,並報國家計劃部門批准。
第二,進行可行性研究。
專案建議書被國家計劃部門批准後,成立籌建委員會,委託有關機構對工程方案、選址、資源、資金籌措、經濟效益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制計劃任務書,並報國家計劃部門審批。
第三,訂立勘察、
設計合同。根據 <民法典>第274條的規定,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檔案(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第四,訂立施工合同。
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後,依據被批准的技術設計、施工圖和總概算等訂立建築、安裝合同。(民法典)第275條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建設工程合同雖然可以由當事人自由協商訂立,但根據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政府和公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的施工,除某些不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應實行招標投標。因此,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一般採取招標投標的方式,即嚴格地經過招標、投標和決標3個階段。(民法典)第271條也規定: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不允許任何徇私舞弊、透露標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