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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資經營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2.98W

企業合資經營服務合同書 篇1

第一章 合營企業的組成

企業合資經營服務合同書(通用3篇)

1.1合營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 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飯店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套,中檔高階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汙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裝置。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中檔高階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 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

裝置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裝置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資範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築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裝置傢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徵地、拆遷、建造及裝置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准、用於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用於開業週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註冊資本的變動

3.5.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徵用手續並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採購材料裝置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裝置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託,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階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後,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階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裝置、配件的採購

11.1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裝置、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採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採購。

第十二章 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險

13.1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後,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颱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並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後,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並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需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合資經營服務合同書 篇2

第一章總則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法規,杭州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澳大利亞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在中國市區登記註冊。

其法定地址:杭州區__________路20號建工大廈內

聯絡地址為:市玉古路_____號__________大廈_____層_____座郵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中國

澳大利亞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澳大利亞

第二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名稱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市玉古路_____號__________大廈_____層_____座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通過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服務好國內政府,企業和個人,辦成國內領先的投資諮詢公司,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經營範圍:經濟資訊諮詢;投資資訊諮詢(建議擴大經營範圍)。

第四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合資公司投資總額為40萬人民幣。

第九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30萬人民幣。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50%;

乙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50%。

第十一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2個星期內繳清。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解繳出資額;

3.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絡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有關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繳付出資額。

2.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有關事宜。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四條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_____名。董事、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長由甲、乙雙方輪流派員擔任。第一屆董事長由乙方派員擔任。

第十六條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和監事的報酬事項;

3.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7.批准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8.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9.修改公司規章;

10.對公司決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2.決定聘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審計師、律師等高階職員;

13.決定公司為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或將公司款項借給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14.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15.決定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對1、2、5、6、9、10、11、13款的事項,需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對於其它事項,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過。

第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2名董事,不夠2名董事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總經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辦理總經理交辦事項,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條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研究,可隨時撤換。

第八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一條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勵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階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及中外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境外註冊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費用由需要方負擔。

第二十七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章合資期限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30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距合資期不滿180天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十一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超過實繳註冊資本部分應交納所得稅,再根據甲,乙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險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按本合同規定報審批機構要求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資額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守約主方支付守約方出資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對合資公司進行清算,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所有合資公司籌備及設立後所有費用。

第三十六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

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適用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提交合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四十條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合資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經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合資各方傳送通知的方式,如用電傳、影象傳真通知時,凡涉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聯絡地址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杭州簽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企業合資經營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並提供諮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闢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資訊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准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佔百分之___,出資____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佔百分之______,出資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註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後,銀行董事會應儘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後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協助清理並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後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後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並經董事會齠?砂炊┰妓姆繳鮮齔鱟時壤癰孟鈄急附鷸刑崛。?制讜黽映鱟識鈧羅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後(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後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後,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核准。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註冊資本更改

如註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准,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範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報,稽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於銀行,銀行擬投資於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併。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階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於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託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牴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資訊,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並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檔案。

3.委託及解僱非董事會委託的職員,並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准後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後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