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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精選24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2.12W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

承包人: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精選24篇)

小區安置房建設專案是區政府XX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專案,該專案由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儘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後續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小區後續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 小區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小區後續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理和發包方確認後,報政府批准後實施,據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後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後,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後續工程款並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後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區安置房建設專案是區政府______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專案,該專案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儘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後續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小區後續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小區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小區後續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12月23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23680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理和發包方確認後,報政府批准後實施,據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後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後,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後續工程款並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1月28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後生效。

承包人:(簽章)發包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絡方式:

年月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三、乙方承包範圍: 1括:塔吊等裝置的操作工;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設施;購買、租賃裝置材料的拉、送、裝卸、校正;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現場零工等產生的人工費;水、電、暖、消防分項土建方面的補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費等費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機械工具及耗材,各種小型材料(包括:括攪拌機、振動棒、磨光機、鐵絲、扎絲、各種園丁、膠帶、大桶、灰鬥、鋁合金杆子,二級配電箱以下的電纜,電線,電箱)。 四、甲方另行發包專案: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溫、門窗、

5、乙方的職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另行發包專案: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溫、門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裝置:木方、模版、鋼管、扣件、安全網、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專案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2、因停電、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來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結算方式:

按實際完成建築面積計算,以下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做任何調整,不執行任何調整檔案:

1、高層標準層住宅按330元/㎡,

2、多層及二層市場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場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生活費,春節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驗

八、甲方責任:

(1)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

(2)負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4)負責與建設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

(1)對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配合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務分包方自配施工員多名,全權負責工程的施工放線。若因施工放線導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搗不均勻,砼牆、板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對建設單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勞務分包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費、工期拖延、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自覺接受建設方、工程承包人、監理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及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無條件接受承包方指令與

現場其它勞務作業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域性。

(4)按照施工平面規劃佈置現場、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負責施工範圍內已完成的成品保護,並清理好現場。

(5)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自身勞務作業原因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無償修理,不屬於自身工程質量問題進行有償修理。

(6)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裝置,均應愛護使用,妥善保管、保養及維修。勞務作業方所領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發生丟失,按實賠償,費用從結算值中扣減。

(7)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工程進度緩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問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另選勞務隊伍並由乙方承擔勞務費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依法向博樂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並付清保修款後本合同終止。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四、 施工工期:從年月日到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行提供電動工具、手動工具工具耗材,運費及垂直運輸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接工程後不準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轉包;甲方如發現乙方分包或轉包施工,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質量、進度等全部法律及經濟任。

六、 驗收方法及標準:

1、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樣板為生產標準並以此為驗收依據,並應符合相關企業、行業或國家的有關標準,乙方同時提供原廠產品質保書,合格證,檢測報告及相關證明;施工要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2、材料到場後,甲方對數量和質量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按照甲方認可的設計施工圖、工程承包範圍及專案內容和建設部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GB50210—20xx》為驗收依據,合格率達到100%,並確定實際工程量。

七、品質要求及單位價格:工程單價為 元/㎡。

八、預計工程量及工程造價: ㎡, 元。

九、 付款方式及時間

①材料、工人同時進場,甲方付乙方工程款

②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

③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

④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

⑤工程完成總工程量的

⑥剩餘工程款待裝飾工程全部交付驗收後, ,期滿後無息一次付清。

十、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照本合同規定及乙方提供的樣板為驗收標準,按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若存在質量及施工進度上的延誤,乙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及工期損失,逾期每天承擔違約金 元人民幣。

2、如不能完全符合品質要求將由供方無償重新供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 乙方責任

①乙方的施工隊伍必須是由精幹技術人員組成;

②乙方應自行負責本工隊工人在此工程施工期間的人身安全及由於供方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安全,發生的上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處理且承擔一切費用;《裝飾工人施工合約》作為本協議的必要附件。

③乙方應旅行應有的義務負責勞務工人的工資發放、交通、食宿及相關的保險等事宜;

④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盜、施工安全的防護措施,加強施工隊伍的管理,自覺遵守執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間施工等規程,否則因違反有關規定所受安全部門和監理部門處罰或其他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由合同公證機關查實證明,可免於承擔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生效。

十四、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可上訴 仲裁委員會。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專案部執一份。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4.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合同承包範圍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第五條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合同約定的義務。

3、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聯絡電話:

4、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目標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責任:

1.工程開始施工前,甲方負責組織圖紙技術交底,審查乙方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確定修改範圍。

2.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項。

第七條乙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的時間準時進場。

2.負責本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施工,質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責任。

3.乙方所供應材料,應保證材料符合設計質量要求。

4.明確工地負責人,並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名單及主要工種上崗證。

5.分包方須負責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機具及隨機所用的電線和配件,並保證所用機具效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

6.遵守甲方現場關於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衛生,環保,消防,保衛等方面的管理規定。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工期延誤: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增加工作內容或重大設計變更。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範圍不能及時提供。

3.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在上述情況發生後2天內,乙方就延誤內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2天內就工期延長給出書面答覆。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違約:

1.甲方可無條件終止合同而無需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十條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乙方負責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護工作,配備專職安全員,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產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機具必須經檢驗合格,並符合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機具安全使用標準。若乙方違反操作規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裝置及生產機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工期,質量約定: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工程總價1%,作為拖期罰款。拖期罰款總額不超過工程總價的5%。

2.在保修期滿後,甲方於14日內,在無任何保修問題的情況下,退還5%保脩金給乙方。

3.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工程竣工並通過驗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價款95%給乙方,即:元。剩餘5%即:元作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完全履行保修義務,保修期滿後,保修款將全額無息返還乙方;若在保修期內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則甲方有權扣取保修款。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起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保修完成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重要事項:

1,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及乙方聘任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員工或受甲方委託對該房產進行資產管理的公司員工任何形式的賄賂(包括饋贈、回扣及特別折扣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同時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須給予乙方任何補償或賠償。

2,若甲方員工或受甲方委託對該房產進行資產管理的公司員工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賄要求,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如果有確切證據能夠證明甲方員工或受甲方委託對該房產進行資產管理的公司員工存在上述非法行為,則甲方將採取適當措施保護雙方的利益。僅為此目的且無論本合同是否另設通知條款定有其他通知方式,乙方方可以電郵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指定郵箱地址: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儲存。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儲存1份,乙方儲存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6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

註冊商標

住址

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

註冊

商號

住址

作為另一方(以下簡

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

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

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

工程的一部份,現於

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 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

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

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

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

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 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

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 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

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 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

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

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

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

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 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

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

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

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 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

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 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

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

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 總包人應在工

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

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

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 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

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

的任何部分.

(3) 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

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

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

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

務.

(2) 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 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

包工程.

b, 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 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

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

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 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

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 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

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

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

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

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

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

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 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

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

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 )方式計價,每噸( )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 )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 )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 )%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 施工代表:

電話:電話: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8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部分工作量的施工。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通訊工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雙方就工程分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作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 期:

4、施工範圍:按本工程施工設計圖紙中相關工序確定的範圍施工

5、主要工作量:見附件三

二、合同價款

本工程的施工費分包合同價款預算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最終結算以客戶方(“客戶方”指與甲方簽訂主包合同的簽約方)審定後的工作量為準。

三、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甲方收到客戶支付的包含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工程款後,通知乙方。

2、乙方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後儘快向甲方提供雙方確認的“工作量結算單”和正規發票,甲方收到乙方“工作量結算單”和正規發票後,將相關費用匯至乙方賬戶。

3、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竣工驗收證書及全套竣工資料正本一份,且甲方收到建設單位相應的工程款後,支付乙方除保修尾款外的最後一筆工程款。

4、乙方賬戶資訊:

開 戶 行:銀行地址:戶 名:賬 戶:

5、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總額已包含但不限於乙方為完成本工程發生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如人員工資、補貼、差旅、人身意外保險等。

6、若根據本合同“乙方職責”和“違約責任”條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金。

四、甲方職責

1、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結算方式的規定執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相應工作量支付乙方承包款。

2、對乙方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進行稽核備案,同時視工程進度對乙方進行施工檢查、指導。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指導意見,對甲方提出的施工問題進行及時、有效地整改。

3、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令其返工整治。如乙方不聽勸阻或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拒付工程款、終止本分包合同、另行組織施工隊伍完成工程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等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上措施視情況甲方可選擇適用一種或多種。

4、對於乙方不履行合同職責義務時,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和終止本分包合同。

五、乙方職責

1、編制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並交甲方稽核備案,並要在工程開工前將施工計劃送交建設單位。

2、乙方應負責線路沿途各方面及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組織好施工現場人力、物力的調配使用 ,並要對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負完全責任。

3、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在履行合同期間,造成的工程區域內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嚴格執行國家對施工現場的交通管理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負責現場安全保衛、整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同時按有關具體規定進行處臵。交工前清理現場,要達到無汙染,無垃圾。

5、負責裝置、材料的清點、保管和使用。工程結束時,應將工程餘料、設計中的備、附件、維護料等清點後移交建設單位處理。

6、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與各方聯絡,彙報工程情況和進度,辦理簽證、結算和工程移交等。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滿足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所有合理要求,並承擔施工單位應承擔的 全部責任和義務。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會審紀要的有關規定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並定期彙報施工進度和質量情況。如確有必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建設單位, 經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統一批准後方可實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技術資料必須按建設單位方要求的統一標準編制;並提供給甲方工程所需完整的竣工資料正本一份。

9、乙方在代維和保修期內必須對工程質量負完全責任。

10、對於工程中出現的所有問題,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彙報。

六、工期順延

如遇下例特殊情況,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代表簽證同意後,工期可以順延:

1、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乙方必須在開工前遞交書面報告,確認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情況)。

2、在不包料的情況下材料、裝置未能及時到貨而無法保證施工需要,或因發現短缺、損壞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施工的。(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向建設單位遞交書面報告。)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4、乙方未能履行職責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而且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工程說明檔案和國家要求的通訊裝置安裝工程規範和驗收標準進行施工。質量驗收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乙方應按規範要求,承擔所有返修工作並且費用全部自付。

2、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按甲方提出的統一標準提供全套竣工技術檔案和竣工圖紙正本一份,交付甲方。

3 、工程竣工後,乙方需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規定,工程完工後,自建設單位終驗合格之日起由乙方負責保修。如在保修期內甲乙雙方因故停止合作,乙方應繼續負責並完成保修工作。

八、違約責任

1、由於天災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工程損失,按國家相應的規定辦理。

2、因乙方違反施工規程或出現施工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損失金額作為乙方對甲方的賠償,並扣除相當於損失金額30%的處罰金,作為對乙方的處罰。

3、因工程質量問題出現糾紛,糾紛未最終確定責任方時,甲方有權視情況暫扣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款項。

九、合同補充條款 (如下空格不夠可另加頁)無

十、爭議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其它條款不清原因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其它

1、合同正本三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並辦理補充手續。

3、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和保修期滿結算後終止。

4、和本合同相關的一切函件,均向雙方在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送,以傳真形式傳送的,自對方確認收到傳真件之日視為送達,以快遞方式傳送的,自快遞傳送5日後,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9

發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區安置房建設專案是區政府______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專案,該專案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儘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後續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小區後續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小區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小區後續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____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理和發包方確認後,報政府批准後實施,據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後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後,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後續工程款並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後生效。

承包人:(簽章)發包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絡方式: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0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並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於僱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僱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並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於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於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並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僱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於後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檔案務須儘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並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於分包人常以不瞭解(他應該瞭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鑑於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鉅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僱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僱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僱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於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於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於從僱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於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於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於僱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係,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僱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於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於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僱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僱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於分包人的工程建築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並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並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後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藉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並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並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於其中最後的工段,在此最後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於完整狀態並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並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後工段完滿結束為止。並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於僱主,他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僱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後或者屬於最後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後,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並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於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於總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製圖,並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僱主處領取所有關係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後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於最後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於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後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後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於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後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於僱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僱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僱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於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並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於最後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後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用關係。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儘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築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僱用關係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築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後裝配於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於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並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於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僱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麼上條關於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於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願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僱傭關係,可以佔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築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並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並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僱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餘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於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於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於本條規定範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後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於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係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願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僱主准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後處理該爭議,並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僱主為一造發生爭議。並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僱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係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於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係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彙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後者應載明於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檔案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專案列入並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於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併發給營業證書於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並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併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製備並交付於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於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係,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係,雙方須於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彙,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貼上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檔案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檔案。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檔案: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築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檔案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檔案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築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築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於本附表外,須加註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築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築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籤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檔案(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檔案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後,這些檔案併入本附表,並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並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於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並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檔案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於分包合同內的建築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於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並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築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型別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於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裡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慾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麼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治安保衛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制定本協議。

分包單位應履行如下條款:

1.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分包、外協單位保衛部門應對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負全責,保證實現無重大治安責任事故。

2.接受總包單位對治安保衛工作的監督,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對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隱患,須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拖延。

3.分包、外協單位須制定相應的安全制度和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

4.分包、外協單位應對所屬人員進行必要的上崗前有關治安法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避免違章行為,杜絕事故發生。

5.分包、外協單位應定期將所屬外來務工人員狀況向地區派出所申報,及時辦理暫住證件,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總包單位保留備查。

6.分包、外協單位所屬施工隊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勞務分包隊伍治安保衛協議書》並監督執行。

總包單位應履行下列條款:

1.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分包、外協單位保衛部門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負責監督本協議具體實施,共同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2.對在聯合檢查中發現的治安方面不安全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保證安全。

3.對違反治安條例等問題造成不良後果的有權建議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更多資訊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2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分包工程範圍:

三、工程單價: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五、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三十日內,乙方提交結算材料,甲方予以稽核結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業主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後的撥款額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後支付乙方工程款為業主撥付額的_____%,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業主撥款額結算。

九、指令和決定

1、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2、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絡,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十一、分包人駐工地代表

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為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十二、承包人工作

1、提供現場必要的施工條件。

2、提供圖紙資料並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並批准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

十三、分包人工作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於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擺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範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十四、裝置和材料

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裝置,並負責該部分裝置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裝置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核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並經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有關試驗資料並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十五、工期延誤

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裝置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裝置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應在(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質量檢查與驗收

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十七、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20%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50%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損失。

十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以及地方關於建設工程專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專案暫定於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計 日曆天。

2、開工日期如有變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工期相應調整。

3、在施工期間,由於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順延工期的申請,經甲方核實認可後向乙方發出同意延期的書面通知,工期方可順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建設單位的工期罰款由乙方負責,在結算款中扣除;如屬甲方原因由甲方負責。

六、工程進度要求:

七、材料裝置供應:

八、技術資料供應:由 負責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圖等技術資料。

九、臨時設施提供方式:

十、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聯絡、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對其務工人員必須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確保所有施工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生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4、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連帶經濟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務工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甲方可根據其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檢修

1、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規範,要求達到標準。

2、工程竣工後15天內,乙方應將工程驗收所需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 對於驗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後經複驗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協議。由於工程驗收不合格進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誤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3、工程完工經各方面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工程結算:

1、本工程計價按並以稽核後的施工圖預算和決算為依據。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應根據設計部門的設計變更通知書調整總造價。

3、乙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協助辦理結算。

4、乙方按本工程總造價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費和稅費等費用,甲方在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質量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元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日內無息退還。

2、施工期間未經允許不得向甲方要工錢和不聽指揮的一旦發現作清場處理。

3、工程質量通過甲方驗收合格為準、方可結算工資。

4、質量保證其為一年、義務修補。

十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全面覆行合同所規定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除本協議規定已有處罰措施以外,將根據違約情況承擔 元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實現自己的權利而支出的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律師費等);

十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

十八、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4

本合同須聯同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合同通則一併使用。

該合同的印本格式可徑向倫敦SWIPGPU塔夫頓街羅姆尼大廈土木工程包工協會出版部索取。

釋義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總包人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並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檔案所述專案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註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於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檔案,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檔案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註明的檔案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僱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築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於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裝置。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於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瞭,(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並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並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僱主間合同關係默契的解釋。

(3)由於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於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後果。

4.

(1)(關於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築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於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餘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並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佔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僱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於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於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於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並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並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於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後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於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於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僱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後(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於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於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於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並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安徽 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1、分包工程名稱:香隅XX小區電纜網改造工程。(網XX字[20__]46號)

2、分包工程地點:香X鎮。

3、分包工程承包範圍:管道敷設-9電纜1.995公里,製作-5F800只。

4、開工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5、完工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四個月內(特殊情況除外)。

6、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查評定標準。

7、分包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肆仟玖佰壹拾陸元零捌份整,小寫:¥4916.08元。

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註

1施工費製作-5F只800X58.75

2施工費管道敷設電纜公里1.995X057.33

合計X916.08

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由乙方提出(以書面形式)工程量變更,由監理單位審查、確認並簽證,甲方予以承認,價格按合同單價據實結算。凡非此原因造成或未按上述程式簽證的變更甲方不予承認。

二、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漢語。

2、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3、適用規範:廣電總局有線電視施工規範

三、監理方駐工地代表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

五、甲方工作

1、負責提供工程所需光纜、光纜接續盒等主材以及電力電纜等輔材,乙方需按分公司要求辦理領料手續。

2、負責協調分公司提供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並在開工前指定專職人員到場對工程設計、質量和安全作全面交底。

3、負責辦理相關工程手續。

4、負責協調有關設計事宜。

5、負責組織工程初驗和竣工驗收。

六、乙方工作

1、按施工圖組織施工。

2、提供施工組織設計。

3、提供施工計劃、進度及存在問題。

4、負責工程交驗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和清點造冊。負責施工現場場地管理,做好安全生產。施工場地應依法設定安全設施和警告標誌。施工場地若有人身傷亡或裝置損毀事故發生,後果乙方負責。

5、履行施工的服務承諾。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損害,侵害到甲方或第三方權利,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七、進度計劃

1、乙方在每月1號至3號提供上個月的工作內容、主要困難、工作進度、安全保障,和本月的工作計劃表等(各種上報表格需分公司簽字蓋章)。

2、甲方接到乙方的主要困難、工作進度、安全保障、工作計劃表應兩天內給予回覆。

八、工期延誤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責任,工期順延,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總分包價格的千分之三處罰,逾期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檢查和返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返工,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返工造成工程延期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十、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需通知監理(分公司工程負責人)到場簽證 。

十一、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量發生變化,乙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工程監理(分公司工程負責人)確認簽章。

2、結算按:施工單價×實際工程量﹦金額

十二、工程款支付

工程開工後十五日內支付合同款的30%開工款(需提供監理簽章的開工報告);工程完成50%後十五日內支付合同款的30%進度款(需提供監理簽章的工程進度表);工程終驗合格後三個月內支付40%尾款。

十三、器材供應及標驗

1、甲方提供管材、光纜、光纜接續盒等主材,其它輔材由乙方承包,設計外輔材由乙方代購。

2、甲方提供的主材送至乙方材料分屯點,由乙方點收籤認。不合格產品提交甲方,由甲方與廠家協調。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材料應妥善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竣工時作好餘料點交工作。乙方在竣工資料中附材料平衡表。

3、工程所需輔材由乙方提供,其名稱、型號、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部頒標準,並取得工程監理的認可。

4、乙方提供的輔材結算單價應取工程實施期間(工程開工至工程完工)的市場價格。

十四、施工中如有需要設計變更的,應在3天內提出,經甲方同意即可執行。

十五、乙方自檢合格後,提交工程竣工資料。甲方在收到竣工資料並確認可以驗收後15日內組織驗收工作。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有紙質的和電子檔案兩份。

十六、保修

1、保修內容和範圍:影響工程使用。

2、保修期限:竣工驗收後六個月。

十七、爭議解決

對於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或解釋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十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下無正文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6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四、工期: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天

五、合同價款:本工程採用方式計價,每噸元/噸。

合同總價款為

六、質量要求:

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如達不到本標準,應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自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份。

⑶及時供應合同規定的材料。

⑷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⑷負責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值同等金額的發票或收據。

八、材料供應:

1、主材由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方負責提供。

九、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計算,廢料歸方。

十、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一、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元預付款,工程進行過半時甲方支付元,工程完工,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賠付方工程總價款%的損失費。

十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完成後自行終止。

十四、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施工代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固定經濟關係,明確雙方責任,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務,甲乙雙方就工程中工程分包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合同依據:甲方與(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商)簽訂的。

2.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甲方下達開工指令之日起執行。

3.承包範圍:工程中工程,具體以甲方專案部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書面要求為準。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增減乙方工程量。

4.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進度、包工期、包材料卸車、包二次搬運。

5.工期: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系統或單位工程的開竣工時間以甲方的施工進度網路表規定的開竣工時間為準。本工程提前完工不獎勵;但因乙方的原因延誤工期視為違約並給予賠償,乙方不得以天氣等不可抗力原因作為免除其因延誤工期應承擔的責任的理由。因工程總承包商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工期滯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工期順延。

6.工程價款:結算價款。施工用水電費按定額機械中所含的電費扣除。工程量以乙方實際完成(經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為準,且工程量必須經由甲方授權的專案經理簽字確認,若更換專案經理,必須有後續專案經理簽字確認單。

價款的內容:價款含人工費、材料費、垂直與水平運輸及無損探傷和熱處理機械外的中小型施工機械費、管理費、施工機構轉移費、利潤、政策性調整、各種保險、各種稅費、醫療費用、乙方臨建、乙方風險、現場因素等全部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7.結算方式及付款:

7.1結算辦法:本工程無預付款,每月25日乙方將月完成工作量報表經甲方施工、安全、質檢等部門簽字後連同驗收單報甲方專案部計劃部門進行結算,由甲方專案部財務部門一個月內支付本月量70%的工程款,因乙方報表或工程總承包商月進度款拖延,甲方付款相應推遲。若工程總承包商對甲方工程竣工結算推遲或甲方已完成工程竣工結算而工程總承包商未付清工程款,甲方對乙方的付款相應推遲。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專案部計劃部門將所有結算資料報甲方本部經營部稽核,稽核後再支付工程價款的20%,剩餘10%作為質量保證金預留(該保證金沒有利息),工程保修期滿時支付。

7.2稅金:工程價款中計取建築業營業稅,建築業營業稅按照國家規定由甲方代扣代繳……

8.現場保衛:甲方負責公用設施的保衛工作,乙方負責其施工範圍內的保衛工作。

9.材料、機械的供應:

9.1工程所用材料由甲方供應部分,乙方在開工前按施工圖和相關定額提前7天報材料使用計劃,經甲方審批後由乙方在甲方現場倉庫領用至施工地點。如果超出核定用量,超出用量部分的材料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結算價款中按市價扣除,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得到補償。

9.2乙方對已領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被雨淋溼、不得亂扔亂放、不得私自攜帶出廠、不得浪費、不得隨意送人,一經發現,除按規定進行罰款外,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結算價款中抵扣相應的材料費用,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無權得到補償。

9.3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供應部分,材料質量應滿足工程要求,並具有檢驗合格證。購買前應經甲方認可方可採購和安裝,否則,乙方應負由此造成返工及器材清除出場的一切費用及因此延誤工期工程總承包商要求賠償的損失。

9.4甲方按圖紙量及20__年版《電力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規定計算,核准後提供給乙方工程所需垂直、水平運輸機械和無損探傷、熱處理機械、乙方包以上機械以外的其他中小型施工機械及工器具。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按工程總承包商要求編制工程進度計劃,處理與工程總承包商的有關往來交涉工作。

10.2負責施工技術交底,質量驗收及現場的施工排程。

10.3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設計圖紙及有關的裝置技術資料,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向第三方轉借。

10.4負責提供乙方施工用水、電源點。施工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最終按定額含量和單價扣除水電費。

10.5負責解決乙方施工用場地。

10.6負責工程款項的撥付工作。

10.7負責安裝、土建之間的協調工作。

11乙方職責:

11.1按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質檢員、安全員及施工人員。

11.2嚴格按照甲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務。

11.3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和甲方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1.4負責辦理施工期間的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並承擔有關費用。

11.5負責交納除建築營業稅外的各種稅費。

11.6及時向甲方報送甲方要求的各種技術資料。

11.7服從甲方的排程。

11.8若在兩個月內甲方未付工程款,乙方應保證連續施工。

11.9按甲方要求組織、安排、發放施工人員的服裝、勞保用品、安全設施及施工用工器具。

11.10負擔自身人員的藥品及醫療費用。

11.11負責施工人員及攜帶工器具的轉移費用。

11.12負責自身臨時設施的搭建及完工後的拆除,承擔其費用。

11.13承擔給第三方造成汙染的責任和費用。

12.工程質量、驗收及安全:

12.1工程執行質量標準、規範執行標準:電力行業現行或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共同商定的有關標準/法規。工程質量及移交驗收標準、規範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以及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包括附件)和設計圖紙、檔案的要求進行,當設計圖紙和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有矛盾時,以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為準;當甲方與工程總承包商所籤合同對某項驗收沒有說明時,執行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和甲方指定的標準。

12.2工程施工中乙方應接受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及甲方、設計院代表和有關工程計劃、裝置安裝代表的指導和質量檢查監督,如發現缺陷時,乙方應及時修復,直至合格為止。

12.3隱蔽工程: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及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即辦理隱蔽驗收手續,合格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4施工過程和驗收中,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專案,分清責任,屬於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叫乙方返工,由此發生的返工損失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5施工安全: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及體檢,乙方應根據承擔的施工專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按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規定》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工程總承包商、工程專案部所有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檔案和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一切乙方人員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或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機械裝置損壞事故和造成第三人的損失,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施工前需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附件二)。

12.6質量保證期: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的工程的質量在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甲乙雙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一)。

12.7質保金返還:質保期滿,無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清;如有因乙方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則甲方根據實際損失扣除;如該質保金不夠償還乙方施工質量所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力。

12.8技術及質量要求:具體技術及質量以甲方專案部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書面要求為準。

13.甲方承擔的風險

甲方工程中與本工程有關的情況:

13.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為;

13.2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廢料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核成分爆發後的有毒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汙染。

13.3由飛行器及以聲音或超聲速飛行物產生的衝擊波壓力。

13.4暴亂或騷亂及次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於乙方的僱員及甲方或由於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14.乙方承擔的風險

乙方的風險是指除第13.款所列甲方承擔的風險以外的所有風險。

15.罰款:

15.1如乙方沒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單項工程施工任務,乙方應承擔該單項結算價款2%的違約金。

15.2如因乙方施工中施工失誤造成甲方損失,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16.現場管理:

1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參加由甲方召開的計劃排程會,按時彙報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對各方配合要求、存在問題、解決辦法等問題。

16.2對乙方參加工程的各類人員,凡因個人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影響或損失,與外單位配合不好,扯皮、推諉、刁難,不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應積極配合。

16.3凡是已取得工程總承包商或甲方同意的設計變更,乙方必須執行。

16.4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清理現場,保證工作場地清潔整齊。

16.5雙方在現場必須做好各自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工作,衛生保健工作,杜絕人員傷亡和裝置事故的發生。

17.合同執行中的終止:

17.1甲方出於下列原因,可以有絕對的自主權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17.1.1開工之前的終止:開工指令發出之前,工程總承包商終止與甲方的合同時,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17.1.2開工通知後的終止:開工通知發出後工程總承包商終止與甲方的合同時,甲方將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有權接受相當於下述金額的補償外,無進一步的追索權。

17.2當甲方終止本合同後或終止本合同部分專案,則乙方應立即中止與本合同有關的對甲方所作的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

17.3因乙方違約的合同終止:

17.3.1根據甲方發出的正確通知,下列情況屬於違約:

(1)乙方拒絕或不能按時執行工程中的重要部分;

(2)乙方拒絕或不能提供足夠的熟練工人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時完成工作。

(3)乙方無視或故意違反法律或有司法權的任何公共部門的法令。

(4)乙方實質性違反本合同的其他行為。

17.3.2無論何時,本合同因乙方的違約而終止,乙方不會得到更多的補償,直到工程完工並被驗收,乙方無權得到更多的付款。

17.3.3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不影響乙方對甲方的違約責任。

17.3.4甲方有權根據其實際情況終止本合同。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同意不向甲方索賠。

19.合同失效:甲、乙雙方財務往來結算完畢時合同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糾紛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糾紛,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由合同的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簽訂地:平頂山華龍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或平頂山市湛河區。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三)

立協議雙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規範,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將勝利油田錦華西區一期98#樓的所有室內抹灰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加快工程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錦華西區一期98#樓所有室內抹灰工程。包括:砂料過篩、拌料、粉刷前牆體澆水、安裝牆體節點防裂網、成品養護、樓面清理(除塔吊、攪拌機外所有需要的小型工具自理,)。

二、雙方責任

施工前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交底及各樓層、各戶開間尺寸平面圖。乙方簽字認可後將按此圖控制各戶開間尺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程。

三、工期:

工期從粉刷之日起算,所有工作量必須在天內全部結束。如不結束,我專案部將按每拖延一天罰人民幣伍佰元。拖延一週以後每天罰人民幣伍仟元。

四、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確保自己所粉刷的牆面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範》和《建築房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要求;牆面不得出現紋縫、空鼓起殼、起砂、開間尺寸偏小等現象。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成品檢查將進行逐戶驗收,有不合格及時返工。

五、工程分戶驗收: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每天跟蹤檢查,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以免浪費材料。工程交戶驗收時,將由甲乙雙方組織,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質監站以及各住戶進行分戶驗收,必須保證全部驗收過關;若出現質量問題,住戶不接受,乙方必須在限定時間內(不超過十天)與住戶將問題解決:涉及返工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住戶驗收合格。

六、文明施工:

乙方進場人員必須嚴加管理,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事情,如:打架鬥毆、偷竊、酒後鬧事及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正確安排,打架每人每次罰款500-1000元,偷竊按其價值的10倍賠償並開除。生活區衛生及設施由乙方負責。

各種抹灰材料要愛惜。嚴禁材料浪費,工程中所浪費的材料,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材料兩倍的價錢,乙方施工期間必須做到工完料淨、機械及料斗整潔。施工現場及樓面在粉刷結束後不得有任何垃圾。禁止隨地大小便。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七、安全責任: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50元;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50元;嚴禁酒後上班,違者罰款100元並驅逐出工地;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機械、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牢固樹立好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意外事故,一切經濟賠償、連帶經濟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八、價格及付款方式:

該工程按實際抹灰成品面積每平方米7元結算。施工期間付部份生活費,按實際工程量的30℅支付,施工按時結束後,經房開公司、監理公司、專案部初檢合格總工程量80%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分戶驗收合格交戶後憑所有住戶簽收的合格單一個月後結清。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不服從甲方管理或質量不合格等事項而引起工人故意鬧事停工或中途(抹灰未完成)撤出工地,甲方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所有涉及民工工資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涉。另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乙方施工,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執行: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畢後自行終止,望雙方共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否則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罰,如發生糾紛,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可上訴東營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處、財務處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政策法規;為明確雙方責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主體鋼筋。

1、乙方分樓號編制鋼筋用量計劃,提供一份詳細的鋼筋明細表;

2、施工內容包括圖紙範圍內主體鋼筋內容,既施工現場所有的鋼筋配料、加工、製作、綁紮、對焊、套絲、鋼筋到場卸車、分型號堆放整齊、防雨雪的覆蓋等,所有工序環節必須保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質檢站驗收合格。

三、工程單價:

1、本工程負一層、負二層及標準層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結算;基礎按580元/噸結算;所有車庫部分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80元結算(基礎不單獨結算);整個屋面、花絮部分按標準層面積的60%結算,本單價後期不再調整。結算面積按照圖紙標準規定的工程計算規則計算(包括電梯間)。

2、甲方準備施工機具:彎曲機、切斷機、對焊機、彎箍機、電焊機、套絲機;乙方準備施工過程中為確保安全所需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等。

3、本承包價格只包含施工所需綁紮絲、水泥墊塊,其他輔材乙方不負責。

四、施工要求:

1、總工期:自月年日,具體分項施工日期以甲方現場安排的進度計劃為準。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進度要求及勞動力投入計劃進行施工。

3、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緊密配合,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材料管理及施工機具的使用: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須根據工程進展將所需的材料計劃提前五天上報甲方,經甲方相關人員稽核後購置所需材料。

2、乙方領用材料,須經甲方批准,由施工員、保安員、領用人員辦理簽字記賬手續後方可認領。

3、每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對施工中所用材料進行核算,對超出預算部分,乙方按照剩餘原材料價格的1.2倍賠償甲方,此費用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須達到濱州市文明工地及省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及驗收時,乙方須配合甲方整理現場。

2、工程施工中,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防火、防盜等有關規章制度,本工程現場嚴禁煙火,嚴禁亂動配電箱,否則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文明施工,嚴禁隨地大小便,亂拋雜物,保持作業面清潔、衛生,垃圾一日一清並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堆放,否則造成的清理費用由一方承擔。甲方對施工現場整理不滿意時,甲方派人負責整理,費用按200元/工日從乙方分包費用中扣除。

4、乙方進行高空或危險作業時,必須按照國家操作規定執行,覺不得擅自作業、違章作業。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專案,若乙方施工的主體框架工程質量經甲方、簡歷及建設主管部門驗收達不到規範要求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暫扣相應單位工程應付的工程款,待乙方整改或返工後經驗收達到相應國家質量標準時再付,整改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及工程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工程款結算乙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單據(明細表)為準。

3、工程款結算單位對施工進度割算審定完成、工程款到位後,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給予乙方撥款:地下負一層完成、地下負二層(正負零)完成;主體階段按照六層完成、十二層完成、十八層完成(含花架)完成共五次撥款,每次撥款至完成建築面積割算工程價款的80%,主體框架全部完工並經甲方、質檢站驗收達到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到總價款的100%。

4、在施工過程中如因設計變更、建設單位及甲方額外要求施工的專案,由甲方專案經理簽字認可的單據為準,進入工程總價。

八、甲方職責:

1、甲方根據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要求安排施工進度,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實行統一管理。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兩套圖紙,並根據圖紙和規範要求進行現場技術交底。

3、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材料。

4、根據合同所述以及工程進度,甲方應及時撥款,由於甲方撥款不及時,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

九、乙方責任:

1、乙方進場人員必須帶身份證及影印件,進入工地後必須把施工人員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上報給甲方。未成年人及55歲以上老人嚴禁參與作業,凡患有心臟病、冠心病、高血壓、精神病、身體殘疾等不宜從事施工操作的人員嚴禁進場施工作業。

2、乙方須嚴格執行甲方與建立單位的各項規定,按甲方編制的工程進度按時完工。

3、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各級領導安全文明檢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乙方施工人員一定要認真組織材料計劃,乙方所提材料計劃以書面形式提前報甲方材料員;乙方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控制廢料比例(按國家規定),超出部分按原材料價格扣款;堅決杜絕工人將剩餘加工成型的成品料隨意剪斷扔至廢料堆的惡劣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如出現剩餘成品料應分類堆放整齊並上報甲方管理人員,由甲方管理人員決定材料如何處理)。

5、乙方人員嚴禁打架、鬥毆,發生一次打架事件每人罰款500---5000元,並承擔一切後果,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發現有偷竊工地材料、工具、物資者,每人每次罰款3000元,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生效,工程竣工後,所有款項全部付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8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發包單位:(甲方)

四、承包單位:  (乙方)

五、工程承包專案:甲方將道外二十道街危房改造地下車庫消防電及電氣工程發包給乙方。

六、開竣工時間:開工20xx年6月15日。計劃竣工20xx年10月31日。

七、承包費用:以定額人工費計算方式為依據。參照20xx定額標準,執行20xx年哈爾濱市建委下發人工費調差3號檔案。以定額人工費(A)×1.2為工程承包費用。

八、機械費:承包工程所用的機械裝置由乙方自備,應由甲方按定額機械費支付乙方。如甲方提供機械,由乙方承包機械費中扣除。

九、工程質量:

1、乙方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消防驗收規範施工,按小區的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2、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十、工程款撥付方式:甲方按每月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月結算)支付乙方70%承包費用,包括機械費用,餘下的部分待交工驗收後一次付清。

十一、材料供應:施工中所有材料均由甲方供應,乙方根據工程形象提前一週將材料計劃報予甲方,如甲方不能及時將材料進場,而影響工程進度,由甲方負責(包括人工費)。

十二、工程預算、結算由乙方參加編制並參加結算。工程結算由甲方組織乙方各預算員與建設單位或審計部門核對最終完成結算工作。施工過程中進度內業報經營部門稽核後方可報到甲方,甲方應按工程形象撥付當月工程款。

十三、關於相關費用問題:

1、乙方與土建發生的配合費用由甲方解決負擔。

2、臨時設施費按相關定額計取。

3、工程套項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套用,或消防定額沒有的可參照其他相關定額。

4、工程的驗收由甲方牽頭,由乙方協助,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5、工程施工中如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雙方負責,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6、以上原則性規定,具體專案如特殊情況以承包合同條款為準,以上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7、簽字蓋章後,法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19

名稱: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名稱: 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分包事宜協商一致,於 年 12 月 4 日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機房

2、工程地點:杭州市

二、分包範圍

機房系統工程( )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年11月15日

2、竣工日期: 年12月31日

3、乙方應當按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4、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按合同金額1%/日支付違約金。

四、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乙方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該驗收申請後經業主確認後組織竣工驗收。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整改;整改期間,工期不予順延。乙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資料,數量由甲方根據工程情況確定。

5、驗收期限為乙方完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如超過一個月甲方仍無法組織驗收,則視同驗收合格。

五、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

1、本合同金額(大寫)為: 圓整 (人民幣),如工程量發生變化,以雙方工程結算確認的金額為準。

2、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相關工程款後十個工作日內憑乙方提供的收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前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不承擔質保金,工程結算完畢後乙方一次性提供給甲方全額工程發票。

3、乙方收取工程款的指定帳號: 。

七、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合同解除

8.1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故意損害甲方名譽或有其他行為導致甲方名譽受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3 甲方因上述兩項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此專案的預期利潤。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

若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金額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且每延期壹天應支付乙方應付款0.1%的滯納金,總滯納金金額不大於合同額3%。

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與大樓裝置安裝等單位的關係協調,若未及時協調好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誤工工期不得超過5天,若誤工期超過5天則每超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誤工費每天1000元,總延誤罰金不超過合同額3%。

甲方因更改原設計超出5%以上而造成多餘的預算內材料,甲方須承擔多餘材料的運輸、搬運費用(按實結算),並同時承擔多餘材料價值10%的搬運退貨折舊等費用。

(二)、乙方:

若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每延期壹天支付甲方合同總金額0.1%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額3%。

工程質量確保優良,若由於用材及施工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返工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乙方必須按合同附件清單提供材料,若有更改須提前通知甲方並得到確認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認可的非合同內容材料甲方有權不予使用,以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爭議解決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後生效。甲方在承接本專案過程中向業主所作的一切書面承諾,包括但不限於投標書、評標意見、合同及其附件,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約定的或約定與前述檔案不一致的,以前述檔案約定內容為準。

甲方: (章)

授權代表:

乙方: (章)

授權代表:

年月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0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本著公平、互利和誠信、等價、有償的原則,為共同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組織及管理工作,正確處理責任經濟關係,分清職責,圓滿地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一致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條款,雙方嚴格履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分包工程專案及名稱:

安全技術要求:教育工人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內要遵守校區內的各項的規章制度。不準在校區內亂竄擾亂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治安問題由乙方負責。在校區內不準酒後作業。操作前應檢查有無不安全因素後方可進行施工。

按定額結算,轉賬支付,按形象進度結算撥款(人工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因患病或非因工傷、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對現場的施工組織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2、 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 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總包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 總包單位負責人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控,對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5、 分包方隊伍進場後要經過總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訓。

6、 分包方使用總包方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應辦理交接驗收記錄,有義務保護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 總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裝置、工具及生活設施,提供合格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 分包單位要設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人員對生產安全進行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合同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工程發生的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意見不一致時,可協商解決。

10、 分包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內容規定。

11、 分包單位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工完場清。

12、 甲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人員,確保機械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配合工作,費用乙方負擔。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裝置工具和操作人員,由乙方驗收後管理使用。

13、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4、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①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②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專案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③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④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①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②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③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④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⑤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⑥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⑦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 工材料及機具供應

1、 甲方供應的安全防護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證,乙方應按實際需要領取,超出部分乙方負擔。

2、 乙方直接採購用於安全生產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使用。

3、 甲方供給的起重裝置、攪拌機、鋼筋切斷機、砂漿機、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須有合格證,安全裝置齊全,經檢驗後方可使用。

4、 乙方自備的其它工具應完好合格。

5、 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後即還,如果損壞或丟失,乙方賠償損失費用。

六、 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哈市政府、哈航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七、 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負責事宜:

1、 在未進入施工現場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紹信,鄉政府以上介紹信,營業執照,施工資格證書,辦理跨地區通知書及臨時許可證,提出施工人員名冊。

2、 乙方組織的勞動力必須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且身體健康、技術較好、無劣跡。

3、 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操作規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愛護國家財產,服從管理,完成任務。

4、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不準任意增減調動,確因工程量增減或變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調動。乙方在施工中增減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及時填寫增補人員名單。

八、 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哈爾濱市平房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按施工建築面積及總包單位確定的目標為準。

十、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責任人: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將 工程(第 合同段) 工程交由乙方來施工完成,為了完善施工管理程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該工程在保安全、保質量的前提下按期完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共同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工期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

(1)清單專案中的所有內容(工程量如非變更,均以業主簽定工程量為準)

二、工程工期

工期要求: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和時間

第二條 乙方完成施工應具備的條件

一、乙方應具備滿足工程要求的施工管理經驗並具備滿足工程要求的的機械裝置。

二、乙方人員應具備經過培訓的上崗資格。

三、乙方施工人員及機械裝置名冊報甲方備案,

第三條 工程承包價格(含稅)

一、見清單承包單價表(詳見附表);

第四條 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完成工程量經專業工程師 技術負責人 、計量工程師 及計劃經營部 、專案經理 根據業主計量工程量共同稽核簽字後,作為結算依據。

二、甲方每月按業主實際計量審批款的70%支付給乙方

1、扣除公司供應的各種材料費用;

2、達到質量標準),待工程完工扣除保脩金後,餘款按業主付款情況進行支付。。

三、乙方發放工人工資的花名冊須報甲方稽核,在甲方的監督下發放到個人。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質量要求:質量評定93分以上

二、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業主指定的質量等級(93分),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處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的質量原因造成業主對甲方停工、罰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甲方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乙方自負、費用自理。

二、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由乙方自理,甲方可協助解決。

第八條 材料管理

1、必須向甲方提供“三證”齊全的材料,違反要求甲方對乙方處以合格價的10%的罰款。

2、乙方所購材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材料進行抽檢,對不合格的材料有權要求其換貨。

3、施工機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班組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隊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保修

1、乙方施工的工程保修工作由乙方負責,保修期 按業主指定期限 ,在保修期內,乙方必須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到達,否則公司另外派人進行維修,維修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五倍進行支付,並從維修款中扣除。

2、保脩金:按結算價的 %扣留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

乙方對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履約保證的方式為:裝置、機具到場做為抵押。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專案,不得分包,若發生分包行為,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以違約行為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如為擔保,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工程造價 20 %的違約金。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經甲方與監理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經甲方下令整改後,仍沒有改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三、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完成工期、滿足質量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承包工程造成價_2_%的逾期違約金。並對甲方的信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被曝光,發生上訪,引起民事糾紛等),履約保證金全部不予返還(如為擔保,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由乙方承擔工程造價 20 %的違約金。

四、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路基隊在施工路基期間,所屬段落內結構物基礎開挖必須無條件配合構造物施工隊完成,故意拖延不配合的,一次處罰20xx元。

2.各路基隊所屬段落內的結構物臺揹回填由各路基隊施工。

第十四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解決不了的,可交公司計劃經營部協調解決。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三、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2

總承包單位(甲方):————————————公司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穿到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加強安全管理,減少傷亡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分包內容:

二、責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分包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措施的落實,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稽核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資格和專項施工方案,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自覺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遵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分包工程專案的安全工作負責。

2、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安檢人員和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及時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強對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分包工程專案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現場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根據本分包工程專案的特點,負責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根據施工進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業人員,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5、提供的防護設施及施工裝置,應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6、對甲方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須書面報甲方批准。

7、必須使用甲方推薦的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設施,嚴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並監督、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8、執行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為現場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齡超過55週歲的作業人員。

9、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上報甲方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裁定

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任何一方對裁定結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根據分包工程特點約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順利完成 施工,經甲、乙方雙方共同商議,甲方將該工程木工單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木工分項工程包工。

二、承包範圍:從開挖放線至室外砼散水施工的所有木工方面的工作。

三、施工內容:包括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1000元內的工

四、人員要求:承包人要求住施工現場,

施工配備:一個技術人員配合施工員施工、二個安全員配合甲方安全文

五、施工機具:除垂直運輸機械、施工用電、照明設施及施工用水主管道以

六、承包單價:

1、木工單項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鋼管支撐材料,乙方包人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治安保衛、包木工輔材、包木工機械裝置、包木工工具、包木工班組事故處理費、包高溫人工降溫費、包內架搭設和模板、木枋工程,包括卡具、鐵絲、鐵釘的購置和安裝、。主樓按模板展開面積包乾: 元/M2,(模板展開面積: 元/M2,主體首層超高層按 元/M2

2、合同總價款根據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按雙方約定的單價和結算方式據 實計算。

注:乙方如中途退場結算:按雙方約定的結算單價50%結算。

七、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嚴格執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八、施工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範圍內所完成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要求、現行施工規範要求及甲方下達的技術交底要求。

2、本工程質量標準優質,質量優良、安全文明施工優良。

九、管理要求: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排程,按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保質、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十、安全質量事故的處理: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如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違章操作,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一、文明施工要求:乙方進場後,必須遵守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隨時派人對施工現場及建築物四周圍進行清理,每樓層或段施工完後,必須派人及時清理乾淨,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結算辦法:乙方形象進度完成後上報工程量,經甲方檢查合格後,15日內按合同約定付款方式付款。

十三、付款方式:地下室封頂付至形象進度工程款的60%,主體結構至5樓

十五、乙方義務: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班長及技術員每天按時上班,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放線、放樣、抄平自檢工作,與其他班組配合施工,協助甲方工作。

十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不按期付款給乙方,延期一個月後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賠償乙方損失費500元。

2)乙方違約:

a.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設計施工圖紙及變更要求和現行施工規範要求進行施工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負責任一切返工的經濟及工期損失。

b.如違反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不聽從甲方安排調動或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確定其他施工隊伍進場,所發生費在乙方承包總價中扣除支付。並不給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不付餘款。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施工,按乙方違約處理。

c.乙方因勞動力不足或施工人員操作技能達不到質量要求造成停工、延誤工期,甲方有權勒令其退場,終止合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d.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責任,則工期順延,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 實際損失。

e.乙方現場負責人,未經甲方許可,自行脫崗或不參加甲方通知的現場生產

f.現場堆放材料不服從甲方指揮或不按平面佈置圖堆放的,每次罰款500元; g.故意浪費甲方現場材料的,每次罰款200元,不按安全要求管理自身施工隊伍,私自接線,燒電爐每次罰款5000元,電爐沒收。

h.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甲方、監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圖紙會審紀要、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按合同約定完成全部承建內容。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指令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質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上述情況下,甲方有權另擇施工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十七、其他:

1、乙方領取的安全帽完工後返還甲方,如有丟失或損壞按10元每頂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裝置,乙方安排專業人員操作,並承擔其費用。

3、職工食堂乙方自理,不允許用電煮飯、燒水及取暖,如查有使用者,每次按500元罰款,並收繳其用具。如用電煮飯、燒水及取暖由乙方自行安表付費。

4、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作,而乙方拒絕施工,由甲方安排其他人員完成,按實際發生用量總額的2倍,由乙方每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5、剪力牆防水絲桿、後澆帶鐵絲網材料由甲方提供。

6、木工內架搭設時嚴禁搭設在外架上面,如發現木工有此現象,每次處罰人名幣3000元整。

7、各分包工種應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施工任務,施工現場嚴禁出現打架鬥毆現象,如有打架鬥毆現象,所有參與者工種帶班處罰3000元人民幣,當事人直接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8、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金五萬元整(50000元),地下室負二層封頂之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如乙方不按甲方規定時間進場,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合同自動作廢。

9、 所有因木工跑模原因造成的鑽工及混凝土鑽面的修補由木工班組自己承擔,如造成大面積跑模,由木工自己清運跑模的商砼,並按浪費掉的商砼方量以每方商砼購買價補償甲方。

10、維護民工的合法權益,嚴禁拖欠民工工資,乙方內部的勞務糾紛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杜絕由勞務糾紛引起的投訴、上訪行為,嚴禁將勞務糾紛推向社會,如發現因勞務糾紛引起的投訴、上訪行為,乙方無論對錯,甲方將處以50000元的罰款,如發生惡意拖欠、剋扣民工工資行為,導致民工集體在建設單位、勞動部門或向媒體投訴等行為者,發生一例,甲方將對乙方承包人予以50000元經濟處罰,無需乙方認可。

11、每次商砼澆築的時候,木工班組必須安排人員照模。如有發現澆築商砼時無人照模,每次罰款500元整。

1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 電話:

乙方代表: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後續工程分包合同書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協議。

一、承包內容:經甲方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吉紳汽車配件廠一期道路施工中的雨、汙水管鋪設、路基路床平整、水泥路面澆築、路牙安裝要求承包給乙方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按規範施工。

二、價格:

1、雨汙水管鋪設φ200—φ300的每米12元,φ400—φ600的每米15元(包括平整、運沙、填沙、安裝)。

2、砌築汙水圓井02S515-19每座450元,02S515-20每座650元,汙水方井02S515-99、100每座200元。

3、砌築雨水圓井02S515-10每座450元,02S515-11每座650元,砌築雨水小邊井每座80元。

4、築40公分灰土每平方米13元,平整路基路床每平方米2元,澆築22cm厚混凝土路面自拌料每平方米18元,若用商品混凝土每平方米16元(包刻紋、切縫、灌瀝青、路面養護)。

5、路牙安裝每米8元(包括護牙、扣縫),過路管安裝每米10元。

三、所有款項安裝結束後付給。

四、施工質量要求:按圖紙要求及國際建築標準設計圖集規範施工,

五、工程進度:本期工程施工進度要求為一個月,乙方必須滿足甲方進度要求,確保作業人員數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造成業主對我方罰款等,我方將按同樣比例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施工安全: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工程專案部及甲方的指揮、領導與管理,如不服從,甲方有權終止協議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自負。

2、乙方進場人員確保身體健康,所有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及酒後上班,嚴禁在操作過程中嬉笑打鬧。材料、工具不得亂拋亂扔,吊運材料、工具時其下方均不準站人,乙方因違反操作規定而發生的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七、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遇到施工中各類問題,應積極會同甲方共同協調處理,並服從甲方施工人員安排,若未服從施工人員安排,施工人員有權對其處50-20xx元罰款。嚴禁同現場其他人員發生打架鬥毆及隨意拉電等現象,如有發生,按發生一次罰款1000元。

八、甲方提供挖機,乙方人員自備生產中所需要的工具。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