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
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 。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
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
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有限公司
代表: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
企業管理
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
保險
、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__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底薪+提成_______。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合同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合同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合同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續訂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員工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員工手冊》旨在為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資訊。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資訊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路釋出招聘資訊,並同時將招聘資訊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影印件進行稽核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影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稽核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偽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稽核,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稽核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裝置、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檔案、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專案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式、文字、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核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資訊,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入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為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為: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3:00-17: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2:30-17: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為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裡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為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核算,經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1天(5月1日)
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許可權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檔案。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眾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 員工戶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檔案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為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為績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為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為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為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為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印表機、傳真以及照明裝置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路傳送檔案,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核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為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X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專案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核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稽核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為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許可權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為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稽核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專案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專案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6、有重大洩密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裝置、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裝置,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為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為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甲方(借調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開展需要,經與乙方友好合作、協商,現向乙方借調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甲方產品生產和產品研發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簽署本協議。
一、借調人員
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借調人員主要包括研發、工藝和生產操作等,其中技術研發_____人、工藝技術_____人、生產操作_____人(人員名單和簡歷附後)。
二、借調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個月。如借調時間調整,由甲方雙方協商確定。
三、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借調人員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規章制度對借調人員進行管理和考評。借調人員如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按甲方規定檔案對借調人員進行處罰;借調人員如不能勝任甲方工作需要或嚴重違紀,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由乙方進行處理。
2、借調期間,甲方應對借調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知識、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3、甲方須根據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借調人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保護設施、勞動條件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需的勞動工具。
4、甲方應承擔借調人員借調期間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及借調往返交通費用及其他補貼費用等。
5、根據甲方工作進展,甲方有權安排借調人員進行加班加點工作,但需給予必要的休息時間。
6、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事故主體單位為甲方。除應由國家社保賠償的部分外,其它涉及應由勞動關係隸屬單位承擔的治療、康復、補償等其它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向甲方提供借調人員的準確人事資訊和工資資訊。
2、負責借調人員的工資福利發放,按期為借調人員繳納各項社保費用,並代扣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
3、負責對借調人員工作情況的瞭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調人員提前返回的,應提前告知甲方。
4、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享受乙方同等醫療、住房、子女入學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調整工資或職級體系,借調人員仍同等享受,調整依據可由甲方提供。
5、借調期間,如借調人員與甲方發生法律糾紛或經濟糾紛,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需協助處理糾紛。
五、費用及結算
1、借調人員的工資費用(含各種社會保險),由乙方每月先行墊付,並將相關資料(借調人員的工資標準、社保基數等工資資訊)提供給甲方,由甲方轉賬支付給乙方。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借調人員的各項費用,從借調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實際借調時間予以結算。
六、其他
1、借調期間,借調人員差旅補貼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並由甲方給予報銷。
2、借調結束後,如甲方、借調人員或乙方同意延長借調時間,由三方協商簽訂續借協議。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其他約定,雙方可另行約定,以作此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
甲方(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規定,就甲方的商業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開的、專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質的資料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產品價格資訊、供應渠道、客戶資源資訊、財務資訊、尚未公開的重大投資決策、對外所籤經濟合同等有關甲方利益或甲方產品的資訊);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發設計的設計成果;
3.甲方已有的設計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為甲方客戶服務時獲得的雖屬他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商業資訊。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乙方相應的薪資、獎金及福利等待遇。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設計研發,並將設計研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的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5)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方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方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用可以從乙方的薪酬總額中扣除;
(6)乙方的保密義務不以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係終止也終止。
三、乙方的競業限制條款
1.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均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所有檔案、記錄、資訊、資料、器具、資料、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資訊不外洩,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的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在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內工作;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3.在上述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 元的經濟補償。
4. 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除甲方對外公開外,乙方均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保密內容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擅自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責任。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此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除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取消及收回有關待遇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 30000元的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實際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行賠償差額部分。
“實際損失”標準為:
(1)實際損失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前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實際損失以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
2.若乙方違反此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合同(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員工合同(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限。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2、甲乙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際每週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嫁,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勞動報酬
1、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2日。
3、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益,
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規定執行。
2、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後工作事假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12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由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一招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應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願繼續工作,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銀河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20%,合同期滿不賠償。如乙方處境培訓,培訓費專案包括:
6、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旅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使用勞動爭議程式。
2。勞動爭議的程式為: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乙方不服仲裁解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標準文字報上級有關部門:勞動局人事局和總工會備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次簽訂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員工合同(三)
甲方:南昌勁網*技有限公司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有效期一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業務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工資見商務代表工資標準表。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每週休息一天,法定節假日按法定節假日休息,公司不定期組織統一娛樂活動。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100%遞減;服務(工作)滿一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新建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務合同範本
公司借款合同
美髮店員工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鑑於此,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幹,包括所屬(控股)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 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兌付。
第四條 借款的程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後,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 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後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折抵創新後一年工齡(具體計算方法見《方案》)。
第七條 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 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 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餘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並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餘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利息按國家規定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一、甲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位置文明用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攜帶的物品應當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2、據實結算各項費用,並在餐後即時將未結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如造成乙方設施、裝置、餐具等損壞的,甲方應當在結算時一併賠償。
3、如需在乙方經營場所內開展布展等活動的,應當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菜品、酒水及服務,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並保證食品及用餐環境的衛生和安全。
2、對其同意的甲方布展等活動,應當提供便利條件。
3、除雙方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來用餐,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經允許在乙方經營場所內擅自開展布展等活動的,應當及時清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供的菜品、酒水、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變更主要訂餐事項而未按照合同約定提前通知對方,或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發生重大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臨時停電等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雙方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六、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任務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
1、實行綜合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應根據甲方的供應商場分配給乙方的合理勞動時間或任務的要求靈活安排。但是每週保證________天休息。
2、休息休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五、勞動報酬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2、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六、社會保險福利
1、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繳納和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
2、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3、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3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資訊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5、乙方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為,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辭職權,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及相關條款以甲方離職管理辦法為準。
2、如乙方和甲方訂有培訓服務期協議且在服務期內的,且服務期超出本合同終止期限的,則合同終止日期變更至服務期截止日。
3、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辦結之前,暫停結算乙方的薪資福利及費用等。乙方須待離職手續辦結後申請辦理暫停的薪資福利及費用支付。按規定應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乙方辦妥離職手續後予以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證明、或使甲方無法將離職證明及時送達乙方等情況,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退工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收到本合同後,應至少於三天內當面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簽署,則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時間以乙方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為準。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協議與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7、甲乙雙方認為本合同有無效情形的,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為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為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尊敬的領導:
本人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實行剖腹產手術生育寶寶,並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休滿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
在此期間得到院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和照顧,使我順利度過這一時期,深表感謝!目前產假已結束,但由於寶寶才三個月大,且一直是母乳餵養又不肯吃奶粉,白天上班期間寶寶多次需要母乳餵養,影響了正常的上班。
同時生育後本人身體恢復狀況不佳,精神狀態也不是非常穩定,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
據此,我和我的丈夫對此難處深感百般無奈。
為了不耽誤醫院各項工作的開展,本人現申請休哺乳假5個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懇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為了保護公司擁有的各項資訊的合法權益,維護和促進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發展,並同時依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及員工雙方當事人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公司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的有關事宜,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認為每一位員工均是公司的主人,為此公司將毫無保留地為每一位員工提供履行崗位職責的一切可能條件。
二、雙方確認,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_________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而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_________公司享有。
三、_________公司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員工就依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_________公司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1.無論是受聘期間或離開公司以後,保守公司有關機密是每一位員工的義務。除此以外,公司嚴禁員工利用此類資訊謀取私利。
2.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_________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3._________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_________公司的或屬於第三方但_________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4.以下提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均屬於保密範圍,員工沒有預先得到天津市_________通訊有限公司的書面准許,不得傳播、影印、借出、洩露給其他人屬於保密的資訊。同時,在其他人面前使用這些資料時,不洩露給他人:
(1)員工在公司期間,無論是工作時間或業餘時間,利用公司或公司資源所獲得的與公司利益有關的一切成果:資訊、資料、技術、資料、記錄、技術文件、工具及源程式等,均屬公司財富,屬於保密範圍;
(2)凡封面、首頁或頁面上已明確標有“密件”或“保密”字樣的公司檔案與資料;
(3)員工應嚴格遵守的各個專案研製過程中的管理規定;
(4)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與資料,人事制度與資料,其他制度、資料與記錄,均屬保密的範圍;
(5)公司內部網路上的所有資訊,屬於保密的範圍;每個員工的內部網路帳號及密碼均應嚴格保密;
(6)客戶的檔案資料、公司的營業戰略和經濟效益、市場計劃及產品推銷以及尚未公開的公司產品、服務或技術,均屬保密範圍;
(7)客戶透露給公司員工的資料,或公司給某客戶的價格等,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只要明顯屬於私密性或機密性者,應予保密,不得透露給公司內外非經授權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與政府、客戶合同時可以得到的一些祕密材料並加以利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傳播、處理和控制這些材料的有關法律、公司規定和合同要求。
5.員工在為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員工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員工應承擔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6.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客戶祕密資訊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或客戶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價值,員工應在離職時,或於公司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7.新員工在培訓期間,必須學習公司有關安全、保密的制度,經培訓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權要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不簽署協議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1.員工在任職期間,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研發、銷售、運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2.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單位就職(包括兼職);
3.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後2年不自辦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企業或者從事與_________公司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
4._________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經考慮了員工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其任職期間的工資已含有競業限制補償費,故而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1.員工如有違反第四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視違約情況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於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且公司有權不經預告解除與員工的聘用關係;
2.員工如有違反第五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一次性向_________公司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_________公司;
3.員工因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視造成情況向員工索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4.員工的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費,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無法完全表達公司認為員工應當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規的意願,公司無法在本協議中對所有與本公司及其全體員工有關的法律提供一個面面俱到的解釋。因此,員工應當提高自身的責任感,努力熟悉與自己職責有關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規章制度。公司保留對本協議的解釋權。
八、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上述約定不影響公司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僱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借調合同
甲方(借用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乙方(借出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丙方(員工): 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現住址:郵政編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方法,甲方招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鑑定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元)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每月30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無。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根據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促銷員作業,可能產生無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財務的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責任人及實際管理者
經雙方確認,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為甲方。
第二條聘用
經雙方確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財務職位。
第三條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1、經雙方確認,乙方擔任甲方財務期間,一切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分配進行。
2、乙方有權利拒絕幫助甲方利用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於此,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幹,包括所屬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根據《方案》的規定,借款人的購房補貼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全額/差額補貼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於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兌付。
第四條借款的程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後,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後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折抵創新後一年工齡。
第七條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餘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並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餘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
管理
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接下來的相關資料是:
試用期合同
範本
公司聘用合同範本
本《員工手冊》旨在為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資訊。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資訊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路釋出招聘資訊,並同時將招聘資訊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影印件進行稽核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影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稽核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偽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稽核,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稽核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裝置、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檔案、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專案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式、文字、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核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資訊,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入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為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為: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30, 下午13:____________00-17:____________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____________早上8:____________30-11:____________30, 下午12:____________30-17:____________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為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裡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____________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為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核算,經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日:____________
元旦:____________1天(1月1日)
春節:____________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____________1天(5月1日)
端午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____________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____________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許可權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檔案。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眾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____________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____________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____________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 員工戶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檔案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為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為績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____________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為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為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為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____________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為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____________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____________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印表機、傳真以及照明裝置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路傳送檔案,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____________
獎勵分為:____________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為:____________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核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____________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為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____________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本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專案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____________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核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____________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____________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稽核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____________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為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許可權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為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稽核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專案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專案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____________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____________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____________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6、有重大洩密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____________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裝置、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裝置,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____________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____________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為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為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20__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範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祕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體;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資料資料、計算機程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路、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祕密檔案、電腦軟、硬體等;
協議
乙方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洩露甲方祕密、資訊;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資訊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祕密,舉報洩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洩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補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稱“甲方”)
員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稱“乙方”)
下列條款與條件經雙方一致協商制訂,若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修訂並由甲乙雙方簽署生效。
一、適用範圍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觸公司技術或銷售祕密的員工。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範圍的工作內容提供方便。
2.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創造和應用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3.甲方在乙方離職時發放“離職補償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項條款。獲取“離職補償金”條件:當涉及違反甲方紀律而被處分,處罰或被解僱的乙方不在獲取“離職補償金”範圍內。
4.“離職補償金”發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後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後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甲方商業祕密、資料、資訊。
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路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乙方在離職前可以得到甲方給予的“離職補償金”作為須遵守以上條款的補償。
四、註釋: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公司
1.行業的相關公司。
2.可利用甲方軟,硬體核心技術的相關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戶資料及銷售網路,渠道的相關公司;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合同,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時,甲方視情節輕重處理,處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萬的罰款。
乙方違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得全額“離職補償金”。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名詞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簡稱《民法典》。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民法典》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關;
三、根據《勞動法》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民法典》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為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為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閱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公司員工內部退養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特就乙方內部退養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退出工作崗位,實行內部退養。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如有與勞動合同不一致的內容,屬於對勞動合同的變更,雙方同意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二、內部退養期限
內部退養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勞動關係(合同)解除之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國家規定,以同等條件在職員工的標準為乙方繳納應由單位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代扣代繳乙方應承擔部分並按規定計人個人賬戶;
2.雙方按《暫行辦法》足額發放退養金,同時終止乙方退養前所享受的工資、津貼、獎金等工資性待遇;
3.甲方按照在職員工報銷醫藥費的辦法和標準為乙方報銷醫藥費;實行醫療保險後,乙方比照內退前同等條件的在職員工參加
醫療保險。但乙方內退期間因在社會從事其他有收人工作而造成病殘的,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
4.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甲方為乙方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同時終止乙方在退養期間所享受退養金待遇。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退養期間享受《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內部退養人員有關待遇;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接受甲方的管理;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外從事有收人的工作及經營其他活動。
五、協議的解除
乙方在退養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單位的規章制度;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
3.乙方調動工作;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者,一經甲方調查核實並書面通知乙方,即解除本協議。
六、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檔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