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鋪租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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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2020鋪租合同商鋪租賃合同樣本最新商鋪租賃合同店鋪租房合同模板大全

店鋪租賃合同範本(一)

鋪租合同(4篇)

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店鋪租賃合同範本(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_________號共____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_____㎡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月的租金人民幣¥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其餘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頻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裝置,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資訊對外洩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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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專案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專案”是指位於【 】專案(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於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汙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託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並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於該專案【】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範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資料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專案或專案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於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並用於從事【 】經營專案,從事經營專案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專案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專案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並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並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於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後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於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兌換為等額人民幣後向甲方支付。由於外匯兌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後,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後,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後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後各期物業管理費應於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後,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於免租期屆滿後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於為提高專案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並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頻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專案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乙方承租商鋪【 叄】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資訊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戶(具體帳戶資訊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於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後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衝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衝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後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於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於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籤,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後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範並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並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後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專案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檔案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檔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檔案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則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檔案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裝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並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裝置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新增的設施、裝置的安全性並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裝置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檔案(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和批准檔案),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後,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後,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專案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誌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准、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准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准、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並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專案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於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專案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合理用作專案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專案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專案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型別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定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誌、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專案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專案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佈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裝置。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裝置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牆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裝置,並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裝置、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牆,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裝置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築物及設施裝置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採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專案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線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裝置設定招牌、廣告等任何文、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定方案報甲方審批,並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後方能設定。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定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定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定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並完成相關的牆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後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專案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裝置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於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後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專案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註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檔案,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現行專案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於專案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外牆、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佔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係屬合作、合營、合夥、聯營或關聯企業關係。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並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並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並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佔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係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准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定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後,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並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新增設施、裝置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並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效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新增設施、裝置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採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後,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裝置、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專案內、外不能歸咎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於乙方或專案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專案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盪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徵收、徵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於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於其開業(含試營業)後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影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檔案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傳送報告單為傳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傳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後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傳送記錄為傳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絡方式或聯絡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傳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採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檔案須有傳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籤人的親筆籤或加蓋公章(授權籤人籤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專案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專案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專案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專案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後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字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字為準。

甲 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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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範本(一)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 ______元,第四年為 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 (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籤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籤日期: 年 月 日籤日期: 年 月 日

籤地點: 籤地點: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營業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於開展商業經商活動,而商業經營活動首要條件是必須取得營業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許多條款都要圍繞著營業執照辦理來設定,只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原有租賃登記資訊沒有登出,從而導致新的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租賃登記,從而導致無法及時辦理營業執照。

2、 商鋪上原本已經註冊了營業執照,二該營業登記資訊沒有登出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同一個商鋪上無法再次註冊新的營業執照。

3、 房屋型別不是商業用房,從而無法進行商業經營活動,而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

4、 涉及特種經驗行業(娛樂、餐飲)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門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後,方可取得營業執照。

5、 因出租人材料缺失導致無法註冊營業執照。

以上情形,可以再和他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兵給與出租人合理寬限期,超過一定期限還無法解除妨礙的,應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以上第4條,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方萬一無法辦出營業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處置裝修

商鋪租賃中,往往需要花費大額資金用於鋪面裝修,為了確保裝修能夠順利進行,以及保障裝修的利益,在合同中應當注意幾個問題;

1、 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約定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於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2、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等同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

3、 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水、電、電話線等

因商鋪經營的特殊性,對於水、電、電話線均可能特殊需要,這些公共資源的供應又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建議承租商鋪前,應當先行考慮是否滿足使用需求,若不滿足的,確定如何辦理擴容或增量,以及辦理擴容或增量所需費用,並在合同明確約定相關內容,以及無法滿足正常進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責解除合同的權利。

簽訂合同之後的顧慮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屬於合同備案登記性質,此登記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登記與否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登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 經登記的案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人承租的,其中一個辦理了租賃登記,另一個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轉租問題

商鋪市場中經常會遇到許多“二房東”“三房東”情形,這其中就存在轉租的問題,俗稱的“轉租”其中涵蓋了法律規定的兩種變更方式“轉租”和“承租權轉讓”,依法律規定,“轉租”是指上手租賃關係部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賃關係,二“是指上手租賃關係,新承租人直接代替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係,在這兩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 轉租人必須取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同樣承租權轉讓中,解除原租賃合同和重潛心租賃合同,也需要徵得出租人同意。

2、 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張一筆補償費,主要補償裝修損失等,此筆費用不適於法定承租人應承擔費用,但法律上也沒用明確禁止,因此,只要雙方當時協商同意的,也會受法律保護,建議承租人在支付此筆費用時,應當考慮分批與轉租權轉讓錯作環節結合起來支付,以此降低資金風險,並可考慮將營業執照辦理成功作為該筆費用退還或解除情形。

買賣與租賃

許多人擔心承租商鋪之後,業主將商鋪出售了怎麼辦,其實,承租人完全無須擔心此種風險,因為法律對承租人賦予了兩種特殊保護。

1、 出租人在出售時,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之下的優先購買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購買承租商鋪的,業主出售後,新的業主也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否則,新的業主應當租賃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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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協議:一、甲方將所屬位於xxx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x萬元整,乙方自協議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叄年整,從xxxx年二月一日起至xxxx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於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後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的協議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後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協議期間提前終止本協議,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協議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協議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路 弄 號 室;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 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籤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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