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餘合股人按上列名目次第填寫)
第一條簽署本條約的目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股運營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運營名目和範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股限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法、限期
(一)合股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法出資,計群眾幣__________元。
(其餘合股人同上次第列出)
(二)各合股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前交齊。
(三)本合股出資總計群眾幣______元。
合股時期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富,不得隨便懇求朋分。
合股停止後,各合股人的出資仍為小我私家一切,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紅利分派與債權負擔合股各方配合運營、配合休息,共擔危險,共負盈虧。
(一)紅利分派: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根據,按比例分派。
(二)債權負擔:合股債權先以合股財富歸還,合股財富不敷了債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根據,按比例負擔。
(提醒:紅利分派與債權負擔能夠商定按各合股人各自投資大概均勻分派。
未商定分管比例的,由各合股人按投資分管。
任何一方對外歸還後,另外一方該當按比例在10日外向對方了債本人應承擔的部門。
)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讓渡
(一)入夥。
1.新合股人入夥,必需經部分合股人贊成;
2.認可並簽訂本合股和談;
3.除入夥和談還有商定外,入夥的新合股人與原合股人享有劃一權益,負擔劃一義務。
入夥的新合股人對入夥前合股企業的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二)退夥。
1.志願退夥。
合股的運營限期內,有以下情況之臨時,合股人能夠退夥:
①合股和談商定的退夥事由呈現;
②經部分合股人贊成退夥;
③發作合股人難以持續參與合股企業的事由。
合股和談未商定合股企業的運營限期的,合股人在不給合股企業事件施行形成倒黴影響的狀況下,能夠退夥,但該當提早30日告訴其餘合股人。
合股人私自退夥給合股形成喪失的,該當補償喪失。
2.固然退夥。
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固然退夥:
①滅亡大概被依法宣佈滅亡;
②被依法宣佈為無民事舉動才能人;
③小我私家損失償債才能;
④被群眾法院強迫施行在合股企業中的區域性財富份額。
以下情形的退夥以實踐發作之日為退夥見效日。
3.革職退夥。
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能夠決定將其革職:
①未實行出資任務;
②因成心或嚴重不對給合股企業形成喪失;
③施行合股企業事件時有不合理舉動;
④合股和談商定的其餘事由。
對合股人的革職決定該當書面告訴被革職人。
被革職人自接到革職告訴之日起,革職見效,被革職人退夥。
被革職人對革職決定有貳言的,能夠在接到革職告訴之日起30日內,向群眾法院告狀。
合股人退夥後,其餘合股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股企業的財富情況停止結算。
(三)出資的讓渡。
許可合股人讓渡其在合股中的區域性或部門財富份額,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讓渡時,須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
在劃一前提下,合股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讓渡,第三人應按入夥看待,不然以退夥看待讓渡人。
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讓合股企業財富份額的,經修正合股和談即成為合股企業的合股人。
第八條合股賣力人及合股事件施行
(一)部分合股人配合施行合股企業事件。
(合用於範圍小的合股企業)
(二)合股和談商定或部分合股人決議,拜託______________為合股賣力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展開營業,訂立條約;
2.對合股奇蹟停止一樣平常辦理;
3.出賣合股的產物(貨色)、購進經常使用貨色;
4.付出合股債權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股人的權益和任務
(一)合股人的權益:
1.合股人享有合股事件的運營權、決議權和監視權,合股的運營舉動由合股人配合決議,不管出資幾,每一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股人享有合股長處的分派權;
3.合股人分派合股長處應以出資額比例大概按條約的商定停止,合股運營積聚的財富歸合股人共有;
4.合股人有退夥的權益。
(二)合股人的任務:
1.根據合股和談的商定保護合股財富的同一;
2.分管合股的運營喪失的債權;
3.為合股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第十條制止舉動
(一)未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義停止營業舉動;
不然,其營業得到長處歸合股,釀成的喪失按實踐喪失停止補償。
(二)制止合股人到場運營與本合股合作的營業;
(三)除合股和談還有商定大概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停止買賣。
(四)合股人不得處置損傷本合股企業長處的舉動。
第十一條合股停業的持續
(一)在個體合股人退夥的狀況下,其他合股人有權持續以原企業稱號持續運營原企業營業,也能夠挑選、吸取新的合股人入夥運營。
(二)在合股人滅亡或被宣佈滅亡的狀況下,依滅亡合股人的擔當人的挑選,既能夠加入擔當人應擔當的財富份額,其餘合股人持續運營;
也可按照合股和談的商定大概經部分合股人贊成,採取擔當報酬新的合股人持續運營。
第十二條合股的停止和清理
(一)合股因以下情況閉幕:
1.合股限期屆滿;
2.部分合股人贊成停止合股干係;
3.已不具有法定合股人數;
4.合股事件實現或不克不及實現;
5.被依法打消;
6.呈現法令、行政法例劃定的合股企業閉幕的其餘緣故原由。
(二)合股的清理:
1.合股閉幕後該當停止清理,並告訴債務人。
2.清理人由部分合股人擔當或經部分合股人過對摺贊成,自合股企業閉幕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股人或拜託第三人,擔當清理人。
15日內未肯定清理人的,合股人大概其餘短長干係人能夠請求群眾法院指定清理人。
3.合股財富在付出清理用度後,按以下次第了債:合股所欠招用的職工人為和休息保險用度;
合股所欠稅款;
合股的債權;
返還合股人的出資。
4.了債後若有盈餘,則按本和談第六條第一款的法子停止分派。
5.清理時合股有吃虧,合股財富不敷了債的部門,依本和談第六條第二款的法子打點。
各合股人答允擔有限連帶了債義務,合股人因為負擔連帶義務,所了債數額超越其該當負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餘合股人追償。
第十三條守約義務
(一)合股人未定期交納或未繳足出資的,該當補償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的喪失;
假如過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置。
(二)合股人未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而讓渡其財富份額的,假如其餘合股人不肯採取受讓報酬新的合股人,可按退夥處置,讓渡人應補償其餘合股人因而而釀成的喪失。
(三)合股人擅自以其在合股企業中的財富份額出質的,其舉動有效,大概作為退夥處置;
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喪失的,負擔補償義務。
(四)合股人嚴峻違背本和談、或因嚴重不對或違背《合股企業法》而招致合股企業閉幕的,該當對其餘合股人負擔補償義務。
(五)合股人違背第九條劃定,應按合股實踐喪失補償。
勸止不聽者可由部分合股人決議革職。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各方當事人在實行本條約過程當中發作爭議時,該當商議處理;
商議不克不及處理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其餘
(一)經商議分歧,合股人能夠修正本和談或對未盡事件停止彌補;
彌補、修正內容與本和談相牴觸的,以彌補、修正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條約是本條約的構成部門。
(三)本條約一式______份,合股人各執一份,送登出構造存檔一份。
(四)本條約經部分合股人署名或蓋印後見效。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餘合股人如上)
簽約工夫: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三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期限
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直到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本店投資現金人民幣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佔投資總額的_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甲方與乙方與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
2、店內所有財產為三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 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甲乙丙三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員工工資、管理費等)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清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股份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後分紅,賬務上誰出錯誰賠償。
第四條 甲乙丙三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丙三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合作期間租房房租由三方共同均攤。注:如打店子資金按各自出資比例計算回收。
2、甲乙丙三方都有權參與店內管理和合作事業的專案決策。
第五條 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4、其它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協議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三方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注:附三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
(1)、
(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共同承包“申通”開福區網點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專案及範圍: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申通”快遞開福區網點。
三、合夥期限:“申通”合同到期無法履行,或甲方乙方提出終止合作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2、(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暫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則按照銀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幼兒教育事業,拓展幼兒教育渠道,開發幼兒教育資源,提升幼兒教育質量。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誠信、互惠互利、優勢互補、互動雙贏”的原則,就語言教育學校援建開設少兒美語培訓班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培訓場地;乙方負責援助教學裝置設施的配備,師資和教育教學管理等事宜。合作時間(——年3月9日至——年8月29日)期間定於每週三下午15點10分-16點10分開課共——節課,每課時按——元收取學費。
2.中外教比例按1:_________________1配比方式授課。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依託多年的辦學經驗,完善的環境設施,負責提供教學場地,設施維護,在園內開展招生活動。
2.乙方在合作期間,負責配送師資,進行日常英語教學、管理工作。
三、管理模式
1、甲方須在課程開始一週內將學費付給乙方。
2、乙方負責園內所開設的英語班級學費由收取,成本核算工作,並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各項管理工作由雙方共同監督並且按照教師課程計劃表進行授課。
3、乙方在合作期間對英語班進行全面教學管理。
4.教材收入歸乙方所有。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單方解除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發生嚴重違約違章行為,另一方有權提出協議終止。
3、如因國家政策、上級指令等不可抗據的因素,雙方可終止合作,但須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六、其他約定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合夥人甲: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乙: 性別: 出生日期:
現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為 萬元,
甲出資 萬元 / 相關裝置,
乙出資 萬元 / 相關裝置,
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暫定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倆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注: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總額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無法完成的損失由造成無法完成一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法人:________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飲,範圍包括菸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1 / 22
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叄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
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合夥人:田華,男,土家族,1972年7月15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_。聯絡電話:.
合夥人:田應發,男,漢族,1947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合夥人:甘國兵,男,漢族,年月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合夥人:馬澤桂,女,漢族,1970年9月22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合夥人:秦玉祥,男,漢族,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13508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13508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13508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13508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檢視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13508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__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__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製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為: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後廚裝置、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援,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製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醃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後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後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後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援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範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叄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佈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後乙方工商名稱核准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後廚佈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於: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援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複製、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並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為規範合夥的經營行為,保障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範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夥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註: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夥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同志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夥、退夥與拆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拆夥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拆夥;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夥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後即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年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專案”),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為準。
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萬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為約定出資額的__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合夥專案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叄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專案組,共同出資經營叄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為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專案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專案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閱賬簿;
8、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
1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夥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1、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 退夥程式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出資的轉讓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為: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快遞協議書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共同承包“申通”開福區網點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經營專案及範圍: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申通”快遞開福區網點。
三、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____“申通”合同到期無法履行,或甲方乙方提出終止合作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2(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6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陸萬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2000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壹拾貳萬元整)。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暫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則按照銀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違約金。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合夥目的:
第九條經營範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出資
方式出資數額
(萬元)出資權屬
證明繳付出資
期限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委託合夥人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四條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經營期限: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 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五、稅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稅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 彌補虧損;
2、 提取公積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 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 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 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 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 所欠稅款;
3、 企業債務;
4、 返還合夥人出資;
5、 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著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_省_市_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_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李_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_君、施_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_兵所經營的_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_君和施_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_君和施_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_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_君和施_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_兵自願返還李_君、施_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
盈餘分配:
1、合夥企業盈餘按陳_兵佔50%、李_君佔25%、施_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許可權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戶;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_兵所有;
④ 、陳_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_君及施_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茶樓,位於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決定共同合夥經營該茶樓,並簽訂以下合夥協議。
一、經營範圍:茶飲服務行業。
二、權利機構
1、以股東甲乙丙合夥人為最高權利機構。
2、各合夥人享有對茶樓任何具體事項的監督權,對未能執行合夥人會議決策。
3、任何股東有權查閱和稽核賬目。
三、股份組合
1,股份由甲乙丙三人均等分紅,三人平等分配,各佔三分之一,現金分配。
2、合作期內,任何一方合夥人需要轉讓其佔有股份,無論部分或是全部,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共同簽字書面同意方可轉讓。合夥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利。
四、風險責任
1、合夥人如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反本合作協議,合夥人會議有權終止與其合作,按照所投入的資產折舊退還其認股份額。
2、茶樓若中途轉讓,所有款額按各股東所投資比例平等分配,股東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
本協議在各合夥人簽字後生效,期滿或解散後自然失效,一式三份,各合夥人一份。
各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為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平均出資購買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車款為93600元,該車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資。
乙方的一半出資46800元先由甲方代為墊付。乙方的出資款46800元從共同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利潤中予以扣減,直到扣足46800元為止。扣減的利潤款歸甲方所有。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4、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售東風牌川S17346貨車,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
7、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執筆人:___________事務所
尹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1、姓名: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專案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專案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充套件業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許可權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稽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定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檔案、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第一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軍嫂網咖
經營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卓豹路)168號C25-27號軍嫂網咖
出資額(人民幣):840000元(大寫:捌拾肆萬圓整);
型別:服務場所
經營範圍:提供網際網路服務上網、煙飲料食品銷售、網路遊戲點卡銷售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5年期,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乙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丙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丁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第四條合夥企業應當於正常營業後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5000元用於企業備用開支;
(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按股份分配。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即各自比例債務額度;
(二)合夥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夥企業用作債務抵押,還貸等一切債務;
(三)合夥人私人債務與本合夥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係;
(四)合夥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過合夥人四方一致同意則可作出決定,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咖:電腦裝置、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咖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八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一條在營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退夥資金(股份)退還分配
(一)自簽訂本合夥協議書起,半年以內合夥人自行退夥,只退還其合夥人入夥資金的10%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裝置;
(二)自簽訂本合夥協議書起,半年以上1年以內合夥人自行退夥,如合夥人出資的資金已經回本不退還其股份(資金);如未回本只退還其合夥人入夥資金的1%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裝置;1年以上合夥人自行退夥不退還任何資金(股份)。
第十三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可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被依然追究刑事責任;
(四)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六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八條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徵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夥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夥企業可搬遷經營地址或者協商一致同意解散企業。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夥企業收入。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合夥企業登出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夥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合夥企業清算時,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九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夥協議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效益。第三十一條備註: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擬結成共同的商業夥伴關係,現達成協議事項如下:
一,合夥飯店的宗旨:
整合並管理合夥人共有資源,合法經營,使合夥飯店通過市場運作,創造財富和社會價值,各合夥人依法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飯店名稱及合作計劃:
1,合夥飯店名稱:三亞_______________飯店,先期以三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為經營主體。
2,合作計劃:註冊並經營三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個體戶(以工商核名為準),並以其為發展載體,主營牛羊肉、野味小炒、菸酒等。
三,合夥期限:
自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飯店各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資產股份: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丙方投入: __________元,所佔資產股份__________。
五,工資、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工資及獎金分配:
合夥經營期間,每個合夥人工資為:
甲方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元。
2、盈餘分配: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各合夥人按各自所佔飯店資產股份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在飯店運作過程中如有債務償還,先由合夥飯店財產清償,不足以支付時,由全體合夥人安所佔有財產份額的比例承擔。
六,轉讓、出資
(1)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轉移:
甲乙丙各方不得在無其餘兩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飯店股份給第三方。即引進新股東需全體現有股東同意,退夥需除自己以外全部股東同意。
七,合夥人會議和合夥事務的執行:
1、會議:合夥人會議由執行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________召集和主持,其許可權為:
(1)組織和執行合夥人會議。
(2)合作飯店的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飯店內部管理制度。
2、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有表決的權利,且有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表決重要事項。一般事件可以通過合夥飯店的合夥人所持股份份額決定通過,即至少一半的持股比例夥伴同意即可。
3、重大事項:需經合夥人會議在合夥飯店中的財產份額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的事項。重要的事項是指:
(1)提名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大業務型別、;
(3)調整合夥人合夥利潤分配比例和所佔財產份額。;
(4)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定和支出計劃
(5)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八, 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2)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負責其商業利潤歸全體合夥人,如給本飯店造成損失則由其個人全額賠償。;
九、爭端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全體合夥人本人簽名及蓋章。甲乙丙各一份。具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合夥人:
合夥人:
內容同上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元,甲出資_元,乙出資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簽字)
合夥人:___(簽字)
_年_月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 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找茶奶茶店
經營場所地址:耒陽市人民路與沿河路路口1樓和2樓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提供經營場所與部分裝置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提供技術和品牌市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找茶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甲方和乙方五五分成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七入夥與退夥: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退夥
1.合夥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合夥人同意。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八違約責任:
合夥人擅自退夥或擅自終止合夥協議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
甲方房租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五五承擔。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當地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KTV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KTV,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方式,創造勞動成果,分享
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專案
合夥名稱:
專案主要經營地:
經營場所面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_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出資現金存到雙方認可的銀行賬號: _______ 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享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支付,視為違約。
3.本合夥出資共計_______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合夥企業KTV的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經全體合夥人或委託第三方清算後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職工工資、獎金、清償債務、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己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一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lq汙水再生利用裝置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臺穩固。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市、區縣經營lq汙水再生裡頭用利用裝置,開發該地區汙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汙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汙水再生利用裝置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北京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宣告,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汙水再生處理裝置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汙水處理裝置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稅前)提成。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兌現方式專案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資訊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資訊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汙水處理裝置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xx月xx日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市(縣)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市(縣)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______________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生產,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原則: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進行合作,雙方自願承擔合作義務及責任。
二、合作範圍:
生產、銷售並進行售後服務等運營活動(詳見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設立企業,並以自有技術(等技術,該技術研發成本計萬人民幣,市場估價約萬人民幣)同乙方合作。企業研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事務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資人民幣的形式入股甲方企業,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資款。
3、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營銷、售後等相關業務。乙方利用其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開發市場潛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四、所有權
各自現有技術歸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術不因合作方式而改變所有權屬性。在甲方現有技術上研發的裝置、技術或產品等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和甲方企業所有。
五、甲方權利義務
1、設立企業,依法開展相關運營活動;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以自有技術為依託,開展新專案研發;
4、負責企業研發、採購、生產、財務、內部管理等相關事務;
5、財務管理並製作財務會計報告;
6、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利益分配;
7、決定甲方企業其他相關事務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出資,且在企業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進行產品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等事務;
3、有權瞭解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比例分取紅利;
5、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甲方和甲方企業利益的任何活動:
6、不得干預甲方企業的研發、經營管理等活動;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業商業祕密。
七、利益分配
1、雙方本著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分配利益。甲方企業以稅後利潤的90%(提取10%作為售後維修準備金,待保修期過再做分配)按照甲乙雙方各自50%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該利益每個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開發或聯絡到的業務不另外計報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等要嚴格保密,並只限於甲方企業業務範圍內使用。在合作期間及合作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乙方不得使用此技術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自行研發生產或與其他第三人合作研發生產此類產品,亦不得將合作專案的技術方案、圖紙、軟體、程式等一切資料出售或透露給其他第三人。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合作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合同、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甲方及甲方企業所有,乙方應遵守第八條規定嚴格保密。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期繳納出資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企業繳付應付出資額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企業的全部損失。
十、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書面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審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乙方實際出資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字號、合夥字號使用限制和合夥期限
雙方確定合夥飯店名稱為: ,該合夥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夥終止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夥終止後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夥期限為 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新疆風味菜餚,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並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 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後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 10000 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後廚進行裝修,並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裝置,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後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裝置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於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裝置,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夥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雙方約定在合夥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夥。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夥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夥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雙方清理合夥事務,如有盈餘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夥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