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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精選12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61W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

甲方: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精選12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誠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經充分協商,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供貨價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提供甲方所需木料:架子板,每張元;6_12方木,每根元;1.2_2.4_0.8米模板,每張元。

二、供貨時間

為確保乙方及時向甲方供貨,甲方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型號及數量。

三、貨款結算

乙方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現場,並經甲方驗收交接後一次性付清該貨款。

四、甲方應在貨物交付後3日內對產品進行驗收或委託終端使用者對產品進行驗收。

如甲方或終端使用者在收到產品三日內未對產品驗收,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運輸費用

一次性提貨不足30件,運費由甲方承擔,一次性提貨30件以上,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內亂、政府行為、原廠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導致協議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構成對本協議的違約,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雙方應視實際情況討論協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2

專案名稱:________系統硬體採購合同

合同名稱:

招標編號:

甲方:(買方)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_年 月 日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採購專案的招標結果,甲方同意乙方為本專案________系統硬體採購合同的供應商,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貨物內容

1.貨物名稱:詳見附件:需求清單

2.型號規格及數量:詳見附件:詳細配置清單。

二、合同金額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 元(¥ 元)人民幣。

三、技術資料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標採購的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2 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四、智慧財產權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五、無產權瑕疵條款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2條第3款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貨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除了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六、保證金

6.1 乙方原交納的中標專案的投標保證金貳萬元直接轉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6.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及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6.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驗收無質量問題,交貨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七、交貨期、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7.1 交貨期:合同簽訂生效後15天內。

7.2 交貨方式:送貨到甲方所在地,運輸工具及運費由乙方負責

7.3 交貨地點:廣西____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貨款支付和質保金

銀行轉帳。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合格,並將貨款全額增值稅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總額95%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貨款餘額5%即 元整(即: 元)作為質量信譽保證金,乙方供貨全部驗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內乙方能按時履行其服務,甲方到時將質量信譽保證金即 元整(即: 元)支付給乙方。

九、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9.1 乙方應按招標檔案規定的貨物效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9.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於十二個月(具體按廠家提供的保修標準來執行)。在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9.3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現暢 9.4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9.5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按hp公司的標準,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裝置,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十、除錯和驗收

10.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檔案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檔案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檔案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除錯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除錯,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10.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1.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11.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11.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11.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11.5 貨物在規定的交附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12.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和辦理貨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貨款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2.4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招標檔案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四、訴訟

14.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玉林市。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5.2合同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另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報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執行。

15.3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合同法》有關條文執行。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3

最新產品採購合同(一)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作為定金,並於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訊地址

聯絡人

電話、傳真

e-mail

最新產品採購合同(二)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體、硬體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說明

3.1 採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賬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裝置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裝置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除錯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除錯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效能指標。

6.2 在安裝除錯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除錯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除錯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4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後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北京市___x。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20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批量生產。

2 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後,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須預付百分之五十的貨款給乙方。

2 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三十日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百分之三十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

乙方業務代表:

甲 方 蓋 章:

乙 方 蓋 章: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5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6

合同是我們常用到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保證權益,採購產品要用到產品採購合同。產品採購合同範本標準

(一)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

2.產品的數量: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採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採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X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於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並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並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於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不可抗力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後,不負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______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雙方各執_份。甲方簽字:_(蓋章)乙方簽字:_(蓋章)簽訂日期: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產品採購合同範本標準

(二)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名稱:____品種:____規格:____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

2.驗收手段____

3.驗收標準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

3.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5.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6.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產品的幅度為______%,專用產品的幅度為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___.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X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年____月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甲方簽字:_(蓋章)乙方簽字:_(蓋章)簽訂日期: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產品採購合同範本標準

(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名稱:____型號:____數量:____價格:____

2、付款時間與方式:風險提示:質量標準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採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並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於沒有約定。

2.1甲方於收到______產品____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____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乙方交付甲方_____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_______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風險提示:驗收標準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__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6.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6.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6.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6.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6.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蓋章)乙方簽字:_(蓋章)簽訂日期: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裝置、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專案現場”本專案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檔案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檔案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端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專案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後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專案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裝置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執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專案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執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裝置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 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檔案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 裝置的提供、安裝、除錯、以及驗收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2. 工程名稱:裝置提供、安裝、施工合同。

3. 施工範圍:

4. 工程地點:

5. 工 期:

4.1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天

4.2甲乙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颱風、高溫天氣及節假日等因素,(除本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因素外)。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趕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完成,甲方不再支付趕工費用。

4.3 如乙方未在4.1條給定工期內完成本工程並通過甲方全面驗收,每延期一天,乙方將承擔本合同價款的1‰違約金。

4.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停水、停電(連續停水、停電超8小時)等不可抗的因素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順延時間以甲方專案部簽字為準。因乙方原因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5暫停施工

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區域性工程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h內提出書面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直至甲方下達進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5. 合同價款(最終決價):

本合同屬於 合同,合同金額為: 元整(¥ 元)人民幣。 乙方不得以圖紙、報價清單或未說明之項作為追加工程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款支付

按合同當期進度可請款日期定為每月20日送請款單至工程部稽核,次月30日為公司付款日期。

1.第一期為本工程預付款為總價的 %(即元)。

2.第二期為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付工程款的%(即元整)。

3.第三期為保留款%(即 萬元整)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為年,期滿如無質量問題全額付清。【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 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1. 甲方專案負責人:

2. 乙方專案負責人:

3. 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 甲方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 負責組織甲方規劃部、工程部、政府主管部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3. 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4.乙方送請款單以及相應證明檔案齊全,甲方應按時付款。如甲方延遲當期付款金額,按當期金額月利率的1%利息作為違約金;乙方應按時保量的將後期工程完成,不得將工期延期或因此停工。若乙方出現延期或停工,甲方得另行組織施工,相應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異議。

5. 其他甲方需做事項:

第五條 乙方工作

1. 按照國家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擔負裝置的提供、安裝、除錯以及驗收工作,以及負責 工作。最後完成甲方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

2. 與甲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3. 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4. 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5. 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表、竣工圖、驗收記錄表以及施工前、中、後的照片記錄,並移交檔案作為請款依據。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7. 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8. 做好施工現場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9. 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按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並提供缺失整改前、中、後期的照片作為依據。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雙倍扣除乙方單項工程款。

2. 質量評定部門:甲方 、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

第七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等單位對施工專案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後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第八條 保修條款

1.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的專案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 保修期限: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投入使用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原因延期返修時期,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得從保脩金中相應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 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威海市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條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三份,乙方一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2. 除正常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9

甲方(養殖方):_________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乙方(收購方):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

每年養殖_________期

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於5%;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_________。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範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_________。

三、交售價格

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於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於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僱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_________。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係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通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通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塗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範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係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_________。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_________。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後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後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於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限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後。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住所:

身份證:_________身份證:

電話:_________電話:

開戶行:_________開戶行:

戶名:_________戶名:

帳號:_________帳號: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主題:本合同由雙方按下列條款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商品名稱、價格條件:

(1)商標價格/萬元(人民幣)

此價格為總包價即交鑰匙工程,含:裝置費、包裝費、庫管費、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調式費、首次電梯檢測費、24個月免費保修費及所有進口件的海關關稅等各種費稅;不含電梯衛視系統和電梯年審時行政收費。

(2)工程名稱:

2、商品規格:

3、交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4、交貨期:電梯合同簽定之後,乙方根據甲方建築圖,壹星期內製作電梯施工圖交給甲方。具體交貨時間以甲方提前60天書面通知為準。

5、付款方式:所有由甲方按照本合同條款支付給乙方的付款均以人民幣計。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作為定金;

(2)、提貨前憑提貨通知單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3)、安裝完畢並經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電梯合同總價的%,乙方收到該款項後立即辦理電梯移交手續;

(4)、餘款%作為質保金,保修期滿支付清;

6、安裝:

1、電梯裝置的安裝施工期:

(1)、當電梯裝置到貨,甲方土建工程具備安裝條件後,由甲、乙雙方在安裝開工前10天商定一個工程進度計劃,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但安裝開工日期最晚不得超過裝置到貨後的1個月。

(2)、甲乙雙方初步擬定於日開始施工安裝並於日安裝除錯正常,並負責保證驗收合格,領取準運證,投入正常使用,共計天,具體安裝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3)、乙方正式開始施工時間及中途因甲方原因影響施工,以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為準,即:安裝驗收時間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時間順延。

2、安裝包括安裝裝置所需的工作和交付裝置前通常進行的測試和除錯。安裝、測試及除錯應當按照乙方的安裝測試標準和國家標準進行。安裝單位為沃克斯電梯的安裝單位或沃克斯電梯公司的直屬分公司。如其它公司安裝則乙方違約,甲方將不支付安裝費用,並從支付款中扣除。

3、甲方責任及承擔的費用:

(1)提供符合安裝佈置技術要求的電梯井道及機房電源,並排除積水、汙物,若有差錯應及時修改。

(2)提供電梯施工期間的水、電消耗,其費用由乙方向土建承包商支付。安裝施工、照明、除錯、執行的電源及水電費(安裝用電源點應離井道不超過20m,除錯用電源點應離控制櫃不超過5m)。

(3)能滿足一般防水的臨時裝置材料庫房和相應的卸貨堆場地。協助乙方維護現場裝置保護,負責土建結構誤差的整改和裝置與土建結合部收口及土建填充工作。

(4)負責免費提供塔吊(如塔吊沒拆除可以提供,塔吊只負責自身起吊重量的貨物,裝置吊至適當位置)及電梯安裝時搭井道腳手架用的鋼管、扣件。乙方自行搭設,負責電梯安裝單位與其他土建施工單位交叉作業的協調工作。

(5)提供器材,在乙方配合協助下安裝閉路監控攝像系統及其它系統。提供接地線拉至機房配電箱。

4、乙方責任及承擔的專案:

(1)電梯裝置到貨後,在預計安裝時間前負責派員前往工地檢驗每個井道的土建安裝條件,並依據合同規定的提供諮詢服務。

(2)電梯裝置的拆箱清點並負責電梯裝置材料的保管。

(3)按照國家及地方安裝規範和標準完成安裝工作。

(4)按照國家及地方安裝除錯規範和標準完成除錯工作。

(5)遵守施工現場之有關規章制度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各種罰款。

(6)向當地有關部門提出開工申報。

(7)負責安裝及拆卸井道腳手架,完後運到指定地點。腳手架安裝必須牢固並符合安裝要求。

(8)負責報送當地部門開工驗收工作,保證驗收合格。

(9)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沃克斯電梯有限公司內部質量標準制造和安裝,按合同規定的進度,科學管理精細施工。

(10)向甲方和總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員組織及施工進度計劃。

(11)嚴管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施工過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業,以及裝置和人身安全。

(12)負責承擔自己員工的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引起自身人及他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13)認真做好施工期間的裝置保護工作。

(14)自備安裝和除錯工具、儀器儀表,全面負責裝置的安裝和除錯。

(15)所有電梯施工井道廳門及孔洞應設定防護柵欄及警示標誌。

(16)提供並安裝井道底坑內爬梯。

(17)提供井道照明和底坑檢查用防水型電源插座。

(18)向甲方提供1套安裝指導手冊,1套維修保養手冊。

5、安裝驗收:

(1)、電梯安裝、除錯工作完成後,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派代表會同乙方根據合同中規定的條款、技術資料、施工圖紙及國家有關電梯安裝標準驗收電梯。

(2)、甲方應按當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對安裝除錯完畢的電梯裝置進行報驗,因報驗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電梯產品未經合法驗收並領取電梯準運證,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

(4)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和銷售需要提前使用電梯,乙方必須派專人來管理電梯的正常使用和執行。

7、裝置

(1)裝置到貨時間為日到甲方現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乙方應當按照適合於公路/鐵路/水路運輸的要求和多次搬動對裝置進行包裝並辦理運輸保險。

(3)裝置所有權僅在乙方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合同款項後轉移至甲方。

(4)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標準用先進的科技和專有技術生產裝置。

(5)質量保證期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24)個月,但最遲不超過貨到工地的三十(30)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除國家規定的裝置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餘維保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除外)。質量保證期內電梯若發生由於乙方原因(電梯設計、製造、運輸、安裝、除錯、維修維護等)造成的任何故障,乙方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甲方或使用人每發現一次故障或報修一次故障(因乙方電梯設計、製造、運輸、安裝、除錯、維修維護等原因),甲方可從尾款中扣除故障電梯總價的0。3%,以此類推。乙方同時應承擔造成電梯故障可能引起的人身及財產損失。扣款超出尾款總額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訴的權力。

裝置到貨後的二週(2)內,甲方可以檢驗裝置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狀況並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裝置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狀況的任何不符或瑕疵,甲方檢驗沒發現不符或瑕疵不等於

乙方提供的裝置符合要求。如果裝置在沒有乙方代表在場時被開啟,則乙方對裝置的滅失或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果甲方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現裝置的任何缺陷,甲方應在發現缺陷後的十四天內以書面形式或記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檢驗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該缺陷被證實為製造原因或乙主其它原因引起,乙方將修理或調換缺陷部分。被調換下來部分的所有權屬於乙方。

8、質量保證:

(1)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由乙方安排安裝,乙方檢驗合格,甲方接收後,除甲方使用不當、人為損壞和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乙方免費保修24個月。若乙方未能及時保修,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異議索賠:

產品品質由工程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如因乙方原因不符合此合同規格,乙方負責回修工作,經過乙方回修工作仍不符合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0、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誤一(1)周(不足一週的按一週計),違約金為延誤部分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此違約金不得超過延誤部分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期造成甲方不能按時交房,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經濟賠償。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任何結果(包括損失和延期交貨)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十四

(14)天內將事故發生地的有關x出具的證明檔案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續十週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修改本合同的條款。

(3)本合同生效後,若甲方中途退貨、或因甲方行為人過錯而使本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除不向甲方退回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30%的違約金。

其它:

①所有電梯必須滿足本專案及政府規定的消防要求。

②多方通話代替三方通話,並有按鍵向安防中心報警。

③本電梯的使用不受溫度變化,在溫差條件下能正常使用。

11、仲裁:

如雙方因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處理。經仲裁做出的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2、在電梯安裝完畢後一個月內必須進行官方驗收,若因甲方或業主方或總承包單位的原因,不能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則原付款條件在驗收合格後應付的款項,須在安裝完畢後一個月內付清。同時免費維保期也相應從電梯安裝完畢一個月後起計算。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14、有關開工申報,官方竣工檢驗手續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電梯衛士系統安裝費及使用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1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解決。

17、此價格不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1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裝置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後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裝置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木料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裝置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裝置/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裝置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裝置(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在裝置安裝除錯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裝置/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裝置/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後天內交貨。

[第六條]裝置/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檔案,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稅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稅證明材料、申請免稅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專案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稅,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裝置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裝置,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裝置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專案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