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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通用12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6.95K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就買賣公墓墓位達成如下協議: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通用12篇)

第一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與使用人的關係: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

第二條 專案建設依據:出賣人經批准建設公墓。公墓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墓設定文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標的物:墓位。墓位即墓穴、墓體、格位的統稱。標的物的使用權為乙方。

第四條 墓位數量數量:__________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墓位材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墓位款項(人民幣)

一、墓位總價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其中:

(一)墓位費: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管理維護費:__________年,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三)其它費用: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二、付款時間、方式:(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墓位費的__________%作為定金,計¥__________元。

(二)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墓位總價款。

(三)逾期未付清上述款項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處理該墓位。

三、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變更使用人(未入葬)的,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核實無誤同意後予以變更,不收變更費。如甲方已製作墓碑,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每期使用時間為__________年。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僅交管理維護費。

三、管理維護費:一次性收取,期限不得超過貳拾年。

四、使用期屆滿的前壹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無法聯絡的,登報公告。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____年後,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的,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八條 甲方責任

一、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製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免費更換、安裝。

三、因甲方原因,將乙方已購墓位再次銷售給第三方的,乙方可任意選擇以下一條(第__________條。

(一)甲方退還乙方所購墓位款項,並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____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規劃區內,向乙方提供同等墓型、同等材質,同等數量的墓位,並向乙方支付墓位費___%的違約金,計¥_______元第九條 乙方責任

一、墓碑:按甲方設計加工製作。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環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碑文:甲方已按乙方所籤碑文的清樣或小樣製作,乙方要求改內容的,甲方應尊重、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因違約甲方的《墓園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憑本合同、購墓發票《墓位證》領取使用人骨灰。

第十條 《墓位證》由貴陽市民政局統一監製。

第十一條 乙方要求遷移使用人骨灰時,應書面通知甲方,並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及承擔費用,乙方遷移骨灰後,即放棄該墓位的使用權,本合同完全終止。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墓體損毀、骨灰毀失或因自然風化、樹脂滴染造成碑體變色、損壞,甲方可採取登報公告或書面、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有效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甲方未盡到通知義務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一、仲裁: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訴訟: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參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第十七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受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2

為了銷售及購買型號為聚丙烯相關事宜,(以下簡稱為),買賣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2、合同號

3、賣方

4、買方

5、數量、產品型號及價格

200mt 聚丙烯(增減不超過5%總量)型號為價格為658美元/mt,cif中國寧波

6、總價

131,600.00美元(增減不超過5%)

7、質量標準

平均出口標準

8、原產地

9、包裝及標識

包裝:集裝箱裝運,25kg/包

標識:平均出口標準

10、運輸

最遲裝運期: 年 月 日

裝運港:印度或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任何港口

卸貨港:中國寧波

允許運輸方式:禁止分批運輸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項自本合同提貨單所開之日起90天內,以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方式付清。

12、相關檔案

-標明“運費已預付”的提單

-已籤商業發票

-包裝清單

-賣方開出的原產地證明

-賣方開出的質量數量證明

-保險證明/保險單/ 綜合險,保價為發票總值的10%,可以中國境內索賠

-第三方提單和相關檔案是可接受的

-裝船後21天內與任何銀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協商檔案

13、不可抗力

由於自然災害、火災、罷工及其他勞工阻礙,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狀態或禁運,海灘、政府或軍隊部門頒佈的條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買賣雙方控制範圍的原因,不論在此是否列舉,如理致使賣方無法交貨或買方無法以正常方式收貨的,則賣方可免交貨之責,買方可免收貨之責。

14、仲裁條款

合同雙方或與第三方之間引起的與合同執行有關的及由於違反合同所導致的任何爭議,矛盾和異議,應最終交由美國紐約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據以icc(國際商會規則)為準,仲裁委員會所作仲裁決定效力將及於合同雙方。

15、效力條款

本合同籤於 年 月 日

感謝貴方與本公司的合作,並期待今後更多的合作機會,如對本合同的執行有任何異議問題,歡迎詢問。

電話

傳真:

買方:海南貿易公司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軟體產品及其服務專案如下: 軟體名稱

軟體安裝之日起滿_______年)免費更新,

資料更新包_______釋出,_______郵寄更新盤。

合計金額

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大寫:人民幣____萬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備 注

以後每年更新費_______萬元,到期未繳費,停止更新服務,原軟體正常使用。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三階段服務,其間雙方義務如下: 第一階段:系統準備階段 甲方義務

1.確保伺服器與區域網各電腦連通;

2.指定______至______位具備網路及軟、硬體知識的專職人員協助乙方工作

第二階段:安裝及使用指導階段

乙方義務

1.現場安裝《__________________》軟體到甲方指定伺服器,並進行伺服器與各點機器除錯,確保正常執行。

2.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使用指導(____-____人)

第三階段:售後服務階段

乙方義務

詳見《____________系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細則

三、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軟體購買費用,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的_______周內,派技術人員到甲方所在地現場實施軟體安裝、除錯。

四、甲方應嚴格遵守付款義務,逾期付款(軟體購買費),按_______日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五、軟體執行所需硬體裝置及系統軟體(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等),由甲方自行提供。硬體或系統軟體故障引起的技術維護工作甲方自行負責。

六、本軟體僅限於甲方使用,甲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洩露給第三方;若因甲方行為侵犯乙方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及其他相關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七、發生不可抗力,導致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如有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以協議附件的方式予以確認。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作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作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儲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 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作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作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作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作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通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作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作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作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___日___%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作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___日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書畫銷售合同範本二 甲方委託人: (藝術家本人) 乙方受理人: ( 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作協議條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藝術作品市場銷售的合作伙伴,須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並認真填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最優惠待遇,委託銷售訂單價格必須低於甲方同期向市場直接發售的成交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本協議及委託銷售清單是甲乙雙方業務往來的合法依據和結算依據。

2、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推廣及銷售的藝術作品應為書畫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創作品須加以註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偽作而影響乙方經營信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的執行,並要求退回藝術品成交金額和賠償損失。

書畫銷售合同由本站提供! 3、甲方可選擇藝術品自己保管或委託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應當天內告知乙方刪除記錄。

4、甲方在移交作品時須在作品認證書上簽名,以確保作品為真跡。

5、甲方同意在方便時間作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參加甲方承辦的展覽會),薪酬為 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把甲方的藝術作品資訊及銷售資訊及時地向國內外的書畫收藏界、藝術畫廊及全國特許加盟店進行推介,並可根據甲方的書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的受理書畫作品,進行直接的市場銷售。

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場銷售總額的 %作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託銷售清單的委託發售價自行計增代理佣金。

乙方作品市場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委託價(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網路宣傳平臺,為書畫家設計、製作個人藝術作品展廳,提供能夠滿足書畫家市場宣傳、推廣、銷售等的藝術作品展示空間(20-100幅作品空間資料庫),為書畫家的宣傳提供個人專用網頁。

負責做好個人藝術網頁的修改、維護工作,並及時有效地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乙方負有為甲方委託銷售的藝術作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的藝術作品的完整性的義務和責任。

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甲方藝術作品損害或損失的,應由乙方按雙方的約定進行賠償,以確保書畫家的經濟利益。

4、乙方發售藝術品二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四個工作日內付清屬於甲方的全部款項。

5、乙方協助甲方向交流會及其國際市場聯盟機構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銷售後乙方根據成交金額交納稅金和扣除約定佣金,餘款按本協議約定返還甲方。

四、雙方經簽訂委託銷售協議後,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即產生法律效力。

委託銷售清單是雙方業務往來結算的合法依據。

五、雙方在協議生效期內,任何一方的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都應按實際損失價值給予另一方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為方便甲乙雙方異地簽約,除本協議簽約交換印信外,補充協議和委託銷售訂單傳真件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協議簽名和印信為識別)。

七、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簽約地點為乙方公司辦公室。

書畫銷售合同由本站提供! 甲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簽名(蓋章):

執照準號: 電話: 書畫銷售合同範本三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貨品。

二、產品質量 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

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

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四、產品交付 甲方貨品交付方式為: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五、價款結算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七、商業祕密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檔案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絡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

乙 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年 月 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平等的原則,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進行產品營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產品銷售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甲方已從權利人處取得合法授權,被許可銷售的產品。

第二條 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在乙方收到產品的7天內,由甲方負責調換。

第三條 甲方負責將產品傳送到乙方指定城市,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每次訂貨後需先將全部貨款及運費匯入甲方指定賬號,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的1個工作日內將商品發出。如遇特殊情況,需由雙方協商。

第五條 價格(見附表)(略)

第二章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及其後三年內,雙方同意對所知曉的對方的資訊嚴格保密,這些資訊包括貨物資訊、支付方式、技術資訊、客戶資訊、貨源資訊、員工資訊、技術資訊以及經營資訊等。

第三章 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結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章 轉讓、修改、解除與終止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條 如果因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導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根據雙方辦事處機構或僱員的某項行為而被解釋無效。

第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產權轉移、公司重組等因素髮生的重大變化,都不夠成為本協議終止的原因。

第五條 本合同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銷、解散、宣佈破產及其它原因等喪失法人資格;

2.雙方協議終止;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4.其它原因。

第五章 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六章 其他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並加蓋印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項下的未清的債務須繼續履行,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三條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檔案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這些檔案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條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同時,本合作協議為雙方的商業祕密,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具體內容洩漏給第三方;否則,對方有權要求洩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五條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合同雙方均具約束力。

第六條 乙方甲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預期銷售量,以便甲方及時備貨。但由於網路營銷的特殊性,此條不作為雙方發生糾紛時的依據。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6

供貨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豬肉類購銷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由甲方經正規屠宰的生鮮豬肉及其附屬產品。

二、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1、見每批貨物發貨單。

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價格的調整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原則上以每柒天為一個價格變動週期。

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

四、履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交貨時間及運輸:

六、結算方式:

七、貨物驗收: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衛生許可證、屠宰資質等證件及每批貨物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票據檔案。

乙方應對每批貨物進行驗收,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抽樣封存後在叄日內進行進一步檢驗,檢疫單位為:長沙縣畜牧局。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貳小時或乙方遲延貳日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10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遲延超過叄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來自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屠宰企業的,乙方有權拒收,並及時通知甲方。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貨物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叄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6、其他違約:

九、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長沙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乙方IBM X3650M3型伺服器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與產品原廠質量,技術標準相符,乙方負責按原廠產品質量和保修承諾提供服務(三年保修)。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終身免費維護服務

三、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一個工作日內 ; 交貨地點: 巢湖市廬江縣

四、運輸方式:甲方自行上門提貨。

五、驗收標準:按原廠產品質量要求。

六、付款期限: 甲方提貨時現金支付乙方。

七、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按合同法。

八、違約責任: 合同金額10%。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 因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其他違約事項: 按合同法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發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中外合作廣東____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高新科技區)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分行

稅號: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確認,下列貨物按照下列買賣條款成交: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品名____規格____商標牌號____數量(單位)____單價(元)____總價(元)____備註____

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原廠標準,以藥檢所藥檢報告為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原廠包裝。

第四條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起點有方式:賣方負責辦理運輸貨物到對方車站。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站(港);鐵路或公路運輸。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貨款應直接匯入賣方________賬戶,否則視為未付貨款。

第八條 發貨通知

賣方應隨時提供備貨情況,以便買方做好接貨前準備工作。在每次(批)發貨後賣應將發貨日期、品名、件數、貨重、到站等情況通知買方。

第九條 買方對貨物質量及數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五日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數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條 違約責任:買方逾期支付貨款,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賣方逾期滯納金。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地區性水災、風暴及國家法律、法規變更等。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證機關或政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證明,並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應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或有關仲裁機構提起訴訟,由賣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單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轉證、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備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賣給方辦事處一份以備案。

第十五條 本合同1-15條主要條款不得塗改,塗改無效。

買方: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凡屬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合同簽定後新增的車輛、甲方更換的新車)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安裝使用乙方提供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裝置,安裝數量為 臺,特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型號、功能及價格

1、產品型號:甲方裝置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型號為CW-701D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的布標平臺。

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於GPS/北斗無線定位的智慧化車輛管理業務和售後服務,以及硬體安裝除錯、技術和功能,須滿足甲方和同類產品的標準。

3、價格:

(1)甲方支付乙方裝置價值、技術和安裝除錯等費用 元/臺(含壹年服務費),再倍乘裝載數量。從第二年開始按每年每車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合同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已包含裝置價值、技術、安裝除錯費用和首年通訊服務費價款)。

二、付款方式:

三、網路資費及通訊服務費

1、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需要租用GPRS網路,由乙方負責為甲方租用,開通流量套餐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額定流量,由乙方負責(含於第一條第二款內),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以下年交費時結算為準。

2、通訊服務費按年支付,採用先款後服務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每裝一臺車向乙方支付一臺車的費用;次年開始服務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訊服務費,支付前核對流量是否超額。

四、 安裝和除錯

1、乙方負責衛星定位終端硬體安裝、除錯,直至其技術、功能滿足第一條約定標準為止。

2、甲方使用此係統進行相應監控排程等功能所需電腦硬體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網路環境及電腦配置提出建議,甲方電腦、網路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後維護

1、乙方承諾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質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時內響應並提出處理意見,無法遠端維護的,在一個工作日上門對甲方故障進行維護。

3、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損壞導致終端不能正常執行時,所產生的責任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甲方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的正常執行,並提供功能實現、系統優化等技術支援;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投訴建議專線:。

六、培訓

甲方冀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建成後,乙方定期安排技術人員對甲方操作使用人員進行整體系統操作培訓,提供操作使用手冊。

七、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本產品可以加強車輛的監控和管理,並不完全防止使用該產品的車輛被盜搶等意外事故發生。無論在任何原因下對於車輛的意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 違約條款

1、甲方於合同未滿前單方面悔約的,須補滿合同期全部價款;

2、乙方提供的衛星定位終端硬體裝置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須於2日內除錯至達到標準或要求,否則更換,直至達到標準;

3、甲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售後服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每輛車達兩次以上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關於該車輛的售後服務合同,減少相應價款;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或法定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造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保密,涉及對方商業和技術祕密的,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業、組織、個人提供或者洩露本協議內容,如果由於一方未遵守本條款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所有裝車所需的各種資料資訊透露給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安裝有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的車輛營運資料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合同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合同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於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2、合同期限屆滿後,如果甲方需要繼續安裝使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或類似的系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費用和對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附件等形式,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內凡屬其公司名下的車輛(包括合同簽定後新增的車輛、甲方更換的新車)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安裝使用乙方提供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裝置,安裝數量為 臺,特訂立本合同。

一、產品型號、功能及價格

1、產品型號:甲方裝置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型號為CW-701D符合國家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標準的布標平臺。

2、乙方為甲方提供基於GPS/北斗無線定位的智慧化車輛管理業務和售後服務,以及硬體安裝除錯、技術和功能,須滿足甲方和同類產品的標準。

3、價格:

(1)甲方支付乙方裝置價值、技術和安裝除錯等費用 元/臺(含壹年服務費),再倍乘裝載數量。從第二年開始按每年每車 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合同總價為 元整,大寫: 元整(已包含裝置價值、技術、安裝除錯費用和首年通訊服務費價款)。

二、付款方式:

三、網路資費及通訊服務費

1、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需要租用GPRS網路,由乙方負責為甲方租用,開通流量套餐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額定流量,由乙方負責(含於第一條第二款內),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以下年交費時結算為準。

2、通訊服務費按年支付,採用先款後服務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每裝一臺車向乙方支付一臺車的費用;次年開始服務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訊服務費,支付前核對流量是否超額。

四、 安裝和除錯

1、乙方負責衛星定位終端硬體安裝、除錯,直至其技術、功能滿足第一條約定標準為止。

2、甲方使用此係統進行相應監控排程等功能所需電腦硬體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網路環境及電腦配置提出建議,甲方電腦、網路應達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後維護

1、乙方承諾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質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發生故障時,乙方承諾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時內響應並提出處理意見,無法遠端維護的,在一個工作日上門對甲方故障進行維護。

3、甲方所使用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損壞導致終端不能正常執行時,所產生的責任及維修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甲方車載衛星定位終端、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的正常執行,並提供功能實現、系統優化等技術支援;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投訴建議專線:。

六、培訓

甲方冀繁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建成後,乙方定期安排技術人員對甲方操作使用人員進行整體系統操作培訓,提供操作使用手冊。

七、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本產品可以加強車輛的監控和管理,並不完全防止使用該產品的車輛被盜搶等意外事故發生。無論在任何原因下對於車輛的意外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 違約條款

1、甲方於合同未滿前單方面悔約的,須補滿合同期全部價款;

2、乙方提供的衛星定位終端硬體裝置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須於2日內除錯至達到標準或要求,否則更換,直至達到標準;

3、甲方有確鑿、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售後服務達不到標準和要求的,每輛車達兩次以上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關於該車輛的售後服務合同,減少相應價款;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或法定義務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須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造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九、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保密,涉及對方商業和技術祕密的,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業、組織、個人提供或者洩露本協議內容,如果由於一方未遵守本條款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所有裝車所需的各種資料資訊透露給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承諾不將甲方安裝有車載衛星定位終端的車輛營運資料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對此合同續簽事宜無書面異議,此合同將按年自然延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本合同內容對於續展期仍有約束力。

2、合同期限屆滿後,如果甲方需要繼續安裝使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服務平臺或類似的系統,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費用和對方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的其它部分。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附件形式,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_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乙方:___

計算機

技術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

公司地點:_

通訊地址:_

電話:_

傳真:_

郵政編碼:_

一、

服務範圍及其價格

乙方為甲方提供__個的隨身郵服務,其中包括___條郵件到達通知簡訊服務,費用為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___年___ 月___ 日至 ___年___ 月___ 日(下稱“服務期限”)。

三、費用及其支付

1. 乙方可提前為甲方開通服務,甲方在開通服務後3天內,支付相應款項及傳真付款憑證影印件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傳真相關付款證明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並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資料。

2. 乙方將根據甲方填寫的訂單資訊,於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約,如乙方在服務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續約款項或相關付款證明,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乙方有權在合同到期後停止服務,並且不負責保留甲方相關資料。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隨身郵個數或提供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擁有對其使用者管理的權利。

2.甲方需自行負責對郵箱的管理,如設定手機號碼、使用者密碼等;

3.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網際網路的電話線路佔用費用、網路服務費用或其它與接入網際網路使用與服務有關的費用。

4.在甲方需要獲得乙方幫助時,甲方須提供詳盡的註冊資料,乙方因資料不詳不能確認甲方身份及其帳號時,不能夠提供相應的幫助,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5.對於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而上載、張貼、傳送或其他形式的傳輸的任何內容負責,並且對自己賬號及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甲方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其使用者賬號情況,應立即通告乙方。

6. 甲方的行為準則是根據網際網路法規,政策、程式和慣例的。未經接收信件人的允許,甲方不能利用乙方隨身郵服務作連鎖郵件、分發垃圾郵件或分發任何商業、非商業電子郵件。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以甲方申請域名為字尾,與手機繫結的隨身郵服務。

2.乙方保證甲方隨身郵服務期間,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惡意破壞)的影響,獲得良好的收發質量。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互動式管理介面。。

4.乙方不會公開、編輯或透露甲方的郵件內容,除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機構、公安部門的要求及根據相應的法律程式要求。

5.如果甲方的隨身郵釋出的資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乙方有權終止隨身郵服務。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詳盡資訊資料或資料不準確時,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隨身郵服務的權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隨身郵個數,簡訊到達通知條數或其他服務,乙方將收取相應費用。

六、服務詳述

具體服務內容見《定單》。

七、違約及賠償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不可抗力之外,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隨身郵不能正常工作,由乙方按兩倍故障時間的時長進行服務補償,補償時間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

3.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乙方在執行本服務條款過程中因其過錯給甲方帶來損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補償總額不應超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

4.若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處罰或索賠的,或者由於甲方傳送垃圾郵件等原因致使乙方伺服器遭到損失或導致其他使用者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骨幹通訊

線路故障、使用者端裝置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郵件、收信人宿主伺服器故障、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網路病毒及“黑客”行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九、爭議的解決

1.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據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條款享有的權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現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形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

1.1 一方違約,並且在守約方依本合同發出書面通知後___日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未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1.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式;並在___天內該程式仍未被撤消;

1.3 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達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應該影響雙方於本合同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合同期滿自動失效。

4.雙方根據需要續簽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貴陽市公墓墓位銷售服務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聯絡電話: 地 址:

乙方(銷售人員):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為建立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為銷售業務員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聘用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所負責的銷售區域為:

2、乙方擔任甲方的銷售業務員,主要負責業務的開拓、客戶的維護以及銷售款項的回收等,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應予配合,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不安排乙方出差的,乙方應遵守甲方正常上班制度,按時上班。

2、甲、乙雙方同意,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安排和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薪資構成:月發放基本工資+業務提成+年終績效獎金

3、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作滿月發放。每月工資支付時間為下月15號。

4、業務提成:

1)銷售人員的銷售提成為銷售回款的5%,提成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發放。

2)銷售回款必須在貨物發出去後60天100%回籠。

3)超時的貨款從銷售提成中減額,直至回款完成後才能予以發放。

4)連續三個月未流動的的貨款應及時向公司彙報,並採取措施收回欠款,連續六個月未流動的貨款,視為壞帳,由銷售人員全額賠償。

5)當年發生的欠款,必須保證在次年3月1日前收回,無對帳單或有效欠款證據,視為挪用,從銷售人員提成獎金中扣除。

6)所有墊資發貨單位,都必須經公司同意,否則不準發貨,違者造成損失由經辦人員全部負責。

5、年終績效獎金:

乙方完成銷售定額的,獎金年終一次性發放。乙方未完成銷售定額的,甲方有權減發年終績效獎金,具體減發獎金的金額,經甲乙雙方根據乙方未完成銷售定額的情況,會商後另行確定。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的,按超額部分 %計算業務提成,作為乙方報酬的一部分。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並按時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1)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

(2)餐費補貼:300元/月

3、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2、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1、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範圍之內向外進行促銷。

2、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議並瞭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定,認知及忠誠甲方的經營理念,並自願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乙方對外的銷售活動由個人決定,但不得與甲方利益發生衝突。若由於對產品刻意誇大宣傳,導致客戶誤解,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並分析當地的市場資訊,並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乙方有責任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書面報告上月的銷售業務情況,書面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上月的銷售業績、客戶維護情況、款項回收以及市場資訊分析等。乙方出差在外的,應每隔 日向甲方報告銷售業務情況。

4、乙方充分認識到,以下內容系攸關甲方生存、發展的重要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乙方承諾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以下內容不因自身原因而洩露。

(1) 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效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技術資料。

5、乙方應對自己在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嚴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洩露,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致使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洩露的,應賠償甲方損失或者違約金 萬元。

6、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企業,應該清退所有屬於甲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資料、模型、實驗記錄、工作手冊與工作有關的往來信函、傳真、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工作日誌、檔案、電腦存等等。清退應當由甲乙雙方列出清單,由甲方有關負責人與乙方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留下任何與清退資料有關的複製件或軟盤。

7、在乙方任職於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的五年內,乙方同意,其將不會(亦不允許其配偶、本人擁有權益的公司等)在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夥企業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處接受或取得職位,或向此類第三人(含公司、合夥企業或其它組織以及自然人)提供諮詢或其它協助(但在乙方任職於甲方期間,其為履行其職責所提供的諮詢或協助不在此列)。

8、乙方承諾,其在任職期間及其離職後的時間內,不會指使、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9、乙方若違反本條第7、8項的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不低於二十萬元。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可以提交勞動部門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共4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條 雙方一致確認,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住址,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在本合同中確定的地址或住址視為雙方送達法律檔案的有效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