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合同書

帶約定國家外貿合同書(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31W

帶約定國家外貿合同書 篇1

國市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國

帶約定國家外貿合同書(精選3篇)

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外貿公司在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國向國供貨的總值為美元。

公司相應地在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國向國供貨的總值為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後,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並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後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效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並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後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兩國貿易檔案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註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並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係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後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

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佔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於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並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

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份,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購方: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傳:電傳:

帶約定國家外貿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丈夫,男,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妻子,女,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係,為了共同維護良好、和諧的婚姻關係,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

第二條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明由於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後,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關情形後3小時內向另一方說明(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簡訊、留言等),雙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儘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並使手機處於開機狀態。

第三條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異性頻繁聯絡但能證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聯絡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於:見面、電話、簡訊、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法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說明情況(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簡訊、留言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過錯方自願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甲乙雙方承諾不因婚後無子女作為吵架甚至離婚的藉口。

第七條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支付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解釋:本協議所稱“頻繁聯絡”是指每日聯絡3次以上或單次聯絡超過5分鐘;本協議所稱“不正當男女關係”是指與婚外異性保持曖昧關係、男女朋友關係、性關係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帶約定國家外貿合同書 篇3

財產約定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約定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約定協議

甲方(系乙方配偶):

住址:

乙方(系甲方配偶):

現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條的規定,對雙方婚前財產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得財產的歸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婚前出資購買,以甲方名義辦理登記的一部牌號為 的牌汽車一輛歸甲方所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雙方使用。

第二條甲方的其他婚前財產和乙方的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甲乙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見甲乙雙方婚前財產清單)。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的婚後全部收入所得為雙方共同財產,用於雙方的生活和投資經營,收益為雙方共同所有。

第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