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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精選12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16W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1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精選12篇)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二、工程範圍:

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園建、景觀、綠化工程

三、工程總造價:

合同總價含費用確定合同價款為人民幣(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佰拾元角分)。

四、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叄年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倉庫,為乙方人員的住宿及現場辦公提供方便。

甲方委派許志敏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乙方負責的綠化景觀設計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專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該工程養護期為三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本工程至年月日,苗木成活率為100%。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九、其他事項: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專案預算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檔案,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專案工程概況

1、專案工程名稱:

2、專案工程地點:

3、施工範圍:造林綠化面積約畝。

二、工程工期

1、總工期為天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以下情況者,工期相應順延:(1)可歸責於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設計變更等)。(2)自然災害等。

三、營建造林綠化工程的技術措施及質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質量要求:植樹造林前,將全山雜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條1米得水平造林帶(造林帶間相隔2米)。

2、打穴要求:(1)打穴規格:造林穴規格為每穴。(2)株行距:(每畝約為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兩旁,讓土壤自然風化,除去土壤中的蟲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質,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回表土時,將穴四周3厚的表土打碎,清除雜草、樹根、石塊、芒頭,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當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時,並於穴土充分混勻,繼續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傾斜、以提高樹穴的蓄水功能。

4、種植技術(1)造林樹種為:樟樹、桂花、紅錐。種植是做到樹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適當深裁壓實。最後用鬆土迴穴成饅頭狀保證樹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內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樹苗,乙方負責免費補種。

(2)樹種.種植以分割槽方式種植。

5、特別約定(1)樹種購買由甲方負責並運輸到山腳。(2)完工後撫育護養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價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工程的造價按照實際造林面積計算,單價元/畝(包含勞務稅)。

2、工程完工,經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書,憑勞務發票結帳再全額付款。

五、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工地代表和監督,處理設計施工技術等問題。

2、按規定對主要工序進行檢查、監督、驗收。

六、乙方義務

1、按照施工設計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

2、指定工程負責人量、安全等一切有關事宜。

3、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表。

七、工程驗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經甲方驗收符合質量標準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後,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並規定的時間完成。

3、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簽字蓋章。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五日後必須進行驗收。

(2)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可由甲乙雙方簽訂附則共同遵守。

如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本工程於X年X月X日邀請投標確定承包人承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部與國家工程管理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並結合當地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小區景觀綠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景觀綠化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次本招標發包工程範圍為小區道路綠化工程全小區主要構(建)築物一覽表詳見投標須知。以小區綠化工程投標書、澄清函告、投標書以及經發包方確認的上述承包範圍內的課作為正式施工的施工圖紙,包含的工作內容作為補充。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合同簽訂後一個月一內

交付日期: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驗收標準達到合格

工程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有關設計及施工規範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含工程款在內的所有費用

金額(大寫):

六、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後再行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

4.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係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專案,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絡。

6.工程竣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1.5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_____________.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 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 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 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百分比

金額

人民幣(元)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 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 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

甲方將___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綠化小灌木的工程委託乙方完成,為了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路兩側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範圍:_________________挖坑、購苗、運輸、栽植、澆水、修剪。

3、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公路兩側綠化帶內每隔100m栽植1叢紅葉小櫱或金葉女負小灌木,冠徑≥50㎝,苗高低一致,公路兩側紅黃相間栽植,村口、叉路處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價及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每叢小灌木50元,總價以驗收結果為準。

2、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順延。

四、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施工質量檢查監督及工程款結算,在工程結束後組織人員驗收,出據驗收單,根據驗收結果當年結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苗木,技術力量和勞動力,保質、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務,在20__年5月前對未成活苗木進行無償更換補植(人為、機械損壞的苗木、丟失的苗木不在無償更換之列)。

五、付則: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年__月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分開招標,甲方將皇庭國際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餘干環城東路;

2、工程總造價:貳仟柒佰萬元整;

3、工期:乙方確保在20xx年12月15日開工,於20xx年12月14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一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值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30%;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30%;工程完工3個月後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改苗木品種,規格量,所有苗木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主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6個月,養護標準達到一級,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100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接工程造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20xx0元。

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條款後終止。

10、合同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仲裁調解不成,可向雙方各自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專案內容,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花壇、苗木栽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12日

三、工程造價:

本工程造價11730.8(壹萬壹仟柒佰叄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價款的支付

該專案全部完工後,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後付95%,留5%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養護期滿後付清餘款。

五、苗木養護期:六個月。

六、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質量標準:達到《城市綠化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工程施工圖標準

七、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價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X村內道路及周邊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X村內道路及周邊環境景觀綠化

二、工程總造價: 。

三、工期:乙方確保在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甲方提供的綠化施工圖設計標準。

四、開工準備:甲方前期為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呈報給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工經複驗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30%; 年 月再次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六、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圖紙設計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照《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至 年 月底,養護標準達到苗木成活率100%,規格符合施工圖要求。養護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驗收方法:

1、根據乙方申請,甲方組織X村兩委進行驗收;

2、經驗收合格由X村兩委簽字後視為該段工程合格。

九、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三日內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的,每推遲一天賠償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每推遲一天按應付工程價款的萬分之五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綠化施工圖設計的要求,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苗木成活率不達標,需補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擔補植費用,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損失計算標準以該類苗木的投標報價的兩倍計算。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拒付相關工程款。

4、本工程在 年 月經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權要求支付工程餘款,甲方可以另行處理。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定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聯絡電話: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

│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     金額     │

│    (工程進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幣(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將江永火車站道路及廣場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內容及地點:在江永縣火車站道路旁栽種杜英樹

二、工程數量、規格及單價:

1、數量400棵左右(以實際驗收數量為結算依據) 。

2、規格:樹胸徑12cm-14cm 、 高 4m 。

3、單價 155元/棵。(後期工程栽種與此價同等)

三、工期:乙方確保在 20xx年 3月 20日開工,於 20xx年 4月 15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甲方設計標準。

四、開工準備:甲方前期為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技術交底等工作;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呈報給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所有苗木栽植完畢,經甲方初驗合格後,支付合同價款的 70% ;在 20xx年 12月 30日次驗收合格後付清 30% 的餘款。

六、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甲方設計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照《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保障施工現場的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至 20xx 年 12月底,養護標準達到苗木成活率100%,養護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工程驗收方法:

1、根據乙方申請,甲方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2、經驗收合格,由甲、乙雙方簽字後視為該段工程合格。

九、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應在五個有效工作日內組織驗收。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每推遲一天承擔300元付給乙方作為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甲方設計的要求,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苗木成活率不達標,需補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擔補植費用.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承擔300元違約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如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本工程在 20xx 年 12月經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權要求支付工程餘款,甲方可以另行處理。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定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11

業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定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 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2、結算方式:

(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 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__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_____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 )委派現場代表_____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_____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_____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_____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 )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 )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 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訴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投訴監督電話:________________

建設綠化工程合同書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專案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1.5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工程承包範圍

2.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檔案及圖紙

第3條本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3.1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本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_____________.

4.3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圖紙

5.1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監理

6.1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許可權。

第8條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___________________

(8)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日

第11條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工期延誤

14.1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工程質量

16.1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檔案中規定,採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工程量的確認

22.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佔合同承包總造價

百分比

金額

人民幣(元)

23.3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裝置供應

第24條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

24.1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附後)

24.2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裝置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

25.1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裝置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確定變更價款

28.1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____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____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竣工驗收

29.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檔案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____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竣工結算

30.1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驗收____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稽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____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質量保修責任

3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派人保修。

3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保修費用

33.1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違約責任

35.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工程分包

37.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擔保

39.1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合同解除

4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____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裝置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註

合計總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