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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參考(精選17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1.15W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

00編號:

勞動合同書參考(精選17篇)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醫療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醫療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註冊地址:                                    戶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郵政編碼:                                    常用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後,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並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並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餘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20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   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   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   元,每月預付工資   元,其餘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後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   元/月,其他補貼  。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並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後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鬥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賄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洩露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裝置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2

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件型別: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工作,擔任      崗位(工種)。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者職責是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的乙方工作地點在           內。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按照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甲方執行法定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日、產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形式,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第十三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的新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十四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於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繳納部分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亡的,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本省市的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女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及人身安全的,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依法給予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勞動合同所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者修改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

(五)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進行變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變更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乙方逾期不答覆或者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即《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五)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

2、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3、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係而未申明的;

4、 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宣告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九、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賠償責任條款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損失。甲方受到的損失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十一、特別約定條款 

第四十四條 服務期約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於勞動合同期限的,除了甲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外,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為止。

第四十五條 商業祕密保護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一)技術資訊。

(二)經營資訊。

(三) 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六條 競業限制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二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離職之日起2年;競業限制範圍為       ;競業限制的地域為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將按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甲乙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競業限制協議為準。

第四十七條 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經充分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如甲方以後依法修改規章制度,則修改的規章制度自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依據最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兼職禁止

乙方保證在在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甲方以外的任何職務。乙方違反兼職的禁止約定,屬於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裝置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本勞動合同以外的活動或進行收取費用。乙方違反該約定,屬於嚴重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屬歸屬

乙方的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甲方。乙方在離職時,須歸還甲方該技術成果的資料,包括原件、影印件、筆記、電子檔案等。

第五十一條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對乙方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並降低薪酬待遇;乙方拒絕參加培訓或者轉崗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報到並開始用工,乙方違反約定逾期不向甲方報到的,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前(即用工之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第五十三條 離職交接約定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範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的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檔案、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聯絡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機房資料和資訊的軟體、磁碟、硬碟、光碟、U盤等儲存裝置;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儀表、裝置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五)其他: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告知義務和真實性保證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同時,乙方也已經向甲方如實告知了本人基本情況,保證其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個人資料和以下宣告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宣告違反真實性,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宣告如下:

(一)本人畢業院校:                           。

(二) 本人應聘時的最後學歷:                。

(三)本人不存在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和競業限制義務。

(四) 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職業病和其他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五)其他:                                 。

乙方並保證其在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提供資料違反真實性,屬於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認定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以甲方下發的加蓋公司公章的《加班通知書》為準;除此之外的乙方任何加班行為,均不屬於“甲方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十六條 損失追償和重大損害的認定 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是指對甲方的利益造成        元及以上的損失。 

十一、通知和送達

第五十七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住址為甲方的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郵寄至該地址的,經過10日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所指的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內容。

第六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生效之前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等,下同)繼續有效,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但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其他協議約定為準。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字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其他有關協議為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殊條款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性質屬於以下          情形:

1、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之間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3、變更合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宣告: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將本勞動合同文字一份交給乙方本人持有,乙方特此宣告。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3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或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 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5

勞動合同書

招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

甲方聘乙方      擔任行政總廚職務,廚房人數不得低於   人,包括川黔菜師傅。《廚房聘用的一切人員由行政總廚按勞動合同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合同有效期滿,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是否續簽合同。

三、薪金(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工作效率及酒樓的實際經營情況議定:

1、每月廚師稅後總工資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包括勞動合同規定其它費用。

2、工資發放時間:從      月起每月    日為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不能推遲三天)。

3、廣東廚師到時崗後甲方的報銷軟臥火車票每人一張。

4、甲方支付乙方的薪金,由乙方的行政總廚自行發放。

四、工作時間及假期

1、乙方上下班按甲方規定執行,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乙方每月享有四天輪休假(如輪休須提前通知部門經理批准),廣東廚師累計八個月享受十二天帶薪探新假。(如回廣東探親,廚師應合理調配好工作,保證廚房正常執行,且必須保證有人在崗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探親,甲方按規定補發交通費用和加班費。如合同到期不再續簽,酒樓將補發回程交通費。

2、探親交通補貼:廚師1人享受貴陽-廣州往返飛機標各1張,另外的廣東廚師每人享受貴陽-廣州往返軟臥火車票各1張(八個月一次)

3、在合同工作期間,因乙方個人原因(辭職:請假或技術不符合酒樓的要求而需要換廚師等事由)而造成不在崗,廚師長有責任在不影響經營的前提下調配好工作,如需另外從外地請人在酒樓,往返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勞動條例和勞動保護

1、甲方將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環境,並於需要時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

2、酒樓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因公負傷,甲方應負責一切醫療費用,並享有帶薪病假。

六、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乙方的食宿:

1、提供住房(水、電、煤氣),床上用品中、洗衣機、電視機、飲水機及熱水器。

2、因乙方生活習慣不能吃辣椒,可另按排伙食,標準為每餐   元/人,包括3餐,用餐時間根據酒樓的實際情況為準。

七、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遵守中國法律、規定、政策和酒樓的各項管理制度維護酒樓的利益,服從甲方管理並配合完整廚部各項管理。

2、乙方確保熟悉和掌握一切貨源,負責制定申購計劃,監督進貨情況,做好原材料的質量驗收和保管工作,防止原材料變質,控制成本,減少浪費,保證出品質量,使廚房出口毛利達到

%以上,(不包括餐廳營業成本如:水、電燃料、工資)。

3、抓好出品質量,提供準確快捷的服務,推陳出新不斷研製新菜式(定期每個月推出新菜式,時間內定)創造酒樓特色,並協助酒樓搞營銷策劃工作。

4、乙方在廚房行使管理職能,負責提供技術指導和定期培訓當地員工的菜餚知識及技能、技藝。

八、獎懲條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總經理管理,負責衛生達標,廚房出品質量,員工伙食,固定資產的保值等工作,若有失誤視情節輕重按以下條例處罰。

1、重大失誤由店務會研究決定處理意見

2、省、市、區衛生檢查單位下整改通知單,廚師長必須配合整改。

九、職業按排

1、乙方師傅按排如下:

廚師長  名、爐頭  個、墩子  個、麵點  名。

2、甲方按排的採購人員,必須按要求配合乙方需要的出品原料的質量和價格。

3、甲方財務人員計算廚房部毛利率必須真實。

十、解除聘用合同

1、在下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不再符合合同工作條件。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酒樓的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失職或蓄意、徇私舞弊,對甲方的名譽、經濟造成一定的損害,按照甲方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因本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經與甲方協商同意,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4、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修(包括境內、外)培訓甲、乙雙方需另籤協議,如有違約乙方需協議的約定,賠償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用。

5、如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 公安部門拘留、勞動教養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在合同期間若甲方無故中斷合同(或未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除結清工資應追加發放工資的   天為乙方補償及返程交通費(注:總廚機票   張,廣東師傅各火車票   張)

7、甲方拖欠乙方工資超   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由仲裁機構解決。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同意。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限期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__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衛生安全教育,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後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合理、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 年,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後,若甲、乙雙方無其它異議,合同自動續約。

若存在異議,甲、乙雙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

二、對乙方工作內容及要求: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本礦工作,擔 任 職務。

乙方在工作期間,須向甲方提供自己的有效證件,並嚴格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作兢兢業業,與其它職能部門協調配合良好,確保本礦井安全有效地執行。

三、工作時間及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間工資待遇按元/月執行。

2、乙方試用期滿後,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加其它工資組成。

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元+安全獎 元+質量獎元+產量獎元組成。

3、正常工作期間,須24小時在礦,非公務離礦,須以書面形式請假。

四、合同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①、在工作中被證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②、 嚴重違章指揮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④、被礦外事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職工作的。

②、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甲方調整工作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違約責任:

由於一方單方面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對方賠償損失。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由勞動部門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執行。

甲方:

乙方:

時間: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8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為農民輪換(農民合同制)工人。為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或熟練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執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到_________車間(部門)從事_________生產(工作)。

2.甲方對乙方應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需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提出如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本行業職工的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改善勞動環境,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並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特殊工種需要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四、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或熟練期內的工資待遇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試用期或熟練期滿後的工資待遇,高於本單位固定工。定為_______級_________元。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均與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農民輪換工年出勤滿250個工作日、農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滿270個工作日)每滿一年由甲方加發一個月本人標準工資。

2.乙方的勞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補貼等與甲方同工種固定工的標準相同。

3.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內)的探親假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並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規定處理:

(1)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以三個月為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癒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醫療到期尚未痊癒被解除合同的,企業發給兩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2)乙方因工負傷,由企業給予免費醫療,並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醫療終結(一般以六個月為限),經醫院證明,並經甲方所在地的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戶口所在地的縣或鄉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發給兩個月本企業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併發給其供養直系親屬三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救濟費。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緻殘全部喪失勞動能力回鄉安置後死亡的,由甲方一次發給三個月本單位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並按月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條件時止。

(5)乙方患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辦法處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是職工隊伍的一部分,政治上應與甲方固定工一視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教育無效的;

3.乙方觸犯法律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整頓期間的。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勞動紀律和獎懲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保證完成生產任務;

2.乙方對國家、企業作出貢獻或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規章,給予乙方獎勵和懲處。

七、戶口、糧食關係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農民身份不變,戶口、糧食關係不轉。

八、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確有適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徵求對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必須給予賠償。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乙方所在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工商登記型別:

社會保險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險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⑵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⑶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時終止。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約定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可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根據甲方需求,經過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為款未填寫的,按照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所在的實際工作崗位確定)。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經與乙方協商,可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標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工作崗位採用以下方框內打“√”一種工時制度(未選擇或選擇無效的視為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⑴標準工時工作制;□⑵不定時工作制;□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須按規定經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實施,未經審批的選擇無效。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按國家關於工時制度的規定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其加班加點工資。

3、乙方的帶薪假期和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病需要休息的,應當出具醫院的病假證明,並按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甲方要求稽核複查的,乙方應當配合。

4、甲方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乙方的出勤情況,每月與乙方核對,並由乙方簽字。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低於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為扣繳。

1、甲方承諾每月甲方通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戶),並同時提供乙方的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和核對本人的工資。雙方對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3、試用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以後根據內部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嚴重影響,無法在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內支付乙方工資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在徵得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的同意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5、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6、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

7、甲方支付給一方的高溫津貼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

8、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屬於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3、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逐步提高乙方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為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 甲方在條件可能的情況下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作規範,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2、甲方依法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保證安全文明生產。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及崗位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勞動技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其內容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符合法定程式,並經公示或告知,為乙方知曉。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履行。

2、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

3、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解除、終止履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的同時支付。

5、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

6、甲方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雙方應當協商,協商不成的,視為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2、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的一方,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等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舉報。

十、雙方共同信守的其他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因乙方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歸還財物、技術資料等造成用人單位未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由乙方承擔不利後果。

4、雙方均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嚴格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

5、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絡。

6、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乙方保管的一份,甲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五日內交付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範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____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____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____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專案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後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後,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和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說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90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後,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並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於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託以下聯絡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絡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絡方式固定不變)。

聯絡人A:與乙方關係:行動電話:固定電話:所在地:

聯絡人B:與乙方關係:行動電話:固定電話: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後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2

甲 方:

住 所:

聯絡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型別為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型別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記憶體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乙方保證在受僱於甲方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不會受僱於任何其他實體;根據本合同,乙方受僱於甲方公司將不影響應承擔的任何其他合同或法定義務的履行;乙方完全有能力簽訂本合同。

乙方應保證在全部工作時間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在乙方受僱甲方期間,他/她將不得受僱於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公司和個人,也不得從事與甲方無關的任何其他業務或活動。如果違反本合同義務,乙方將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關職責履行標準、利益衝突以及道德規範的內部政策和規定,並進一步保證他/她將在提供服務、保證質量、確保成績和價格合理的基礎上與使用者、轉包商、供應商以及銷售渠道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合作,保證不收受任何會影響或可能影響交易結果的有價物品或金錢。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四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條: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工資數額為每月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第七條: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工作程式;服從上級指令;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士操作規程及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經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而導致合同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十七條的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洩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專案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式、計算機程式及軟體(無論是原始碼或目的碼)、資料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專案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技術、硬體配置資訊、產量、裝置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第二十八條: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儲存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儲存資料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三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員工守則》,該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傳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絡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絡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日。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_____,達到___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_____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______ ,工資支付按______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

第八條 乙方的_____待遇按____________執行。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4

勞動合同書

(通用)

甲   方:                                          

乙   方:                                          

簽約時間:                                          

注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字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涉及相關文書有效送達地址:                               緊急聯絡人(配偶   /成年子女   /父母   ):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勞動者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勞動者的工作地點為         。

勞動者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特點,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用人單位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勞動者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用人單位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勞動者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合理調整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勞動者從用人單位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用人單位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勞動者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用人單位應依法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勞動者應當配合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勞動者工作涉及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勞動者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勞動者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勞動者應當及時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5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入職宣告

本人就受聘於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相關事宜作如下宣告:

一、本人自願作為公司的員工,從事派遣崗位服務工作。

二、本人在此宣告:本人已瞭解並同意遵守公司的《入職須知》、《退職須知》和《報銷生育保險須知》、《申報工傷須知》、《辦理退休須知》、《辦理養社會保險轉移須知》、《離職後申請失業金須知》等事項,並願意執行。

三、本人在此宣告: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本人自身情況的說明都是真實的。本人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社會保險情況等等。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為不實陳述,則視為本人的欺詐行為,公司可以據此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本人的不實陳述給公司和自身造成的損害,由本人承擔。

四、本人在此宣告:於本宣告簽署之日起,本人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並且,本人受聘於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僱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公司不會因僱傭本人而引發任何訴訟。任何公司因僱傭本人而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在此宣告:本人對前僱主或其他任何單位不負有保守商業祕密義務。本人承諾不將任何涉及第三方的商業祕密帶入公司,並不在公司使用。任何因本人違反對第三方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本人在此宣告: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人明確告知了派遣企業、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職責,並出示了公司以及派遣企業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且,本人清楚公司將根據情況不時更新這些規章制度,本人表示將對其予以嚴格遵守。特別強調,本人理解公司的商業祕密保護政策,本人將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七、本人在此宣告:在公司和派遣企業工作期間,不得存在以下違反職業信用的行為:未滿約定的服務期限提出辭職;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辭職但未辦理工作交接;違反工作紀律被甲方辭退或開除;借派遣企業公款未還;侵佔派遣企業財產;約定違約金未付;約定賠償金未付;違反公司和派遣企業保密規定,洩露祕密;利用工作之便侵佔派遣企業財物。

宣告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號鼓樓科技大廈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程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                      

(下稱: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範,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依法根據國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規定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保密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資訊等商業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的工作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按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參加由甲方和用工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的專業技術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任何與雙方勞動關係有關的檔案,甲方在不能當面送達的情況下,依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地址寄出,均視為履行了書面通知義務,當乙方住址變更後,應當在七日內將新地址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後,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各類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協議內容為準。各類協議包括但不侷限以下內容:崗位說明書、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培訓服務期協議書、轉崗通知書和績效協議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應按照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按照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期內,所有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符的,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並於實際用工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人簽名:                  (簽名)

(公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6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裝置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參考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個月(天),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型別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記憶體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地點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__元/時)(大寫:___________),試用期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工資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第五條 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八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一)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五)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九條 保密義務

(一)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洩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專案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式、計算機程式及軟體(無論是原始碼或目的碼)、資料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專案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技術、硬體配置資訊、產量、裝置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儲存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儲存資料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條 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經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本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本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第十二條 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傳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絡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絡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