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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合同書(精選20篇)

欄目: 合同書 / 釋出於: / 人氣:2.24W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精選20篇)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勘察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勘察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設計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勘察設計依據

1.發包方給承包方的委託書或勘察設計中標檔案。

2.發包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承包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為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檔案);

3.發包方要求及委託書;

4.投標書。

第四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

4.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

6.承接方式:_________。

7.預計勘察設計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六條 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

第七條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天。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方、承包方另行議定。

2.本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方不按時向承包方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九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方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方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檔案資料,發包方收到該檔案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檔案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方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2)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時間順延;發包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勘察設計檔案的時間。

(3)發包方變更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費。

(4)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承包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勘察設計工作,發包方應支付相應勘察設計費。

(5)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承包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發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承包方勘察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權推遲勘察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檔案的時間順延。

(7)發包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設計檔案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勘察設計審批部門對勘察設計檔案不審批或本合同專案停緩建,發包方均應支付應付的勘察設計費。

(8)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時,須徵得承包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勘察設計週期,且發包方應支付趕工費。

(9)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10)勘察設計檔案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負責解決。

(11)承擔本專案外國專家來承包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影印、辦公等費用)。

2.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檔案,並對提交的勘察設計檔案的質量負責。

(2)勘察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勘察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專案的勘察設計聯絡工作。

(4)承包方對勘察設計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承包方勘察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承包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5)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了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勘察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承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應雙倍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檔案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勘察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勘察設計檔案一年內專案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專案尚未開始施工,承包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勘察設計版權全部屬承包方所有,發包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勘察設計造型、勘察設計檔案、及有關資料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發包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承包方勘察設計進度或造成勘察設計修改,承包方除可推遲交付勘察設計檔案日期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勘察設計費。

3.發包方因故要求變更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設計費。

4.發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應立即停止勘察設計,發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勘察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發包方報請初步勘察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承包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發包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承包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發包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發包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發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 元。

9.承包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勘察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勘察設計費1%。

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發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勘查設計費,或按勘察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設計時,須具有勘察設計審批機關或勘察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勘察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發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勘察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十四條 材料裝置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勘察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方的,則應向承包方支付停、窩工費。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條 報告、成果、檔案檢查驗收

1.由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進行檢查驗收。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方的報告、成果、檔案。

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方檢查;發包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方、承包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方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檔案、發包方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並以發包方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移交完畢,如發包方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方承擔,如承包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條 獎勵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承包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承包方。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智慧財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檔案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專案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洩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十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2.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勘察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發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勘察設計工作進行相應勘察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2項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二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勘查勘查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

建築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影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__年__月__日開工,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

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

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貢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出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運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定金;己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向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及派出機構備案。

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勘察人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4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委託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房產開發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專案應當經依法批准的合法專案。違反這些規定,將因專案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專案的合法性。其次還應對發包方的履約信用進行審查。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6

(編號:ZS×××-×××-[20××]- ×××號)

甲方: (專案部(施工局)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登記名稱,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

1.2 專案地點:

2、合同範圍

2.1 主要合同內容

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準備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節點控制工期見下表:

2.4.2 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 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 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單價或總價)方式進行承包。本合同 (單價或總價)在合同執行期間,無論工程量是否變化合同價格均不做調整。

若在合同簽訂 個日曆天之後,因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規等導致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並且主合同有相關補償條款時,雙方才可以協商調整合同執行期間受影響專案的單價或總價;否則合同價格不做調整。由於非上述原因影響的燃油費(柴油)等其它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合同單價或總價均不得調整。

4、合同價格

4.1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含 %稅金),固定總價/暫定總價。

4.2 合同單價

合同單價見附件 B 《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專案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 %稅金等所有可能發生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 稅費的承擔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稅金 %;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權利與義務

5.1.1 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 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檔案,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 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排程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 甲方負責與業主、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絡(包括協商、簽證等)。

5.1.6 甲方負責向乙方釋出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7 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8 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專案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稽核、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3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4 雙方約定甲方的其他權力與義務: 。

5.2 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 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 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排程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影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 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條要求安排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 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條安排進場裝置,並保證進場裝置完好率達到 %以上。在裝置進場後 日內及退場前 日內,乙方均須將裝置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 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衛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 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影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 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 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 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5.2.17 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稽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其它任何活動。

5.2.19 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 乙方確認 為本合同工程專案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專案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專案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專案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 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驗收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6 雙方約定乙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輔助設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應)甲方設定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處,由 方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管路的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每月甲方按 元/m3的價格和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水源時,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執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2 施工供電

a(甲方供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電壓或容量)的電源埠(盤櫃)至 處,由方在埠處裝表計量,並經甲方驗收確認。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備電源(備用電源)時,其發電站(機)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執行安全責任及費用。

6.3 施工用風

a(甲方供應)甲方設定施工用風的主管路端點至距現場作業面 米處,該點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維護,該點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裝維護並拆除。結算時甲方按元/立方米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自營施工用風系統,其壓氣站(含移動式)、供水站、池(含移動式)和相應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

6.4 現場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見圖表)向乙方無償提供如圖所示的施工道路,該道路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完工退場時乙方將道路及道路設施恢復為起始狀交還給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臨時施工道路要事前報甲方批准並符合甲方總體現場要求和技術要求,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間,其上述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若有償使用臨時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費用。生活用電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計量收費。其以上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

b(自備)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包括其它臨時設施和場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該住房或營地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應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統供材料(見下表),由甲方按約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償提供,按月進行核銷,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銷日市場價(含採保費、運雜費;若採購時價格高於核銷日市場價,則按照採購時價格計算)加計 %費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 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7.3若屬構成工程實體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須委託甲方代為採購。並提前 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材料價款為採購價格 加 %採保費、運雜費,在每次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

7.4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後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領用及採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劃的要求,並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定標識。

7.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專案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週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週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週轉性材料進行核實,辦理週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

乙方使用甲方週轉性材料另行簽訂租賃協議。

7.7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7.8其他: 。

8.施工裝置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裝置 ,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 5.2.9 條及第14.2條要求)。乙方施工裝置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裝置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8.2乙方裝置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裝置,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並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執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裝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臺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於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裝置,由甲方 部門簽證及 審查後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裝置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 部門,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裝置應安全裝置齊全、效能可靠,其施工裝置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裝置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8.7其它: 。

9、質量要求

9.1 質量目標與要求

本工程質量標準按 執行,工程質量全面達到設計要求和標準。其中:單元驗收合格率 %(優良率達 %)以上,工程綜合驗收質量評定達 標準。

(依據主合同條款補充具體工序的標準、要求)

9.2 質量檢查與驗收

9.2.1 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專案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 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   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  方承擔(視工程專案具體情況約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   方負責,費用由  方承擔。

9.2.4 乙方須允許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後,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 工程經甲方驗收後,仍需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視為正式驗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並有權將發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9.2.9 其它: 。

10、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 C ,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作出指導,並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若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0.6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7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並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8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或僱主責任)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影印件在簽訂合同後 天內報送甲方備案。超過 天未辦理保險的,由甲方代為購買,費用在工程款支付時扣除。

10.9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0.10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及施工區內的環境衛生,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境衛生乾淨、整潔。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僱員、乙方施工範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從保險公司的賠償中補償,甲方給予協助,不能補償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10.12其它要求: 。

11. 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

11.1 職業健康

11.1.1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

D ,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 乙方應為自己僱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汙染環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1.1.4 其他要求: 。

11.2 環境保護

11.2.1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 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定統一處理。

11.2.3 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 乙方對生產生活廢水做到規劃管理,汙水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和滿足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不汙染河域環境,生產生活廢水必須經沉澱池、化糞池、隔油池處理。

11.2.5 乙方在工程專案設計要求範圍內進行施工,不發生施工設計規劃以外的破壞環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為。

11.2.6 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汙染環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汙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 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 乙方應加強節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裝置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效能裝置的使用。

11.2.9 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境意識。

11.2.10 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

11.2.11 乙方應遵守甲方環境管理規定,適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環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督檢查活動。

11.2.12 其他要求: 。

11.3 責任劃分

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汙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技術條款

對於非臨時工程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對於臨時工程以甲方對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要求為準。詳見附件 E 。

13、乙方人員工資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員工資發放形式

a.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其施工人員工資。每月由乙方製作“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代發金額視為乙方收到工程款數額。

b.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進行監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 工資保證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 %,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資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裝置必須滿足工程專案實施的要求,併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裝置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專案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裝置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4.1 人力資源投入

14.2 機械裝置資源投入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 計量原則

16.1.1 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範規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為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主、監理的罰款等)。對於規範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 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  (根據本合同的專業性質逐條列明清單專案的計量原則)

16.2 工程量確認

16.2.1 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 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部門校核,經 部門稽核,經

批准方作為結算依據。

17、結算與支付

17.1 結算方式

本合同執行按 (按月結算或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結算)結算。

(本合同不設預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 本合同所有結算均採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 (地點)

銀行開設結算專門賬戶,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 工程結算時段為每月 日至 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 %為質保金、 %為履約保證金、 %為安全生產保證金、 %為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

17.2.3 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費等稅金 %,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稅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 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 若本合同工期超過12個月,則在每年1月份須對前一年的完工專案進行清算。乙方能夠按合同履行義務,在年度清算時,返還已扣留履約保證金的 (不超過25%)。

17.2.6 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行。

17.2.7 在本合同專案施工結束後,乙方按期足額發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並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餘履約保證金。

17.2.8 施工期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 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變更

18.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

18.2在緊急(防洪、搶險、救災等)情況下,乙方應立即執行甲方的變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4 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則按以下原則調整工期:

若變更需要延長工期時,應按第 2.4.2 、2.4.3款的規定辦理;

若變更使合同工作量減少,甲方認為應予提前變更專案的工期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於業主對該項工作批覆的完工日期。

b 若變更需要調整合同價格時,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或合價,並簽訂補充協議。

19、竣工驗收與完工結算

19.1 竣工驗收

19.1.1 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 日內組織驗收。若由於業主、監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儘快組織驗收。

19.1.2 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 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1.4 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結算

19.2.1 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僱傭人員工資的檔案、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檔案、與專案部各部門手續清理檔案、質量證明檔案、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為應該遞交的相關檔案。

19.2.2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檔案,在 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後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稽核後生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9.2.3 經完工驗收合格後, 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質保期

本合同質保期為 年,時間從完工驗收之日算起。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 5.2.16 條及10.8條的要求為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在本專案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裝置)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於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裝置)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於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於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於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裝置停工補償。

發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生的人員、裝置儘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生的施工人員、裝置的窩工。

本工程對業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

23.1 甲方違約責任

23.1.1 若由於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期限付款,承擔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 雙方約定的甲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

23.2 乙方違約責任

23.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元至 元。

23.2.2 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 由於乙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甲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後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 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並被甲方認為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行。

23.2.6 如發生乙方拖欠僱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僱員,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金 元。

23.2.7 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眾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 雙方約定的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

23.3違約金總額限制

本合同執行期間對乙方有關的違約金總額不得大於合同額(完工結算總額)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結束後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情況和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4.2免責條款

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爭議與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果時:□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得影響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義務的履行,但經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爭議暫停施工,且經調查後被認定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暫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合同責任,並應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26、合同解除與終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 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 天內辦理退場,甲方根據業主賠付情況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26.2 合同終止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特別約定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專案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的稅費(如地方稅、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裝置使用甲方標誌時,不代表裝置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係。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執行,執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檔案和管理辦法,並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定執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後補充書面材料;並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為: ;

業主指: ;

監理指: ;

設計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雙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簽訂地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 市 區(縣)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技術條款

D安全生產責任書

E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F保廉合同

G雙方認為應該補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專案部全稱) 乙方:(營業執照標註的單位名稱)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7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絡人:____ 聯絡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8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的岩土工程任務,根據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立項批准檔案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岩土工程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岩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預計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檔案

序號

資料檔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第三條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

序號

報告,成果,檔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交付時間

第四條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_天。由於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岩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 本岩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5.3 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撥付工程費時間(工程進度)

佔合同總額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元)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 本岩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革新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檔案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檔案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檔案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 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檔案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檔案的時間。

7.1.2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檔案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 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元。

7.1.4 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並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佈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並承擔費用。

7.1.5 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並承擔費用。

7.1.6 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檔案、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洩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 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 承包人責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檔案,並對其質量負責。

7.2.2 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檔案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了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檔案。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 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衛和環衛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檔案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 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檔案,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 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專案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裝置供應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檔案檢查驗收

10.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進行檢查驗收。

10.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後_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檔案。

10.3 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籤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以到現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檔案,發包人應在___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籤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據理力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鑑證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9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檔案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後,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並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後3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後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專案為帶方案招投標的專案,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專案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後,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專案的建築面積進行核對確認並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後的七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餘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後,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於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並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並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6.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並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範和地方性規範、規程、技術規定等。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並簽署意見。

6.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智慧財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智慧財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洩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專案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專案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並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專案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字 元/本)。如由於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應當註明其規格、效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並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並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 8.6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於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託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及其他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洩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專案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0

委託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訊地址: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訊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蓋章)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承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2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設單位名稱,以下簡稱“建設單位”)與______(設計單位名稱,以下簡稱“設計單位”)共同簽訂。根據招標檔案及相關文函,經雙方認可,設計單位願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以人民幣(大寫)元(¥)的合同總價,承擔_________工程勘察設計服務工作。

1.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招標檔案(含答疑及澄清);

(5)投標函及投標檔案;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檔案。

(9)正版標準設計和典型造價(G1-G4層)。

2.上述檔案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設計單位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階段勘察設計服務工作;全面開展樣板點的標準建設工作。

4.建設單位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設計單位支付合同價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副本___份,建設單位執___份,設計單位執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且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單位(公章):

設計單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檔案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檔案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檔案,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檔案(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專案,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檔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其中,初步設計檔案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檔案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檔案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檔案。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檔案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檔案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6

訂立合同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與勘測單位(__________建築設計院),

根據國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__________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勘測的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建委規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工程名稱

第六條 勘測成果於年月日提出,但由於自然天氣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順延。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擬建築(構)物性質及工程地質勘測要求(本院設計由承擔設計室填寫)。

2. 清理和整平場地,如因場地有溝以及堆積障礙物等而影響開工時,應付窩工費。開工時應指派一人在場,以便隨時聯絡工作。

3. 負責解決土樣包裝、水樣瓶的運送,早晚和夜間鑽機停放現場時負責看管,並解決臨時所需的墊板、冬季烘烤鑽具的木樣等。

4. 負責解決機具運輸和工作人員往返現場的交通工具(或承擔運輸費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窩工,應付窩工費。

5. 測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統聯測時,應負責提供資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資。

第八條 勘測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預計勘測工作量及勘測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規範按時提出勘測成果,滿足設計需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建設單位收執份(其中送建設銀行一份),勘測單位份。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7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

工程名稱: 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工程設計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勘測設計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2、 負責與本工程配套專案的設計委託,並協調設計過程中的有關配合問題。

3、 按本合同要求付給乙方設計費。

4、 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按與甲方約定時間交付設計檔案,並保證質量。

2、 乙方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供設計檔案。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甲方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概(預)算。

第四條 勘察設計費用

1、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用。

2、 結算辦法:

①甲方應交付乙方委託勘察設計費:

(RMB)¥: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②甲方預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額的勘察設計費。

3、設計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領取繳款通知書,甲方應及時付清勘察設計費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設計費用的,視為甲方放棄該工程設計,除另有約定外,繳款通知書時間即為支付勘察設計費用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勘測設計質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費的,乙方除了應該完善勘測設計外,尚應根據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大小減收(受損失部分的勘測設計費)以至免收勘測設計費。

2、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不準確,或不能按期提供設計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基礎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設計的,甲方應按乙方為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和按天付給乙方以階段設計的設計費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設計階段的提交日期亦應順延。

3、因建設計劃專案變更,或設計原則與原設計任務書有重大變更造成設計報廢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各階段收費標準向乙方付清設計費,如仍須乙方設計則雙方應經過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向江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設計委託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留存。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8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_____》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專案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專案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專案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檔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檔案;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專案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_____、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檔案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專案,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檔案,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檔案(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檔案的份數時另行_____。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_____。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檔案,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檔案、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裝置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專案,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_____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檔案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專案及複用設計專案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檔案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專案審批檔案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檔案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19

委託方:

受託方:

鑑於委託方擬委託受託方承擔 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且受託方同意接受該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第2條 勘察設計範圍

受託方需承擔的勘察設計工作的範圍如下:

全段線路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包括通訊保護)、竣工圖以及相應的勘測工作;裝置技術規範書的編制及參加裝置評標;編制施工招標工程量、編制施工招標的標底及參加施工評標;負責土建、安裝施工、除錯等階段的有關現場服務;提供裝置技術規範書等工作。

第3條 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含稅),具體價格構成見《分項價格表》(附件一)。

第4條 合同依據

4.1 專案核准檔案;

4.2 中標通知書(如有);

4.3 設計委託書。

第5條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檔案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1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紀要、協議等檔案;

5.2 合同協議書;

5.3 專用條款;

5.4 中標通知書(如有);

5.5 通用條款;

5.6 合同附件;

5.7 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如有);

5.8 構成合同的其他檔案。

上述檔案應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一致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

第6條 保證

6.1 考慮到委託方將按本合同約定付款給受託方,受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全部工作。

6.2 考慮到受託方將完成本工程勘察設計及現場服務等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委託方保證按合同約定付款。

第7條 詞語含義

本協議中所用詞語的含義與專用條款、通用條款中相應詞語的含義相同。

第8條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條件見專用條款。

第9條 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第10條 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2份,委託方執1份,受託方執1份;副本8份,委託方執4份,受託方執4份。

委託方: (蓋章)受託方: (蓋章)

年月日:

勘察設計合同書 篇20

委託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勘測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要求及國務院《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號文辦法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 至 公路施工圖勘察設計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設地點與規模

路線起點位於 ,經 ,終於 ,路線全長約 公里。

二、 技術標準及測設要求

(一)嚴格按照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xx)及有關規範、規範的要求進行勘測設計,確保設計質量。設計速度採用 公里小時,對區域性地形複雜地段,可採用 公里小時。

(二)全線橋涵等人工構造物設計荷載為公路-Ⅱ級:大、中、小橋及明函與路基同寬,橋樑不設人行道,僅設鋼筋混凝土防撞欄杆;設計洪水頻率:大、中橋1100,小橋涵及路基150。

(三)平縱面線型設計,應貫徹在舊路的基礎上提高技術標準的舊路改建原則,儘量減少佔用農用地,併合理運用技術指標。

(四)全線路基寬度為9米,路面滿鋪。

(五)全路段採用瀝青混凝土路面,面層厚7釐米。

(六)對加寬利用的橋樑,應充分調查舊橋及舊橋面結構的現狀,需加固的應提出相應的加固措施,並計算其工程量一併納入工程預算中。

(七)對於老路改建加寬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間維護交通應提出合理、經濟、可靠的方案,要特別注意新舊路基的銜接,並嚴格按《公路路基設計規範》(JTGD30-1995)進行設計。

三、提交設計檔案時間及數量

(一)要求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設計檔案(含預算)。

(二)施工圖和預算甲組檔案各8分,乙組檔案及施工資料(路基橫斷面圖、路基設計表、涵洞佈置圖、路基土石方數量計算表、公路勘測定界圖)各4份,其中平面圖、公路勘測定界圖採用藍圖。

(三)設計檔案要求按 境、 境單獨出版,裝訂成冊,其中預算甲組檔案應予以彙總。

四、取費標準及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專案按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第375號文通知及其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訂本)》、《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第一冊)修訂本》執行並結算。

本路段地形類別定為 類,鑑於本設計為勘察設計,因此,測量費考慮一次定測係數(即1.5)。

動用鑽機進行路線及橋位工程地質鑽探,按《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中有關工程地質勘察收費標準另行計費。

甲方負責的一至七項勘察施工準備費按“路線、橋樑勘測費及地質鑽探費之和的10&由乙方包乾使用”。

(二)本工程測量及設計費用估算為 萬元,此數額僅作掌握預付款及測設進行撥款的依據,待設計工作完成後,根據實際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單價、計算辦法結算勘測設計費用。

(三)分期付款辦法

1、合同簽訂後2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費總額的30%,計 萬元作為定金,結算時抵作測設費。

2、施工圖設計作業通過驗收後1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設計進度款 萬元。

3、乙方提交全部檔案經稽核且乙方已根據稽核意見修改完善後,甲方將在30天內,按實際完成工作量及計費標準付給乙方總測設費的80%,餘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後支付。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委託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外業勘測工作中發生的與地方有關的事宜。

2、接到乙方報告具備驗收條件時,及時組織外業測量驗收。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測設費。

(二)乙方職責

1、按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和交通部頒發的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及規定,按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精心勘測、確保測設質量。

2、外業工作結束後,及時通知甲方組織驗收。

3、應根據設計檔案的稽核意見屬於乙方責任的應及時修改、完善設計。

4、乙方在進行上述3項所規定的職責時,不另向甲方收費。

5、負責對設計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設計檔案或洩露檔案內容。屬乙方洩露,除追查責任外,並扣罰洩露專案設計費的10%。

6、負責外業勘測成果驗收會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工程實施過程中,負責設計的後期服務工作。

六、違約處理

(一)甲方違約

1、甲方若中途撤銷合同,除應支付已完成部分測設費外,並以已付的定金賠償乙方損失。

2、路線方案經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審定後,甲方要求改變方案時,除付給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測設工作量的測設費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測設費,提交設計檔案時間也相應順延。

3、不能按時付款,沒推遲10天罰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中途撤銷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由於勘測設計不周造成返工,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完善勘察設計,並按一下條款處理:

(1)測量誤差大而造成質量問題,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以上時,每超1%扣除相應部分設計費的10%。

(2)徵地拆遷超出預算的5%以上時,每超過1%扣除設計費的1%。

(3)地質鑽探資料不準確導致設計變更超出相應部分工程預算1%時,扣除設計費2%;提供虛假地質資料造成工程竣工後的安全責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質量保證金,並視情節嚴重情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

3、非甲方責任不能按時交付檔案,每推遲10天罰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為止。

(二)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報縣交通局調解,如仍有異議,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頒佈的建設(1996)號文中得條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分別送呈各方主管部門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