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權代表人:
乙方:受權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達成的真實意願。
本協議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基本內容。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
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在專案進行過程及完成交貨後,乙方有義務跟進貨款事項。
二利益分配。
1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甲方會支付乙業務費用。
此費用包含乙方在承接業務過程
中所產生的所有開支。
2甲方支付乙方業務費用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其體如下。
21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1至20萬元以內時按純利潤的20%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2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20至80萬元時按純利潤的25%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3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80萬元以上時按純利潤的30%分期支付給
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4業務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戶的專案第一筆定金時,甲方暫不支付乙方務業費用。
當甲
方收到客戶第二筆專案費用時開始,每次會按乙方當次專案協議費用所得按實際本次收到專案費用按比例支付給乙方。
25當次專案結束(專案“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完乙方
業務所得。
三技術保密
1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資訊、使用者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檔案或資訊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資訊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資料接受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或解除後[2]個工作日內將保密資料全部返還資料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嚴格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
五協議有郊期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署起到當次合作專案結束(專案“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
2在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為,甲方可書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於簽署並開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業務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模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階段: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五、費用結算: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陳述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法律關係:_________________
九、智慧財產權:_________________
十、保密: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協議有效期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適用法律和訴訟管轄: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則: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專案標的
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詳見附圖),其中車間_____________(平方米),鈑金、噴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裝置、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___萬共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裝置折價_______萬及現金_______萬共出資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1、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專案的共有財產。
2、裝置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裝置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
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______________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專案。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_______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專案的資金往來設定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專案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專案、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專案經營場地費用分攤
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_______萬元,合作專案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從_______年度開始,合作專案按每年___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
七、裝置折舊及攤銷
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專案中提取裝置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2、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1、將原有的賓士、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專案中。
2、為賓士、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3、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1、原________汽車場地係為爭取“4S”品牌而設定,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專案進行合作。
3、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區內就合作專案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專案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
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字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
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乙方介紹給甲方事項達成發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乙方介紹並協作甲方獲得 (以下簡稱該物業)的獨家銷售代理權。該物業歸 全權所有。
二、合作期限: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需充分運用自身資源(包括門店推薦、廣告宣傳、網路宣傳、主動推薦等方式)為該物業尋找買家。
四、甲方負責帶意向客戶實地考察及介紹該物業。
五、甲方負責與意向客戶商談該物業各項銷售條件,並做為中介方促成該物業銷售及簽約。
六、乙方須為甲方的中介服務提供各項支援,協助甲方儘快成交該物業。
七、如該物業成功獨家委託給甲方銷售,且該物業經甲方銷售成功,則甲方在收到該物業銷售的'銷售代理費後,應支付實收銷售代理費的20%給乙方作為業務介紹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為了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擴大雙方在各自領域的知名度,協議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決定就電話資訊服務專案展開合作,合作專案不包含小額支付業務,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電話資訊服務平臺,向用戶提供網路應用服務充值帳號或其它簡單、小額的商品交易。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專案和方式
1.基於雙方各自的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向_________電信公司的使用者提供各類資訊服務與應用服務。
2.甲方利用其業務平臺和支撐系統,向乙方提供有償的代計費和代收費服務。
3.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遵守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和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為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
二、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稽核乙方提供的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帳戶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
2.根據合作專案內容要求提供語音平臺資源及相應的碼號資源。
3.在乙方提交相關業務文件資料和需求後,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乙方答覆。
4.甲方有權對乙方策劃的資訊內容進行稽核,並拒絕釋出不適宜的資訊。在業務開展中,一旦發現乙方或其使用者通過乙方傳送非法資訊,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規範。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統作為業務的輔助投訴受理中心。甲方對有關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詢問和投訴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將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諮詢和投訴轉到乙方處理,並有權督促乙方妥善解決客戶投訴。甲方將在收到使用者投訴之時起12個小時內將投訴資料提交乙方,如使用者投訴情況嚴重的,給甲方造成嚴重的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斷雙方的合作,並要求相應的賠償。
6.由甲方負責進行計費,計費結果以甲方資料為準。
7.甲方允許乙方在進行業務推廣時,以_________品牌推廣該合作業務,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稱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權制定有關業務的管理辦法、考核條款、客戶服務標準檔案以及多平臺合作連帶懲罰條款,並要求乙方遵守和執行。甲方將按以上規定對乙方進行定期的考核,並根據管理辦法及相關檔案採取末位淘汰制,並有權單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業務。
9.甲方有權根據_________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限費措施,並要求乙方遵照執行。
三、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須持有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保證該許可證在本協議期間持續有效。並向甲方提供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與正常執行相關的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資訊服務的資費符合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2.根據合作專案內容要求提供相應資源及來源資質檔案,開通專家熱線類的專案則要求提供專家資質證明檔案。
3.負責合作業務的宣傳策劃、拓展推廣、業務運營工作,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都必須提交甲方審批簽字後方可對外投放,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響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一定損失的必須給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5.負責本合作業務的有關業務投訴和客戶回訪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轉交的投訴後,應立即回覆使用者,並在48個小時內最終妥善解決使用者投訴並回復甲方。
6.負責及時提供合作業務所需的資訊源和資料,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產生的爭議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
7.乙方提供的資訊服務的內容釋出遵循“合法、健康、準確”的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嚴禁提供如下資訊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內容;有損於社會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權益的內容;黃色、淫穢色情的內容。
8.乙方提供的資訊內容問題或廣告內容不當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協議到期後若不續簽或中途協議終止,乙方應對正在開展中的業務仍應負責,本協議的相應條款仍具有約束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業務經營中的行為必須符合本協議及_________電信語音業務即_________業務的相關規定。
11.由非網路問題所引起的客戶投訴及退費,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最終妥善解決。
四、收益分配結算
1.甲方享有使用者使用合作業務產生的通訊費用,並負責合作專案的計費工作。
2.甲乙雙方以合作業務所產生的實際資訊費,在扣除_________%的壞帳後,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即甲方佔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雙方各自承擔所應繳納的稅費。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術力量,協助開發業務技術流程,則甲方可為乙方提供技術支撐並收取_________%的製作費用,即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結算。
4.每月產生的資訊費以甲方計費帳務系統統計資料為準,甲方按月向乙方傳送付款徵詢函,將每月合作業務所產生的資訊費分成情況傳送給乙方,若乙方對資料有疑義,雙方可就相關專案進行核實以確保計費準確無誤。
5.在甲方的計費系統裡,通話時長超過1小時為超長話單,或少於3秒的稱為超短話單,由系統自動扣除,此部分費用不計入資訊費收入,不參與分成。
6.甲方與其它運營商合作所產生的資訊費,在扣除壞帳及其它運營商代收費後,按實際收入與乙方進行分成,該部分資訊費結算日期根據所合作的運營商具體的結算及結款期為準。
7.如果甲方實付金額與應付金額出現差異時,其差額將在下月結算日由甲方進行補/退費調帳處理。
8.結算時間:每月的28日為雙方結算日。結算資料為: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的資料。正常情況下,sp應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發出的上月計費徵詢函,sp若於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帳單,則應於每月15日前與受理部門聯絡,否則視為收到,過期不予重發。若sp對結算金額無異議,則雙方進行資金結算。如sp有疑異則可要求對帳。
9.在收到付款徵詢函後,乙方應於5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的稅務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其它
1.同時為有效配置電話平臺資源和市場資源,提高業務服務質量,促進_________電信電話資訊服務業務的健康發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乙方同意並接受其約束。甲方根據《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中sp考核機制對sp進行綜合考核,對業務發展停滯或出現嚴重違規的的乙方予以處罰,直至中止合作,強制退出。
2.為了給新進入的sp提供公平競爭基礎,新sp在接入後第四個月開始參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考核部分的相關規定:
(1)若乙方連續兩月收入低於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發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於_________元,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後,若出現違規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協議後,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月的緩衝期,在此期間乙方除繼續向用戶提供服務外,乙方必須在其站上顯著位置釋出即將服務的公告,並配合甲方做好相關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間,若乙方出現違反《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的行為,甲方將根據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對《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內容及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資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違約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視為違約,並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直接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項下違約方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以對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任何一方均不對對方未實現的預期利潤或利益、商業信譽的損失、資料的丟失、第三方損失以及其他等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
2.本協議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法規或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改變;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颱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限。
十一、附則
1.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甲方權利義務
1.1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服務;並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明,該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註冊、更改/取消、轉入/轉出以及租用虛擬主機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在委託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絡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影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2.乙方權利義務
2.1以線上實時註冊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保證該註冊系統有效執行。
2.2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線上註冊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後兩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3在網站上及時公佈代理價格資訊和價格變動資訊。並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獲得其業務資訊和帳款資訊。非特殊情況上述資訊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5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付款/結算條款
3.1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
3.2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_____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援。
3.3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3.4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3.5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帳款餘額。
4. 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伺服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網站訪問速度下降,因y2k問題、嘿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對於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絡並獲得證實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4.2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註冊系統中提交註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因域名註冊資訊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4.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5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5.1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6.附則
6.1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6.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後可延續一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6.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聯絡電話:
負責人簽字: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身份證號(個人):
會員號:電子郵件:
蓋 章(單位): 網 址:
年月日
乙方:聯絡電話:
負責人簽字: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蓋章:電子郵件:
年月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一、總原則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制定本業務合作協議。
二、基本原則
1、乙方利用自身資源,承攬供應鏈服務業務,交由甲方運作,並按照專案的盈利情況,以可提利潤為基礎,在每單專案結束、收回甲方墊付資金及業務款後,從甲方處按本協議規定提取一定的業務開拓費用,同時按國家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方負責乙方開發專案的運作,並按協議支付乙方如下費用及業務開拓提成費。
3、乙方非甲方正式編制員工,甲方不承擔乙方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市場開發及其他費用。協議雙方非勞動關係,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作關係。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引入的業務進行評估,在明確可操作的前提下,調集公司各種資源,全力促成業務運作。
(2)甲方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義及相關宣傳材料開發業務。
(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關地區舉行市場營銷活動,活動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4)專案匯入甲方後,根據需要,甲方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為該專案的成功運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
(5)甲方定期(每月)對乙方匯入的客戶進行成本核算,並將具體的清單提供給乙方認可。同時辦理、支付乙方應提的業務手續和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提取業務開拓服務費用。
(2)在承接業務時,可使用甲方的名義,但必須時刻注意維護_______形象,不得用於非公司業務的承攬活動。
(3)不得有借_______名義從事不利於_______形象、損害_______利益的行為。
(4)不得將_______自身運作的客戶介紹給別的同類企業運作。
(5)乙方在合作過程中,不得將知曉的甲方自身的業務和其他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6)乙方須協作保證甲方維護業務中墊付資金的安全性。
(7)違反上述2、3、4、5點規定,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同時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包括經濟賠償)。
四、業務開拓費用提成比例
1、乙方業務開拓費用的提成比例為業務服務費收入的_______%。
2、實際提取數=業務開拓提成×(1-所得稅率)。
五、收入計算的前提條件
1、專案結束後,甲方應保證準時計付業務費用給乙方。所有應收款項包括各類墊付資金全部收妥且進入甲方賬戶後才可計算乙方的業務收入。
2、為保證甲方營收的應收款和所墊業務運作資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時乙方須協助甲方,要求專案客戶為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根據專案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六、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2、本協議期滿雙方應重新簽訂新的合作協議,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提前終止。
4、本協議自動終止或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協議內容支付乙方應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墊付資金和業務應收款後,本協議宣告完全失效。
七、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為標準版本,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雙方簽署其他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使用者群網際網路資訊提供商,擬採用簡訊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使用者及時傳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簡訊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簡訊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資料通訊管理平臺。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簡訊平臺為終端使用者提供短訊息資訊服務,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甲乙雙方就簡訊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為違約。
1.2 乙方負責和決定對終端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的內容和使用者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為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援。
1.3 乙方應保證向用戶提供的簡訊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資訊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戶服務工作。
1.4 甲方負責提供簡訊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裝置,並負責技術平臺搭建,使用者資料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援、技術介面,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 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為乙方完成資訊費的代計費和代收費工作。
1.6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資訊傳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資訊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路和使用者手機設定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戶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專案簡訊平臺,簡訊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簡訊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資訊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為乙方提供規範的介面標準;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後臺應用程式介面函式包,並負責在資訊接入具體程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簡訊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資訊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簡訊平臺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傳送的資訊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以及所傳送簡訊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及簡訊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網際網路及手機簡訊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專案資訊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資訊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資訊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終端使用者同意接收的任何資訊;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終端使用者各種資訊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 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資訊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利益分配
3.1 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臺的統計結果為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為二次核定依據。
3.2 甲乙雙方統計資料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資料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 本合作專案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簡訊息費,扣除相應稅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簡訊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資訊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為:(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簡訊流量參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為準。
(3)簡訊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為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4 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行動通訊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1)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
一 、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 、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 , 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 , 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 , 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四 、權力義務
1、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專案 , 其所有權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 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五 、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 , 由雙方協商市場價 , 按稅後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 , 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 , 甲方如有興趣合作 , 可在雙方協商後 , 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 , 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
2、合作各方中 , 單方宣告放棄 專利申請權的 , 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 , 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 該許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 , 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
5、在特殊情況下 , 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 , 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 , 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
七 、保密條款
1、甲、 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 , 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 , 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
2、甲、 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 , 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 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 , 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八 、其它
1、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使用者群網際網路資訊提供商,擬採用簡訊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使用者及時傳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簡訊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簡訊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資料通訊管理平臺。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簡訊平臺為終端使用者提供短訊息資訊服務,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甲乙雙方就簡訊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為違約。
1.2?乙方負責和決定對終端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的內容和使用者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為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援。
1.3?乙方應保證向用戶提供的簡訊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資訊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戶服務工作。
1.4?甲方負責提供簡訊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裝置,並負責技術平臺搭建,使用者資料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援、技術介面,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為乙方完成資訊費的代計費和代_____工作。
1.6?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資訊傳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資訊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路和使用者手機設定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戶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專案簡訊平臺,簡訊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簡訊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資訊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為乙方提供規範的介面標準;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後臺應用程式介面函式包,並負責在資訊接入具體程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簡訊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資訊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簡訊平臺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傳送的資訊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以及所傳送簡訊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及簡訊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網際網路及手機簡訊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專案資訊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資訊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資訊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終端使用者同意接收的任何資訊;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終端使用者各種資訊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資訊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利益分配
3.1?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臺的統計結果為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為二次核定依據。
3.2?甲乙雙方統計資料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資料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本合作專案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簡訊息費,扣除相應稅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簡訊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資訊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為:(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簡訊流量參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為準。
(3)簡訊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為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4?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行動通訊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1)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3.6?關於包月計費和資訊傳送條數:乙方對包月計費的資訊傳送條數應有嚴格的控制,包月一項業務傳送的資訊條數,所產生的不均衡通道費不應大於該業務的包月資訊費價格。
3.7?如果移動,_____政策發生改變,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合理調整利益分配條款。
第四條?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4.1?本協議書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2?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單方面解除合約,以下情況除外:當一方不能按照協議履行義務並經對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不能補救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4.3?若合作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提出終止合作,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以及善後義務的處理。
4.4?合作期間,如因政策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須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友好協商,共同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客戶服務體系
5.1?乙方作為客戶服務第一人應在網站上向使用網站服務和接受資訊的手機使用者公佈自己的客戶服務體系,並及時解答簡訊息內容及網站服務方面的問題,同時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資訊下發通道引起的客戶投訴。
5.2?甲方作為客戶服務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戶投訴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與運營商協調並解決由於通訊網路問題引起的乙方客戶的諮詢和投訴。甲方有義務經常監督,檢查並指導乙方簡訊內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聯絡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聯絡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技術支援與培訓
6.1?為保證本協議合作的良性發展,甲乙雙方有必要就技術支援和提高簡訊息流量,擴大使用者群和加強售後服務問題保持經常的聯絡,交流和培訓。
6.2?技術支援聯絡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傳送的簡訊息內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辦法執行),經甲方協商提醒不能及時改正時,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權利立即終止向乙方使用者傳送資訊。並要求乙方賠償為此甲方所遭受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7.3?乙方在增加或減少與在本協議項下簡訊業務和價格時,必須先向甲方申報,通過甲方向_________運營商進行更改和測試申報,如因乙方未申報和測試造成運營商對甲方處罰,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4?乙方通過甲方通道傳送的資訊內容和條數要嚴格按照已經_________受理和測試通過的要求執行,如甲方發現乙方違反規定群發,做純代_____業務,利用包月計費超多條數傳送資訊及違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簡訊傳送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乙方賠償。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證所提供的簡訊通道的質量,或因甲方責任影響保質保量傳送乙方的簡訊時,經協調無效,乙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甲方賠償。
第八條?保密規定
8.1?凡涉及商務及技術的專有保密資訊,未經資訊的所有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該條款而引發的後果,由披露方負責,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規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協議項下合作事宜達成的任何補充協議,實施方案等檔案,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9.3?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違約(不包括不可抗拒情況)和變更事宜,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9.4?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電子支付業務合作協議
重要提示
請甲方認真閱讀本協議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如有疑義,請及時提請乙方予以說明。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支付平臺網址:
電子商城網址:
服務熱線電話號碼:
乙 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負 責 人:
通訊地址:
鑑於:
甲方建立了(在□內打√,單選)
□電子商城(指一種電子商務應用系統),並通過該電子商務應用系統向客戶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
□支付平臺,指甲方建立的,中立於交易的買賣雙方、中立於電子商城與乙方電子支付系統,為通過電子商城進行的電子交易提供購物資金劃撥渠道的電子應用系統。
甲方為促進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的商品或服務交易,向乙方申請支付結算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電子支付系統”指乙方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其他電子手段為媒介,為甲方和客戶提供電子交易支付結算服務的電子銀行系統。
1.2“客戶”指已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 並在乙方開通電子支付功能,通過網上支付、手機支付(不包括使用手機通過乙方95559電話銀行進行電話支付,下同)等方式進行支付並結算的乙方太平洋卡持卡人。
1.3“賣方”指通過電子商城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一方。“鑑於”條款下勾選甲方建立電子商城的,賣方即甲方。
1.4“電子支付”指乙方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其他電子手段為渠道,為甲方和客戶提供的交易支付結算服務。
1.5“聯機支付模式”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聯動通過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款項支付的支付模式。
1.6“訂單支付模式”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甲方將訂單實時傳送到乙方電子支付系統生成待付訂單,客戶在24小時或甲方或賣方(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規定的訂單有效期內通過乙方電子渠道另行進行訂單確認和付款的兩階段支付模式。
1.7“預留電話”是指客戶在賣方訂購商品或服務時所預留的電話號碼,手機支付使用者必須預留手機號碼。
1.8“交易資訊”指甲方在收到客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指令並進行電子簽名後,向乙方傳送的電子訂單資訊,包括商戶客戶號、訂單號、客戶所購商品或服務名稱、交易幣種及應實際支付的金額等。
1.9“支付指令”指客戶通過電子支付系統對交易資訊進行確認後向乙方傳送的電子資訊,包括交易資訊的內容、已開通電子支付功能的太平洋卡的卡號及交易密碼等。
2.0“錯誤”指乙方未及時或未正確地將客戶支付的款項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
2.1“交易日”,就單筆電子支付交易而言,指乙方為客戶提供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的日期。
2.2“工作日”指商業銀行辦理對公業務的營業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第二條 合作內容及方式
2.1甲乙雙方共同合作實現雙方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和電子支付系統的連結,為客戶和甲方提供電子交易所需的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身系統執行產生的全部費用。
2.2雙方遵循乙方提供的資料傳輸介面,採用聯機交易方式進行操作,在雙方系統正常執行情況下,對外提供24小時服務(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日終批處理或系統維護而暫時中止提供相關服務的除外),並以每日24:00作為日切時間,24:00以後為次日。乙方可根據系統情況調整日切時間,但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若實現合作還需硬體支援,則雙方協商解決機具裝置的配置問題。
2.3甲方收到客戶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交易指令後,應使用乙方提供的商戶證書等認證資料進行電子簽名,真實、準確、完整地向乙方傳送交易資訊。然後客戶通過使用乙方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進行支付操作。乙方收到能夠有效識別的支付指令後,應及時扣劃客戶太平洋卡內相應款項,並通過支付系統及時向甲方提供支付結果的反饋資訊,包括商戶客戶號、訂單號、交易幣種及支付金額、支付處理結果等。客戶電子支付結果以乙方提供的反饋資訊為準。
2.4甲方與乙方就下列電子支付業務開展合作(在□內打√,可以複選):
□網上支付 □手機支付 □其他:
甲方在與乙方合作的電子支付業務中將採用下列支付模式(在□內打√,可以複選):
□聯機支付模式 □訂單支付模式
2.5甲方應負責處理客戶的有關諮詢、投訴及退貨請求。如客戶向乙方提出有關諮詢或投訴,乙方應協助客戶聯絡甲方處理。甲方應自行解決任何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商品交付等與客戶、賣方或客戶與賣方發生的爭議。
2.6甲方同意並委託乙方向客戶支付退款的,應向乙方提交退款指令,包括訂單號、退款型別及實際退還的金額等。退款型別包括交易撤銷、全額退貨和部分退貨三種,如為交易撤銷,退款指令須在交易當日日終前提出,乙方根據退款指令將已扣劃的客戶支付款項劃付給原交易客戶;如為全額退貨或部分退貨,退款指令須在原交易日次日起90天內提出,乙方根據退款指令從甲方結算賬戶劃轉相應款項給原交易客戶。對於任一筆支付交易,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交多次部分退貨指令,但根據該等指令向原交易客戶退還款項的總金額不超過原支付交易金額。乙方可根據系統情況調整前述退款指令的提交時間,但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
2.7甲方應按以下約定向乙方支付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
甲方授權:乙方有權從甲方開立在乙方的結算賬戶中扣收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電子支付業務交易手續費的收取和客戶電子支付款項的劃付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甲方應確保結算賬戶內的資金餘額足以支付手續費,如餘額不足,則乙方系統扣收手續費失敗,需甲方補足相應金額後再扣收):
(1)前收費:在每個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將交易日已扣劃的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全額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同時,從該結算賬戶中扣收手續費。
(2)後收費:在每個交易日的次工作日,乙方將交易日已扣劃的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全額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結算賬戶。在每月1日根據甲方上月支付交易情況以及雙方手續費約定,從第3.1條約定的結算賬戶中扣收相關手續費。
2.8甲方委託乙方向客戶支付退款的,乙方對退款不收取手續費。
對於交易撤銷,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原支付交易的交易手續費。
對於退貨交易:
若甲方在第2.7條約定中選擇適用“前收費”,乙方不退還已收的原支付交易的手續費。
若甲方在第2.7條約定中選擇適用“後收費”,乙方可退還手續費。退還手續費根據原收取手續費與退款金額比例計算,取整到分,在每月1日軋差計入乙方向甲方扣收的交易手續費中。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應在乙方營業網點按乙方提供的格式填寫申請表,並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資訊,準確填寫電子支付業務的結算賬戶,包括戶名、賬號及用途,用於本協議項下電子支付業務的支付結算。
3.2甲方需通過乙方企業網上銀行系統向客戶在乙方開立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劃款的,應事先按乙方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向乙方申請開通乙方企業網上銀行相關業務功能。
3.3甲方負責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的日常運作和維護工作。
3.4甲方不得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不得參與、協助電子商城)從事色情服務、賭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動、或出售毒品、違禁藥品、黃色出版物、軍火彈藥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3.5甲方不得在訂單有效期內擅自取消或修改訂單資訊,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因甲方取消或變更訂單資訊造成客戶無法及時支付的,由甲方負責對客戶做好解釋工作並應妥善處理由此引發的糾紛。
3.6在客戶購買時,甲方必須首先徵詢客戶使用的支付手段,在客戶選擇電子支付業務後,不得要求客戶預留銀行卡卡號、密碼、姓名、證件號碼等資訊,否則客戶和交通銀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3.7甲方應接受客戶使用乙方電子支付系統進行電子交易支付,不得無故或藉故拒絕受理,不得對客戶使用電子支付系統收取附加費用。
3.8甲方如變更電子商城/支付平臺IP地址、網址等資訊,需乙方調整電子支付系統的,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乙方;對電子支付系統調整前因甲方資訊變化導致錯誤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3.9甲方有權通過電子支付系統查詢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記載的結算賬戶的賬戶餘額及查詢日前3個月內的結算記錄,甲方有權要求對錯誤進行改正。
3.10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業務和機具使用的培訓。
3.11甲方應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及甲方其他自有網站積極宣傳乙方的電子支付業務及電子支付系統功能,並在電子付款說明以及電子業務宣傳中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準確陳述乙方電子支付業務的名稱、標識、電子支付系統的域名、使用方法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
▲▲3.12甲方應妥善保管並正確使用乙方提供的介面軟體及認證資料,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該軟體或篡改認證資料。凡使用商戶證書或使用者證書等認證資料通過乙方的電子支付系統進行的任何操作,均視為甲方所為,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3.13甲方可能發生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變更企業名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第3.1條約定申請表記載的結算賬戶戶名或賬號;
(2)甲方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產權轉讓等;
(3)甲方以出售、贈與或其它方式處分電子商城/支付平臺;
(4)甲方就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域名及/或通用網址的註冊或使用與第三方發生爭議。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電子支付系統的日常運作和維護。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資料傳輸的介面軟體以及認證資料,並提供必要的培訓以及相關資料。
4.3乙方有權根據系統升級或服務改進等需要暫時中止提供電子支付服務,但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預告恢復日期。
▲▲4.4乙方根據支付指令付款的,對因此導致的客戶對甲方錯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執行支付指令時因客戶太平洋卡內餘額不足等原因無法完成扣劃的,對未扣劃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4.5乙方根據甲方退款指令退款的,對因此導致的甲方對客戶錯付、少付或其他情形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執行甲方退款指令時因其結算賬戶餘額不足等原因無法完成扣劃的,可拒絕執行並及時通知甲方,對未扣劃產生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資訊披露與保密
5.1甲方應對本協議的內容、乙方向其提供的乙方及客戶的所有資訊和資料予以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
5.2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書面標註需保密的資訊和資料負保密責任,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法律法規或上市規則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政府部門要求披露的;
(3)向乙方的外部專業顧問披露的;
(4)甲方同意或授權乙方進行披露的。
5.3甲方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關甲方的資訊和資料,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1)為下列目的向業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其他金融機構及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除乙方以外的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機構,或者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擁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許其使用該等資訊和資料:①為開展電子支付業務或與電子支付業務有關,例如推廣交通銀行電子支付業務等;②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或進一步提供服務;③為更好地維護、管理和提升客戶關係;
(2)為業務運營、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控制的目的使用或允許第三方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該等資訊和資料。
第六條 通知
6.1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絡方式(包括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傳真號碼等)均真實有效。任一聯絡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資訊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資訊變更僅在乙方實際收到更改通知並更改有關記錄後生效。
6.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權通過以下任一方式進行。乙方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所出現的任何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甲方為準。
(1)公告,以乙方在其網站、網上銀行或營業網點發布公告之日視為送達日;
(2)專人送達,以甲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日;
(3)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訊地址,以郵寄之日後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即使該郵件可能被退回)視為送達日;
(4)傳真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傳真號碼或電子通訊地址,以傳送之日視為送達日。
6.3甲方確認並同意,除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關於變更通訊地址的書面通知並更改有關記錄,甲方在本協議填寫的通訊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達司法文書及其他書面檔案的地址。本協議爭議解決過程中,法院通過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方式將司法文書或其他書面檔案送達於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訊地址的,以甲方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為送達日;甲方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以郵寄之日後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即使該郵件可能被退回)視為送達日。
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法院對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權通過第6.2條約定的任一方式進行。法院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知方式,且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電傳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所出現的任何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任何責任。法院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甲方者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因甲方違約或甲方系統漏洞等系統安全原因給乙方或客戶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如同時導致乙方聲譽受損(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支付系統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及時有效的支付結算服務),甲方還應按乙方要求採取充分的措施以消除不良影響。
7.2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1)電子商城/支付平臺拒絕受理客戶使用電子支付系統進行交易的;
(2)電子商城/支付平臺與客戶串通詐騙乙方資金的;
(3)乙方認為支付交易行為涉嫌套現或支付交易行為被有權機關認定為涉嫌洗錢或其他犯罪活動的;
(4)甲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或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經營資格被撤銷;
(5)電子商城/支付平臺詆譭或損害電子支付系統聲譽的;
(6)甲方利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甲方系第三方支付服務商的,參與、協助電子商城)從事色情服務、賭博及博彩或其他非法活動、或出售毒品、違禁藥品、黃色出版物、軍火彈藥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7)甲方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其債權人申請破產;
(8)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被列入中國銀聯的風險資訊共享系統;
(9)甲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與第三人發生糾紛,可能或已經被追究法律責任,乙方認為可能或已對甲方經營或履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10)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所適用的交易所規則,乙方認為可能或已對甲方經營或履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7.3如因乙方的過錯,電子支付系統未能及時、準確將客戶電子支付款項劃轉至甲方開立在乙方的結算賬戶,乙方應負賠償責任,賠償範圍以乙方應履行劃轉義務之日起到實際劃款至甲方結算賬戶之日期間的活期存款利息為限。
7.4因甲方未在結算賬戶記憶體入足夠資金,導致乙方扣收相關手續費延遲,甲方應負賠償責任,賠償範圍以首次扣收手續費失敗之日起至實際扣足手續費之日間的手續費的活期存款利息為限。若超過
天甲方仍未及時存入足夠資金,導致乙方無法扣收手續費,乙方有權停止為甲方提供電子支付業務服務。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由於網路、電訊連線、系統裝置的有效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存在不確定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流量、通訊故障、停電、電腦病毒或黑客攻擊等非交通銀行所能控制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協議約定義務。
第八條 協議的有效期與終止
8.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甲乙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於有效期滿後自動延期一年,續展次數不限。
8.2如任何一方對協議屆滿後延期有異議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則本協議有效期滿即行終止。
8.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甲方:
(1)連續6個月沒有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發生交易的;
(2)其他乙方認為需立即終止協議的情形。
▲▲8.4乙方有權變更、中止本協議所述電子支付結算服務的具體內容,並於執行前30日通過交通銀行入口網站、網上銀行網頁、手機銀行系統或乙方營業網點進行公告。甲方在乙方公告執行後繼續辦理電子支付結算業務的,視同接受乙方公告中關於服務變更或中止的內容。乙方有權終止/取消本協議項下電子支付結算服務,並提前30日通過交通銀行入口網站、網上銀行網頁、手機銀行系統或乙方營業網點進行公告。
8.5本協議終止後,甲方應立即在電子商城/支付平臺公告終止事宜。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無論交易資訊通過何種因特網網路路徑或其他電子途徑傳遞到乙方,本協議及履行本協議的任何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協議項下爭議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本協議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後生效:(1)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印章;(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在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總行電子銀行部審批意見”欄內簽署“同意”並簽章。
甲方確認並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的審批結果可能是不同意,乙方不保證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的審批意見為同意。如自本協議所載簽署日起15個工作日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電子銀行部未在第3.1條約定的申請表“總行電子銀行部審批意見”欄內簽署“同意”並簽章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11.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已通讀協議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的要求作了詳細說明,甲方簽署本協議時對所有內容無疑問異議,理解協議條款尤其是帶▲▲標記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後果。
甲方(公章): 乙方(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基金帳號:_________(首次開戶不填)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了規範乙方發起並管理的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有關業務規則及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協議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於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
“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賬戶,交易賬戶並簽署本協議後,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絡方式。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務傳真交易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2.甲方已經在乙方開立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且該賬戶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狀態;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務的,不遲於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賬戶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檔案;
5.甲方已經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鑑手續;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
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辦人通過指定傳真電話發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賬戶卡影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影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賬戶卡影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絡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影印件,交易賬戶卡影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6.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
如果甲方沒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戶時填寫的聯絡電話與甲方取得聯絡時,傳真內容清晰並符合乙方規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務規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
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並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後,應將列印並蓋章的申請回執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
甲方可在t+2日9:30之後通過電話,網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
乙方在受理業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授權經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務申請,在乙方受理並確認後方生效。
第四條 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2.甲方應注意自身資料及資訊的保密,由於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資料或資訊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免責條款因下列事由之一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由於不可抗力引起的停電,電腦網路和/或傳真裝置故障,乙方對由此導致的收發資訊延誤或失敗不承擔責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經辦人簽章及蓋有預留印鑑的傳真申請,即認為此申請是甲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乙方不對該簽章及印鑑是否真實及是否為甲方真實意思表示承擔法律責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傳真資料不準確、不完整、無法識別或甲方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契約或乙方基金業務規則等使乙方無法執行的,乙方可不執行並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4.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缺陷,電腦黑客或計算機病毒等問題造成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轉。
5.法律和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
6.由於在通訊中斷,堵塞等情況下致使通過傳真手段無法下達申請或無法進行傳真確認時。
7.對於因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所提示的風險事故發生導致甲方受到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它乙方免責事項。
第六條 協議的修改,終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補本協議內容的權利。
修改條款通知以書面形式公告於乙方的營業場所。
甲方如果對於乙方的修改持有異議,應當在甲方書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異議。
雙方在乙方發出該等書面異議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截止日”)內未能就該等異議進行磋商或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自截止日終止。
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協議按照修改後的條款執行。
2.本協議書籤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和其他乙方和甲方應共同遵守的檔案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始無效,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3.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雙方書面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基金賬戶或/和直銷交易賬戶。
(4)乙方作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6)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仲裁按照該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八條 特別條款甲方在此確認,甲方已經閱讀並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發行公告及本協議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業務風險說明書》的全部內容;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已經充分了解傳真基金交易的風險並自願承擔該等風險。
甲方同時確認,對於本協議第六條第1款所述乙方對本協議進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負有充分注意的義務;甲方進一步確認,甲方將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曉該等修改通知內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賠等任何要求。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機構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男,______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
上述甲乙雙方方因為拓展市場,充分調動乙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實現企業增效、個人增收的目標,現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是平等主體的甲、乙雙方之間的業務合作關係,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及其他任何人事隸屬關係。
二、雙方商定,合作為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期滿雙方__協商續訂。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銷售業務,甲方提供所需的法律檔案。必要時,甲方以其掌握的商業資訊與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乙方取得的銷售收入,扣除稅收、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等企業必要開支後的淨利潤,按甲方65%、乙方35%的比例分配。
上述利益分配的具體時間、方式,雙方__另行協商,但每一協議年度應對雙方各自收益結算一次,乙方對其拓展的銷售業務,應進行後續跟蹤,包括安排生產、監督生產、監督發貨以及貨款全額回收等。
五、乙方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支出的差旅費、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接業務前,應對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調查,在確定對方有履行能力和誠意的情況下,方__與其發生業務往來。乙方承接的所有業務,擬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特別是有關質量要求、價格、交期、付款方式、期限進度等條款)均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__正式與客戶簽約。合同應由甲方與客戶簽訂。
七、售後服務由甲方指定的部門或人員負責,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貨物(定作物)發出後,客戶就質量、數量、交期等方面提出異議的,乙方按甲方的指示進行處理,乙方不能自行與客戶簽訂賠償協議或任何類似的合同、承諾、宣告等,否則,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及時將客戶的意見向甲方反映,由甲方進行調查核實,如確需退貨、換貨或賠償損失的,由甲方書面委託的人員與客戶談妥解決方案後簽訂處理協議。處理上述爭議過程中所需的差旅費、招待費、賠償金等,作為經營成本。
八、凡乙方拓展的業務,乙方應負責按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所約定的收款期限及時把業務款收回並交至甲方。逾期未收回,該款暫列為虧損,在結算雙方受益分配時從純利潤中扣除,待收回後另行按約定進行分配。
在收款過程中,應請客戶一律以銀行匯票、支票、電匯等方式把款項直接打入甲方銀行帳戶,不得收取現金。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收取現金的,必須在收款後_______日內交(匯)給甲方。聘期屆滿,若雙方未達成續聘協議的,乙方仍應按前述約定將其經手的業務款全部收回甲方。嚴禁以任何形式、理由挪用或侵佔業務款,否則,一經發現,甲方除可依法追回該款項外,還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協議,情節嚴重的,還可請求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甲方或乙方如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向對方遞交書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或本協議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乙方必須將自己所經辦的業務款全部收回,並將自己經辦的其他事宜向甲方辦妥移交手續。乙方向甲方付款後,該業務應收款債權轉讓給乙方,並通知有關債務人。
十、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以及解除合作關係後兩年內,必須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銷售渠道、銷售策略等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不得洩露、非法使用、轉讓或許可其他單位、個人使用。具體事宜,由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確定。
十
一、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與____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執照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協議,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有裝修意向的客戶,本著互利互惠、對雙方負責同時對客戶負責的原則訂立以下協議條款。
二、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客戶安排設計師跟單、接待;
2.對乙方提供的客戶資訊及雙方的合作關係進行保密,不對第三方洩露。
3.按協議規定履行結算工作。
三、乙方職責及計薪方法:
1.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有違害歐尚裝飾公司利益及形象之現象發生;
2.______個人業務單按工程總價%提成,提成時間:收到客戶合同進度款00%(即首款)時,按約定提成點數兌現提成;提成款打入乙方指定銀行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遇特殊情況的客戶(如樣板間、親朋客戶、大單客戶等)需有優惠照顧、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應提前與甲方充分溝通,協商客戶方案及提成比例。如乙方私自做主,但甲方無法按乙方要求達成交易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並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並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2. 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保密資訊: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於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資訊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資訊。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積體電路設計版圖資料、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專案、產品設計資訊、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第二條 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
1. 在接受保密資訊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資訊;
2. 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於眾的資訊;
3. 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資訊。
第三條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資訊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 對保密資訊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資訊;
3.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僱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
4. 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訊,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訊,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採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資訊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 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頒佈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 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 雙方承認並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資訊並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 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 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___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________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中小企業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系經合法註冊的 公司,專門從事 業務。
2.乙方為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運營商無線增值業務的合作伙伴(icp證號:)。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將無線互聯技術廣泛、深入應用於資訊服務,最終雙方形成切實可行的商務合作模式。
4.甲方為" 大賽"活動的主辦方和製作方,並負責媒體宣傳等活動實施工作。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同意發揮各自優勢合作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專案內容
1.1甲乙雙方利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就合作開辦"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總決選"進行合作。合作專案見下表: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專案,雙方確認後,以上表形式簽署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乙雙方共同推出“賽事投票互動”簡訊/聲訊服務:乙方提供簡訊網路或聲訊平臺及相關的技術支援和技術服務;甲方提供比賽資訊內容,賽事宣傳推廣。甲乙雙方合作簡訊的具體事宜、地址碼、上行業務程式碼、費率及所產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協議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以本協議附件形式補充,以後開通的新業務必須以附件的形式簽訂,並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根據合作專案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賽資訊內容,賽事宣傳推廣。及時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提供的資源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因侵權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訊內容進行稽核,有權拒絕釋出違法或違反電信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的資訊。若發現乙方所宣傳的資訊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禁止內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律師提示:甲方應該是提供資訊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負責釋出,因此本條內容建議刪去)
2.3 乙方負責合作專案的計費與有關資料統計工作,甲方有權查閱與稽核,雙方財務結算以經雙方稽核後的資料為準。
2.4 在合作期間,如出現電信資費調整、號碼資源調整以及電信行業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規範調整的,乙方應及時知會甲方;甲方對乙方因上述調整所做的有關行為應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須根據協議和合作專案的要求提供約定的資訊內容。甲方提供的資訊服務內容必須合法、健康、準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不得提供如下資訊內容:政治性新聞、涉及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內容;有損於社會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黃色、淫穢色情的內容;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含有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根據合作專案的要求,節目編碼、技術保障、裝置維護及合作資訊的流程開發等。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訊內容進行稽核,有權拒絕釋出違法或違反電信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的資訊。
3.2乙方必須依法從事電信資訊服務,接受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做好合作專案的稽核與跟蹤工作。
3.3 甲方負責合作業務的宣傳策劃、拓展推廣,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可根據自身的行業經驗,為甲方提出拓展增值業務創收的途徑或渠道的建議,但乙方不負責實施。
3.4 因甲方提供的資訊內容或廣告內容等引起的糾紛,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在資訊平臺反饋不良資訊時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相關問題,以方便甲方儘快處理。
3.5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不再與本市其他聲訊臺或其他乙方的同行進行同型別業務的合作。
第四條 收益分配及結算
4.1 收益分配:甲乙雙方按 7:3 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佔 70% ,乙方佔 30% 。
(1)168語音系統實際收入=月資訊費計費收入總數×回收率×75%(其中扣除的25%為上繳的電信主業管理費)。
(2)移動簡訊實際收入=有效資訊費-移動代收手續費15%-簡訊通道費0.08元/條-營業稅附加5.5%。
(3)聯通簡訊實際收入=有效資訊費-包月壞帳8%-簡訊通道費(0.05元/條)-代收手續費(按聯通實際結算為準)-營業稅附加5.5%。 4.2 結算方式:在合作期內,甲方在計費月次次月的二十五日前,向乙方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比例支付其應得的收益款,款到後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等額稅務發票。甲方的收益由甲方自行納稅。(律師提示:應明確由甲方還是乙方結算,按理應是乙方負責結算款項,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保密條款
5.1 對通過該項業務合作所知悉或獲得的對方的一切資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使用者資料、節目計劃等)以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義務。
5.2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內容及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資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的,違約一方必須向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經濟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的,違約方除應賠償損失外,還應承擔相應的其它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等)。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的,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2 本協議約定項下違約方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以對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任何一方均不對對方未能實現的預期利潤或權益、商業信譽的損失、第三方損失及其他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6.3 因一方的過失造成對方重要資料的丟失,過失方應賠償對方因丟失資料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免責條款
7.1 若有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況出現,致使協議一方遭受經營損失或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但應立即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15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的有效證明檔案。
7.2 本協議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法規或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調整或變更;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颱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若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協議期限
9.1本協議自20__年xx月xx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x 年。即從20__年xx月xx日至20__年xx月xx日止。
9.2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雙方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如遇情勢發生變化,雙方可就協議內容重新約定或就部分條款商議變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和補充。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 (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開戶行: 乙方開戶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