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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合夥協議書(通用6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4W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1

一.總則

餐廳合夥協議書(通用6篇)

合夥企業名稱(字號)棗(簡稱企業)。

企業住所:

合夥宗旨: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2), (3),(4),(5),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 萬元人民幣。

(1)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2)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3)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4)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5) ,出資額 ,出資方式為 。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 (普通合夥/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 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夥。

四.利益分配

1.利潤他配按照 分享 , 分享 , 分享 的經例分配。

2.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合夥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從事與合夥利益有衝突的活動。

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償還合夥責任超出自己應負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5.合夥人為合夥經費墊支的費用,以合夥財產償還,執行合夥業務,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五.入夥和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納他人加入合夥,並處於同等地位,對入夥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夥人可以退夥,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即退夥:

(1)合夥人死亡;

(2)合夥人解散;

(3)合夥人在合夥中權益全部被法院判令執行;

(4)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合夥人被除名。

4.合夥人死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繼承之日取得合夥人資格。

5.退夥人的財產結算,以退夥時合夥財產狀況為準,對尚未了結的合夥業務,了結時分配損益;對合夥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6.退夥而引起的損失,應由退夥人賠償。

7.退夥可用現金或其他協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還。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夥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夥只剩一名合夥人;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他各方認可的原因。

2.合夥解散時應進行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 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2)清償後的債務,按 比例,由合夥人個人財產清償。

七.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合夥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自批准之日起算。

八.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重建、經營 位於: 的 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

第二條: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人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

2、為便於前期籌備工作的開展,各出資人的出資,均匯入甲乙雙方臨時指定的帳

3、甲乙雙方出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協議期內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同

說明:

1、甲方作為 的主經營方,把 作價

2、對於餐廳的後期投資,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由雙方按照既定的投資比例進行現金出資;

3、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A、分配時間:籌備工作完成,開業後第 月起,按照財務核算的資料,依據經營管理的實際,每月按照投資比例對盈餘部分進行分配;即甲方佔 %,乙方佔 %。

B、經營實體在回收成本以後,每年完成業績目標考核,

第五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六條 :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餐廳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解散與清算

1、本餐廳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終止。

2、餐廳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餐廳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登出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分成比例,甲方佔 %,乙方佔 %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債務承擔按甲乙雙方各 %的比例共同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合夥宗旨:整合知識能力,發揮資源優勢,創造發展平臺,建立管理品牌。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川西壩子幹鍋店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3月27日起,至20xx年3月27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羅昶,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 合夥人何玉忠,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4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投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債務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學生街貴哥滷肉卷的餐廳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名稱:夏威咖啡休閒會所(合夥部分專指為二樓的餐廳),經營地址: 蕉城區鶴峰路6號金甸名苑101—102號店。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二樓餐廳,總面積 平方米(一樓店面過道為公共使用通道)。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盒範圍:中餐、西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 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作為夏威咖啡休閒會所的一部分,原由 甲方獨立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二樓餐廳總資產估價為60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裝置、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乙方按餐廳總資產60萬元的10%入股經營,乙方以現金方式入股,計人民幣6萬元正。

第六條: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在 天內將股權轉讓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每天按未支付款總額的2%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餐廳租金:二樓餐廳租金為20xx元/月,每年以10%比例遞增,一樓店面過道為公用部分,每月分攤租金1000元,合計月租金3000元列入餐廳成本核算。

第八條:原一樓專賣鋪和二樓餐廳定員2人,合夥經營後,一樓特產專賣鋪分攤1人,二樓餐廳分攤1人,工資分別支付。

第九條:合同簽訂每三個月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十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甲、乙雙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十二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二年內,乙方不得提出退夥,甲、乙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並經雙方確認後,乙方按折舊估價後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

(二) 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5

合夥人(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利益共享、風險同擔、重大事宜共同商議的原則經營快餐飯店。雙方就合夥經營飯店達成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各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共計出資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經營總資金。

2、合夥期間兩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經營方式

1、飯店日常經營及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參與經營,每月付給甲方經營管理費______元(人民幣)。

2、飯店員工的聘用及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甲方定期將飯店經營情況向乙方通報,飯店重大事項雙方合夥共同決定。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雙方出資金額為依據,按5:5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5:5比例承擔。

第五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個月告知另一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負責飯店日常的經營、管理。

(2)聘用飯店務工人員。

2、乙方的權利:

(1)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2)聽取甲方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雙方對資產進行清。

(2)清算後如有盈餘,按5:5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5:5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人民法院。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雙方簽字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廳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報送工商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