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為搞活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將xx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xx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大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市(縣)----公司地址:----隸屬:----經濟性質----(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甲方投資----元,佔投資總額----%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現金:----元:廠房:----元,折舊率為每年----%機械裝置:----元,折舊率為每年----%專用工具:----元,折舊率為每年----%土地徵用補償費--------元專利權:--------元商標權:---------元技術成果:--------元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乙方:----------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
乙方:----------%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方推薦,副經理----人,由----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方推薦,----方推薦----名協助之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份,送----、----、----、……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月-日
公證或簽證機關(公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杭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原股東為乙方和丙方,分別各持有杭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權,現乙方和丙方分別將其持有的部分股權贈送給甲方。其中,乙方贈送丙方%的股權,丙方贈送給甲方%的股權。股權贈送後,杭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的股權;
乙方持有%的股權;
丙方持有%的股權。
股權贈送後,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但×有限公司在股權贈送變更登記前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公司資產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仍由乙、丙雙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甲方只對股權贈送後杭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資產及利潤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的義務。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杭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浙江××集團住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三、三方一致同意將公司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變更為:住宅裝飾、設計,住宅精裝修、簡裝修以及相關住宅裝飾領域一切業務,兼營建築裝飾材料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由乙、丙負責公司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辦理以上事項的變更登記手續,甲、乙、丙三方予以協助。
五、股權贈送後,×公司×有限公司成為甲方的子公司,業務上受甲方統一指導,甲方在業務上全力支援浙江××公司×有限公司的全面開展,甲方在其總公司(位置:)無償提供×公司×有限公司二間辦公用房,便於工作聯絡。
六、甲方承諾:
(1)甲方不再設立與×公司×有限公司業務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2)甲方不再直接與其它同×公司×有限公司業務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開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確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公司×有限公司與第三方開展合作;
(3)甲方自己開發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類裝修(含住宅精裝修、簡裝修等)甲方全部交由×公司×有限公司辦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總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違反以上規定,應支付×集團×有限公司違約金萬元,給××公司×有限公司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賠償實際造成的損失;同時甲方自動放棄在×公司×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東權利,××公司×有限公司的股東及持股比例恢復到股權贈送前的狀態。
(4)甲方同意××公司×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其它甲方經營範圍內的業務,甲方在業務聯絡、接洽等方面提供協助,非住宅類業務按甲方內部統一規定辦理。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司×有限公司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日期:
公司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專案)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日
發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餐飲服務公司(下稱乙方)
根據雙方條件的需要,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食堂與乙方經營者的最終決定,作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條約:
一、伙食標準:甲方員工每天(二、三)餐伙食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早餐_____元,中、晚餐各_____元)中級人員餐為人民幣_____元;高階人員_____桌,餐__________元,夜宵一體式__________元,供給乙方經營輸伙食。
二、用餐人數及期份結算付款方式:
A:用餐方式:
1、按乙方專用飯卡交給甲方主管批條為準,但甲方主管部必須按領取卡數來開條據給乙方主管人員,方可作用期末結算證據。
2、甲方員工需停餐可由甲方主管批條為準,而有三天以上可報停,需經飯堂蓋章生效。
3、中級、高階餐可由公司主管部提前一天報出次日人數給乙方,乙方可按資料(餐數、桌位)人數辦理伙食。
B:結算及付款:
1、按30日與甲方結帳一次,並在結帳後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
2、甲方設有節日或週期,需加菜膳食,可按實用資料份量另計付款。
3、管理餐按實際用餐計算結帳。
4、甲方發生付款問題,須提前告知事因,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用餐。
三、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現有的廚房、廚具、倉庫及燃料、水電、住宿等廚房的正常運作之設施條件。
2、甲方廚房所用的燃料及水電按標準計算需供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乙方全權自由性使用(注:每人每天應用燃料費__________元,水電費_____元)。
3、要維護廚房的治安管理及開餐時間的維護秩序。
4、有指定人員負責與乙方配合有些細節工作。
5、要向員工宣傳保清潔、守制度等知識;但不得破壞食堂的環境衛生,如有此事,乙方有權對於處理。
6、如有變動人數及開餐時間等事項,必須提前告知乙方。
7、如飯堂的設施出現故障,須及時幫助維修。
8、員工不能無根據的謠言,甲方將追究員工個人的責任。
9、員工投訴衛生、食量及伙食問題,甲方負責人須告知乙方主管人員,乙方應盡落實、提取結果、立即改正。
四、乙方責任:
1、廚房之工作人員,由乙方自行招聘、工資由乙方支付。
2、根據甲方伙食標準及需求,調配、製成等應適合甲方員工的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伙食。
3、在承包期間創以品種多樣化,以質求量、色味合口的準則。
4、保持所用的食物有衛生質量、飯菜及湯式清潔無雜物,如發現食物衛生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5、要不斷聽取多數員工意見進行改創、而達到衛生質量、份量等保持長期穩定一樣標準。
6、不得采購變質的肉類、蔬菜類和大米以及調味品等物品,甲方可對食物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
7、保持廚房的環境衛生,做到餐衝、日洗、三天大清洗,做到隨時檢查隨時達標的準則。
8、按規定的就餐時間準備飯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況須延遲應及時通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員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未經批准不得隨意出入禁區;如違反者,甲方有權將依廠規處理。
10、如廚房裝置及工具移交後,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為損壞,否則折價賠償,如有發生失落損耗等一切由乙方負負責。
11、做到服務周到文明待人笑面輕言。
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電而引起延遲開餐不開餐,乙方不負責任。
2、若有意外發生食物病害事故,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調查,若查明責任在乙方的錯點,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
3、若單方解約,必須提前十五天前以書面形式與對方協商,經雙方同意,可終止合同;否則後果自負。
六、合同期:乙方辦理伙食試用期天,試用期後,甲方認為經營合格,合同期暫訂為_____年,承包期滿是否要續訂或終止時,甲、乙雙方均於十五天前通知對方,另行協商。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之條例,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否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專案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專案經營管理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
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一條約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公司(簡稱_____),地址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公司(簡稱_____),地址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企業)。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決議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裝置,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專案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資料、配方、生產程式、圖紙、說明書、手續目錄及資訊等。
2.4“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技術協助”--按本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薪傣及行為表現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出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資訊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資訊應是準確的、完整的、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知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協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上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造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經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代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額___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___。
5.4合營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專案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裝置、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仲裁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依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躁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檔案,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合同的中、英文字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字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專案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____________電腦城,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____電腦城商鋪,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1、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2、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___%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____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專案經營管理
1、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2、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3、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利益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萬元支出。
5、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6、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2、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五章、其他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可執__________份。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方式: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著真誠合作、做強做大、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作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以直營店的經營系統、管理系統、教育系統幫助乙方的經營、管理教育和發展。乙方享受甲方以下的支援和服務;
(1)、合作後,乙方整店員工的技術、技能培訓主體學費免掉,每人每次僅交少許水電費。提供經營者、店長、副店長一年三到五次經營管理、店務實戰課程學習,不定期參加店經理、收銀員培訓。
(2)、每週業績報表電話回訪,分析督查店長經營管理,安排店長直營店觀摩學習;
( 3 )、與經營者溝通戰略及店務調整方案,新方案與舊方案對比,經營者認可後與人事架構幹部溝通講解;
( 4)、 幫助建立合理的股份人事組織架構和經營體制定位;
( 5)、 幫助規劃店內晉級機制,員工目標升級規劃;
( 6 )、 幫助調整店內產品、價格定位方案;
( 7 )、 幫助調整店內更加合理的薪資提成方案;
( 8) 、 幫助調整店內各項店務表格;
( 9)、幫助店內各項售卡、活動策劃及活動單各類卡表格的設計製作;
(10)、幫助調整員工心態、理念、銷售、口才、抓指定客、服務流程及幹部培訓等;
二;合作方式;
合作輔導費每年 元,合作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 1)、乙方需守約按時付款,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 2)、乙方為主導經營方,甲方為輔助、督導經營方,雙方互相溝通才能合作更佳;
( 3)、乙方不得做有損甲方品牌信譽的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追究乙方損失;
( 4)、有問題及時諮詢,幹部和員工要加強週期性學習,提高技術、技能。
五;雙方要信守合作原則,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甲方和乙方在條件成熟時可提升合作模式,爭取獲得雙方更大的合作意義。
六;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原則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專案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__________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__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__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______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專案經營管理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_____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以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為一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為另一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雙方共同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目的
1.1 中外雙方同意在__________成立一個生產__________的合作企業,名叫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一個屬於公司的_______________生產的_____。
1.2 公司應在中國__________註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條 合作的條件
2.1公司註冊資本為。由中方提供土地、辦公樓、廠房、必需的設施等,外方提供裝置、機器、工具、儀器、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
2.2 合作的期限定為_____年,從公司開始正式營業之日起算。
2.3 在合同期間,雙方按對半的比率負責公司的盈虧。
2.4 合同期滿時,公司的固定資產歸中方所有,而不用向外方給予任何補償。
2.5 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繳納稅款,同時也享受合作經營企業免稅和優待的權利。
2.6 在合作期間雙方應建立一個聯合管理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權能範圍在第四條中規定。
第三條 締約雙方的職責
3.1 中方負責:
a.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取得營業執照;
b.為公司和工廠外籍的管理、生產、技術人員取得入境簽證和居留、工作許可證;
c.向外方人員提供便利包括必需的生活、衛生裝置;
d.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營業稅、所得稅、出口商品關稅;
e.為公司和工廠僱請本地工人;
f.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3.2 外方負責:
a.選派技術專家,並對裝置的安裝維修給予技術指導;
b.培訓中方人員;
c.僱請外籍人員;
d.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聯合管理機構
4.1 雙方約定在合同生效後建立一個聯合管理機構。該機構由_____名成員組成,每方各有_____名。主任來自中方,副主任來自外方。
4.2 聯合權力機構是公司最高權力組織,負責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方案、生產規模;審批公司的工貿計劃、預算和決算、僱用和工資計劃;決定公司的規模、機構、人員;委派和調動雙方推薦的公司正副經理、工廠正副廠長;處理工人福利、獎金、處罰;以及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條 公司經理和工廠廠長
5.1 公司正副經理和工廠正副廠長均由聯合管理機構任命以處理日常工作。經理來自外方,副經理來自中方。
5.2 在正副經理之下設立生產技術處、財會處、供銷處。生產技術處由外方人員領導,財會處和供銷處由中方人員領導。通過銀行提款和付款,必須經雙方會籤。
5.3 公司各處的人員由雙方分別推薦,報聯合管理機構審查委任。
第六條 管理
6.1 公司應在中國銀行*州分行開設外匯存款賬戶以處理用外匯支付的交易。
6.2 公司的會計制度由雙方協商確定。利潤和虧損按公曆年度計算。資產負債表應於年終後半個月內做好,由聯合管理機構批准通過。
6.3 中方或外方如要轉讓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一部分,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並報審批機關批准。
6.4 公司應從每年的生產總值中抽出百分之八以供償還外方投資,以及更新和大修裝置之用。支付各種開支後的餘額作為利潤,按第二條三款規定的比率分給雙方。
6.5 公司應自力達到外匯收支平衡。如果不能達到,可按國家規定申請有關機關給予協助。
6.6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應注意職工的醫藥保健和勞*福利。所涉及的費用,從公司行政費中開支。
6.7 公司的職工應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應為本公司的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6.8 外籍人員的工資可以通過中國銀行匯往國外。
6.9 公司的各種保險應由設在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辦理。公司的人員均應投保人壽險,所需保險費用從公司的商業收入中開支。
6.10 公司應嚴格按照本合同進行經營管理活動。它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不受干涉。
第七條 合同的實施及其他條款
7.1 本合同必須上報廣東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審查批准。
7.2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提交中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
7.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時,本合同可通過雙方協商予以提前終止。
7.4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通過協商由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一份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的部分,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7.5 除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外,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必須對另一方受到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7.6 本合作經營合同滿期時,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應按法定手續清理。外方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依法匯往國外。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外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 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 。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 省 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董事長,國籍:中國。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經營的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稱為 Co.,LTD.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省 市。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年第10號令《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二條的規定,由乙方收購甲方的部份股權後變更登記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商務部發布的20xx年第57號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年修訂)》的規定,合營企業投資建設經營 ,屬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甲方可以控股。依據上述原則,甲方出資收購乙方的部份股權,佔合營公司股權總額的 %,乙方佔 %。合營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的願望,採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增強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全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
第八條 生產經營的規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擴大,經營範圍可增加,具體的經營專案根據合營公司的發展和市場情況隨時進行調整和變更登記。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億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現金作為投資。
第十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 萬美元,全部由甲方繳付。甲方同意本協議簽訂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將註冊資本金匯入合營公司的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的其分投資款項,應在不影響合營公司專案建設進度的前提下十二個月內付清,最遲也不得超過十五個月。
第六章 股份佔有比例及利潤分配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不計算雙方的投入比例,按照雙方商定的比例佔有合營公司股份和進行利潤分配。
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佔有 %股份,乙方佔有 %股份。
第十三條 利潤分配: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並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利潤後,盈餘部份由甲、乙雙方按照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轉讓優先權。
第七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按時繳付投資款:
及時提供變更註冊所需的有關資料(商務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董事會成員的身份證明及個人簡歷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辦理合營公司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從註冊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有關變更工商登記。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及時歸還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應分配的利潤;每季度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為甲方財務監督提供方便;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成立董事會,本協議簽訂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財務總監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十八條 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歸還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會,撤回指派的財務總監。但甲方有權每年分配利潤時,委託有資格的審計機構對合營公司的財務進行審計。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乙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部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籌備和建設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二十六條 (略)
第二十七條 (略)
第二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十一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方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 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三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稅、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應按雙方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八條 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15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延長或縮短合營期限。
第十四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合營期滿,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國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國際慣例賠償守約方總投資1%的違約金。守約一方有權終止合司,並要求違約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法律責任和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傳或電子郵件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管理規定,為了更好的服務於廣大患者,方便患者治療、用藥需求,甲乙雙方經協商由乙方成立《自費藥房》在甲方院內經營。甲方同意為乙方解決經營場地及相關院內的協調問題。雙方協議如下:
一、合作原則
第一條、藥店成立後堅持資產歸屬不變、藥店功能不變。
第二條、按照誰投資誰收益的原則,經營期間除原有資產保值外,乙方新投資的形成的資產(如裝置、設施等)一律歸乙方所有。
二、合作內容
第一條、乙方經營品種是為滿足患者需求的藥品,主要包括醫院自費藥品,如外企腫瘤藥品、血液製品、新上市的藥品,其他非自費藥品根據實際情況和醫院協商而定。
第二條、乙方有權根據患者需要經營品種,乙方如經營醫院首營品種需要經過甲方藥劑部同意,並通過甲方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委員會討論批准。
第三條、自費藥房以接收現金處方為主。
第四條、經營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銷售藥品的品種、質量、其他經營情況等進行核對檢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簽訂合作期限為 五 年。從201*年 *月*日起至 201*年*月*日止,期滿如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四、費用交納:
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交納上月管理費(),甲方收到管理費後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正式發票。
五、甲方責任:
第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營用場地_使用面積80_平方米以上,以保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第二條、 甲方提供水、電、暖、網路、電話線等必須的配套裝置。保證藥店的設施裝置正常運轉。
第三條、 甲方負責乙方店堂的安全工作,派保衛科定時巡視。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店堂外的日常清潔和物業管理。
第五條、 甲方根據醫院的品種結構提出可行的備貨計劃,乙方按照計劃進行協調供貨,並將計劃的可行性及時通知甲方。
第六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相關部門的檢查及監督指導工作,保證經營工作的順暢進行。
第七條、 甲方支援乙方的合法經營,發現違章經營有權提出批評直至強制停止營業,並且不承擔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甲方負責提供一名處方稽核員,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責任:
第一條、 乙方負責藥店經營資質申報工作及前期的準備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負責藥店經營用設施裝置的購置(包括櫃檯、冷藏用冰箱、 溫溼度計、電腦等)。
第三條、 乙方負責相關設施裝置的安裝及除錯工作,負責對系統使用的指導及培訓工作。
第四條、 乙方負責藥品的採購、付款及日常銷售的收款等相關工作。
第五條、 乙方負責保障產品結構優化及強大的售後服務保障體系。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的監管下必須從合法的採購渠道購進藥品,以保證雙方的共同利益。
第七條、 乙方負責藥店經營品種的配送工作,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保證配送藥品的準確性及合法性。若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瑕疵造成患者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在承擔賠償義務後,可以自行向其它責任方追償或主張權利。
第八條、 乙方負責藥店正常經營用辦公用品的配置及管理工作。
第九條、 乙方負責駐店執業藥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每年繼續教育的培訓教育費用。
第十條、 乙方負責店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指導店員做好日常經營工作。
第十一條、乙方負責提供一名執業藥師,負責藥店的質量管理和日常的處方稽核監督等工作。同時,乙方需承擔該執業藥師工資和獎金,並保證其在藥店經營時間內在職在崗,確保藥店的正常經營。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自費藥房》經營必須遵守藥監、工商、稅務、物價、醫保等部門的法規,並承擔全部責任。經營藥物品種需符合甲方提供的品種結構。乙方獨立承擔稅費、人工費等其他各項費用支出。乙方的銷售收入如何分配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乙方未按協議約定交納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應交管理費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整。(刪)
第十四條、非因甲方原因,在乙方經營期間,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或藥店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和一切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刪)
七、協議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一條、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作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人)簽署書面協議,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對藥店進行清算。
第三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訟。
八、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協議規定的各方責任和義務,絕對保證醫療安全。
第二條、 因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藥店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如果在營運過程中發現新的問題,雙方應協商並及時修訂補充協議。
協議由雙方負責保管、傳達,請勿影印、外傳;此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