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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精選14篇)

欄目: 合作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2W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

甲方:受權代表人: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精選14篇)

乙方:受權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達成的真實意願。

本協議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基本內容。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

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在專案進行過程及完成交貨後,乙方有義務跟進貨款事項。

二利益分配。

1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甲方會支付乙業務費用。

此費用包含乙方在承接業務過程

中所產生的所有開支。

2甲方支付乙方業務費用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其體如下。

21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1至20萬元以內時按純利潤的20%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2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20至80萬元時按純利潤的25%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3當乙方當次的業務專案金額達到達人民幣80萬元以上時按純利潤的30%分期支付給

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4業務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戶的專案第一筆定金時,甲方暫不支付乙方務業費用。

當甲

方收到客戶第二筆專案費用時開始,每次會按乙方當次專案協議費用所得按實際本次收到專案費用按比例支付給乙方。

25當次專案結束(專案“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完乙方

業務所得。

三技術保密

1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資訊、使用者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檔案或資訊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資訊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資料接受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或解除後[2]個工作日內將保密資料全部返還資料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嚴格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

五協議有郊期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自雙方簽署起到當次合作專案結束(專案“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

2在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為,甲方可書面

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於簽署並開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業務合作協議

一、合作目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模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階段: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五、費用結算: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陳述和保證: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法律關係:_________________

九、智慧財產權:_________________

十、保密: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協議有效期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適用法律和訴訟管轄:_________________

十四、附則: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3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一、總原則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制定本業務合作協議。

二、基本原則

1、乙方利用自身資源,承攬供應鏈服務業務,交由甲方運作,並按照專案的盈利情況,以可提利潤為基礎,在每單專案結束、收回甲方墊付資金及業務款後,從甲方處按本協議規定提取一定的業務開拓費用,同時按國家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2、甲方負責乙方開發專案的運作,並按協議支付乙方如下費用及業務開拓提成費。

3、乙方非甲方正式編制員工,甲方不承擔乙方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市場開發及其他費用。協議雙方非勞動關係,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作關係。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引入的業務進行評估,在明確可操作的前提下,調集公司各種資源,全力促成業務運作。

(2)甲方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的名義及相關宣傳材料開發業務。

(3)甲方可配合乙方在相關地區舉行市場營銷活動,活動涉及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4)專案匯入甲方後,根據需要,甲方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甲方可為該專案的成功運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

(5)甲方定期(每月)對乙方匯入的客戶進行成本核算,並將具體的清單提供給乙方認可。同時辦理、支付乙方應提的業務手續和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提取業務開拓服務費用。

(2)在承接業務時,可使用甲方的名義,但必須時刻注意維護_______形象,不得用於非公司業務的承攬活動。

(3)不得有借_______名義從事不利於_______形象、損害_______利益的行為。

(4)不得將_______自身運作的客戶介紹給別的同類企業運作。

(5)乙方在合作過程中,不得將知曉的甲方自身的業務和其他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6)乙方須協作保證甲方維護業務中墊付資金的安全性。

(7)違反上述2、3、4、5點規定,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同時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包括經濟賠償)。

四、業務開拓費用提成比例

1、乙方業務開拓費用的提成比例為業務服務費收入的_______%。

2、實際提取數=業務開拓提成×(1-所得稅率)。

五、收入計算的前提條件

1、專案結束後,甲方應保證準時計付業務費用給乙方。所有應收款項包括各類墊付資金全部收妥且進入甲方賬戶後才可計算乙方的業務收入。

2、為保證甲方營收的應收款和所墊業務運作資金的安全回收,必要時乙方須協助甲方,要求專案客戶為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根據專案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六、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2、本協議期滿雙方應重新簽訂新的合作協議,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提前終止。

4、本協議自動終止或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追溯。只有甲方按協議內容支付乙方應提的提成、且乙方收回甲方墊付資金和業務應收款後,本協議宣告完全失效。

七、合同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協議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為標準版本,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雙方簽署其他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4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甲方____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5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業務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為了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擴大雙方在各自領域的知名度,協議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決定就電話資訊服務專案展開合作,合作專案不包含小額支付業務,即乙方利用甲方所提供的電話資訊服務平臺,向用戶提供網路應用服務充值帳號或其它簡單、小額的商品交易。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專案和方式

1.基於雙方各自的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向_________電信公司的使用者提供各類資訊服務與應用服務。

2.甲方利用其業務平臺和支撐系統,向乙方提供有償的代計費和代收費服務。

3.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共同遵守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和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為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

二、甲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稽核乙方提供的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帳戶等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資料。

2.根據合作專案內容要求提供語音平臺資源及相應的碼號資源。

3.在乙方提交相關業務文件資料和需求後,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乙方答覆。

4.甲方有權對乙方策劃的資訊內容進行稽核,並拒絕釋出不適宜的資訊。在業務開展中,一旦發現乙方或其使用者通過乙方傳送非法資訊,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規範

5.甲方提供其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系統作為業務的輔助投訴受理中心。甲方對有關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詢問和投訴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將該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非網路通訊問題引起的使用者諮詢和投訴轉到乙方處理,並有權督促乙方妥善解決客戶投訴。甲方將在收到使用者投訴之時起12個小時內將投訴資料提交乙方,如使用者投訴情況嚴重的,給甲方造成嚴重的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斷雙方的合作,並要求相應的賠償。

6.由甲方負責進行計費,計費結果以甲方資料為準。

7.甲方允許乙方在進行業務推廣時,以_________品牌推廣該合作業務,但不得涉及甲方的公司名稱及其他品牌。

8.甲方有權制定有關業務的管理辦法、考核條款、客戶服務標準檔案以及多平臺合作連帶懲罰條款,並要求乙方遵守和執行。甲方將按以上規定對乙方進行定期的考核,並根據管理辦法及相關檔案採取末位淘汰制,並有權單方面中止和乙方的合作業務。

9.甲方有權根據_________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限費措施,並要求乙方遵照執行。

三、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須持有相應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保證該許可證在本協議期間持續有效。並向甲方提供資信證明、營業執照、資訊來源及銀行開戶許可證等與正常執行相關的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資訊服務的資費符合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2.根據合作專案內容要求提供相應資源及來源資質檔案,開通專家熱線類的專案則要求提供專家資質證明檔案。

3.負責合作業務的宣傳策劃、拓展推廣、業務運營工作,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所有對外宣傳的資料都必須提交甲方審批簽字後方可對外投放,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影響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一定損失的必須給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5.負責本合作業務的有關業務投訴和客戶回訪等,乙方就在收到甲方轉交的投訴後,應立即回覆使用者,並在48個小時內最終妥善解決使用者投訴並回復甲方。

6.負責及時提供合作業務所需的資訊源和資料,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產生的爭議及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

7.乙方提供的資訊服務的內容釋出遵循“合法、健康、準確”的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嚴禁提供如下資訊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違反國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內容;有損於社會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全法權益的內容;黃色、淫穢色情的內容。

8.乙方提供的資訊內容問題或廣告內容不當引起的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9.協議到期後若不續簽或中途協議終止,乙方應對正在開展中的業務仍應負責,本協議的相應條款仍具有約束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在業務經營中的行為必須符合本協議及_________電信語音業務即_________業務的相關規定。

11.由非網路問題所引起的客戶投訴及退費,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最終妥善解決。

四、收益分配結算

1.甲方享有使用者使用合作業務產生的通訊費用,並負責合作專案的計費工作。

2.甲乙雙方以合作業務所產生的實際資訊費,在扣除_________%的壞帳後,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即甲方佔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雙方各自承擔所應繳納的稅費。

3.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術力量,協助開發業務技術流程,則甲方可為乙方提供技術支撐並收取_________%的製作費用,即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結算。

4.每月產生的資訊費以甲方計費帳務系統統計資料為準,甲方按月向乙方傳送付款徵詢函,將每月合作業務所產生的資訊費分成情況傳送給乙方,若乙方對資料有疑義,雙方可就相關專案進行核實以確保計費準確無誤。

5.在甲方的計費系統裡,通話時長超過1小時為超長話單,或少於3秒的稱為超短話單,由系統自動扣除,此部分費用不計入資訊費收入,不參與分成。

6.甲方與其它運營商合作所產生的資訊費,在扣除壞帳及其它運營商代收費後,按實際收入與乙方進行分成,該部分資訊費結算日期根據所合作的運營商具體的結算及結款期為準。

7.如果甲方實付金額與應付金額出現差異時,其差額將在下月結算日由甲方進行補/退費調帳處理。

8.結算時間:每月的28日為雙方結算日。結算資料為: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的資料。正常情況下,sp應在次月5日前收到甲方發出的上月計費徵詢函,sp若於次月10日仍未收到帳單,則應於每月15日前與受理部門聯絡,否則視為收到,過期不予重發。若sp對結算金額無異議,則雙方進行資金結算。如sp有疑異則可要求對帳。

9.在收到付款徵詢函後,乙方應於5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的稅務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稅務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其它

1.同時為有效配置電話平臺資源和市場資源,提高業務服務質量,促進_________電信電話資訊服務業務的健康發展,甲方制定了《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乙方同意並接受其約束。甲方根據《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中sp考核機制對sp進行綜合考核,對業務發展停滯或出現嚴重違規的的乙方予以處罰,直至中止合作,強制退出。

2.為了給新進入的sp提供公平競爭基礎,新sp在接入後第四個月開始參加考核。

3.《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考核部分的相關規定:

(1)若乙方連續兩月收入低於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發出警告一次;若乙方第三月收入仍低於_________元,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作。

(2)乙方在收到甲方警告後,若出現違規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作。

(3)在中止合作協議後,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月的緩衝期,在此期間乙方除繼續向用戶提供服務外,乙方必須在其站上顯著位置釋出即將服務的公告,並配合甲方做好相關客服工作。

4.在合作期間,若乙方出現違反《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的行為,甲方將根據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對《_________合作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內容及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和資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違約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若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均視為違約,並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直接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項下違約方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以對方的直接損失為限;任何一方均不對對方未實現的預期利潤或利益、商業信譽的損失、資料的丟失、第三方損失以及其他等間接損失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

2.本協議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法規或國家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改變;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颱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十、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協議將自動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限。

十一、附則

1.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現有汽車銷售、汽車精品裝潢及汽車維修服務等三大類業務;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後服務的豐富客戶資源積累以及維修服務經驗。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共同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 維修售後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專案標的

______________維修售後服務。

二、合作時間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詳見附圖),其中車間_____________(平方米),鈑金、噴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雙方投入

甲方以原有裝置、場地改造實物折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及現金人民幣_______萬共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乙方以裝置折價_______萬及現金_______萬共出資_______萬元作為投資。雙方約定:

1、雙方實物投入和現金投入均由雙方書面確認後作為合作專案的共有財產。

2、裝置添置及場地再改造均由雙方共同確認後購置,作為雙方共有的固定資產以及今後裝置折舊、攤銷的依據。

四、合作的經營管理模式

雙方約定共同管理和經營______________汽車的汽車維修售後服務專案。原則上甲方委派財務部經理和維修服務部副經理,乙方委派財務部副經理和維修服務部經理。雙方在本協議生效_______個月內擬訂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共同確認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虧及分配方式

公司合作專案的資金往來設定雙方共同確認的資金帳戶(含轉帳帳戶及現金帳戶),合作專案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場租分攤專案、工資、稅金及日常經營管理費用)後盈虧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擔。

六、合作專案經營場地費用分攤

鑑於甲方目前每年場地費為_______萬元,合作專案專用帳戶須分攤甲方場地費每年_______萬元整,由甲方提供正規房屋租賃發票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從_______年度開始,合作專案按每年_______萬元分攤場地費,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入帳。

七、裝置折舊及攤銷

從合作之日起,從合作專案中提取裝置折舊。具體折舊率以雙方確認為準。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1、 繼續開發和擴大現有維修業務,並在合作期內承擔維修行業管理及保險、定損、交警支隊的公共關係處理。

2、將所銷售汽車客戶引入雙方共同擁有的維修業務中。

(二)乙方:

1、將原有的賓士、寶馬客戶納入雙方合作專案中。

2、為賓士、寶馬車輛維修做好技術保障及技術特訓工作。

3、開發客戶並介紹給甲方。

九、特別約定

1、原________汽車場地係為爭取“4S”品牌而設定,故一旦甲方爭取到新的品牌,乙方有優先參與權。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在_______市區(除 外)內與第三方就本專案進行合作。

3、自合作協議生效後,因維修投訴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雙方共同承擔。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根據經營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在_______市區內就合作專案增開新店,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十、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違反上述義務或有其它損害合作對方利益的行為的。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並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專案事宜未經合作對方同意而與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獲之收益均歸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約。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數額為_______萬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未盡事宜

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字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

份,於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7

1.甲方權利義務

1.1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服務;並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明,該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註冊、更改/取消、轉入/轉出以及租用虛擬主機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在委託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絡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影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2.乙方權利義務

2.1以線上實時註冊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保證該註冊系統有效執行。

2.2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線上註冊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後兩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3在網站上及時公佈代理價格資訊和價格變動資訊。並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獲得其業務資訊和帳款資訊。非特殊情況上述資訊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5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付款/結算條款

3.1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

3.2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_____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援。

3.3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3.4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3.5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帳款餘額。

4. 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伺服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網站訪問速度下降,因y2k問題、嘿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對於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絡並獲得證實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4.2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註冊系統中提交註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因域名註冊資訊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4.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5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5.1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6.附則

6.1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6.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後可延續一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6.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聯絡電話:

負責人簽字: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身份證號(個人):

會員號:電子郵件:

蓋 章(單位): 網 址:

年月日

乙方:聯絡電話:

負責人簽字: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蓋章:電子郵件:

年月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乙方介紹給甲方事項達成發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乙方介紹並協作甲方獲得 (以下簡稱該物業)的獨家銷售代理權。該物業歸 全權所有。

二、合作期限:從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需充分運用自身資源(包括門店推薦、廣告宣傳、網路宣傳、主動推薦等方式)為該物業尋找買家。

四、甲方負責帶意向客戶實地考察及介紹該物業。

五、甲方負責與意向客戶商談該物業各項銷售條件,並做為中介方促成該物業銷售及簽約。

六、乙方須為甲方的中介服務提供各項支援,協助甲方儘快成交該物業。

七、如該物業成功獨家委託給甲方銷售,且該物業經甲方銷售成功,則甲方在收到該物業銷售的'銷售代理費後,應支付實收銷售代理費的20%給乙方作為業務介紹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9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政編碼:【 】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為了拓展雙方的業務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網際網路專線業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網際網路專線用於內部使用網際網路寬頻上網。

1.2 乙方收取甲方網際網路專線相關費用,並根據協議約定內容維護相關線路並提供客戶服務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種類的業務需求,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負責建設自有內部網路,維護內部網路所有相關裝置及線路,負責自身內部網路、資訊保安保證工作,同時保證不損害乙方的系統安全、不影響乙方系統的正常執行。

2.2 甲方應對乙方布放在甲方辦公區域的裝置履行日常實物管理及保全職責,並配合乙方開展日常巡檢。甲方在未經過乙方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替換乙方裝置或更改相應裝置引數配置。在業務登出後,產權屬於乙方的裝置,乙方將進行裝置回收,甲方應給予相應配合。

2.3 甲方負責提供公司內使用者分佈情況等資料,並對乙方在本次合同專案中的接入施工和進入甲方機房給予協調配合,允許乙方免費使用甲方的樓道資源、傳輸管道、裝置用電以及放置接入裝置的空間。

2.4 乙方不負責甲方樓宇的綜合佈線工作。甲方自建機房環境配備需達到乙方建議標準,若由於甲方機房達不到該標準所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置損壞導致業務無法正常使用等),均與乙方及業務平臺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5 甲方向乙方租用網際網路專線僅限於內部使用網際網路寬頻上網,不得利用網際網路專線經營互聯IP電話業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網際網路專線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轉租、轉售,不能以任何方式將乙方的網際網路接入埠借用、轉租給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接入,不能利用路由器等裝置經營網際網路接入業務。如經過查實甲方存在上述行為且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網際網路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從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不能證實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網際網路專線服務開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具體時間的,甲方應將根據本合同資費標準,按照從本合同生效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終止本合同的,則甲方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2.6 如甲方使用後認為現有的電信服務不能滿足其需求,可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請調整電信接入服務的專案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費按乙方的相關資費標準調整。

2.7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資訊保安管理規定。不得利用乙方的專線線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通過集團專線複製、釋出、傳播含有以下及附件1資訊保安承諾書禁止內容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業務,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7.1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7.2 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2.7.3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7.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2.7.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2.7.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2.7.7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2.7.8 損害國家榮譽、利益和國家機關信譽的。

如果發現屬於以上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立即停止業務,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2.8 甲方需明確網際網路專線IP使用用途,如甲方虛報使用用途,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路接入服務。

2.9 甲方利用乙方網路執行的網路站點須按“先備案後接入”的原則辦理網際網路資訊服務ICP備案。如甲方沒有及時辦理ICP備案,乙方可暫停甲方的網路接入服務。

2.10 甲方在計算機網際網路上不進行任何干擾其他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散佈計算機病毒、濫用他人賬號、竊入未經授權的計算機系統。

2.11 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有權終止和甲方的業務合作,同時有權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及賠償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證據。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應在協議簽署後的【 】個工作日內完成到甲方接入點的網際網路專線安裝、開通工作,同時雙方另行簽署集團專線開通/計費確認單。

3.2 乙方應統一受理甲方的售後服務要求和投訴,售後服務和投訴熱線為:【10086-8】。

3.3 乙方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訊傳輸服務和故障維護服務,同時負責配合甲方進行接入裝置的維護和除錯。乙方因線路測試、裝置維護、光纜切割、軟硬體升級等因素需中斷甲方的電信接入服務的,必須提前24小時通過網站公告、郵件、簡訊中的任意一種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纜、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裝置及電纜等裝置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只負責局端到接入端(光纖、光纖收發器、PTN/GPN/ONU裝置、電纜等)的維護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伺服器、內部區域網、程控交換機等由甲方自行維護。

3.5 乙方所提供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只是提供線路及連線裝置使甲方的終端裝置連線到網際網路。乙方對甲方在網上傳送資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網路堵塞、裝置受損導致網路系統服務質量下降的情況不作保證,但乙方有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要求對線路及裝置儘快修復。

3.6 因乙方責任造成網際網路接入連續阻斷一天以上的,乙方給予甲方補償阻斷天數的相等使用時間,乙方不承擔因網路中斷引起的其他責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裝置損壞、丟失或影響其他客戶業務使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實際損失。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網路故障或維護遲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3.8 合同執行過程中,當乙方的主管部門出臺新的電信資費標準,乙方可以對資費作相應調整,但要提前1周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據甲方的故障恢復時限要求明確線路的SLA服務等級。故障主要包括業務中斷和一般故障:業務中斷指線路完全無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線路可使用情況下的其他故障,如線路效能劣化等。SLA服務等級區別具體如下:

故障類別專線型別AAA級AA級A級普通級

業務中斷跨地市、地市內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內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復時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訴時或出現監控告警時起,至甲方線路恢復正常所需要的時間(單位:小時)。

第四條:資費標準及繳費方式

4.1 費用專案包括安裝除錯費、專線月租費、SLA服務費和IP地址使用費。

4.2 安裝除錯費: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裝除錯費,標準資費為1000元/條,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3 專線月租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專線使用費用,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4 SLA服務費:乙方根據甲方SLA服務的需求,按月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標準資費為普通級專線不收取服務費,A級專線服務費為月租(含稅單價)的10%,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稅單價)的20%,AAA級專線為月租(含稅單價)的30%,可按照乙方規定進行優惠,具體費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確的資費為準。

4.5 公網IP地址使用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IP地址使用費,費用標準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4.6 專線以乙方業務開通和關停為依據按月計費,首月和末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費。

4.7 若由於專線施工進度問題導致專線分批開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則分批開通使用的部分專線,立即開始計費。

4.8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的資費標準依據中國工業與資訊化部及國家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進行調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經認可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循履行。

4.9 甲方付款方式:【□預付費方式/□後付費方式】。

4.10 預付費方式:甲方應提前預存專線月租費用,若甲方當月末付費賬戶中預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費時,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1 後付費方式:甲方的繳費週期為【□月/□季度/□半年】。甲方應在每個繳費週期(業務開通當月即為繳費週期開始計算的第一個月)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繳清上期費用,第二個月為賬款催繳期,由乙方客戶經理或10086向甲方進行催繳費和逾期停機的通知,第三個月1日若甲方仍未結清賬款,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暫停。

4.12 當業務暫停達到3個月,乙方有權即刻執行業務登出。

4.13 甲方保證乙方為唯一的收款人,否則不能免除其對乙方的付款責任。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確定之金額按期向乙方交納應付的費用。

乙方全稱:【 】

乙方開戶行:【 】

乙方銀行賬號:【 】

4.14 若乙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變更結算方式,乙方承諾給予配合。若甲方變更付款方式或銀行託收的賬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變更結算方式,甲方承諾給予配合。

第五條:發票資訊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專案及對應稅率為: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0%)

5.1.2 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

具體發票專案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絡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資訊登記,並配合提供下列檔案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C、稅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戶許可證

E、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檔案(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3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5.3.5 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6 已向甲方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4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如勾選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資訊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絡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絡方式: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0

甲方:____先生

乙方:

甲方____與____先生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

乙方:____先生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1

甲方: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使用者群網際網路資訊提供商,擬採用簡訊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使用者及時傳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簡訊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簡訊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資料通訊管理平臺。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簡訊平臺為終端使用者提供短訊息資訊服務,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甲乙雙方就簡訊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為違約。

1.2?乙方負責和決定對終端使用者提供資訊服務的內容和使用者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為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援。

1.3?乙方應保證向用戶提供的簡訊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資訊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戶服務工作。

1.4?甲方負責提供簡訊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裝置,並負責技術平臺搭建,使用者資料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援、技術介面,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為乙方完成資訊費的代計費和代_____工作。

1.6?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和“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資訊傳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資訊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使用者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路和使用者手機設定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戶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專案簡訊平臺,簡訊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簡訊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資訊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為乙方提供規範的介面標準;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後臺應用程式介面函式包,並負責在資訊接入具體程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簡訊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資訊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簡訊平臺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傳送的資訊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以及所傳送簡訊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資訊服務及簡訊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網際網路及手機簡訊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專案資訊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資訊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資訊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終端使用者同意接收的任何資訊;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終端使用者各種資訊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資訊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利益分配

3.1?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臺的統計結果為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為二次核定依據。

3.2?甲乙雙方統計資料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資料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本合作專案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簡訊息費,扣除相應稅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簡訊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資訊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為:(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_________資訊費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簡訊流量參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為準。

(3)簡訊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為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4?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行動通訊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戶。

(1)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使用者資訊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3.6?關於包月計費和資訊傳送條數:乙方對包月計費的資訊傳送條數應有嚴格的控制,包月一項業務傳送的資訊條數,所產生的不均衡通道費不應大於該業務的包月資訊費價格。

3.7?如果移動,_____政策發生改變,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合理調整利益分配條款。

第四條?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4.1?本協議書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2?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單方面解除合約,以下情況除外:當一方不能按照協議履行義務並經對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不能補救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作並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4.3?若合作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提出終止合作,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是否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以及善後義務的處理。

4.4?合作期間,如因政策變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須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友好協商,共同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客戶服務體系

5.1?乙方作為客戶服務第一人應在網站上向使用網站服務和接受資訊的手機使用者公佈自己的客戶服務體系,並及時解答簡訊息內容及網站服務方面的問題,同時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資訊下發通道引起的客戶投訴。

5.2?甲方作為客戶服務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戶投訴後,應在最短時間內與運營商協調並解決由於通訊網路問題引起的乙方客戶的諮詢和投訴。甲方有義務經常監督,檢查並指導乙方簡訊內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甲方客服聯絡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聯絡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技術支援與培訓

6.1?為保證本協議合作的良性發展,甲乙雙方有必要就技術支援和提高簡訊息流量,擴大使用者群和加強售後服務問題保持經常的聯絡,交流和培訓。

6.2?技術支援聯絡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傳送的簡訊息內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辦法執行),經甲方協商提醒不能及時改正時,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權利立即終止向乙方使用者傳送資訊。並要求乙方賠償為此甲方所遭受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7.3?乙方在增加或減少與在本協議項下簡訊業務和價格時,必須先向甲方申報,通過甲方向_________運營商進行更改和測試申報,如因乙方未申報和測試造成運營商對甲方處罰,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4?乙方通過甲方通道傳送的資訊內容和條數要嚴格按照已經_________受理和測試通過的要求執行,如甲方發現乙方違反規定群發,做純代_____業務,利用包月計費超多條數傳送資訊及違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簡訊傳送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乙方賠償。

7.5?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證所提供的簡訊通道的質量,或因甲方責任影響保質保量傳送乙方的簡訊時,經協調無效,乙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應完全由甲方賠償。

第八條?保密規定

8.1?凡涉及商務及技術的專有保密資訊,未經資訊的所有權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該條款而引發的後果,由披露方負責,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規定

9.1?甲方、乙方就本協議項下合作事宜達成的任何補充協議,實施方案等檔案,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9.3?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違約(不包括不可抗拒情況)和變更事宜,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9.4?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2

甲方:【 】

乙方:【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乙方:【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

聯絡人:【 】

電話:【 】

傳真:【 】

郵政編碼:【 】

鑑於甲方擬開通移動400業務,乙方願意並有能力向甲方提供移動400業務租用及相關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語音專線業務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乙方為甲方提供移動400業務主被叫分攤付費業務的服務,並根據工業資訊化部、市通訊管理局批准的資費標準向甲方收取費用。甲方就乙方提供的移動400服務應向乙方付費,結算幣種為人民幣。具體資費見業務受理單。

1.2 甲方租用乙方移動400業務,甲方行業性質及業務具體使用場景:

行業

□計算機/網際網路/通訊/電子

□金融/銀行/保險

□建築/房地產/物業管理

□商業服務

□貿易/消費(食品/服裝/傢俱等)/家用電器

□廣告/媒體/文化

□製造/加工/汽車

□交通/運輸/物流/倉儲/郵政

□服務業

□能源/原材料

□醫藥/醫療

□國家事業單位/衛生/教育/培訓/科研/非贏利機構

□農/林/牧/漁

□其他(請寫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場景

□售後服務

□呼叫中心等

□售後服務

□客戶諮詢等

□其他(請寫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保證通過網路傳送的資訊保安、保密。甲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利用固定電話網傳播非法內容或洩露國家機密,不得操作國家及工業資訊化部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允許的業務(如話務批發、落地)等,否則,甲方將承擔其行為所引發的一切責任,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2 甲方在使用400業務的簡訊業務時,必須遵循以下條款:

2.3 甲方保證僅向其內部員工或註冊使用者傳送短訊息,並且上述使用者自願接收甲方傳送的短訊息。甲方不得向未同意接收其資訊的使用者傳送資訊,也不得向用戶傳送與其業務無關的資訊,甲方負責提供其內部員工及註冊使用者名稱單並保證名單的準確性。甲方須遵守乙方關於實名制及傳送名單管理的相關規定。由於甲方傳送資訊範圍不當或內容錯誤等造成的一切使用者投訴,以及因此產生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和使用者協商解決,並承擔相應責任。

2.4 甲方應保證業務申請登記資料均真實、準確和有效,並有義務配合乙方核實登記資料。如甲方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名稱、賬戶、通訊地址、聯絡人等相關資訊)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前10日內將相關資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資料。如乙方發現甲方登記資料不真實、不正確,導致乙方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絡或甲方未及時配合更正上述資訊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業務,相應的責任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2.5 甲方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保證對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法令的敏感內容進行攔截、過濾,釋出的內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規定,不得釋出和傳播有害資訊,不得以手機作為媒體散發傳播違法、不健康、反動等資訊,不得釋出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資訊: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2)“九不準”:即資訊產業部《關於依法打擊網路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20__】231號)定義的九不準資訊標準:①政治性新聞資訊;②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資訊;③洩漏國家機密的資訊;④與國家現行政策、法律和法規相牴觸的資訊;⑤涉及色情淫穢的資訊;⑥涉及封建迷信的資訊;⑦開辦賭博的資訊;⑧內容虛假或已失效的資訊;⑨有損社會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

(3)“五大類”:即公安部(公通字【20__】77號)檔案規定嚴格禁止的五大類資訊:①假冒銀行或銀聯名義進行詐騙或者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資訊;②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資訊;③非法銷售×槍×支、彈×藥、爆×炸×物、走×私×車、毒×品、迷×魂×藥、淫×穢×物品、假×鈔×假×發×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的資訊;④釋出假中獎、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誘、介紹他人賣淫嫖娼的資訊;⑤多次傳送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違反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內容的資訊。

(4)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5)甲方提供的資訊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規定。

2.6 甲方承諾不以轉售、轉租、借用、代發等方式將移動400業務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並且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通訊通道進行任何帶有盈利性質的經營行為。

2.7 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集團簡訊登入帳戶密碼,並定期更換,以防止甲方帳戶密碼洩漏、被盜。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如發現甲方違法使用、違規外呼、超約定用途使用、轉租轉售、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使用者投訴較多等情況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所有語音專線接入服務,且不負任何違約責任,一切責任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2 甲方須以實名方式傳送簡訊,在傳送給使用者的每條短、彩訊息中,須提供並使用符合乙方規定格式的企業簽名,企業簽名須與甲方工商註冊名稱或註冊品牌保持理解上的一致,不得使用虛假簽名。在傳送資訊時由乙方網關係統在甲方簡訊內容中自動新增甲方的企業簽名,格式統一為[企業簽名],簽名內容需佔用資訊正文內容位元組數。

3.3 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固定電話服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並在乙方公司網站上進行公佈。

3.4 甲方有權就使用移動400業務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技術問題向乙方諮詢,乙方應給予解答。

3.5 乙方對甲方的移動400業務計費週期為月,甲方第一個月的月租費收取根據移動400業務開通的時間,在當月帳期內收取。

第四條:繳費方式

4.1 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集團統一付費、□銀行託收)。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若為銀行託收方式,甲方授權其開戶銀行按照乙方提供的話費帳單將話費直接從甲方帳戶內扣除。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銀行託收戶須保證在託收日其帳戶有多於其應繳話費的資金供乙方劃帳。甲方欠費的,每逾期1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欠費時間達1個月,乙方有權暫停對甲方提供服務,如欠費時間達三個月,則視為甲方自動終止本協議,並且乙方有權追回甲方已發生而未付的所有費用。

第五條:發票資訊

5.1 根據電信業“營改增”相關法規要求,乙方可對20__年6月1日後與甲方業務合作產生的費用提供電信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專案及對應稅率為:

5.1.1 基礎電信服務(稅率11%)

5.1.2增值電信服務(稅率6%)

具體發票專案名稱、稅率以雙方合作的具體內容確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按照電信行業營改增管理要求,聯絡乙方集團客戶經理進行相關資訊登記,並配合提供以下檔案和資訊:

5.2.1 提供下列檔案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A、營業執照副本

B、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C、稅務登記證副本

D、銀行開戶許可證

E、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檔案(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2.2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1)甲方如是一般納稅人資質,可以向乙方申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甲方如果需要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以集團單位名義發起申請;乙方不向個人手機號碼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預存時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只開具通用機打發票,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4)必須先付款,方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已向甲方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3 發票開具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資訊如下:

甲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絡方式:

發票開具方名稱(必填):

國稅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地址:

聯絡方式:

(備註:以上賬戶資訊僅用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使用,不作為收款賬戶)

5.4 甲方應在繳費期內及時通知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保證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時間充裕。為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安全,請甲方指增值稅專用發票聯絡人負責發票接收工作,並保持聯絡人員穩定。協議執行期間甲方需更換聯絡人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5.5 甲方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應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天內進行認證處理,如發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內容有誤、認證不符或認證不通過等情況,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當月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日起180日內與乙方聯絡反饋。雙方應按乙方稅務機關發票徵管規定,相互配合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更換事宜。因甲方原因導致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認證帶來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6 甲方使用移動400業務期間,為防範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並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並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說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並在下一繳費週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並儘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和出售移動400業務使用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6.2 由於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他人非法利用甲方移動400業務,乙方應在技術上協助甲方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甲方應對由於上述原因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3 甲方的客戶資料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戶資料不詳或不準確造成甲方無法收到乙方發出的話費帳單或其它業務通知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6.4 甲方欲終止本協議時,需繳納其在帳期內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確認甲方已付清所有應付乙方的話費時,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協議期限

7.1 本協議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

7.2 如合作期限的執行及續約與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規定相牴觸,則應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7.3 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可協商繼續合作的條款並另行簽訂協議。合同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預付費客戶自動按月順延合同有效期,後付費客戶自動按繳費週期順延合同有效期。為確保使用者的利益不受雙方合作期限的影響,雙方應本著友好、平等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問題。

7.4 若出現下述違約事件並持續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提前【 】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終止本協議:

7.4.1 任何一方出現破產或根據破產法或任何其他資不抵債的法律,提起自願或非自願的破產程式,或與債權人達成任何安排或進行公司重組或接管或任何一方解散。

7.4.2 任何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

7.4.3 在收到守約方違約通知後,違約方未能在【 】內進行補救(並且違約方有能力進行補救)。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8.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約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及政府行為。

8.2 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30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的修改或終止。如在一方發出協商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8.4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僅對因其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且該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害為準,同時,乙方對下述事項不承擔責任:

(1) 第三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要求;

(2) 甲方的記錄或資料的丟失或損壞;

(3) 甲方的經營損失等一切間接損失。

8.5 如因乙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路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使用本協議項下服務的,不視為乙方違約,但乙方應盡合理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對此雙方無異議。

第九條:保密條款

9.1 “保密資訊”是指本協議擁有資訊的一方(“提供方”)根據本協議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資訊,或接受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從提供方處獲知的資訊。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訊、商業資訊、商業祕密、檔案、程式、計劃、技術、圖表、模型、引數、資料、標準、專有技術、業務或業務運作方法和其他保密資訊,本協議的條款和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資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形成的所有資訊、資料、資料、意見、建議等。

9.2 保密資訊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員為本協議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對於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資訊,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資訊的有關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為本協議目的向其關聯方(包括乙方的關聯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披露保密資訊不受本條約束。

9.3 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使用者的資訊、資料以及交易記錄,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雙方均有權拒絕除使用者本人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的查詢;同時,雙方應盡合理努力將電子支付交易資料以安全方式儲存,並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內部網路上傳輸時被擅自檢視或非法擷取。

9.4 接受方的律師、會計師、承包商和顧問為提供專業協助而需要了解保密資訊時,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資訊,但是,其應要求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按照有關職業道德標準履行保密義務。接受方應向提供方承擔因己方聘請的上述專業顧問違反保密約定而給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9.5 如相關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資訊,接受方可在該政府部門或機構要求的範圍內做出披露而無需承擔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責任。但前提是,該接受方應立即將需披露的資訊書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且該等通知應儘可能在資訊披露前做出,並且接受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該等被披露的資訊獲得有關政府機關或機構的保密待遇。

9.6 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任何資訊:

(1)非因違反本協議所致,已進入公眾領域的資訊;

(2)在提供方依據本協議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擁有的資訊;

(3)接受方從有權披露的第三方獲得的資訊;

(4)接受方獨立開發的資訊,未使用任何保密資訊。

9.7 雙方應嚴格遵守保密條款之約定,嚴格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保密資訊合法公開之時止。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的終止、中止、失效、無效均不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有效性及對甲乙雙方的約束力。

9.8 由於保密資訊接受方未履行保密義務給提供方造成損失的,接受方應當賠償由此給提供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變更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都應由協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

10.3 如果協議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 將該爭議提交至乙方當地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乙方當地進行仲裁。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鑑定費、公證費、保全費和律師費。

(2)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4 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10.5 雙方明確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規定的方式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檔案。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的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檔案的權利。

10.6本協議爭議解決條款獨立存在,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1.1 其他事宜

甲方使用語音專線業務期間,為防範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並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並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說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並在下一繳費週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並儘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11.2 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的終止期限不得超出本協議的終止期限。

11.3 通知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絡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傳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1.3.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日視為送達;

11.3.2以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憑)後第10日視為已送達;

11.3.3傳真傳送的通知在成功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

11.4 如遇甲乙雙方有一方需變更企業名稱或變更法人,更名後的新企業或新法人應繼續承認本協議的有效性以及雙方履行本協議的合法地位。

11.5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

甲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蓋章)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團編碼:_______ 受理表編號:

移動400業務受理單

業務類別□申請業務 □取消業務 □功能變更 □變更結算方式

□停機保號 □復機 □其它

客戶資訊

客戶名稱 所屬行業

客戶地址 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務 聯絡電話 E-Mail/傳真

業務資訊

申請號碼 號碼用途

業務功能

(需要請劃√,帶下劃線為收費專案)□遇忙/無應答轉移(僅限目的號碼為中國移動號碼)

□按時間選擇目的地號碼 □根據主叫位置選擇目的地號碼

□密碼接入 □呼叫該4001號碼次數限制

□呼叫分配 □呼叫阻截

□簡訊功能

備註:您可通過“移動400 自服務網站”自行設定上述業務功能引數

終端型別□單機 □模擬中繼線 □數字中繼線

□小交換機 □手機 □小靈通

目的地號碼及開通要求號碼1: 號碼2;

號碼3; 其他

賬務資訊

繳費方式□現金支票

□統一付費

□銀行託收 賬號名稱: 單位

財務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計收費專案開戶費

語音套餐 套餐簡訊套餐 套餐

功能使用費種類 每月費用

附註

業務使用

期限規定1本業務受理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業務受理單的履行期限為一年,自業務開通之日起計算。履行期限屆滿後,如雙方沒有異議,則履行期限自動延長,直至一方提出異議。

受理資訊

(業務受理部門填寫)客戶所選號碼

號碼預佔流水號

客戶經理/受理員

受理廳

同意以上內容,現予以確認受理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字

單位公章

日期 日期

資訊保安責任承諾保證書

我單位對於所申請的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廣西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移動”)的移動400業務接入服務,為確保向客戶提供健康的資訊服務,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和法律責任,向中國移動鄭重承諾如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中國移動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資訊保安管理規定。

二、不利用在中國移動接入的業務網站/平臺,違規制作、複製、釋出、傳播任何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資訊:

1、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2、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3、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4、宣揚邪教、迷信、宗教極端思想的;

5、散佈謠言、涉暴恐音視訊,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傳授暴恐犯罪技能等教唆犯罪的;

7、攻擊黨和政府,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9、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10、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使用者投訴較多等情況的。

三、我單位承諾不違規經營、不變更合同約定用途;不隱藏、變更或轉租、轉售號碼;不開展無特定主被叫的話務批發業務。

四、我單位保證建立有效的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並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為相關主管部門提供技術支援。

五、我單位如出現任何違反上述承諾的情況,將依據與中國移動的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在不通知我單位的情況下關停業務,直至單方面終止業務合作協議,並接受有關部門的嚴肅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限期整改、公開曝光,追究我單位負責人法律責任等。

六、此承諾書經我單位簽署蓋章後生效,並由中國移動負責保管。

特此承諾。

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姓名:

單位地址: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單位公章]:

[日期]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3

目錄;1.解釋....................;2.聘用和服務範圍...............;3.支付....................;4.保證....................;5.不作為保證.................;6.有效期和終止................;7.甲方因為乙方違約而應得到的救濟.

獨家業務合作協議

目錄

1.解釋..................................................................1

2.聘用和服務範圍........................................................2

3.支付..................................................................2

4.保證..................................................................3

5.不作為保證............................................................4

6.有效期和終止..........................................................5

7.甲方因為乙方違約而應得到的救濟........................................6

8.代理..................................................................6

9.適用法和管轄。........................................................6

10.轉讓................................................................7

11.通知................................................................7

12.一般條款............................................................8

本獨家業務合作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201年【日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地點】簽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陳述

(1)

(2)甲方為依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專業進行的生產和零售。乙方是一家依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專業進行的生產和零售

(“業務”)。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獨家的業務支援和技術和諮詢服務和其他相關服務。各方簽訂本協議以確定相關條款,據於此,甲方將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因此,各方簽訂以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

1.

1.1解釋本協議中以下片語應具有以下含義:_________________

“關聯企業”,指的是對於任何人而言,任何其他人直接或者間接的予以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者其對他人進行控制。在本定義中,控制指的是直接或者間接擁有,具有能力直接或者間接影響管理的方向和政策(不管是通過擔保權益還是通過合夥或者其他所有權權益,這種安排可以通過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進行);

“服務費”由第3.1條進行定義

“債務”指的是,對任何人而言,無重複的(i)所有因此類人的借款以便還清遲延支付的購買財產價款或者服務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本金,利息,費用和收費);(ii)所有應當由此類人支付的信用證以及由此出具的票據的票面價值;(iii)任何由設置於此類人擁有的財產之上的留置擔保的責任,不管此類人是否承擔了這些責任;(iv)此類人作為租賃人應當支付的租約總金額;(v)所有此類人的或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向所有第三方作出的擔保);

“擔保”指的是任何抵押,質押,擔保契約,分配,定金,阻礙,留置(法定或者其他),優惠,優先權或者任何其他性質或種類的擔保安排(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條件的出售或者其他回購協議,根據法定形式簽發的任何金融或者類似的申明或者通知,並且任何與前述安排具有實質性相同效果的租約);

“人”,指的是任何個人,公司,自願性的組織,合夥,合資企業,信託,非公司型組織,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政府機構;

“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服務”指的是根據本協議,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並由第二條詳細解釋的服務;

本協議中對任何條款的索引,都是指對本協議中條款的索引,除非協議另有規定。

1.2

2.

2.1本協議中的標題不應當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聘用和服務範圍甲方在此同意向乙方提供獨家業務支援和技術和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日常業務

管理,技術支援,戰略規劃,市場及銷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資源管理。

2.2排他性的服務提供者。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方應當是排他性的服務提供者。除非獲

得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尋求或者接受來自其他服務提供者類似的服務。

2.3有關服務的智慧財產權。甲方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或創造的任何所有智慧財產權或技術享

有獨佔的和排他的權利和利益。此類智慧財產權應當包括專利,商標,商號,版權,專利申請權,版權和商標申請權,研究及技術檔案資料,以及其他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許可,轉讓此類智慧財產權的權力)。如果乙方必須使用任何智慧財產權,甲方應當通過和乙方簽訂獨立的協議授予乙方合適的權利。

2.4質押。乙方應當允許和促使乙方的股東向甲方出質其在乙方的股東權利以便保證乙方

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規定的服務費。

2.5乙方特此向甲方授予一項不可撤銷的排他性的購買權,根據該購買權,甲方可在中國

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由甲方自行選擇,向乙方購買任何部分或全部資產(包括商標),作價為中國法律允許的最低價格。屆時雙方將另行簽訂一份資產轉讓合同,對該資產轉讓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約定。

3.

3.1支付普通條款

企業業務合作協議(為共同利益) 篇14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署並生效。

1.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鑑於:

1. 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並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2. 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保密資訊: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於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資訊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資訊。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積體電路設計版圖資料、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專案、產品設計資訊、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資訊和資料。

第二條 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

1. 在接受保密資訊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資訊;

2. 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於眾的資訊;

3. 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資訊。

第三條 接受方在接受保密資訊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 對保密資訊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資訊;

3. 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僱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資訊嚴格保密;

4. 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資訊,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資訊,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採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資訊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 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 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如國家頒佈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 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 雙方承認並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資訊並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 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 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___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